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探究
2016-04-29闫富雄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教学目标与法学专业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必须根据教学目标做出合理的调整,教学内容更要重视在商事活动中的运用,教学方法要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来选择,强调注重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教辅结合、小组合作学习的《国际商法》互动教学机制、中外合作办学的运用、教师的行为导向的加强,都将提高学习效果。
在国际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经济发展知识化、国际商务电子化的大背景下,《国际商法》的许多内容也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WTO 的建立及其法律体系的形成,极大推动了国际商事法律的发展进程,这给高校的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概况
(一)《国际商法》在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课程群中的定位
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和实务三大内容组成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课程体系,实务系列课程最接近实践能力的培养,主要培养学生国际贸易基本业务技能和应用技能,《国际商法》隶属于此,其定位是在掌握实务基本知识的基础之上,提升贸易专业学生处理争议能力的课程。在教学安排上,国际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应开设在经济法律基础、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等课程之后,开课时间基本在第三学年。
(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的教学目标
课程教学目标的设置应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目标是培养具有扎实的国际经济贸易专业素养与实务操作能力,熟悉WTO规则,通晓国际贸易惯例,掌握中国对外经贸政策与法规,具有较好外语听、说、读、写、译能力的应用型人才。课程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学生拥有一专多能、有创新精神的国际化人才。
(三)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
《国际商法》内容体系的确定取决于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发展,国际商事活动日新月异,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国际商事主体法、国际商事行为法、国际商事权利救济法。具体包括合同法、公司法、企业法、买卖法、代理法、信托法、票据法、国际货物运输法、产品责任法、国际商事仲裁法。开放性特质要求保证《国际商法》课程体系的持续更新。
二、当前《国际商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未区分专业进行课程设计
《国际商法》作为高等院校国际贸易专业的必修课程,已开设多年,但当前的《国际商法》教学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缺陷,课程定位缺乏目标细化,相应地导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不协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开设《国际商法》有别于法律专业课,不但要求对《国际商法》的相关法律有一个系统、全面的掌握,更着重于法学素质的全方位培养。其主要教学目的培养分析和处理涉外法律问题的能力以及风险防范意识,为今后从事相关外经贸工作打好基础。但这种专业背景和培养目标的差异在教学过程中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二)忽视对受众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
当前的《国际商法》教学虽有心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这一重要要素,但具体操作上效果不够明显。对应用型课程的认识偏离,导致在教学内容设计与教学方法选取上对受众实践应用能力开发不足,已然无法应对不断变化的国际商事实践活动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挑战。
(三)教学过程缺乏互动
传统的《国际商法》教学方式呈现出课堂灌输式教学和单向式信息传输的弊端,只注重理论的强化记忆,而忽视了来自受众的反馈和能动作用,教学过程缺乏互动,教学方法单一,这也是对学生应用能力培养不足的原因之一。
三、《国际商法》应用性能力培养的教改思考
教学方法是教师为实现教学目标、完成教学任务所采用的措施,面对当前《国际商法》教学中存在问题,理所当然应对教学方法做出相应的调整,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国际商法》互动教学机制
教学系统各要素之间的均衡是取得教学最佳效果的前提和保证。因此,我们应着力构建包含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课程资源等要素的互动教学模式,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注重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所谓案例教学,是以“案”为“例”,破解教学内容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并由此进一步深化教学内容、优化教学过程、强化教学效果。
近年来,案例教学因其在应用性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价值而受到普遍关注。杨林生(2007)认为以现实性、互动性、创造性、综合性为特征的《国际商法》案例教学,可以弥补传统讲授式教学的不足,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增强教学效果等方面,具有不容忽视的现实意义。吴伟(2007)、刘衡(2008)认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的教学应该有别于法律专业课,其教学方法应该具有独特性和针对性,适当地采用案例教学和双语教学,既符合课程性质及教学目的的要求而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又顺应教学改革与创新之潮流而凸显专业特色。而要真正取得案例教学的效果,还有赖于案例的选用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案例库建设
要保证案例教学的效果,建设一部案例集则显得尤为重要。授课教师应从报刊书籍、网络资讯、法院判例、企业调研、广播电视等一手资料中,遴选出具备典型性、贴近性、新颖性的案例,建设一套全新的、完整的用于教学的案例库。然后再将每一模块下的案例又细分为典型案例和一般案例。典型案例供课堂教学中重点引用,一般案例需要难度适中,应重点考虑时效性,包含各个时期的重要案例,供同学们课后自学,以复习巩固知识。
(2)商法案例教学的课堂实施
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是通过案例的阅读、分析讨论和总结,实现理论知识的传授和能力的提高。①课前准备。教师选择典型性、贴近性、新颖性、适度性的教学案例,并提前告知学生,引导学生进行课前预习与准备。同时还可给学生提供一些案例涉及的国际商事法律法规、法律解释、参考资料以及重点难点提示,或者告诉学生这些资料查询的途径和方法,为课堂讨论、回答问题或阐述自己的观点、立场作积极准备。②课堂分析讨论。教师可尽量创设国际商法情景或故事情景进行讲解,运用问题法、现场教学法、模拟教学法、观摩庭审等案例教学手段,进行课堂分析讨论,在讨论中,尤其要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教师在提示和引导时要特别注重适度性,只有当学生无从下手或思维陷入误区时才给予适当的提示或引导。③课堂总结。案例分析能否起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关键在于讨论总结。所进行的总结,重点在于推动学生养成反思习惯、提升反思能力。
2、教辅结合,小组合作学习
教学方法除了传统的课堂教学以外,对于课程中抽象性强、难度大的知识点则适于讲授与辅导相结,定期的课后讨论与答疑,从而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灵活性,培养学生研究和探索的意识和能力。
国际产品责任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章节,通过创设国际商法情景或故事情景,让学生小组合作学习,在情景中扮演一定角色,进行模拟表演,可以激发学生兴趣,引导其深刻体会所学知识的内在含义。例如在讲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订立中的要约问题时就可以创设一定的模拟情景。将学生分为若干组,在讲解这一知识点时就可以由学生分别扮演要约人与受要约人,模拟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情景,学生在观摩过程中既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启发和思维拓展。
(二)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通过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我们可借鉴西方侧重实践和操作的教育手段;可以选配国内教师到国外学习考察,更新知识和教学理念,进而带动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此外,中外合作办学还可促进教学设施的改进,弥补教学设备的不足。
(三)注重教师的行为导向,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再好的教学方法都应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为全面激励学生参与《国际商法》课程学习,笔者认为教师在改进教学方法的同时,应注重自己的的行为导向,具体操作为:最终的成绩应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时间、学习态度、学习纪律、学习诚信、学习能力、学习专注、学习成绩,进而引导学生注重平时案例学习、小组讨论等课堂表现,最终达到提高学习效果的目的。
(作者单位:安徽科技学院财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