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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观念变迁及其对“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

2016-04-19蒋旻霈

知与行 2016年2期

蒋旻霈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80)



国情国策研究

生育观念变迁及其对“单独二孩”政策的影响

蒋旻霈

(黑龙江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80)

[摘要]生育观念作为构成生育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核心是生育意愿。生育观念受到经济、文化和社会条件的多重影响,在传统经济条件下变现为“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传统生育观念,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一步转变为“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现代生育观念。同时,不同时期的生育观念也受到当时生育政策的影响。反之,生育观念的变化也影响着生育之策的制定和实施。生育观念的变化直接导致了生育行为随之变化,生育行为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从过去早生多生、重男轻女到现在男女平等、自愿不育的现实情况。生育行为的不合理也造成了人口老龄化、人口红利不断减少、制约经济发展、性别比例失衡、婚姻市场失衡和家庭结构变化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国家要适时调整计划生育政策,逐步制定和实施“单独二孩”政策,甚至“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来调整人口结构,解决人口问题。

[关键词]生育观念;单独二孩;生育政策

一、生育观念的变迁

计划生育作为中国基本国策之一,近几年生育政策的调整一直受到国家的重视和百姓的关注,然而生育观念作为构成生育文化的核心内容,它的变化也是生育政策调整的重要因素之一。

1.生育观念概述

生育观念作为生育文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们对生育问题相对稳定的看法和主张,它是对于人们在婚姻生育史的演变过程中所形成的观念、道德、习俗和制度的一种概括[1]。生育观念最主要的表现是生育意愿,包括对生育子女数量的期望,对生育子女性别的偏好,生育的目的和意义,以及人们对生育行为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和风俗习惯等思维模式。有学者曾研究了新旧两种生育观念的差别,并对传统生育观念的评价标准产生了质疑,认为应该深入探究是否应以生育的时间、数量和对性别的偏好来区分生育观念,避免对我国农村生育观念评价准确性的影响[2];而新的生育观即现代生育观念,是一种先进的生育观,体现了生育文化和生育行为的进步,先进生育观具有先进性、科学性、群众性、差异性和长期性,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及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3]。

2.从传统到现代看生育观念历史变迁

生育观念从本质上讲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在人们生育心理上的反映,人们的生育观念总是随着自身所处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的变化而变化。我国传统社会,生育观念具有“早”“多”“男”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人们在生育问题上普遍倾向于多子多福、重男轻女、养儿防老、早婚早育和传宗接代的传统生育观念。传统生育观是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经济基础,同时宗法和家族制度对其形成与发展起到制度上的保障作用[4]。传统生育观念在中国人的心中根深蒂固多年,它的形成是与传统生育文化的传播、渗透和承继密不可分的,其本身也是传统生育文化的核心内容。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也随之发生了巨变,传统的生育文化逐步退出历史舞台,传统生育观念在中国人心中的地位进一步瓦解。人们在婚育观念方面有了更高的认识和更大的自主权,少生优生、生男生女一样好、男女平等、女儿也能传宗接代、晚婚晚育等变成了生育观念的关键词,中国人迈入了新型生育文化阶段。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生产力不断发展,经济水平进一步提高,外来思想传播到中国,新思想的传播使人们逐渐认识到传统生育观念的弊端,对传统生育观念造成了巨大冲击,同时国内开始了在婚育和生产方面科学文明新观念的宣传。新中国建立后,我国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妇女儿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政策,通过宣传新型婚育观念,奠定了新型生育文化的思想基础和制度基础,为新型生育文化的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生育观念与生育政策的关系

生育观念归根结底是在一定时期的社会背景下生育在人们心理上的反映,生育政策也是国家根据不同时期的社会状况制定出来的,用以解决人口所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生育观念影响着生育政策的制定,反之,生育政策也引导着人们生育观念的变化。总之,生育观念与生育政策,二者相互作用、缺一不可。

1.生育观念与生育政策的密不可分

社会生育观念因社会的存在而产生,因此,社会生育观念的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说明了社会是不断变迁的。国家的社会控制手段有积极和消极之分,而国家政策作为社会控制手段之一,积极的控制方面表现为国家政策不断调整,从最初放开单独二胎,到现如今在一部分地区实行全面二胎;消极的控制方面则表现为,虽然国家已经开始转变生育政策,但是并未全面开放二胎,而是循序渐进,由计划生育过渡为“单独二孩”,再到二胎政策的逐步全面开放。简单来说,生育观念影响着生育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生育政策也对生育观念起到一定的引导作用,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作用。比如我国的计划生育时期的独生子女政策,对生育数量进行了严格的控制。在当时的情况下,人们如果自愿生育一个孩子,既响应了国家号召,还可以接受独生子女的补助。可受到传统生育观念根深蒂固的影响,大多数家庭还是迫于国家政策的控制下想生却不能生,最直接的效果即为将有4亿人口的生育意愿并未转换为生育行为[12]。

本文重点探究生育观念及其变迁对“单独二胎”生育政策的影响。现阶段中国的生育观念正处在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期,逐步呈现出现代化的生育观念[5]。生育观念最为直接的表现方式即为生育行为,生育行为的量化表现也正是衡量生育政策成效的重要指标。生育观念的改变会导致生育行为随之发生变化,从而间接地促使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改变。可以形象地将三者的关系比作一个石拱桥,桥面是生育行为,桥的两端分别是生育观念和生育政策。(如图1所示)

图1.生育观念与生育政策的关系

生育观念作为拱桥的一端,其转变影响了人们的生育行为。生育观念在不同时期所受到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影响因素不同,因而产生了不同的生育行为。具体而言,生育观念受一定时期社会生产力和孩子的抚养成本等经济因素影响,在生产力提高,抚养成本变高的情况下,生育观念转换为生育行为的直接表现就是,生育孩子的数量明显下降。影响生育行为中对性别要求的因素表现在生育观念中主要是社会保障能力以及家庭功能,传统的社会结构促使夫妻生男孩来养老和继承香火、传宗接代,然而随着社会保障的健全,生育行为中对男孩的要求也自然减弱。然而女性的受教育程度和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又影响着女性的生育年龄以及各胎的生育时间间隔,良好的教育和较高的文化素质会减少生育行为,或者推迟头胎的生育年龄。简言之,生育行为主要表现在生育数量、性别要求和生育意愿三方面。生育行为直接决定了国家采取何种生育政策,在传统社会追求“早”“多”“男”的情况下,国家势必会采取计划生育政策来控制生育行为。现代社会生育行为发生变化,国家政策也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前提下,逐渐向单独二胎、全面二胎过渡。

2.生育观念对生育政策的理论影响

总体而言,近年来生育观念的转变对于生育行为起到了积极的影响,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至今,生育政策一直处于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说明这些年来国家对于生育政策的制定、实施和评估是切实可行的。但是生育观念转变也带来了一些消极影响,近年来人口结构逐渐呈现出一系列问题,例如人口老龄化严重、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和家庭结构不合理等,这些问题都对生育政策的调整提出了新的诉求。这就要求对生育政策从制定、执行到评估的所有环节,重新有理有据地进行反思与调整,从而使生育政策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之中。

中国一直是农业大国,农业是第一产业,在传统的农耕时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生产方式占主体地位,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再加上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度,这就强化了家庭对劳动力数量的需求。对于劳动力的大量需求造成了传统社会多生超生的现象和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也相应地产生了人均资源占有率低以及就业、住房、教育等多方面社会问题,为此国家出台相应的计划生育政策,可以有效地控制人口数量急剧增加。然而,中国的人口基数大,过去一段时期的人口大量增加也导致中国人口结构失衡,加之生育观念的变迁、生育率下降,导致中国提前步入了老龄化社会。虽然现代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使得对劳动力需求数量大不如从前,但中国目前处于老龄化社会背景下,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迅速发展,其重要原因就是“人口红利”,过去的人口年龄结构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现在,“人口红利”逐渐减少,中国的刘易斯拐点比预想中提前了,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预示着中国必须适时调整生育政策,“单独二孩”政策的出台顺应了社会发展需要。然而,人口经济学家贝克尔(G.S.Becker) 提出“孩子成本效用理论”,对生育孩子这一行为作了详细的成本效用分析。孩子抚养成本的提高,有可能致使“单独二孩”政策并不理想,因此生育政策需要向全面二胎转变。

从社会因素方面来看,在传统社会中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人们面临养老的风险,多生子女、增加子女数量是他们的最佳选择。传统社会都是儿子养老,所以生男孩可以降低养老风险系数,为了要一个男孩,不得不生育更多的孩子。在传统社会,计划生育政策是对控制这种现象最有力的保障。由于生育机会的限制,过去有很多人采用人工手段留住男孩而放弃女孩,由此产生了严重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性别比(即出生100个女婴对应出生的男婴数)失衡问题近年来在中国广受关注。30多年以来显露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最终导致了更加严重的问题,性别比失衡必然会引发婚姻市场失衡。这又促使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可事实上随着国家的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国家可以养老,老人不用再指望儿女,自然也就不再一味地追求生男孩,面对“单独二孩”政策无法有效地解决性别比例失衡问题,更应注重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生育政策,以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

儒家文化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典范,其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就是中国传统生育文化,因此中国传统生育文化也受到了儒家文化的熏染,主张早婚早育、多生、生男、养儿防老及男尊女卑[6]。传统社会把生育当作是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情,认为生育符合人的价值需求[7]。传统社会人们更倾向于早生多生,如果不对此加以限制,后果可能不堪设想。计划生育政策原则上一对夫妇只允许生育一个子女,由此“四二一”家庭结构也渐渐地成了中国社会的主流家庭结构模式。现代社会,随着西方文化的传入,人们受传统生育文化的影响越来越小。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人们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研究表明,人们的文化程度越高,婚育年龄就越大,生育子女越少。现在多数年轻的夫妇越来越不愿意养育太多的孩子,甚至选择“丁克”的方式来获得更加自由和富足的生活。计划生育形成的“四二一”家庭结构,是指一对独生子女结婚后,形成了4个父母长辈、1个孩子和他们2人。从长远来看,“四二一”的家庭结构必将导致独生子女夫妇养老负担过重和大量空巢家庭的出现。“四二一”结构中明显体现出一对夫妇赡养两对父母的实际情况,也就是一点对两点的支撑关系,最终必然会导致赡养负担的集中化,从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其中一种情况就是空巢老年家庭增多,所以仅靠家庭养老功能是不可能满足老年人口正常需求的。同时,单独家庭又称为风险家庭,一旦失去独生子女,对整个家庭来说无异于灭顶之灾,及时调整生育政策有助于增强个人、家庭和国家的抗风险能力。

三、生育观念对生育政策的现实启发

生育观念对于生育政策影响从理论上来说,表现在经济、社会和文化三个方面。转化为现实情况就是生育行为在生育数量、性别和意愿上发生了根本变化,由传统社会的“早、多、男”到现代社会的“晚、少、平等”。同时,国家的生育政策也受到了生育观念转变的影响,由计划生育向“全面开放二胎”逐步转变。

1.从“超生游击队”到“优生优育”

现代社会,传宗接代已不再是家庭的主要功能,儿女是夫妻爱情的结晶,是父母生命的延续,更是每一个家庭的幸福源泉。伴随着现代社会的迅猛发展,工业革命使社会生产力发生了巨大变化,随之改变了社会生产制度和生产方式,自给自足的家庭经营模式的解体,家庭的生产功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社会化大生产模式,从而对于劳动力也从数量需求转变为质量需求[1]。

因此,家庭的生育模式也不再是“超生游击队”的年代了,重要的是提高孩子的素质,抚养一个孩子从出生到成年步入社会,其抚养“净成本”不断提高,再加之相比于过去子女几乎没有所谓的经济价值,因此生育子女数量不断减少,人们更乐于接受现代的生育文化,即越来越倾向于少生、优生。随着生育率的不断降低,加之生产力水平全面提高,生存条件得以改善,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死亡率大大降低,中国跑步进入老龄化社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财政政策报告2010/2011》提到,以后的30年间老龄化的态势将以更快的速度发展,预计到2030年,我国人口的老龄化程度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到2050年,社会进入深度老龄化阶段,预计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占3成,达31%。未富先老,已经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极大的隐患和挑战。“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与劳动力人口的补充越来越受国家的重视。

此时,计划生育政策已不再适应国情需要,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基础上将生育政策调整为“单独二孩”政策,可以通过生育政策对生育观念的反作用来优化生育风气,转变生育行为,从而调整人口结构,缓解人口问题。但事实上,“单独二孩”政策制定之初的目的就是用于缓解人口压力的问题,但该政策可能是在一种简单化和理想化的状态下制定的,从制定时的初步统计来看,符合单独二胎的家庭大约有1 100万,并在部分试点开展推广“单独二孩”政策,按照预期,单独二胎政策出台,意味着国家放宽了对生育数量的限制,这对有生育二胎愿望的家庭来说是一个喜讯。然而,符合生育条件的家庭及适龄生育女性的生育数量并没有因为“单独二胎”政策的颁布而提高,整体生育数量并未达到预期的反弹点[8]。究其原因,终究是由于生产力水平提高,抚育孩子成本逐年升高,现代人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2.从“重男轻女”到“男女平等”

现代社会从子女价值上来看,生男生女是一样的[9]。现代生育观念也更加的看中男女平等,不存在性别差异化[1]。小农经济的瓦解导致旧的宗法制度和宗法观念缺少了存在的社会基础,女性也完全能够“传宗接代”,没有女性的生育参与才是真正的“绝后”。从家庭角度看,进入工业社会后,传统的养儿防老的养老观念逐渐弱化,原因是现代的社会化养老方式,老年人可以依靠自己的积累,完全实现自我养老。换言之,女儿同样可以继承家业,为父母养老送终、传承后续,如此的现代生育观念逐渐被人们所接受。在现实生活中,以上观点也同样被证明,女儿一样具有养老能力,很多老年人也更愿意同女儿一起生活[10]。从社会角度来看,养老模式与保障功能的社会化,打破了传统意义上完全依靠子女养老的养老模式,逐步形成了现在单向的、良性的代际关系。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不但可以改变传统观念导致的人们对生育数量的追求和偏好生育男孩的心理,同时可以减少父母年老后完全依靠子女养老而给子女造成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

虽然如此,由于30年计划生育导致的性别比例失衡问题至今依然未能解决,起初这个问题并未被重视,直至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国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9.2,国家相关部门才意识到形势的严峻。福建省统计局普查中心副主任姚美雄接受采访时表示,性别比失衡将直接导致婚姻市场失衡,预计到2020年,中国的“剩男”规模将达到3 000万左右,他们中绝大部分将终身打“光棍”。对此国家已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该问题,但成效并不显著。虽不能将计划生育看成是性别失衡的唯一原因,但目前计划生育政策已然不能适应中国国情。

“单独二孩”的政策出台后,上文提到了实际符合生育标准的夫妻有1 100万对,但实际提出申请生育的仅有106.9万对。当代孕育子女的主力军是80后,90后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是否生育二胎,可能更多考虑的是生育效益的最优化。开放“单独二孩”政策并不能直接改变人们现代化的生育观念,反而是现代化的生育观念影响了“单独二孩”政策在实际过程中的效果,在家庭功能弱化和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的今天,“单独二孩”的实施并未达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决定,坚持计划生育政策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行动。事实上这一政策的出台并不是对历年来实行生育政策的否定,而是针对不同的社会发展时期,拥有不同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因此也应对生育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全面放开二胎后,受现代生育观念的影响,预计每年新增出生人口不会超过600万人,并不会对当前人口形势产生太大冲击。

3.从“全民早生”到“个别丁克”

20世纪80年代以后,我国逐渐受到西方生育文化的影响,开始出现个别拒绝生育孩子的“丁克家庭”,后来越来越多“丁克家庭”的出现,逐步形成了一种不育文化[11]。2004年,全国妇联曾对外公布,那时中国已有60万对丁克家庭,尤其在京沪地区,丁克家庭更是常见。现代很多年轻家庭要孩子都是迫于父母的压力,而并非主要出于自愿。尤其是一些受过高等文化教育的年轻人,有着强烈的自我实现和自我价值意识,家庭收入越高,出现丁克的情况就越多。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竞争意识不断增强,要想生存和生活得更好必须要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工作中去。但是市场经济也为现代人提供了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现代年轻人也更倾向于追求和实现自我价值。由此可见,现代社会中,妇女更向往、追求有质量的、自由自在的家庭生活,少生优生、晚婚晚育甚至自愿不育也成为人们的自觉选择。但是,“四二一”结构和丁克家庭除了面临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巨大养老压力外,还造成了中国刻不容缓地解决这一问题的国情,2012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中国人口增长已接近负增长,生育政策的调整刻不容缓。

“单独二孩”政策是我国生育政策由计划生育向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过渡中的一个环节,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与修正,是计划生育政策向“全面开放二胎”政策转变中不可或缺的过渡环节。在上述提出申请的106.9万对夫妇中,实际只有47万对夫妇选择生育二胎,由此可以看出,考虑到现代的生育观念和实施转化为实际的生育行为,“单独二孩”政策的制定是希望达到一种循序渐进、积少成多的效果,实施中不强调巨大的跨度。全面放开二胎政策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演变史中的一个重大转变,如果从一开始就实施全面开放二胎的政策,很有可能造成人口问题的失控。因此,考虑中国的国情及近年来生育观念的变化,决定逐步放开“单独二孩”,到今年年初全国大部分地区或可开放全面二胎政策。

总之,生育观念从经济、社会、文化三方面对生育行为产生着影响,从而影响着生育政策的制定。生育观念的变迁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然而生育观念的转变对于生育政策的调整也提出了更多要求,只有更加注重政策实施效果的监测与评估工作,与增强政策实施效果的措施配套而行,才能确保生育政策的实施达到最佳效果。放宽“单独二孩”的条件,乃至逐步推行全面二胎政策,是现阶段国家政策的一项重要调整,顺应了时代需要的同时也满足了百姓的需求,但在短期内也不会改变中国人口的现状。只有不断地适时调整国家生育政策,才能更好的发挥“二胎效应”,缓解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减轻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同时,增加青壮年劳动力,维持人口红利优势,改变性别比例失衡等问题,从而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参考文献]

[1] 田雪原,陈胜利.生育文化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2] 李文,许彦彬.质疑“传统生育观念”的说法[J].人口研究,1999,(5).

[3] 索敬海.先进生育观初探[J].理论界,2004 ,(4).

[4] 潘贵玉.中华生育文化导论[M ].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 2001:94.

[5] 风笑天,张青松.二十年城乡居民生育意愿变迁研究[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2,(9):21—31.

[6] 金小桃,曹跃斌,等.试论儒家文化对我国生育文化的影响[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5,(6).

[7] 穆光宗.生育文化的现代化和生育控制机制的转变[J].中国人口科学,2000,(3).

[8] 陈卫,靳永爱.中国妇女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J].人口学刊,2011,(2):3—13.

[9] 杨雪燕,李树茁,尚子娟.儿子偏好还是儿女双全——中国人生育性别偏好态度构成及其政策[J].妇女研究论丛,2011,(6):27—34.

[10]陈卫.性别偏好与中国妇女的生育行为[J].人口研究,2002, (3):14—22.

[11]佟新.人口社会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267.

[12]杨倩倩,陈岱云.社会政策与生育观念——以社会控制为视角[J].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10,(10):19—21.

〔责任编辑:崔家善〕

[中图分类号]C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8284(2016)02-0035-05

[作者简介]蒋旻霈(1989—),女,黑龙江大庆人,硕士研究生,从事家庭婚姻社会学研究。

[收稿日期]201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