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问题探讨
2016-04-19李江林
李江林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50053)
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问题探讨
李江林
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450053)
作为混凝土结构建筑辅助施工的模板支撑体系坍塌案例屡见报端,其安全问题被我国各级建设行业管理部门、业界及广大群众关注。结合模板支撑体系方案编制、审批程序、专家论证、方案实施等方面,探讨了模板支撑体系相关安全问题,提出了安全防范建议。
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安全;方案;防范
0 引言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5月13日发布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该办法界定了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应列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对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的论证范围界定为搭设高度8 m及以上,搭设跨度18 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 kN/ 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 kN/m及以上。
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2]。该导则规定了方案、验收、施工、监督等方面管理要求。
近年来发生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事故案例表明,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不予编制,或虽编制而不按规定审批、论证、实施。
1 模板支撑体系安全问题探讨
1.1 关于方案的编制
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专项施工方案。显然,不予编制施工方案,为模板支撑系统的安全施工埋下了重大隐患。
模板支撑系统施工方案不予编制的表现形式为没有编制,虽编制但未按程序审批,虽编制、按程序审批但未经专家论证,虽经专家论证但未按专家意见修正即实施等。
1.2 关于方案的审核程序
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需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对不符合《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规定的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施工方案,不需专家论证。此类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可实施。
对符合《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规定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则需经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根据专家组论证意见,修正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1.3 关于方案的专家论证
对符合《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规定、需经专家论证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组织专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等参加论证会,论证内容按《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规定。专项施工方案根据专家意见修正。若需重大修改,施工单位按专家意见修正后,应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3]规定,对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要求明确提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评审意见,在论证报告上签字,禁止签署模棱两可或者“经修改后通过”的评审意见。
对于专家论证报告建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参与专项方案论证的专家应遵守专家论证规则和相关工作制度,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地进行论证。对长期不能参加专家论证、签署模棱两可意见、论证结论无法实施或不符合工程实际情况、论证结论无法保证工程施工安全的,住建管理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告诫、暂停或取消专家资格的处理,并予以公告。
1.4 关于方案的实施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监理单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重点审核内容、检查方法和频率要求。
对于方案实施,要求施工单位必须请论证专家组成员到场核实方案实施情况。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鄂建[2015]7号)》[4],对建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重违法违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未执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规定等制定了追究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5]84号)》[5],进一步规范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加强作业队伍和从业人员管理。经过专家论证的施工专项方案,验收时应请论证专家到场核验方案落实情况。
1.5 关于安全防范的建议
对于房屋市政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编制、审批程序、专家论证及按方案实施等,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及有关规范,完善质量安全方案编制及审批程序。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实施等监督管理规定。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遵守方案审定、实施、监督等现场细则,现场安全巡检、风险源辨识及应急处置细则等。
2 案例
2015年1月20日上午[6],云南省文山州职教园区学生活动中心在建工程施工单位——云南顺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该工程项目部召开例会,该公司法人、施工员、现场监理员、安全员、木工组组长、架子班组长等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学生活动中心”22.5 m层梁板施工进行安排布置,并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架子班组组长按照会议安排,在没有高支模专项方案及专家论证的情况下,于1月26日下午组织20人左右开始搭设模板支架,2月3日模板支架搭设完毕,2月3~9日一直在对模板支架进行加固。2月4日,该工程施工员在项目部告知木工班组长模板支撑体系已搭设完毕,可以开始架设模板的信息,木工班组长即组织20人左右开始搭设模板。2月7日,模板搭设完毕。2月5日,钢筋班组组长组织30人左右开始绑扎钢筋;2月8日,钢筋绑扎结束。2月8日上午8:00左右,施工员在施工项目部告知泥工班组长第二天可以浇灌应组织人员施工的信息。2月9日,浇灌的人员到现场后发现模板支架尚未加固完毕,所有浇灌的人员在现场等待浇灌,也因此推迟了浇灌时间,10:00左右模板支架加固完成(但按规定应组织各方专家、技术人员检查验收)。11:30左右开始浇灌混凝土,施工员、泥工组刘某在板面上指挥浇灌,浇灌混凝土一车(约10立方米),浇灌部位:⑤/D轴、⑤/B轴、⑤/ C轴3根柱子。12:00左右工人开始吃饭,12:40左右继续浇灌混凝土。13:30左右,施工员到板面上指挥浇灌,此时板面上共有13人,板下有2人。浇灌的方向是从东向西,先浇灌2根柱子,然后梁、板一起浇灌。14:00左右,混凝土浇筑到总方量的2/3左右时,突然发生坍塌,坍塌为脆性瞬间倒塌,共造成8人死亡,7人受伤。坍塌现场图片[7]。(见图1)
图1 云南省文山州某在建工程坍塌现场
该工程事故被定为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直接原因:施工方案未经论证,施工成果未经验收;支撑架架体搭设不规范,架体构造存在严重缺陷;支撑架的强度、稳定性等未经计算验证;钢管、托撑存在质量问题;混凝土构件浇灌顺序、浇灌方式存在错误等,导致支撑架局部荷载过大、受力偏心,浇灌区域的支撑架强度、稳定性被破坏,从而引发支撑架整体坍塌。
3 结语
近年来发生的房屋市政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坍塌案例表明,房屋市政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的发生阶段,绝大多数发生在混凝土浇灌阶段,极少数发生在钢筋帮扎、支架预压或支架拆除阶段。尚未见混凝土养护阶段坍塌事故报道。为尽可能降低房屋市政工程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的发生,必须严格依据相关规范,从严要求房屋市政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及现场安全管理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2009,05,13.
[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254号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2009, 10,26.
[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办〔2014〕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2014, 3,5.
[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2015]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强化主体责任追究的通知, 2015,3,31.
[5]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办[2015]84号,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2015,5,6.
[6]云南省文山州职教园区学生活动中心在建工程“2·09”坍塌事故调查组[R].文山州职教园区学生活动中心“2·09”坍塌事故调查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safety.gov.cn/newpage/Contents/Channel_5498/2015/0814/256230/content_256230.htm,2015,8, 14.
[7]李嫒池.云南文山一在建大楼脚手架发生坍塌,约13人被埋压[R].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2015-02/09/ co-ntent_34776659.htm,201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