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6-04-16本刊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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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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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总结党内政治生活的历史经验,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形势和任务时做出的重要论断,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的治党思路。
对于一个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有着13亿多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而言,党的肌体是否健康,影响深远、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因此,我们党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在管党治党的道路上不断与时俱进,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党的建设的一些制度规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明显,一些监管权力的“笼子”还存在一定的漏洞。为此,只有不断强化党内监督,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才能使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
强化党内监督,核心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抓手。当前,党内民主不够和集中不够的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有的领导干部独断专行,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党内风气,更影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此,必须加强党内民主,使大家在党内充分发表意见,并对那些不正确的说法、做法进行批评和抵制;必须加强党内集中,确保民主基础上的正确意见得到公认并成为主流。把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也就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了起来,如此才能形成健全的、制约有力的党内监督。
强化党内监督,关键是做好监督体系顶层设计。强化党内监督,既要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要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这是由我们党全面执政的性质决定的。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保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好,并加强同其他法规的衔接,把制度框架立起来,切实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同时,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强化党内监督,重点是发挥传统优势、探索有效途径。要把巡视利剑作用发挥好。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力度、强度、效果大幅提升,已成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现在和未来一个时期,应按照中央的要求和部署,继续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创新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将巡视工作向纵深推进。要把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运用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要下决心将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开展起来,成为党内生活常态,作为广大党员干部的必修课。要把“关键少数”监管好。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使其置身于党组织、党员、群众监督之下,习惯在监督下工作,保证其正确用权、廉洁用权。各级纪委要将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问责三项任务切实履行好,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强化监督只有进行时。回望历史,党内监督作为我们党自我净化的重要能力,对于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发挥了极为关键的作用。今天,强化党内监督,不断发挥党内监督的威力,我们就一定能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