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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和对策研究

2016-04-29徐洪秀王文波林波

知识文库 2016年9期

当前辽宁省是我国老龄化程度最深和老龄化进程最快的省份之一,其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数量日益增多,养老压力和养老风险愈加凸显。本文在梳理国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省政府相关数据和文件,从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征、养老内容、养老方式和养老服务体系等四个方面对当前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养老问题进行了探讨,并从政府、企业和独生子女家庭的角度提出了几点发展对策。

一、前言

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辽宁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69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例的16.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1万人,占全省总人口比例的10.3%,居全国第三(不包含直辖市)。《辽宁省2014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末,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为837.3万人,占总人口的19.6%。与2013年相比,老年人口增加47.4万人,增长率为6.0%。由此可见,辽宁省已成为我国老龄化程度最深和老龄化进程最快的地区之一。另外,根据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辽宁省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随着辽宁省30多年来计划生育的实行和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独生子女家庭数量保持着较高的增长水平,城市独生子女父母日益成为城市老年人口的主体。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俨然已成为辽宁省当前应关注和解决的重点。

对辽宁省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的研究需要因地制宜,即通过地域特征与当前最新的相关政策和发展形势相结合来研究。但是,目前国内在此方面的相关研究较少。本文在归纳总结现有文献的基础上,结合辽宁省当前养老政策和发展形势,深入分析了辽宁省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几点对策。一方面可以弥补当前理论研究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对政府、企业和个人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二、辽宁省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主要养老问题

当前辽宁省老龄化表现为老龄化程度深、老龄化进程快、“未富先老”和失能老人占比增高等特征。城市独生子女父母日益成为城市老年人口的主体、以“421”家庭为主、空巢家庭和失独家庭占比增高。结合辽宁省老龄化和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现状,我们分别从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征、养老内容、养老方式和养老服务体系四个方面对当前辽宁省独生子女家庭面临的主要养老问题进行探讨。

在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特征方面,城市独生子女家庭规模小,结构简单,资源集中,“421”家庭是最典型的家庭结构。这些特征导致辽宁省的失独家庭和“空巢家庭”数量不断增加,独生子女父母老年的生活照料、精神慰籍等面临着很大的风险。除此之外,这些特征还对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变得更加脆弱。

在养老内容方面,随着生活压力的不断增加和第一代城市独生子女父母逐渐步入老年,许多城市独生子女在对父母的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籍等方面存在不足。辽宁省部分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供需与子女的家庭生活相矛盾,使得父母提前进入了“空巢家庭”,并时常担忧着自身的身体状况,面临着成为失独家庭的风险。另外,辽宁省政府对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生活服务还不够完善,经济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相关优惠政策的落实还不具体,使得许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的老年生活质量得不到保障。

在养老方式方面,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受到独生子女现实生活压力的挑战,逐渐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相矛盾。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和可行性在不断被降低,使得许多城市独生子女父母不得不独守家庭或进入社会机构养老。近几年受欢迎的社区居家养老方式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完善,推广实施也比较困难,尚不能满足当前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老年的多样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

在养老服务体系方面,目前辽宁省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存在项目规划和养老政策经常落后于居民实际需要;养老设施不健全、服务产品单一和服务人员整体水平不高,专业性不强;家庭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发展不协调;养老市场缺乏活力,信息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三、发展对策

1.政府多方位完善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

当前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在宏观规划、优惠政策、福利制度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尚不能满足城市独生子女家庭多样化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为了使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接受良好的养老服务,缓解城市独生子女的养老压力,辽宁省政府需要从制定和实施优惠政策、加大经济支持、构建多元有效的养老模式、激活和监督养老市场、倡导敬老爱老的社会风尚等方面着手,多方位完善辽宁省养老服务体系。其中构建多元有效的养老模式是最重要的也是最难实施的一个方面。当前辽宁省应该紧随时代发展趋势,积极借鉴国内外养老模式,在家庭养老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同时大力整合机构养老资源。在经济新常态下,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市场调配资源的能力,构建辽宁省独具特色的多元有效的养老模式。

2.企业加快市场开发,差别化、信息化、精细化运营

市场化运营是调配资源最好的方式。当前辽宁省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老龄产业市场开发还处于初级阶段,解决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需要企业加快市场开发,形成全面的养老服务产业。具体涉及到家政服务业、卫生保健服务业、咨询服务业、日用品制造业、房地产业、旅游娱乐业、老年教育产业、人寿保险业等。另外,企业还需要通过差别化、信息化、精细化运营以满足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多样化的需求,保障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购买到到良好的产品和服务。差别化要求企业以年龄、性别、身体状况或其它等将老年人细分为几个群体,进而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信息化要求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高效的信息化服务平台,一方面及时准确的了解老年人的信息和需求,另一方面也方便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和政府等对企业进行了解和监督。精细化要求企业控制成本以扩大服务受众,并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3.加快城市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观念和养老方式的转变

当前辽宁省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了经济下滑、失业率增高、市场竞争残酷等问题。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和养老方式逐渐与子女的生活压力和老年人多样化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相矛盾。城市独生子女家庭中的子女和父母应该逐渐适应时代的发展,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和方式。一方面,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要主动提升自身养老和自身发展能力,利用自身丰富的社会经验和技能等,发挥老年余热,积极主动再就业、投身公益事业、参加老年大学、老年社团等,使自己老有所为的同时减轻子女的生活照料、经济支持等压力。另一方面,独生子女不能恪守传统家庭养老模式,要合理选择最适合自己家庭的养老方式,认识到社区居家养老更适合自身家庭、服务形式直接、灵活、成本低等优点。在参与社区居家养老的同时,城市独生子女可以选择与父母就近居住、定期探望、经济支持等多种方式来承担子女应尽的义务。

(作者单位:大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