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措施探讨
2016-04-28吕芳
吕芳
摘 要:国有企业中的工会组织是企业职工们自愿结合的一个群众组织,职责就是要维护企业中职工的合法利益。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有经济的命脉,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国有企业面临着复杂的发展环境。在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的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根本的保障。本文从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入手,提出更好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措施,以期促进工会组织更好的履行维权的职能,使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根本的保障,进而实现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合法权益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组织在社会中的各个领域内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它是联合企业职工和企业党组织之间重要的桥梁和纽带,它是一支非常重要的社会力量。但是,目前在我国的国有企业中存在工会组织的职能履行不到位的现象,只有分析出存在问题的原因,才能更好的提高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
一、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一)工会组织干部在选举上缺乏民主的程序
工会组织最重要的维权手段就是依法维权,在《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文件中都对工会维权职能有明确的规定。《工会法》明文规定: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人要有民主选举产生。但是,在实际的选举过程当中不少都是走走过场,搞形式虚无主义,真正的则是实行党委委派制。工会主席的产生是要通过企业的党委进行考察以及推荐产生的,这就造成了工会组织对党委的负责高于对企业职工的负责。当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工会组织就会出现“不能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不能对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好”的现象,也就不能真正的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不利于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进而阻碍了我国经济的良性发展。
(二)国有企业职工缺乏自我维护意识
工会组织在依法对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时,职工本身应该积极配合工会组织的工作,主动参与并大力支持,强化自己的维权意识,进而使得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然而,在现实的情况中却恰恰相反。部分国有企业职工认为维权与自己无关,维权是工会组织的职责,自己只是被维护的对象,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完全是被动依赖工会组织给予维护,不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有的职工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认为不是一个人的事,自己不说总会有人提出来,如果能够获得维护,自己就理所当然的受益,就算维护不了,反正自己也没有付出精力和时间,也没有得罪领导,并且也不用承受任何的风险,对自己合法权益的维护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甚至有的职工根本都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是什么,更不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却对个人私利进行斤斤计较,在群众以及领导中造成了极不好的影响。这就说明了企业职工自身的维权意识不够强烈,难以形成上下合力,维权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促进国有企业工会组织更好的维护职工合法利益的措施
(一)建章立制,约束规范,工会组织依靠制度进行维权
制度,是要求人们所共同遵守的行动准则和办事章程。工会组织要从相应的制度上保障企业职工应有的主人权利、地位,有效地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只有完善制度,才能使得企业维权真正做到经常化以及规范化,不因领导人的换届或者企业职工民主意识薄弱而受到影响。工会组织在健全制度的过程中,要坚持超前维护和源头参与的方式,在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过程中,始终要抓开端,在工作开展的第一步时就要积极的参与其中,把企业职工的诉求和愿望及时的反映在党政决策之前,体现在所作出的决策之中,对合法权益将要遭到侵害时进行纠正和防范。因此,工会组织在研究并制定方案时,要积极主动的讨论和审议,在实施的过程中要真正的参与民主监督。
(二)加强工会干部的素质,增强企业职工的维权意识
工会组织的干部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法治”意识,必须掌握必要的法律常识,增强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做到知法用法、带头学法以及模范执法,进行依法办事,自觉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和法律的监督。职工维权意识不强,是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过程中遇到的一大困难。对于任何事物,外因只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才是事物变化的根据。企业职工要想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不仅只要坐享其成的等待工会组织的处理,还要主动地重视对自己合法权益的认识和保护。同时,工会组织还要利用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对企业职工积极地开展普法工作,引导教育广大的企业职工提高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让学会通过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自觉的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企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结束语
工会组织在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协调劳动关系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工会组织是企业职工的维护者以及代表者,只有真正的履行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才能真正发挥工会的最根本的职能,工会组织的工作才能具有生命力,才能真正的为职工服务,促进国有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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