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夸张而独特 因独特而美妙
2016-04-16陈沿伶
陈沿伶
【摘 要】粤剧是广东著名的地方代表戏曲,又名“广东梆子”、“广东大戏”,融合了昆山腔、秦腔、徽班的戏曲特点,具有粗犷、质朴的表演特点,属于我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它包括唱念做打、戏台服饰、抽象形体、人物造型等,每一行当都表现出其丰富而独特的服饰色彩及装扮,具有各自的价值及作用,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社会生活,演绎出真实生活中的角色和故事内容。
【关键词】粤剧;人物造型;色彩;表演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3-0036-01
粤剧原为十大行当,后来精简为六柱制,这些不同的角色各有其人物造型特点和装扮,显示出不同角色的性别、性格和外型特征。粤剧属于写意派戏剧范畴,轻快流畅,素有“南国红豆”的声誉。它借鉴了京剧、越剧、婺剧的表演手法,举手投足富于程式化,有开步、关目、身段、水袖、翎子功等做功,跨门槛、上马、行礼、饮酒等功架,洗马、推车、跳“罗伞”、水波浪等套路,可谓诸般技艺,样样俱全,独特而具有韵味。
一、规范的粤剧表演程式,显示独有的风味
在粤剧之中,念唱做打有不同的规范化程式,各个人物造型要搭配以不同的衬托,所谓“宁可穿破不可穿错”。粤剧的戏服装扮分为五大类:靠、蟒、官衣、披、褶子。其中,“靠”的造型装扮为紧袖、绣有彩色鱼鳞纹或丁字纹,胸前有护心镜;“蟒”是文武生主角的人物形象,他们都要全身穿蟒,红色底、绣彩绣金;“官衣”指粤剧中花旦人物的装扮,她们一般身穿阔袖、水袖的宫装,上有绣花云肩,头上佩有绢花、彩凤等饰物,腰系长裙,全身绣花、绣金、“云肩”下垂网子穗等饰品;“披”是粤剧中已婚女角的披风,富贵人家的已婚女角佩绣花披风、穷家的已婚女角穿戴素披风,如:《二堂放子》的桂英、《搜书院》的镇台夫人;“褶子”是斜领长袍,通常百姓都可穿戴,文小生的海青采用角隅纹花样;武小生的海青用散花、团花图案。
在粤剧中,扮演小旦的人物造型多配以裙子、背心、车装等,可以加插短钗子和头饰,佩戴辫子头笠,并配以落片子,这样的造型可谓是粤剧中小旦的独特而固定的造型。例如:粤剧《拾玉镯》中,孙玉姣的小旦表演就演绎了角色的表演程式,如:喂小鸡、抓小鸡、穿针引线、开关门等,表现出娇俏活泼、伶俐生动、思维灵敏的少女形象,在眼神、姿态、手势、背弓的人物动作中,显现出人物独有的内心情感世界。还有传统的粤剧《六国大封相》,“罗伞”女的人物造型成为了小旦表演的经典。在她的人物造型中,“罗伞”女为苏秦拜相而欢欣,她左顾右盼显示出为苏秦举伞的喜悦心情,她用眼神的灵韵传送、手上的花式演技、纯熟的指法技艺,大展其小旦的基本功。她活泼而不庸俗的身段表演、风趣的彩旦形象、青衣的流转风韵尽现其中,让人感觉亲切而甜蜜。粤剧中的老旦也要准确把握其身段之度,用“做”的表演显现出老旦的姿态和动作。如:手势、台步、走位等,她可以用不确定的身段表演,恰到好处地拿捏老旦的内心情感世界。如粤剧《青春作伴》中“四婶”的角色,她是一个寻常妇女,瞎眼并有惨痛的人生经历。因而表演“四婶”的角色,要展示出蹒跚的步履、被岁月压弯的脊背、弯曲不太灵活的手臂这些外在特征,显示出“四婶”生活的艰辛。然而,我们不能忘记的是,“四婶”尽管显得老态龙钟、步履蹒跚,但她却用她那双灵活的手为久盼未归的女儿缝制新衣,刻骨传神地呈现给观众一个完整的“四婶”形象。
二、丰富的色彩变形艺术,展现出粤剧独特的内涵
粤剧是一种色彩丰富的变形艺术,它是对生活的美化和提炼,通过夸张而独特的表演语汇,实现对现实生活的假定性和真实感的追求。它讲究传神的写意性表演,通过戏剧的虚拟动作和夸张的色彩,显现出粤剧的特定颜色。在粤剧的表演中,色彩最丰富的当属花脸,花脸在色彩中的运用可谓是一人一脸谱,其脸谱色彩艳丽、构思精美,运用各种色彩和图案勾勒而成,显现出每种人物不同的标志。花脸中的武将要扎靠披蟒、背插旗,足蹬高靴、脸挂髯口,头戴金盔翎子,讲究开打时的步法身手,快而不乱,拿捏到位。还有,粤剧《拉郎配》中的董代妻子、《选女婿》的县官夫人等女角,鉴于其角色的喜剧性需要,人物都身穿彩旦衣裤,显示出强烈的对比色彩,富含讽刺意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粤剧表演是一种程式化、歌舞化的艺术形式,它对生活加以提炼和规范,用其独特的戏曲人物造型、装扮、色彩配置等,显现出粤剧不同人物的身份、地位、性格、气质及品德,在粤剧行当之中,不少人物造型夸张而独特,色彩艳丽而精美,再配以不同的演唱和表演风格,显现出不同人物的性格和个性,成为我国民间艺术的瑰宝,备受人们推崇和喜爱,并且在时代的进步下,粤剧也在开放包容、兼收并蓄,展现给观众一个多彩的粤剧。
参考文献:
[1]黄伟.省港班对粤剧的变革及影响[J].戏剧文学,2012(03).
[2]佚名.粤剧艺术的传承与发展研究[J].戏剧文学,2012(10).
[3]岭南.粤剧与广东音乐的发展与传承[J].南国红豆,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