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后广西企业用工情况调查
2016-04-27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局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创新和加强农民工工作的若干意见》(桂发[2014]12号)部署,为了解2016年春节后广西企业用工情况,进一步服务好农民工、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局于2015年11月15日至2016年2月24日对广西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企业、支柱产业企业春节后用工情况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一、2016年广西企业春节后用工调查情况
参与本次调查的广西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企业、支柱产业企业共有2956家,其中706家企业参与了春节后返工情况调查,有用工需求的企业2224家,2016年春季计划用工105029人。用工情况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受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影响,企业用工增速放缓
调查显示,2016年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75.23%,较上年同期回落3.64%;计划用工总量较匕年同期减少近5万个,减少31.25%。
(二)广西企业春节后返工情况基本稳定
企业员工未出现大规模离职。除梧州市、钦州市以外,各市返工率均超过90%;调查的19个行业分类中造纸及印刷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制衣制鞋业、家具制造业、食品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返工率下降;男性员工返工率高于女性员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返工率明显高于普工。
(三)企业员工流动性大依然是企业用工的最大问题
2016年企业计划用工105029人,其中,弥补企业人员流失用工74839人,占用工总量的71.26%;新建企业用工6457人,占用工总量的6.15%;现有企业扩建或扩大经营等较上年新增用工23733人,占用工总量的22.59%。
(四)全区用工相对集中
其中南宁、北海、玉林等三市用工量较大,分别占全区用工总量的18.53%、18.12%、11.56%。制造业、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是用工主体,其中制造行业占50.03%,加工行业占31.35%。
(五)受“招工难”的影响,企业用工趋向理性
从用工需求性别比例上看,男性需求占41.58%,女性需求占40.52%,无性别需求占17.90%;从年龄需求上看,18-25岁需求占31.83%,26-35岁需求占34.96%,年龄不限需求占33.21%。企业用工不再挑三拣四。
(六)用工以低端劳动力为主
从文化需求上看,对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劳动力的需求占64.81%,对高中、中专、技校文化水平劳动力的需求占25.20%,对大专文化水平劳动力的需求占5.82%,对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劳动力的需求占1.53%,文化水平不限的需求占2.64%。
(七)企业计划下调工资,薪酬竞争力下降
调查显示,2015年企业平均月工资为2414元,2016年预计平均月工资为2219元,下降8.08%。近67.18%的企业认为2016年招工更加困难。
二、企业用工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员工流失率高
从调查的情况看,2016年企业员工流失率为18.14%,部分企业陷入“招工-流失-再招工-再流失”的窘境。
(二)企业用工成本逐步增加,招工、留工困难
养老保险缴费问题是企业与员工反映较多的问题,较高的社保缴费比例既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又影响了员工收入的增加。同时,企业还存在融资成本、物流成本、土地成本高等问题,无力提供优厚待遇吸引和留住人才。
(三)就业观念制约
部分劳动者对岗位期望过高,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求职愿望普遍过高,向往环境舒适、收入较高且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较多新生代农民工对购买社保、签订劳动合同存在错误认识,制约了企业招工。
三、2016年企业用工形势分析及判断
本次用工调查显示,广西企业2016年用工总量将持续扩大,用工增速放缓;用工形势整体上处于平稳的态势,企业员工流失率有所下降,春节后返工情况稳定,未出现大规模减岗、裁员的现象。
企业“用工难”现象将长期存在,如何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是企业、政府无法回避且必须认真思考研究的问题。
四、对策建议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一方面,通过结构性改革,实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使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另一方面,通过简政放权、减少市场干预、激发市场活力,以创业带动就业,推动广西经济新一轮发展。
(二)加大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增岗稳岗
一是在国家层面上研究适当降低企业税收、社会保险缴费比例,降低企业用工成本,改善员工福利待遇;二是各级政府按照桂政发[2015]29号文件的要求,加快新增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政策落实进度;适时推出稳岗补贴政策,引导企业开发新的就业岗位,扩大就业规模。
(三)加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满足职工生活需要
一是各级政府加速推进园区配套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邮政、工商、医院、商店、旅社、餐饮、娱乐等基础配套设施尽快进驻园区;二是完善公交网络,为企业和务工人员提供生产和生活上的便利,实现劳动用工良性循环。
(四)引导企业改善环境、提高待遇
一是政府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引导企业提高工资待遇;二是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为,通过加强监管、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改善用工环境。
(五)强化就业服务,做好信息对接
建议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实现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五级联网,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岗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