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后房价大涨
2016-04-19
证券市场周刊 2016年15期
2013年3月,冯先生以233万元的价格购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松岗西路的房产一套,交易完成并成功过户后,适逢国家楼市新政出台,房价飙升,房子过户几个月后原房主多次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出《存量房买卖合同》无效以及返还房屋的仲裁请求,但被驳回。其后,原房主又在2014年以交易显失公平为由提起仲裁请求,广州市仲裁委员会2016年3月1日做出裁定,变更《存量房买卖合同》交易交割为2774683元,冯先生支付房屋差价444683元。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