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协同推进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2016-04-27张新起
张新起
简政放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近两年来,青岛市按照国家和省部署要求,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在服务上求提升,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取得积极成效。在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的“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第三方评估调研中,青岛市简政放权工作得到高度评价。2014年以来,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精简56%,各类市场主体、注册资本分别增长46.26%和60.85%。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
一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坚持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该清的彻底清除,给企业发展松绑、为经济发展助力。按照省通用目录规范要求,全面清理规范市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42项。及时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青岛市设定的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已全部取消。2014年以来,青岛市无新增市级自行设定的行政审批事项。本着能放则放、应放尽放原则,做好向重点功能区和区市赋权工作,充分释放发展活力。2014年以来,共下放各类行政管理事项119项。对国家和省未明确下放层级的审批事项,除涉及跨区域需要统筹安排或总量控制、可能危及生态环境、生产安全等特殊情况外,一律下放到区(市)实施。
二是衔接落实好上级取消下放事项。全面对接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做到安排部署到位、指导检查到位、承接落实到位,确保接得住、用得好。针对上级取消、下放审批事项过程中存在的人员经费短缺、业务水平不高、技术装备不足等问题,加大人财物配备力度,提高取消下放事项的承接能力和办理水平。国务院和省取消下放的审批事项,全部按时落实到位。同时,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办理能力,确保上下衔接顺畅、落实有力。
三是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着眼促进企业投资便利化,先后两次修订市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全部取消国家明确规定取消的核准事项,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部实行属地化备案管理。全市核准项目仅占全部企业投资项目总数的12%。全面下放赋权,市级核准项目数量仅占全部核准项目的4%。精简前置审批,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决策的前置审批条件全部取消。积极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投资便利化改革试点,特别是通过土地电子招拍挂方式,倒逼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审批机制、流程改革,大幅压缩工业项目审批时限。
四是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开展“三证合一”改革试点,在全省率先实现注册登记“一窗受理、一表登记、同步审批、三证合一”。目前全市已全面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办照时间由原来法定30天缩减为5个工作日。积极推广网上登记预约模式,实现企业注册“优先办理、零时等待”。放宽创新、创业、创客类企业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打造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岛。
五是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在全省率先编制完成市区(市)两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8780项并进行编码,精简规范力度在同类城市中位于前列。建立政府部门责任清单,市级51个部门(单位)责任清单编制已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各区市328个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已完成编制工作。
六是清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和收费项目。职业资格改革方面,严格对接落实国家取消职业资格规定,目前,全市职业技能鉴定除已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职业(工种)外,其他职业(工种)暂停组织实施。对照省职业(工种)鉴定目录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凡不在目录范围内的,全面叫停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清理规范收费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收费减免政策,取消或暂停征地管理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小微企业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2015年以来中央、省收费清理政策全部落实到位,为企业减负2.5亿元。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2015年减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7项、经营服务性收费10项。
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坚持放管并重,推动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以市政府令形式逐项明确审批事项的批后监管部门,明确批后监管责任。围绕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出台《青岛市行政审批批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行政审批的批后监督检查机关、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程序步骤及配套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确保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综合监管,围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整合规范执法机构、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在胶州市和西海岸新区开展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将城管、国土、文化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和执法权进行整合,建立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实施智能监管,开发覆盖全部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系统,实现项目信息统一共享、项目规范日常应用和部门之间协同监管。健全信用监管,依托现有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管理系统,加快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开展信用监管奠定基础。建立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诚信档案等信息横向联通制度,实行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异常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和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三、优化改进政府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一是打造便民高效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依托电子政务共享平台,统一建设全市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实现工商、公安、民政等部门应用系统及市审批业务系统与统一平台整合对接。建立网上便民服务大厅,提供便民卡缴费、抄收数据查询、公积金缴费信息查询、商品房预申请登记、合同信息查询等“一站式”服务。与淘宝网合作开通了青岛淘宝政务服务试点平台,集中发布可以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打通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探索实施“互联网+行政审批”新模式。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开展行政审批事项网上梳理,分别在各级政务网站开设“行政审批目录”栏目,同时开通网上咨询、网上办理。按照“四级网办深度”标准,全力推进网上审批三级、四级办理,全部审批事项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审批、外网反馈”,审批时限比法定时限均提速50%以上,实现了山东最快、全国领先。
三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制定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服务指南和批后监管办法编写规范,使业务手册成为审批人员的工具书,服务指南成为行政相对人的“明白纸”,批后监管办法成为监管部门实施监督检查的标准,防止擅自增减审批条件或随意抬高降低审批门槛。按照“环节最简、流程最优、时限最短”原则,对审批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制证和送达6个环节进行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库建设,实现证照电子化应用,试行审批证照统一制发、二维码识别和统一送达,提高审批效率。
四、完善体制机制,为简政放权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建立统一高效的领导体制。市委、市政府将简政放权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和全面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完善推进机制,全面抓好落实。成立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和由23名各领域专家组成的咨询委员会,加强对简政放权的统筹指导。参照省里做法,成立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下设7个专题组和4个功能组,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加大了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力度。
二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出台关于推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规范部门审批行为,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省有关精神,结合青岛市实际,制定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确定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清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监管方式等7大改革领域和61项具体改革任务,并逐项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目前,各项改革任务正在按计划稳步推进。
三是形成工作合力。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格局。编委办与部门间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各审批部门将审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或实施方案,确保各项改革有序推进。
简政放权没有完成时。下步,青岛市将严格落实国家和省部署要求,聚焦解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企业投资经营和便民服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不断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一是进一步提高放权的“含金量”。继续做好国家和省削减、下放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对市级已明确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规定执行,及时纠正明放暗不放、变相审批、违规增设审批条件等行为,确保下放审批事项落实到位。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按照规范要求实施业务手册、服务指南,进一步清理审批要件,规范审批裁量权,提高审批效能。规范中介服务,分类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脱钩工作,从体制机制上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
二是进一步提高监管的有效性。积极理顺政府部门间关系,探索决策、审批、监管相对分离又相互协调的新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等领域和部分区市,探索随机抽查、分类监管、网络化管理等监管措施,并在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市推广。
三是进一步强化服务的便利性。落实“互联网+政务”行动计划,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按照新的审批目录组织开展网上梳理工作。推进全流程网上深度办理,提高网上办理比例。完善配套体系建设,实现审批事项集中管理、审批服务集中提供、审批信息集中公开、批文证照集中共享,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关键词:简政放权 政府职能 行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