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电动自行车出现首例“召回门”
2016-04-20文/朵儿
文/朵 儿
国内电动自行车出现首例“召回门”
文/朵 儿
电动自行车是与广大百姓密切相关的民生产品,保有量巨大,且饱受争议,在2015年底成为召回的试点产品。2015年11月5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在“江苏省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分析暨质量提升推进会”上通报了该电动自行车召回的案例。
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CEVT)作为专业从事电动车产品质量检验的国家级检验中心,积极配合国家质检总局、江苏省质监局,前往该召回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产品召回的技术支撑工作,对有缺陷的产品开展相关召回事宜,并指导企业整改。
日前,无锡市振茂车业有限公司向国家质检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16年1月29日起,召回部分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制造的型号为TDR148Z的“奇蕾”牌电动自行车,中国大陆地区受影响的电动自行车的数量为18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前挡泥板固定螺钉无防松措施,如果前挡泥板松脱,造成行驶过程中的电动自行车前轮抱死,可能导致骑乘人员摔伤。无锡市振茂车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客户维修,以消除隐患。
无锡市振茂车业有限公司将自2016年1月29日起在官方网站和相关销售网点发布召回公告并通知消费者,提示拥有受影响型号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停止使用该电动自行车,并联系无锡市振茂车业有限公司及相关经销商进行免费维修。用户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3861696752)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也可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 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以及关注微信公众号(AQSIQDPAC)了解更多信息。此外也可拨打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备注:部分信息来源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
(编辑:傅金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