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的身世
2016-04-27小宝珠
小宝珠
一
榴明曾有一段非常美丽的恋爱,对方大她十多岁,她叫他施先生。
那一年榴明跟一群研究所里的兄弟姐妹整天泡在施先生的工作室,美其名曰:实习、观摩。大家都知道,施先生不经常来,这里的日子比学校好混多了。后来,这群研二的老精怪连工作室也不来了,因为他们纷纷找到能赚外快的工作。“榴明,如果施先生来了你跟他说我今天去公司开会,晚到。对了,顺便帮我取下快递!”
榴明无聊地待在施先生的工作室,面对一壁的兔狲、猞猁、北非狮、美洲豹的标本发呆,施先生研究濒危猫科动物,榴明也想写这方面的论文。
终于,施先生出现了。榴明还记得她第一次见到施先生的情景。他背着巨大的行囊,扛着摄影器材,风尘仆仆地进到工作室里。头发长久没剪过,胡子拉碴,所以他看上去真的很像一头濒危的野生狮子,或者像古代战场上那些归来的将士。他坐到沙发上,久久地没有动弹,直到发现榴明站在他对面,他才疲倦地对她笑笑。
榴明相信爱情是哺乳类动物的本能,有时候凭空嗅嗅,嗅到对方的呼吸,也会相当感动,然后爱上那股空气。榴明不相信理性的爱,更不相信爱情可以经营。虽然她主修进化论,崇拜达尔文。
后来,榴明主动向施先生告白。施先生先是愣住了,然后他说:“你不嫌我老吗,我都四十岁了。”榴明说:“你不嫌我小吗?我仅有二十六岁。”
施先生说:“让我想想。”说完这句话后,施先生就回家去想。想了三天以后,施先生出现在榴明面前,他说:“好的,榴明,让我们恋爱。”
他真是又古板又可爱,又慎重又天真。除此之外,施先生的英俊,也是有目共睹的事。
他们在海边找寻牡蛎。牡蛎生长在岸边礁石上,退潮时全露出来。施先生教榴明用小改锥撬开牡蛎的壳,然后就像《我的叔叔于勒》里描写的那样,一面用手帕托起牡蛎,一面撮尖了嘴迅速地喝掉牡蛎的汁,再把壳扔到海面去。施先生吃牡蛎那副派头真是地道,榴明就差了点,经常吃得前襟一片狼藉,但这也绝不妨碍她吃完了踮起脚尖吻施先生的嘴。
后来,施先生去往婆罗州,那里有世界上所剩不多的野生云豹。一个月后施先生失踪。据说云豹是一种极美丽而又极凶残的动物,杀人如麻,吃肉不吐骨。
二
研三的时候,榴明认识了小正。小正说:“那天在礼堂遇见你,你迎面向我走来,笑着对我说‘你也来看表演啊,我知道你认错人了,或者你只是心情好,发发神经,但我当时手里的书都掉到地上了,我被你深深地吸引。”
小正不像别的男生在刚开始追女生的时候,总是要先打打电话什么的。他每次都是直接把车开到生物学院的宿舍楼下,在那儿不要脸地大喊:“楚榴明,你再不出来我车要被贴条了!”他这样喊到差不多十次的时候,榴明的同学就说:啊哟,你男朋友又来了。
榴明和小正走在一起,她比小正要高一点。她觉得她是不可能爱上比自己矮的男生的,但是小正说:“把我读过的书垫在脚下,我就比你高了。”他说话的样子带点负气,又带点认真,榴明很想笑,又觉得笑出来会伤到他。
小正知道榴明喜欢喝排骨莲藕汤,他回家让他妈妈做。他妈妈不辱使命,特意去农村的亲戚家,守着他们杀了年猪,专挑那几根秀气的小肋骨拿回来。一半是瘦肉,一半是脆骨,咬起来咯咯响,肉和骨头都极细嫩,肥的部分入口即化。最重要是莲藕,小正的妈妈很会挑藕,同样是藕,她只需目测就知道它是粉的还是脆的。比较细长,表皮光洁的,是脆藕,拿来凉拌。有麻点的,比较肥短的是粉藕,用来煲汤,汤煲好后,藕会变成灰紫色。
小正妈妈煲的莲藕排骨汤,真是让人一喝三叹。
小正提着密封食罐,飞车来喊榴明,拍拍副驾,让榴明坐好。“快喝,等下凉了不好喝了。”小正说。
“不要对我这么好,我……”“……不会和你交往的。”榴明还没说完,小正把话接完了,对空气笑笑,百毒不侵的样子。
“我只是想让你尝尝一罐汤而已,你那么小气干吗!”小正似嗔非嗔地说。
榴明看到小正的眼睛,那温柔的眼睛,让她想起了施先生。
冬天过去,春天来了,榴明毕业了。榴明对小正说:“小正,我没法爱上你,我要去远方了。”
三
榴明说的远方,是埃及。确切地说,事情是这样的:在施先生失踪以后,榴明认识了一位占卜师。那人说,你若想找到这个人,除非去开罗,买一只刻有圣甲虫的护身符,让它指引你人生的方向。
“可他在南亚失踪,你要我去非洲找?”
“整个宇宙都是爱人的藏匿之所,你比较幸运,不用去火星啊。”
开罗街头,芒果在腐烂,羊内脏发出恶臭,草药、香料、黄沙、驴屎都在热腾腾地蒸发气味。着白衫的榴明,皮肤晒成了深棕。躲进一间洞穴似的小旅馆,坐在清凉里,脚搭窗沿,吃奶酪,擦防晒霜,喝一杯比恶魔汗水还酸的咖啡。防晒霜微弱的清香抵御了这个城市的腥膻。远处,就是寸草不生的沙漠,古帝王的大坟一座又一座。埃及,是一个和死亡最亲近的国家。
这样一共过了九天,没有找到刻有圣甲虫的护身符,钱也不多了。在卡努哈里里集市闲逛,有一位瞎了一只眼睛的老板展示了一个坠子——顶端是推粪金龟子,背面有西提一世法老铭名。榴明一个激灵,啊,这就是我要找的护身符啊!
老板阿卜杜勒要榴明200美元,讨价还价后170美元,双方心满意足。
但是在机场,榴明听到邻座一队旅行团的大叔大妈们在闲聊,聊着聊着他们拿出一套12个同她一样的护身符,50埃镑一只!“据说哟,用散了架的木乃伊骨头雕刻,给火鸡吃下去,隔夜拉出来!哈哈哈,不管怎么说,也是几千年啊!”
榴明拿着那根几千年的“火鸡屎”哭笑不得,在那时候,她忽然很想念小正。
夜机在星空里下滑,大地倾斜,灯火华美地浪费着,真是珍珠如土金如铁的北京呵。榴明想起某位俄罗斯诗人的名句:“黄金在天上舞蹈,命令我歌唱。”
四
榴明和小正再遇见,已经是四年以后的事了。小正来北京出差,带着他的女朋友。三人一起吃饭。小正的女朋友是一位畅销书作家,也是一个古怪的姑娘。她说:“楚榴明,你知不知道,你把小正甩了以后,他就黏上我了,他把给你的爱都给了我,令我很有压力。”她用食指卷着自己稻色的长发,笑。她的笑,仿佛对面的冰山都能以心相许地融化。榴明忽然觉得,倒是可以和这个女孩成为朋友。
后来没出半年,小正就和畅销书女作家分手了。后者提着个皮箱,来到北京,举目无亲,找榴明帮忙。榴明接她到自己的公寓里暂住。女作家搬进来的第一时间就看到挂在门背后的护身符,“哇,这是什么,借我戴戴!”而后她就一直戴着那截“火鸡屎”。两人没事往798闲逛呆坐,背靠背叼着小烟,晒太阳,眯眼看男人。女作家穿着过膝长裙,卷发及腰,白皙的脖子上戴着那条项链,很美丽。她说:“榴明,你知道小正有多么爱你吗?他有时候看着我,我知道他在借用我想念你,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但我并不妒忌你,我只是觉得他很可怜很可怜,他是那种一生只能爱一个人的人。所以,我真的很想劝你和他在一起,因为虽然爱一个人会令我们快乐,但最终的幸福,对于女性来说,还是找一个爱自己更多的人为好。”
“那,我的施先生怎么办?”
“忘了他。”
“我办不到。”
“长大就是把一些办不到的事情办到啊。”
五
一年以后,女作家出国了。离开之前,榴明为她饯行,女作家说她要谢谢榴明的护身符。“护身符很厉害,指引我找到我的丈夫,他那天从茫茫人海里走过来,指着我的护身符说他也有一个。”女作家的外国丈夫,果然有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护身符。
榴明说:“同一个木乃伊身上的骨头,自然是要找机会团聚的。”
这么一想,事情就变得好浪漫。一只猪有多少法力?藕有没有法力?或许猪和藕的法力要小一点,但,毕竟那么多次喝过同一罐汤,啃过同一头猪的脆骨,吃过同一朵荷花的根茎,多少是有点缘分的呀。那么靠着这微小的缘分,最终被牵引而走到一起?想到这里,榴明的电话忽然响了。
是小正。
小正说:“榴明,我能不能见你一面?”
榴明和小正又见面了,小正是如何把一大罐排骨莲藕汤弄上飞机、保持滚烫的温度、一点也没洒出来地交到榴明手上的,榴明没问。她只是一口气把那罐汤喝光。
小正说:“我现在都不做梦了,不知道做梦是什么滋味了,以前我总是做梦,总能梦到你。”榴明点点头,给他打气:“不做梦才好呢,人不能总生活在梦里。”说完了发现,这更像是在劝自己。
小正说:“那么,我们真的不能在一起了?”
“这辈子不能的话,下辈子可以吗?”小正问。
“榴明,不能和你在一起的话,我将孤独终老。”
那一刻榴明几乎马上就要说:“不,让我们在一起。”
六
榴明这才知道拒绝了小正后她有多么孤独。实在难受的时候,她就给她的女作家朋友打电话。女作家告诉她,她和丈夫正在满世界游历,不日将到达莫哈维沙漠,在那片沙漠里,有一个电话亭,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建了这个电话亭供当地的矿工使用。几年之后矿工走了,沙漠恢复了荒凉,电话亭就成了世界上最孤独的电话亭。人们从杂志上知道了它的号码,有很多人给这个电话亭打电话,也有很多人跑到那里,去接那些陌生的电话。
女作家说,现在,她就要去接电话。
榴明在那天深夜三点半播通了那个电话,响铃10声后,有人接了起来。榴明说:“这里是中国,北京,我是楚榴明。你好吗?”
那个人停了很久,然后他说:“我很好,榴明。”
榴明听出了那个声音。“施先生?”
对方的声音被风沙吹走了。
榴明拿着电话,沙漠的风声,在她听来,那几乎震耳欲聋。太神奇了,这巧合事件使她有点受不了。她有一千句质问憋在喉咙里,但是她忽然快速地坚绝地放下了电话。北京秋天下半夜的月亮,怕冷似的缩在黑丝绒的天幕里。榴明知道,如此这般,她找到她的施先生,又正式地与他告别了。
榴明不需要知道施先生不归的原因,她不想陷入用恶意来猜测别人想法的怪圈。一个男人躲着一个女孩,总归不过是那几样原因。如果施先生最终不过被看穿是一名俗男子,逃不过世俗的压力而选择了流浪和背弃,榴明想,那没什么太多遗憾,那就像骨头的另一种归处,腐烂。
现代的人,能一起啃啃骨头就不错。榴明这么想。
她决定今晚坐飞机去找小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