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常在一念间
2016-04-25淮南子
淮南子
一碗饭、一块肉,既可以引来刎颈之交,也能招来杀身之祸。古往今来,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
《左传·宣公二年》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晋国人灵辄三天没有吃饭,饿晕了,倒在翳桑这个地方。在这里打猎的赵盾发现后,舍饭相救,灵辄得以活命。
后来,赵盾当上了正卿,且以耿直敢谏闻名。晋灵公偏偏喜欢听好话,因此对赵盾屡次犯颜直谏怀恨在心,打算找机会除掉赵盾。
一天,晋灵公召赵盾入宫饮酒,暗设伏兵,欲借“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而杀之。此时已成为晋灵公甲士的灵辄,实在看不下去,便舍命救恩人,赵盾才得以虎口脱险。
赵盾怎么也没料到,当年自己用一碗饭救下的人,如今真的成了救命恩人。命运的安排真是巧妙得令人惊叹!
晋朝官员顾荣施炙的故事,同样说明了这个道理。
一次,顾荣应邀到同僚家做客。就餐时,大家见到美味烤肉都大快朵颐,顾荣见端肉的仆人十分艳羡、渴望地看着烤肉,便动了恻隐之心,将自己的那份烤肉给了仆人。大家见了,都讥笑顾荣不顾自己的身份,顾荣却说:“哪有天天端烤肉的人而不知道烤肉滋味的道理?”
后来,顾荣逢乱世渡江南下,每遇危急之时,常有一人暗中相助。顾荣最终见到那个人,便问他是谁,为什么要救他,那个人说:“我就是您当年赐给烤肉吃的那个仆人啊!我要报答您的施炙之恩。”
《左传·宣公四年》记载了另一个可笑的故事。
有个楚国人向郑灵公进献了一只大鳖。郑灵公一高兴,就让众大夫一起享用。这样的分享本来值得称道,可郑灵公偏偏有权就任性,他召公子宋参加品尝会,却不给公子宋鳖肉吃。受到侮辱的公子宋大怒,遂“染指于鼎,尝之而出”。意即你不让我尝,我偏要尝尝,便伸出手指在煮鳖的鼎中蘸了蘸,尝了尝美味,然后大摇大摆地走出宫中。
被惹恼的郑灵公为了挽回面子,决定找机会杀掉公子宋。而公子宋也深知自己的举动触怒了郑灵公,早晚有一天会遭遇不测,就先下手为强,把郑灵公杀掉了。
仅仅因为一块鳖肉,两个人就结下如此冤仇,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可见,恩不在多寡,一粥一饭足可让人感恩不尽,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以命相救;怨不在深浅,一句冒犯的话语即可埋下致命祸根。
眼下,我们常听说或看到这样的“新闻”,某人只因被行人多看了一眼,就怒气冲冲地说:“看什么看,再看老子就宰了你!”双方因此发生冲突,甚至酿出命案,让人感慨不已。
当然,也有人因为当初受恩于别人,哪怕是几毛车费或几块饭钱,也会念念不忘,甚至千方百计寻找恩人以求报答。
两相比较,孰优孰劣,不是一目了然吗?近知恩图报者,远睚眦必报者,诚为交友之道。
(李恒克摘自《知识窗》201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