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切忌“和稀泥”
2016-04-29
前些日子,笔者到一些地方调查了解秋收农事,在调查中接触到了一些山区村级“两委会”建设情况,遇到了“怪现象”。个别村“两委会”干部由于思想作风不扎实,没有吃透领会“两学一做”活动的精神实质。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生态文明与和谐建设和村委会管理工作脱离开来。导致下属村民组、合作社说了张三拐着李四,动了王五的“奶酪”扯着马六的“面包”。长此以往,村“两委会”批评与自我批评难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也成了“形同虚设”,表面看“风和日丽”大家都好。稍一深究便是“事情不少”,乡镇纪检再一介入,其“事儿”就更大了。
笔者认为,一些村委会干部,明知村里个别干部在工作中有“事儿”,但自己又“害怕有事儿”,对上级党委政府不好交代,对村民又没有个说法。长期以来不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两学一做”更谈不上如何“学好用好做好”了。对不良风气和“怪现象”,不要说“暴风骤雨”式的思想交锋,就是“和风细雨”式的思想政治工作也很难开展起来。导致其他思想作风正派、工作积极肯干的村干部也无法开展工作,正应了那句“网民”笑谈“干事儿的反而有‘事儿,不干事儿的反倒无‘事儿”。这种不正常的“怪现象”,实在是新农村生态文明与和谐建设的一种思想、心理、工作与学习的障碍。
殊不知,怕“有事儿”,又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而用“和稀泥”的方式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与和谐建设,是一条根本行不通的道路。同时,也是根本没有把“两学一做”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和每一名党员。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是谈不上了。村“两委会”干部是新农村奔小康的“领头雁”,他们都“整不明白、想不清楚、干不到前”,那么村里的各项工作就可想而知了。
堅持原则、水碗端平、奖优罚劣、敢于批评、善于管理,是带头奔小康的动力,是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与和谐发展的思想基础,是开展好“两学一做”活动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根本,更是教育、管理和“治病救人”的一副“正心清脑”良药。据媒体报道,有一个村干部用“吃喝”联系他认为的“干群关系”,到后来“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软”,办了一些不应该办的事,犯了令人心痛的错误。他“落马”后曾这样的感慨道:要是先前党组织和同志们,对自己监督的多一点、批评的狠一点、要求的严一点,或许不至于犯了不该犯的错误。一个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委会如果对党员干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管”,是导致村干部不断产生问题和犯错误的重要原因之一。
笔者深深感到,上述问题虽属是个案,但不得不引起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如果在新农村生态文明与和谐建设中不引以为鉴,很可能要在“两学一做”活动中、推进“三农”工作中、生态文明与和谐建设中产生负面影响。
通化县气象局 张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