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规党纪是全面从严治党有力保障
2016-04-19王娟
王娟
[内容提要]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做出了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部署,2015年10月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就切实贯彻落实了这一重大部署,切实解决当前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关 键 词]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保障
党纪是政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系政党组织存续的关键因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只有党规党纪的与时俱进,才能实现执纪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党规党纪建设是党不断发展、壮大的重要保障
严明的纪律是无产阶级最锐利的武器,也是无产阶级政党生存发展壮大的重要前提。无产阶级政党的号召力和向心力就是靠严密的组织和铁的纪律来实现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无产阶级政党之初就为无产阶级政党确立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而且强调了纪律的重要性。中共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就明确指出:“在加入我们队伍之前,必须与企图反对本党纲领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1]一大纲领作为“临时党章”,为党的纪律建设奠定了基础。而二大通过的第一部《中国共产党章程》,把“纪律”就单独设为一章,并在其中体现了“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思想。此后,随着党章的不断修改和完善,都继承了这一重要思想和组织原则。可见,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就显示出从严治党、从严执纪的立场和原则,为在残酷的环境下生存并不断发展壮大,提供了纪律保障。
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就曾说过“无论在军队或在地方,党内民主都应是为着巩固纪律和增强战斗力,而不是削弱这种纪律和战斗力。” [2] “没有纪律,党就无法率领群众与军队进行胜利的斗争。” [3]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非常重视从严治党,他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接受监督。” [4]他多次强调要从制度上恢复并发展党内外监督,因此,当时根据形势的发展,先后制定了《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关于对领导干部加强党内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等规定和条例。
正是由于不断加强纪律建设,中国共产党才从一个小党发展成为今天拥有8 7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当前,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使命,但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责任担当缺失等问题,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加强纪律约束,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因此,解决党自身建设中出现的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起完善的党内纪律体系,为实现预期的奋斗目标做好纪律保障。
二、党规党纪建设是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
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党的纯洁性是实现党的先进性的前提。从辛亥革命到新中国成立,中国社会出现过300多个政党组织,最后走向胜利的只有中国共产党,其赢得民心的核心力量就是她始终保持了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列宁是重视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代表,他认为纯洁性是党能否带领人民前进的根本因素,并且强调:“我们的任务是要维护我们党的坚定性、彻底性和纯洁性。”[5]他主张首先严把党员入口关,重视思想入党,把各领域优秀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绝不让动机不纯、操守不洁者混入党内;其次是畅通出口,建立党员退出的规章制度,及时清除党内的“害群之马”。没有制度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无从谈起,也不可持续。在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之时,毛泽东提出,“要取得胜利,就要有一个有纪律的、思想上纯洁的、组织上纯洁的党,合乎统一的标准的党。” [6]改革开放后,历届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指出只有不断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才能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才能赢得人民信赖和拥护,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才能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90多年历史证明,党能否保持纯洁性,是党能否拥有强大战斗力的根本因素。
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指出要从完善党内制度及工作机制上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健全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抓制度建设是保证纯洁性建设的关键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是我们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应对和经受住考验、化解和战胜危险的重要法宝。” [7]党中央先后颁布实施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制度法规,有力推进了党的制度建设。
这次新修订的《准则》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基本要求。字少但内容丰富,像革命战争年代党中央对红军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一样,要求我们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准则》作为行为规范严格遵照执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自己的行为标杆,让廉洁自律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党规党纪建设是全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
1847年,共产主义者同盟刚组建时,马克思就鲜明指出:“我们现在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 [8]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世界第一大政党,靠的就是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的严明纪律和规矩。“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二万五千里长征的胜利,是同我军有着高度自觉的铁的纪律分不开的。“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更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一条宝贵经验。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著名论断:“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包括纪律和规矩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被毛泽东豪迈地称为“伟大的工程”,成为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之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为了使党更好地肩负起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任,针对“文化大革命”中党的组织遭到破坏、纪律废弛的情况,邓小平严肃地指出:“一个党如果允许它的党员完全按个人的意愿自由发表言论,自由行动,这个党当然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意志,不可能有战斗力,党的任务就不可能顺利实现。所以,要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严格地维护党的纪律,极大地加强纪律性。” [9]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严明党纪问题,不仅体现对当前纪律建设存在问题的完善和修改,更体现对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习近平总书记对党的纪律建设在上任伊始就指出:“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 [10]
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90多年的探索和完善,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一部党章、二部准则、二十四部条例,以及几千件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成为规范党的组织和党员言行、纠正和处置违规违法行为、清除蜕化变质分子的重要准绳,维护了党的团结和统一,促进了党的巩固和发展,形成和发展了我们党独特的“纪律优势”和优良传统。
四、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加强党规党纪建设的思考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党的建设经验教训,全面阐述了什么是纪律和规矩、为什么要严明纪律和规矩、怎样严明纪律和规矩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还特别强调:“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让党纪党规成为‘纸老虎、‘稻草人,造成‘破窗效应”。[11]突出纪律和规矩建设是党的建设最突出的要求。
一是以党章为基准,完善党纪建设。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上任伊始就提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所有其他党内规则制度,都源于党章这个根本,都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各级党组织的全部活动,都要坚持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要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立规修规必须体现党章的原则和精神,把党章规定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
党章中的纪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是排在第一位的 “规矩”,是最基本、最重要的纪律,是党的纪律体系的 “母体”。新修订的《条例》全面梳理并细化了党章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特别规定违反党章就要受到相应处理,以铁的纪律维护党章,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譬如,条例中的第三条就明确规定:“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唤醒全党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维护党章地位。
二是把严守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加强执纪的严肃性。在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的新时期,党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坚定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就越要以更严的制度管党治党。
当前,首要是严明政治纪律。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12]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一条,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党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政治纪律,必须成为党员以及各级党组织的“高压线”。新颁布的《条例》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放在了第一位,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前提。《条例》中的第46条明确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条例》新增加这条内容,就是给党内有些 “当面不说、背后乱说”、“会上不说、会后乱说”、“台上不说、台下乱说”的党员以有力约束和监管,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人们思想,还造成严重后果,破坏了党的集中统一,妨碍了中央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也严重违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无疑,应当按照《条例》第46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重点是要率先垂范地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五个必须”的严格要求。若干年来,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识模糊、认为违反政治纪律无所谓,只要“不贪不拿”就是好同志;一些党员干部私下搞团团伙伙、搞小圈子,这对党造成的损害更大,严重危害党和国家政治安全。党纪处分条例应对反对党的领导,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做出从重处分规定,把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纳入纪律处分范围,用严明的纪律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明确主体责任,对违反纪律的党组织和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责任人、重要领导责任人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次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61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只有全面、从严,才能体现制度的系统性和缜密性,使各级党组织都充分认识到抓好履行好党规党纪是本职、不执行党规党纪是失职、执行不好党规党纪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
三是党内党外监督结合,使党纪有效、公正执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关键,要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从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到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从党内监督到党外监督;把党内监督和人大、政协、行政、司法、社会、新闻舆论等监督很好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党规党纪监督体系。
首先,建立完善述职述廉制度。经常进行述职述廉,有助于促进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一定范围内自律,加强权力监督,将述职述廉与干部考核管理结合起来,强化监督力度。
其次,要建立完善巡视制度。2015年8月3日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强化对下级党组织和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随时监督,改变事后监督的弊端和防止地方保护主义对于监督的妨碍,解决党内监督的盲点问题。
再次,要建立完善财产申报制度。官员财产申报被认为是有效的反腐技术手段。2010年,颁布实施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向人事部门报告家庭财产情况、本人婚姻变化和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从业等事项,从而保证公职人员收入透明化,逐步消除灰色收入,杜绝黑色收入。但这方面的全国信息共享机制尚未建立,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怀着侥幸的心理,不报和瞒报。这次修改的《条例》第67条明确指出:“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这些规定都有效震慑了那些不诚实的党员。
最后,加强党外监督。要将协商民主与构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营造良好的民主协商氛围,以健全、维护党纪的强大合力和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党章汇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
[2]毛泽东著作选读[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3]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4]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5]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6]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
[7]习近平.扎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J].求是,2012(6).
[8]列宁全集(第5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9]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10]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
[11]习近平.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
[12]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李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