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促队建 共建显成效
2016-04-29郭玉龙白玉雯
郭玉龙 白玉雯
“两学一做”促队建
湟中县检察院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积极贯彻“六有”要求,丰富学习形式,多举措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支部有方案。该院党组将“两学一做”的学习内容和工作重点在全院大会上向全体干警进行传达贯彻,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党员干警每周至少一次集中学习,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健全完善党员档案,努力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个人有计划。要求每名党员依据支部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展开自学。每名党员抄写《党章》、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党员时刻铭记党员身份,自觉爱党护党,敬业修德。同时要按党章要求,时刻高标准、严要求,争做合格党员。
——讨论有重点。统一为全体干警印发《党章》《准则》《条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要求每名党员熟记“四讲四有”、“四个过硬”等要求的具体内容及深刻含义。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围绕“讲政治、有信念”主题,召开专题研讨会。
——践行有标杆。为激发党员向先进看齐的思想自觉,鼓励干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好地为检察事业贡献力量,号召全体党员向模范检察官沙沨、陈永洁学习,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将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积极投身本职工作的生动实践,恪尽职守,无私奉献,脚踏实地履行好职责使命,为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教育有特色。创新想法、精心策划,组织开展系列学习活动,亮点纷呈,成效显著。通过讲党课、“研讨沙龙”等形式,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切实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保持艰苦朴素,认真履职尽责。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督促干警边学边改、立查立改,不断提高干警业务素质,使“两学一做”与检察工作任务相结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得到进一步提升。
——宣传有氛围。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难点,找准目标任务,制作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洁明了的学习专栏,促使党员干警快速对学习教育了然于心。利用微信平台、检察内网,及时上传发布“两学一做“相关信息。确定信息报送员,定期上报活动信息,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共建活动显成效
“以学促做、知行合一”,“学”是基础,“做”是关键。院党组在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同时,引导干警深刻领会党中央对法治建设、政法工作的新思想新要求新部署,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在做好常态工作的同时,创新工作模式,延伸监督触角,特别是今年开展的“检企+行政执法共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助力企业发展。“近年来湟中县检察院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针对辖区内的甘河滩工业园区建设发展过程中不断出现各种社会矛盾和群体性事件,园区周边治安压力不断加大的现状,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探求新的工作思路,延伸检察触角,适当改变以往检察机关只坐堂办案、等着办案的工作方法,变事后办案为提前预防、疏导。在认真总结刑事检察工作和不断创新检察宣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此项检企共建工作。通过近三年的具体实施,已显现出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4年该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33.7%。成为该院的特色亮点工作。今年该院仍将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继续通过深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为企业服务,以求达到增强企业职工法律知识,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犯罪案件发生的目的。
——遏制权力任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明确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这标志着检察机关除诉讼监督外,还将针对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加强检察监督。
“检企+行政执法单位共建”活动是湟中县检察院在开展“检企共建”活动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以“共建”形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又一新举措,旨在解决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程序意识,重点纠正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同时开展精准扶贫领域预防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把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识别和扶持、扶贫项目审批和实施等作为重点预防环节,促使行政执法工作在法治轨道内运行。该院及时召开“检企+行政执法单位共建”活动联席会议,明确“共建”活动中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和目的意义,了解掌握行政执法单位目前执法现状、执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或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奠定基础。
县委常委、副县长马财认为,“有了检察机关参与的协作共建,以法治的方法和手段构建依法行政法治监督体系,打开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有助于廉洁政府、廉洁湟中向纵深推进。”
“在各项检察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湟中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探索“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新路子,全面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为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近年来,荣获“市级文明单位”、“先进基层检察院”、“市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高效服务单位”等荣誉称号。2人获得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的优秀办案人称号。
“成绩代表过去,奋斗成就未来,新的起点,新的征程,我们将继续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着力解决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争做推进依法治县的先锋模范。”检察长苗拓武如是说。
(作者单位:湟中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