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不起花儿与少年
2016-04-29王巨川
王巨川
西安籍歌手许巍的歌声还在耳边传唱:妈妈坐在门前,哼着花儿与少年。虽已事隔多年,记得她泪水涟涟。那些幽暗的时光,那些坚持与慌张。坐在那扇门前,妈妈对着我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你赤手空拳来到人世间,为找到那片海不顾一切。
诗和远方的田野必定太过诗意和永恒遥远,不能不说的是花儿与少年苟且的眼前。
3月16日,四川阆中把讨薪的8名农民工押上了公判台,8名农民工分别获刑6至8个月,其中有5名女性,两名还很年轻。审判结束,被告们与家人相拥而泣,泪流满面。
此事由法院自己挂在网上以后,激起了包括公知五毛自干五在内的网民众怒。人们纷纷责问:用“文革”式的游斗示众的手法羞辱讨薪的农民工,天理何在?良知何在?或许是迫于舆论的压力,阆中法院撤下了网上的图文,但谴责一直还在延续。
3月19日,微信圈传播了另一条消息:陕西子洲十三岁少年为死去的父亲和被判刑的家人喊冤。一名叫杨皓楠的小学生以写信的方式,讲述了他家的遭遇:父亲被当地刑警队领导的亲戚杀害后,一家人告状无门,母亲先是被关押十二天,后又被判二缓三刑罚。奶奶在被关押六个月后也判二缓三。两个未成年的姐姐也被行政处罚。而涉命案的当事人仅判了三年徒刑。
阆中的事情清清楚楚,子洲的冤情告诉尚且没有得到其他传媒的证实,其中的是非曲直还有待调查。但是,这两起事件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基层法院对干扰秩序的上访者以判刑的方式了结,却又以很轻微的量刑开脱。似乎反映出了难言的无奈和巧妙的变通。
法律和人情之间不仅有距离,甚至有矛盾。所谓法不容情,法律至上都是在强化法律的权威。然而,当法律总是对弱者果断出手,对强者礼让三分的时候,就算个案的真实无错也难以建立社会的公信。人们会问:讨薪者被判刑了,是因为行为过激,欠薪者为什么逍遥法外?为什么没有公诉追究他们的刑责?上访者被判处徒刑,上访的问题是否厘清?他们讨要的公道是否得到?
当法律制度和机构走向不公,成为基层政权和地方势力违法的帮办的时候,依法治国就全面地变成了“依法”治民,法律的公平公正也会荡然无存。
歌中在唱“姑娘就像花儿一样”,书中也写着“少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社会弱势群体中的少男少女,是弱者中的弱者,社会的不公一旦伤害了他们的亲人,必然更深地伤害到他们幼小的童心,埋下的也一定是强烈的不满甚至仇恨。
花儿与少年,不仅需要被教育被欣赏,更需要整个社会关爱的氛围。每一个长辈,都有责任做他们的摆渡人,给他们温存,陪他们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