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确立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三个维度
2016-04-25张伟
张伟
[摘 要]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创新,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也在不断进步,互联网已深入到每个领域。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得媒体的传播产生了新的途径,即互联网媒体。在信息化高速运转的当下,互联网媒体的作用至关重要。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在我国,互联网媒体也在迅速的发展变化。本文主要是分析当下互联网媒体的传播主要现象,并从三个维度的角度探析互联网新媒体确立公共性的特征,其中,三个维度是媒介、技术以及制度。旨在促进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发展。
[关键词]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三个维度
中图分类号:G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06-0121-01
随着互联网不断深入到各个领域中,互联网新媒体也迅猛发展起来。互联网的特点使得媒体信息传播的公共性相对来说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大,又因为互联网的新媒体是依托互联网的开放性平台发展而来,所以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的发展深度是传统媒体无法企及的。公共性的特点对互联网新媒体来说是极为关键的,尤其对公共的信息传播产生重要影响。然而,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并不足够自觉,这就凸显出从三个维度的角度研究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必要性。
一、从技术维度的角度探讨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
互联网新媒体的信息传播属于开放性信息传播的领域,其本身就具备了公共性的特点。从互联网的新媒体的不断发展中可以看出,根据其自身公共性的特点,决定了互联网新媒体在公共信息传播领域的重要地位,下面就从互联网技术的三个方面来探讨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
(一)互联网的本质
在1969年,美国的国防部授权ARPANET进行互联网的相关试验,互联网由此诞生。至2015年,互联网已有近46年的发展史。互联网一路发展以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各领域的不断深入发展,在当今社会传播等公共性领域获得了不可替代的关键性地位。社会大都认可,互联网的本质是自由与开放。就互联网的本质而言,互联网的开放与自由性特点促进了其技术传播与创新发展,并且为信息化的网络传播平台的建立奠定了技术基础。
(二)互联网的开放性架构
互联网的开放性架构是由IP或者TCP的互联网协议所开始确立,即网络的互联与通信量的路由及在计算机中符合网络标准的通信相关细节的协定。一般情况下,在信息传播时,互联网最基础的原则是TCP/IP的协议。时至今日,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尽管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但这更显示出其发展的巨大潜力。互联网的开放性架构是互联网新媒体发展的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完善与发展,对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领域发展的意义不言而喻。
(三)互联网发展的开放性历程
互联网技术从端计算至云计算的发展,即互联网从大量信息至信息的聚合的发展,是其开放性发展的历程。当今社会,互联网接入端主要有网络数字电视、4G手机、笔记本、掌上电脑以及台式电脑等,在这些终端互上进行互联网信息传播尤为重要且不可替代,值得指出的是,计算机在互联网的信息化传播领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互联网公共信息的传播主要通过网络信息的相关平台进行,如一些网络信息搜索引擎:百度、谷歌等。总的来说,互联网发展的历程具有开放性特点,也正是这个贯彻整个互联网发展历程的特点决定了互联网新媒体发展信息传播的公共性。
二、从媒介维度的角度探讨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
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发展是否自觉是决定其发展是否成熟的关键,因此,从媒介维度的角度来具体探讨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发展。
(一)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自觉意识
研究者一般认为,互联网新媒体是指通过将互联网络作为信息的传播媒介达到传播信息目的的相关机构。这里的互联网新媒体主要有两种:一是组织性,如官网等;另一种是私人性,如个人微博。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是在信息传播公共领域内人们对相关事件的自觉批判性与自觉思考的基础,根据互联网的自由与开放性的本质特点,互联网新媒体才有了对公共信息进行公开讨论与批判思考的可能。一般而言,大型官方网站,如百度,其公共性自觉意识就较为强烈。由此看出,培养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自觉意识对互联网新媒体走向成熟具有关键性意义。
(二)互联网新媒体发展成熟的标志
从1969年至2015年的46年间,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发展经历了无觉到自觉的过程,这是互联网新媒体发展日益成熟的标志。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发展经历了无觉到自觉,既是互联网自由与开放性本质的体现,也是互联网新媒体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还是互联网大众即网民的自觉意识成长的必然结果。因此,互联网新媒体发展的自觉程度是其自身发展的客观性要求。
(三)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缺失
伴随着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不断深入发展,互联网公共领域也越来越受大众所关注。但是,互联网新媒体的商业化与市场化不断深入,致使其公共性缺失。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缺失一般是由于信息传播的监管不力所导致,如:在互联网信息的传播过程中,手机移动网络运营商对其所提供的互联网络内容监管不到位,就会导致手机联网用户收到诈骗短信、骚扰短信、垃圾推送短信,更甚至导致个人信息流失泄露,这种公共性缺失的现状,会强烈的引起公众对互联网信息安全的担忧,引起公众强烈不满与抨击。
三、从制度维度的角度探讨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
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缺失的现状,使得我们不得不正视互联网信息安全性保障力度不足的问题。要建立强大的制度保障以及互联网平衡机制,以保障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我们需要从制度的维度,对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进行探讨。
(一)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理性发展
随着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的成长发展不断成熟,其信息传播的监管机制也必然逐步改革创新,跟上互联网的发展。随着互联网进程的深入,互联网信息的融合监管既是信息传播的各监管机制的互相协调,也是互联网服务与监管的结合,更是监管理念与模式的变更与革新。如:互联网产生之后,计算机、电视广播、电视等都不断结合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形成新的形态。因此,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保障则是利用信息传播的融合监管方式,这也是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理性的必然发展。
(二)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均衡发展
对互联网新媒体来说,其信息传播领域的公共性已在不断发展成熟,其在信息传播的公共领域的核心是自身的公共性。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的缺失,就意味着互联网的信息传播公共领域存在本质的缺失。因而对互联网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公共领域来说,应从技术、媒介以及制度的三个维度来保障其公共性的均衡发展,进而促进互联网信息的安全,使互联网信息的公共领域得到健康发展。
总结
随着互联网进程的不断加快,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也在不断的成熟,但在互联网信息传播的公共领域,其监管若不到位,信息安全性在受到挑战的现状下,也揭示了互联网新媒体公共性缺失的发展问题。针对这一现状,我们需要从技术、媒介以及制度的维度方面来分析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创新互联网公共领域的监管机制与保障机制,保障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使互联网新媒体的公共性能够得到理性与均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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