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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明灯》与鲁迅启蒙的困惑

2016-04-29冯军

牡丹 2016年11期
关键词:长明灯启蒙者疯子

冯军

鲁迅的《长明灯》塑造了“疯子”以象征启蒙者之“原罪”,塑造“吉光屯”以象征启蒙场域的麻木性,塑造“长明灯”以象征庸俗之难反。这三个艺术符号是鲁迅表达启蒙困顿的表征。

无论是劝告屯民熄灯过程中的苦口婆心,还是劝解不成而想放火烧庙等行为,都集中表征“疯子”无疑是启蒙精英的代表。笔者认为,“疯子”之疯至少有两层含义。一则“疯”在生理上。在屯民看来,“疯子”有着与正常人迥异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这是屯民社会常态现实下的紊乱式变态性。此外,“疯”具有社会学意义,具有反讽的意味。“疯”是社会大多数对個别少数不合群行为的定义,而当整个社会都“疯”的时候,“非疯子”就理所当然成为“疯子”了。正如福柯所言,“疯人的灵魂并不疯”,有时候“疯狂的终极语言,便是理性的语言”。这两者在“疯子”形象上互为补充,同构其存在的意义。二则就社会学意义而言,“疯子”是理性之“疯”、启蒙之“疯”。然而,其病理学上的“疯”终结了“疯子”的正常人生活,屯民将其定位为病人,是“疯子”身为启蒙者而启蒙失败的根源。

首先是“疯子”对“启蒙”的宣传手段值得商榷。“熄灯”作为启蒙手段本身无可厚非,然而,问题出在“疯子”说服屯民熄灯的理由上。“疯子”向乡民传播熄灯之利益时,宣称“熄了便再不会有蝗虫和病痛”,“都应该吹熄……吹熄。吹熄,我们就不会有蝗虫,不会有猪嘴瘟……”,这难道不是和乡民迷信一样的另一种偏执的迷信吗?由此可见,以迷信反对迷信,终究还是迷信,“疯子”算不得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战士”。

其次是“疯子”为何两次发疯也值得反思。第一次体现了所谓的启蒙者的幼稚。“疯子”“闯进去,要去吹”,可见其对熄灯的坚定,然而却容易轻信屯民,随便一张厚棉被就将其糊弄过去,被骗后的“疯子”恢复常态的生活。第二次更是毫无策略可言。“疯子”先是延续原先的熄灯方法,未果转而大嚷着放火烧庙,终于导致被关社庙的结局。“放火”确实可见“疯子”之勇,却“勇”而无谋。

最后是“疯子”的出身。纵观《长明灯》全篇,找不到“疯子”任何启蒙文化背景:既没有表明其为“学西者”,也非“国学者”。在只言片语中,只知道其祖父做过官,父亲是个不信神的人,从其“蓝布破大衫”(参照《孔乙己》的长衫叙事)来看,似乎是个读书人。显然,作者有意模糊“疯子”的文化背景,塑造一个缺乏文化身份的人物。统计全文出场人物,除“孩子”意象群,只有“疯子”一人以其自身特点(“疯”)称呼其人而无姓名字号。无姓则无宗族,无名则无个体存在个性标志。直到最后,亲眷“四爷”抢夺其房屋,使计将其关进社庙。“疯子”和“阿Q”相似,无论是均“住在”社庙(土谷祠),还是无名无姓、无宗无祖、无业无产,都和阿Q如出一辙。此时,“疯子”还有任何启蒙的能力和资本吗?难怪“疯子”“总含着悲愤疑惧的神情”:悲愤者,是“启蒙者”被吃;疑惧者,是启蒙无效。

庸俗难反的第二个原因在于,“吉光屯”作为牢不可破的自给自足的封闭空间,拥有扼杀一切内部不稳定因素的文化场域。可以说,“疯子”和“吉光屯”之间,是文化个体与文化共同体之间的对抗,是试图打破朽烂不堪的庸俗控制下的稳定与维护稳定之间的战争。然而,“吉光屯”的“铁屋子”强大到几乎没有被打破的可能。

《长明灯》中塑造出三个典型公共空间:“茶馆”“社庙”“客厅”。此三者对吉光屯秩序的维护在物质层面上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长明灯》的开场,展现在读者面前的是阔亭等人在“茶馆”中议论“疯子”,可见“茶馆”的重要性。笔者认为,其象征信息交流场域。吉光屯作为封闭的文化空间,屯民的生活基本上处于静止的状态。“这屯上的居民是不大出行的”,屯民的深居生活方式必然需要信息的交换空间,由此茶馆作为一个信息开放的空间就有了存在的意义。正是阔亭、方头、灰五婶等人在茶馆攀谈的过程,使各人的信息得到有效交流,并为扼杀启蒙者谋策划略。

社庙作为长明灯的长明之所,是吉光屯秩序的象征。社庙是祭祀鬼神、瞻仰长明灯的场所,祭祀鬼神其实是维持人间秩序,这是统治的手段与策略。《长明灯》是“疯子”与屯民围绕熄灯与护灯、烧庙与护庙展开的叙事。“疯子”的全部努力就是破坏文化共同体的旧秩序。

“疯子”之所以失败,主要来源于四爷“客厅”的阻挠,“客厅”也就成了维护秩序的权力场域。作者叙事“客厅”时,有意使用“中枢”“首座”“不易瞻仰”等有强烈权力等级意味的词汇,将“客厅”塑造成吉光屯的权力中心。

“茶馆”“社庙”“客厅”三者组成了一整套维护文化共同体内部稳定的完整体系,这套体系牢牢稳固住文化共同体内部的每一个环节。

文化共同体稳定性的维护,有赖于庸众的“努力”。在《长明灯》中,这种维护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屯民对原有秩序的偏执固守。文化共同体中有一套自成体系的运作方式,这体现在吉光屯对长明灯的信守、对鬼神的敬信上,这一套系统“保护”着吉光屯笼罩在神的吉光下,虽然死气沉沉却稳定有序。

其次是庸众对意欲破坏稳定的启蒙者的残忍虐杀。这一个主题在鲁迅小说里反复出现,诸如夏瑜因启蒙而被启蒙者“吃”掉等。为维持文化共同体的稳定,所有不稳定因素都将被排查清除。“疯子”第一次“疯”时,屯民的办法是瞒与骗,这也算一种相对比较温和的对抗方式。直到第二次发疯,屯民对“疯子”是处处弥漫血腥味的镇压。“我们倒应该想个法子来除掉他”,“这样的东西,打死了就完了”,可见庸众与启蒙者之间水火不相容的紧张对立关系,庸众对启蒙者有着杀之而后快的痛恨感。集体对个体的虐杀,个体是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的。“去年,连各庄就打死一个:这种子孙。大家一口咬定,说是同时同刻,大家齐动手,分不出打第一下的是谁,后来什么事也没有”,也就是说,文化共同体根本没有可能孕育成功的启蒙者的土壤,要么是沉睡不醒的庸众,要么是醒了也会被庸众扼杀在摇篮中的先行者。更可悲的是,“一起动手”明示文化共同体的集体行动力。法不责众的社会环境让纵凶者逍遥法外,这使其愈加肆无忌惮地残杀启蒙者,而社会变革就愈加困难。这就是启蒙无效的循环怪圈。

最后是孩子无救。孩子是吉光屯的未来,是未来屯子的掌事者。可悲的是,《长明灯》中的孩子却并非未来的“疯子”,而是未来的“郭老娃”“四爷”和“阔亭”一干庸众。这是鲁迅对启蒙无效最绝望的言说。“郭老娃”“阔亭”“孩子”象征着吉光屯的三代人。当曾为孩子的阔亭走进不易瞻仰的郭老娃的客厅时,那种对高位的祈盼溢于言表。也就是说,孩子终将是阔亭,从而是郭老娃。庸众们而非“疯子”掌握了吉光屯的话语权,其拥有诠释社会“疯癫”与“文明”的话语权力。“我们屈服于权力来进行真理的生产,而且只能通过真理的生产来使用权力,在所有的社会中都是如此”,在吉光屯中,以郭老娃为代表的庸众牢牢掌控话语权力。乡土中国对前辈经验具有不可更易的服从心态,“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庸众将“疯子”命定为“疯子”,并将这样的观念灌输给下一代的“孩子”,“疯子”理所当然成为“疯子”而存在于孩子的观念里。孩子长大以后,自然而然成为“疯子”。这样的吉光屯是永远也不会有新生力量的。“大人的坏脾气,在孩子们是没有的。后来的坏,如你平日所攻击的坏,那是环境教坏的”,鲁迅相信环境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巨大的,而诸如吉光屯的环境断然培养不出进步的国民来。所以鲁迅才会说,“看十来岁的孩子,便可以逆料二十年后中国的情形;看二十多岁的青年……晓得五十年后七十年后中国的情形”,不仅如此,孩子也加入到棒杀“疯子”的行列中来。“短的头发上粘着两片稻草叶,那该是孩子暗暗地从背后给他放上去的”,可见“孩子”对“疯子”的戏弄与戏耍的态度。更为甚者,“一个赤膊孩子擎起他玩弄的苇子,对他瞄准着,将樱桃似的小口一张,道:‘吧!”此外还有文本的结尾,“赤膊的还将苇子向后一指,从喘吁吁的樱桃似的小嘴唇里吐出清脆的一聲道:‘吧!”同样的情节在短短四千言的文本中出现两次,可见其重要性。鲁迅无非想告诉读者,孩子对启蒙者根本无任何的同情心理,更别说跟随启蒙者的脚步走向启蒙之路了。相反,种种迹象表明,孩子已经被“启”了虐杀启蒙者的“蒙”了。

鲁迅以“长明灯”作为篇名,可见此意象的关键意义,而这同样与庸俗难反息息相关。意欲破解“长明灯”的象征意义,需理清“长明灯”的历史出处与寓意源流。“长明灯”作为佛教的礼佛之器,见于《达摩破相论》:“即正觉心也,以觉明了,喻之为灯;是故一切求解脱者,以身为灯台,心为灯炷,增诸戒行,以为添油;智慧明达,喻如灯火。当燃如是真正觉灯,照破一切无明痴暗,能以此法,转相开示,即是一灯燃百千灯,以灯续然,然灯无尽,故号长明”。长明灯又叫无尽灯,据《维摩诘经·菩萨品》所言:“无尽灯者,譬如一灯然百千灯,冥者皆明,明终不尽……夫一菩萨开导百千众生,令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於其道意,亦不灭尽,随所说法,而自增益一切善法。是名无尽灯也”。由此可见,佛教中的“长明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长明灯”为“求解脱者”指明方向。在佛教看来,想要智慧明达而获得正觉之心,当如长明灯般,照亮黑暗。显然,“长明灯”就是启蒙的佛光,是“启蒙者”(佛陀)的化身。二是以灯传灯暗寓开示众生,传播佛法。一灯亮而点燃百千灯亮,是将光明传播给千万众生,是先行者开导愚昧生民的隐喻。以灯之不灭喻指佛法无尽长明。由此可见,“长明灯”正有启蒙者对庸众教化启蒙的内涵。

综上所述,鲁迅所用“长明灯”的内涵,无疑借鉴了佛经并对中国文学中的“长明灯”意象进行了现代性改造,其内涵大体可概括为教化启蒙积极意义的象征。这似乎与身为启蒙者的“疯子”的熄灯行为有悖,其实不然。

“长明灯”的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在于“长明灯”进入中国文化后出现的两种现象。一是被“染缸”所染而庸俗化。“长明灯”作为印度文化进入中国文化,为中国文化带来新鲜的文化因子,毫无疑问是一种积极的文化。然而,正如鲁迅所言:“中国大约太老了,社会上事无大小,都恶劣不堪,像一只黑色的染缸,无论加进什么新东西去,都变成漆黑”。又言:“每一新制度,新学术,新名词,传入中国,便如落在黑色染缸,立刻乌黑一团”。鲁迅对于中国文化有着难以纾解的悲观。一切外来的新事物,都会在中国本土庸俗社会文化的沾染下变得漆黑,成为本土朽败文化的同流合污者。前文提及,中国文化从内部无法打破,在这里,外部的力量同样没有办法将这个“酱缸”打破。所以,鲁迅有“恃着固有而陈旧的文明,害得一切都硬化,终于要走到灭亡的路”的绝望。二是庸众将“长明灯”漆黑成庸俗,并敬奉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亘古真理的迷信行为。中国文化是一种典型的尚古文化,越古就越正确,缺乏变革精神。“染缸”中国的“染色”能力,早在汉朝佛教东传的时候就已经开始,鲁迅深刻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才说,“凡当中国自身烂着的时候,倘有什么新的进来,旧的便照例有一种异样的挣扎。例如佛教东来时有几个佛徒译经传道,则道士们一面乱偷了佛经造道经,而这道经就来骂佛经,而一面又用了下流不堪的方法害和尚,闹得乌烟瘴气,乱七八糟(而现在的许多佛教徒,却又以国粹自命而排斥西学了……)”。天下中心的宇宙观给了中国文化自封自闭的哲学土壤,佛教东传作为中国文化史上第一次与异质文化的接触,“染缸”最终还是将“长明灯”染成了庸俗供奉在社庙中。鲁迅以史为鉴,悟透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终将重蹈覆辙。“然而我那时对于‘文学革命,其实并没有怎样的热情。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笔者认为,鲁迅“五四”期间的“颓唐”与“染缸”中国的文化氛围不无相关。

鲁迅为“疯子”想到最后的方法是“放火”,这是“启蒙”最彻底的策略与无奈之举。“火”是启蒙的“光”,是比“长明灯”更加热烈的光,以火灭火是鲁迅的大胆新颖的创见。只有火,才能烧毁庸众所迷信的“长明灯”,烧毁“社庙”,烧毁“染缸”,烧毁一切,之后才有重建的可能。鲁迅将全部的希望寄托在火上,“地火在地下运行、奔突;熔岩一旦喷出,将烧尽一切野草,以及乔木,于是并且无可朽腐”,“然烈火在下,出为地囱,一旦偾兴,万有同坏”。这是鲁迅为新文化的建设开创了一条玉石俱焚的路。然而,“疯子”终于还是失败了,在庸众的打压下一败涂地。“新主义宣传者是放火人么,也须别人有精神的燃料,才会着火”,可见鲁迅对于“启蒙”所持的悲观态度。

当“疯子”被关进社庙时,有一段描写意味深长。“未到黄昏时分,天下已经泰平,或者竟是全都忘却了,人们的脸上不特已不紧张,并且早褪尽了先前的喜悦的痕迹”,“疯子”用自由所换来的“启蒙”,只不过是一场毫无意义的闹剧,“未到黄昏时分”,“疯子”带来的紧张已经在吉光屯的上空烟消云散,剩下的还是那盏闪着“绿莹莹”火光的“长明灯”,启蒙了无痕迹。

(暨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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