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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的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2016-04-23

纺织检测与标准 2016年1期
关键词: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织物



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的相关问题及注意事项

涉及标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T 17685—2003《羽绒羽毛》、GB/T 20388—2006《纺织品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GB/T 30157—2013《纺织品总铅和总镉含量的测定》等。

标准解释:纺织产品作为重要的消费品,其安全性受到越来越广泛的关注。世界各国对纺织产品尤其是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安全性极为重视,很多国家尤其是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出台相关的法规和标准,用于保护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我国在2015年5月26日发布了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用以保障我国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质量安全,鉴于该标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现将常见问题的相关解释整理汇总,供您参考。

问题1:执行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时,生产商如何证明产品是在2016年6月1日前生产的?在2年过渡期内,监督抽查是按明示标准抽查吗?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前言中规定:本标准自2016年6月1日起实施,实施过渡期为2年,2016年6月1日前生产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产品允许在市场上销售至2018年5月31日。

解答:生产商可以根据出库记录和生产批号追踪查询生产日期。由于各地方的监督抽查情况有所不同,建议监督抽查机构在2年过渡期内按明示标准抽查。

问题2:婴幼儿和儿童纺织产品标注的年龄和身高如有交叉,该以哪种为主要区分原则?监督抽查时有时样品上都没有规范的号型,该如何判断?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第3章:

3.2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GB 18401—2010,定义3.3]

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 cm及以下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婴幼儿纺织产品。

3.3儿童纺织产品:年龄在3岁以上,14岁及以下的儿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

注:一般适用于身高100 cm以上、155 cm及以下女童或160 cm及以下男童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可作为儿童纺织产品。其中,130 cm及以下儿童穿着的可作为7岁以下儿童服装。

解答: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中3.2、3.3条的定义是以年龄为准,身高作为注。如产品标注的年龄和身高有交叉,建议以年龄为准,但企业应避免通过采用标注年龄的方式将婴幼儿产品改为小童服装,以降低产品安全水平的做法;在年龄未标注时,以身高(由服装号型可看出)作为主要区分原则,如身高在100 cm及以下的按婴幼儿纺织产品考核。如在监督抽查时样品上没有标注规范的号型,可通过测量产品具体尺寸对应相应的号型,此外,未标注服装号型,已经不符合GB 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的规定了。

问题3:根据GB 31701规定,将婴幼儿纺织品的安全类别标注改为“GB 31701婴幼儿用品”,未标注“A类”字样。是否符合要求?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4.1.4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儿童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GB 31701 A类、GB 31701 B类或GB 31701 C类)。产品按件标注一种类别。

解答:符合要求。根据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4.1.4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仅需标注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即“GB 31701婴幼儿用品”。安全技术类别标识对比如下:

最低要求A类安全技术类别GB 18401婴幼儿用品B类B类GB 31701 GB 31701婴幼儿用品GB 31701 B类产品分类婴幼儿≤36个月(100cm)非婴幼儿,直接接触皮肤非婴幼儿,不直接接触皮肤C类C类GB 31701 C类

问题4: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的绳带执行GB/T 22702和GB/T 22705,与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重复,是否以GB 31701为主?

相关标准内容: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第4章:

4.2内在质量要求

项目一等品 合格品服用安全性优等品按GB/T 22702规定执行儿童上衣拉带安全要求童装绳索和拉带安全要求按GB/T 22705规定执行

解答: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绳带在符合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还应符合标注的产品标准要求。如两者之间有关绳带要求发生冲突的条款,以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为准。除FZ/T 73025—2013《婴幼儿针织服饰》外,GB/T 31900—2015《机织儿童服装》、GB/T 14272-2011《羽绒服装》等也会有类似情况。

问题5: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表1中燃烧性能的注,如果进行阻燃处理,需要符合的国家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是哪些?在按GB/T 14644做燃烧性能测试时,是测试洗前还是洗后?洗后测试水洗还是干洗?要按照维护标签吗?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第5章:

4.2表1:

A类B类 C类1级(正常可燃性)项目燃烧性能d注: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建议进行阻燃处理。如果进行阻燃处理,需符合的国家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d燃烧性能仅考核产品的外层面料;羊毛、腈纶、改性腈纶、锦纶、丙纶和聚酯纤维的 纯纺织物,以及由这些纤维混纺的织物不考核;单位面积质量大于90 g/m2的织物不考核。

5.4燃烧性能的测定按GB/T 14644执行。

解答:此处注中的内容是提醒进行阻燃整理要考虑相关的规定。目前我国没有关于阻燃整理相关的强制性标准,但(可参考GB/T 24279《纺织品禁/限用阻燃剂的测定》中所列的阻燃剂清单)。在进行燃烧性能测试时,一般先测试洗前,当洗前达到1级时,再测试洗后。如果洗前已不合格(Ⅱ级或Ⅲ级)则没有必要再测试洗后。在做一测试燃烧性能试验时,不必考虑维护标签的标注,水洗后的测试必须做,干洗根据需要选做。

问题6:抗拉强力是每个大于3mm的附件都要测试吗?附件特别多怎样考核?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第5章:

4.4.1婴幼儿纺织产品上,不宜使用≤3 mm的附件,可能被婴幼儿抓起咬住的各类附件抗拉强力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5.5附件抗拉强力的测定按附录A执行。

解答:能抓住或咬住的附件均应测试抗拉强力。当附件特别多时,可参照GB/T×××××《纺织制品附件脱落强力试验方法》(报批稿)的规定:“每件制品上同一种类和尺寸的附件测试5个,当附件数量不够时,测试所有的附件”。

问题7:对于涂料印花织物,涂料无法与织物分离的,是否可以带着织物整体测试?还是直接豁免测试?若带织物测是否不能下结论?

相关标准内容:GB 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第4章、第5章:

4.2织物要求

表1 

5.2重金属中总铅和总镉的测定按GB/T 30157执行。

5.3邻苯二甲酸酯含量的测定按GB/T 20388执行。

解答:对于涂料印花织物,涂料无法与织物分离,可以带着织物整体测试。在计算涂层量时,主要有四种情况:

1.局部涂层,面料较大,带着织物整体测试

分别测出基布平方米克重Mj和涂层织物平方米克重M,采取简单的减法,得出涂层平方米克重Mt,Mt=M-Mj。结果计算时,根据所占比例,计算试样中涂层或涂料重量mt。

2.局部涂层或印花,面积较小且图形不规则,带着织物整体测试

取包含涂层或印花的试样,分别测出同样面积的基布重量mj和含有涂层织物的试样重量m,采取简单的减法,得出试样中涂层或涂料重量mt,mt=m-mj。

结果计算时,直接以涂层量mt进行计算。

3.分散涂层,不易分离,带着织物整体测试

(1)设法转化为第二种情况,得到试样中的涂层量mt。

(2)检出超标时,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需考虑涂层量的比例。

4.整体涂层,不易分离,带着织物整体测试

(1)检出超标时,可直接判定为不合格,不需考虑涂层量的比例。

(2)未检出时,可判定为符合。

(3)检出,但未超标时,可采用纤维含量的测试方法,测定涂层占试样的比例,计算整体的涂层量,判断是否符合。

SDCE Multifibre多纤维贴衬织物

近一年来,所有的玛莎供应商已在色牢度检测中使用SDCE Multifibre多纤维贴衬织物。现有的用于玛莎认证检测的多纤维贴衬织物(DW型)问世于1987年,SDCE Mulitifibre LyoWTM是SDCE Multifi⁃bre贴衬的一大重要发展。

新型多纤维贴衬织物SDCE Multifibre由玛莎百货、SDC公司和UL VS UK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开发和生产。多纤维贴衬织物(DW型)中含有的一种被认为是不再具有商业相关的醋酸纤维成分已被更切合现代服装面料中的常用纤维Lyocell纤维成分所取代。SDCE Mulitifibre LyoWTM和Mutilfibre DW多纤维贴衬织物的区分:SDCE的安全线设置于Lyocell纤维成分的边缘,而SDCE Muiltfibre DW类似的安全线则设置在羊毛条上。

测试结果表明,Lyocell纤维,作为一种特殊的再生纤维素纤维,可为主要的再生纤维素纤维(莱赛尔、莫代尔和粘胶)及其混纺织物提供准确的沾色性能预测。测试同时也表明,采用Lyocell纤维取代醋酸纤维并不会改变其它五种纤维成分的沾色性能。

为了确保不同批次SDCE LyoWTN和混纺纱测定沾色性能的一致性和重现性,SDCE开发了一系列新型注入染料测试方法。这些方法将与此前已被ISO 105 F10引用(M&S C03参考)并可和SDC原来的方法配合使用。

SDCE Mulitifibre LyoWTM将仅供M&S测试方法和M&S认证实验室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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