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宗教信仰中的悖论探析
2016-04-19姜宏波
姜宏波
[内容提要]宗教信仰自由人所共知,这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但是,教育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对此,有些学生迷惑不解。本文尝试着对高校学生在此问题上的悖论做些探研,进而搞清大学生宗教信仰中的模糊认识。
[关 键 词]大学生;科学;宗教;宪法;部门法
宗教日渐成为民族、区域、国家间关系一个引人注目的变量,他们在经济、社会、文化以及非政府组织中发挥的作用引起国内学者关注。大学生中已有部分人信奉宗教,而且有增多趋势。这些给高校思政教师提出了要怎样引领学生由信教到信科学,以及怎样正确认识宗教里的美和丑、善与恶的难题。因此,需要拿出可供操作性应用性的大学生宗教信仰中的悖论解读,基于此本文尝试着进行探析。
悖论一解读:《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部门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或者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54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第2款:“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6条:“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
常理皆知,当部门法与宪法发生矛盾时,一切服从宪法,可现实却有点不同,这要怎样解释呢。要搞清楚宪法强调的是宗教信仰自由,保护正常宗教活动;而宪法和部门法都强调的是不允许搞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宗教活动,两者并不矛盾。第一,从哲学角度来看,矛盾普遍性特殊性原理告诉我们:两者不可偏废,失去一方另一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宪法赋予的权利每个公民都享有,这是共性;而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则具有个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反映出来。《高校学生管理规定》表明:在高校里组织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宗教活动,以及进行传教都是非法的。我们坚持在高校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目的是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抵御宗教渗透犯法(宗教渗透主要是指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外国宗教对我国意识形态领域进行政治性的破坏活动),打击犯罪,这是真正保护公民的宪法权利,即使是宗教教育。
第二,从历史角度来看,关注大学生宗教信仰已经成为思想政治工作者必须直面的重要问题。大学生宗教信仰问题的实质就是理想信念教育的问题。思想政治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对此需深入探析。中国已经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息化时代科学高速发展,大学生应该对宗教本质有深刻认识,为什么反而信奉宗教呢?一方面,作为思想上层建筑的宗教有其相对独立性,不会亦步亦趋地受到生产力发展的制衡。另一方面,中国最大的国情是“初级阶段”,当前又面临非常棘手的“矛盾凸显期”。从个人成长史来看,大学生群体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同步发育的青春萌动期,人生阅历中细微的坎坷际遇都可能左右他们的心路历程。可见,社会史、宗教史、成长史的历史性交汇应该是分析大学生宗教信仰成因的起点。
第三,从实践角度来看,法律政策是一个实践标尺、实践依据的问题,应该依法管理大学生宗教事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就是要切实保障宗教信仰自由,保证正常宗教活动的有序进行,保护宗教团体的合法利益。这里要注意“正常”、“有序”、“合法”等限定性用语的意义所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四有”新人,有理想是第一位的。宗教的理想大多寄托来世,社会主义的理想是立足于现实,二者完全有可能统一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
悖论二解读:科学家既信奉科学又信仰宗教
科学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核心是坚持真理。而宗教或说“是人民的鸦片”,或说“是对客观事物的虚幻的反应”,或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然而有相当多的科学家信教,对这一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哲学角度。用辩证统一原理探析科学宗教关系。爱因斯坦认为宗教与科学存在着“牢固的依存性”,“科学没有宗教就像瘸子,宗教没有科学就像瞎子。”[1]对科学在宗教信仰中的作用,爱因斯坦主要从两方面进行了说明:其一,科学能激发宗教感情,并使宗教不断完善、升华;其二,宗教的目标要依靠科学来实现。那么,如何使人们确立的目标得以实现呢?爱因斯坦说:“科学只能由那些全心全意追求真理和向往理解事物的人来创造。然而这种感情的源泉却来自宗教的领域。……我不能设想一位真正科学家会没有这种深挚的信仰。”[2]他还认为,宗教的道德教化职能在科学成果利用方面有引导作用。爱因斯坦说:“客观知识为我们达到某些目的提供了有力的工具。”[3]说到底就是信仰,只不过其信仰是通过宗教表现出来,但是这个宗教信仰无疑是靠科学引领的,也就是说科学宗教集于其一身,起主导作用的却是科学。“大量的观察到的事实不能满足求知的欲望,……当科学解释由于当时的知识不足以获致正确概括而失败时,想象就代替了它,提出一类朴素类比法的解释来满足要求普遍性的冲动。”[4]
第二,历史角度。之所以有不少科学家信教,是因为:首先,他们在各自的科学研究领域中必然是自觉的或自发地坚持唯物主义立场的,否则他们不可能做出科学成就。其次,他们大多成长于浓厚的宗教文化氛围中,在人格、心理和思想成长上很难不受宗教文化和家庭的影响,有的甚至终生科学宗教皆信。再有,他们通常有摆脱晚年孤独、寂寞的心理需要。这些都是他们信教的重要原因。科学宗教,作为信仰双方兼而有之地集于人一身,重要的是哪个居主流。宗教中传达的 “仁义”思想对当今人类社会乃至科学研究工作仍有积极影响。如同其他人类行为一样,宗教信仰应与人类自我反省、自我修正及不断进步相吻合。科学家信教的目的一般应当基于此等原因。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难点和立脚点就应在这里:即如何想办法把学生引导到信奉科学、坚持真理、自我反省、自我修正这一主流上来。
第三,实践角度。英国人类学家马林诺夫斯基在《文化论》中指出:在原始社会里宗教信仰的源泉是个人间的感情和“死亡”的存在——死亡是人生一切事件中最具破坏性的一件。而宗教信仰可以使个人摆脱其精神上的冲突,从而使社会避免瓦解。宗教使人类的生活和行为神圣化,从而变为最强有力的一种社会控制,它可带来强大的团结力,使人能支配命运,并克服人生苦恼。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才有那么多的科学家追随者。
“宗教之教人舍其自信而信他,弃之自力而靠他力,以罪福观念取代是非观念” [5]。因此,正在成长中的大学生一定要正确对待宗教。
参考文献
[1][2][3](美)爱因斯坦.爱因斯坦文集(第3卷)[M].许良英等编译.上海:商务印书馆,2010:182-183、182、174.
[4](德)赖欣巴哈.科学哲学的兴起[M].伯尼译.上海:商务印书馆,1984:68.
[5]梁培恕.人类需要认识自己----谈先父梁漱溟的一些儒学观点[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01-20(16).
基金项目:辽宁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2013年度立项课题“辽宁省高校抵御宗教渗透的破局与升级”(课题号:JGZXS13014)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赵洪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