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基层党建体系建设为实现“十三五”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2016-04-16韩嘉彬
韩嘉彬
强化基层党建体系建设为实现“十三五”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韩嘉彬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必须抓基层”的理念,切实加强基层党建目标、措施、责任、考评四个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基层党建总体脉络和工作格局。
一、确立目标体系,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目标是工作的方向,更是前进的动力。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科学制定目标,为发展指明方向、提供动力。一要明确战略目标。坚持把基层党建作为事关全局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以战略眼光审视大势和大局,坚持基层党建工作与“十三五”时期发展目标同频共振,突出目标的前瞻性和引领性,重点从进一步提升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水平、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基层党组织服务能力、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基层基础保障水平、“双覆盖”实际效果、基层干部廉政建设水平、管党治党水平、党建创新能力、群众满意度等10个方面,谋划好基层党建工作“十三五”规划。二要明确年度目标。立足基层党建工作战略规划,坚持工作全面升级,对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定位,合理安排,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量力而行,在不超越现阶段实情和工作能力的情况下,将需要达到的目标设定为通过努力可以做到,增加动力、激发潜力。同时,要将年度工作任务以及如何达成这些目标的措施具体化,确保具有可操作性。三要明确重点目标。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严治党新常态、作风建设新常态,强化问题意识、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抓住事关基层党建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抓住社会各方面关注的基层干部作风问题,抓住影响和制约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科学制定工作目标,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二、强化措施体系,着力抓好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
基层党建工作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任务,必须坚持经常抓、反复抓,坚持不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以工程化、项目化、载体化的科学方法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有效解决实际问题,夯实党的执政根基。一要坚持工程化推进。把抓工业、抓工程的工作方式借鉴到党的建设中,重点实施思想政治引领工程、班子队伍强化工程、组织活力提升工程、基础设施保障工程、典型示范带动工程、践行宗旨为民工程和作风建设深化工程,通过工程化立项、系统化推进,使基层党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优势转化成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二要坚持项目化推进。以党建工作项目化、项目推进标准化为主攻点,把党建工作中的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党建经费投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等难点问题作为项目化管理的切入点,把党建工作中的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村党组织引带能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基层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和监督管理等热点问题作为项目化管理的着力点,确保基层党建难点热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三要坚持载体化推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把基层党建的内容方式、目标任务融于具体的活动载体之中,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整合服务资源、转变服务理念,积极开展“第一书记”、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双向服务”、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党建品牌创建等载体活动,化无形为有形,变抽象为具体,使基层党建工作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
三、健全责任体系,注重增强各级书记管党治党意识
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只有责任落实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真治。一要落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把基层党建责任分解到人、分解到部门,形成责任明晰、分工明确,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积极构建市县乡村四级纵向责任体系和组织部门牵头,纪检、宣传、统战、政法、民政、农业、发改、财政、编制、人社等部门分工负责、横向协作的“大党建”格局。推进落实每季“议党”和年底述职评议工作制度,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每季度同步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年底向上一级党委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接受考核评议。二要实行党建任务清单制度。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任务清单制度,认真领办基层党建项目,市与县(市)区、县(市)区与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层层签订基层党建重点工作责任状,年终向上一级党委呈报基层党建完成情况“实事清单”,对当年承诺事项由上一级党委集中问效,对不认真落实清单任务、没完成承诺事项以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党组织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要推行联系督导基层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市县两级党委常委每季度到联系点指导基层党建,以点带面示范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实施包片督导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市县两级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深入包片县乡开展专项督导,重点工作随时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专项巡视,按照“一事一选人、一事一授权”原则,组成专项巡视组对基层党建工作定点巡视。四要执行党建通报公示制度。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组织监督和社会监督,自上而下建立每季通报、半年公示制度。每季度对县乡党委、市县直属党组(党委)年度基层党建任务推进落实情况向市县两级党委进行书面通报,对基层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党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每半年在新闻媒体对各地在县(市)区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会上承诺事项以及基层党建清单内容推进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真正落实落靠。
四、构建考评体系,切实把抓好基层党建作为最大政绩
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重在严格考核问责,使党建工作责任具体化、能落实,确保管党治党事有人干、责有人担。要切实用好党建考评这个“指挥棒”,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守好主业,精耕责任田。一要多元考核基层党建工作。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坚持把落实管党责任、抓好党建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专项考核重要内容,基层党建考核权重在县乡主要责任指标考核中达到30%以上。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考核,市县两级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权重提高到20%。每年初,纪检、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群团等部门分别对各地各领域各战线上年度基层党建情况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由组织部门统一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二要强化各级书记履职情况考核。加强对县(市)区委、市直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落实领导责任、严肃党内生活、加强基础保障、落实包保责任、深入基层调研、责任清单完成情况等内容。县(市)区委、市直党组(党委)分别加强对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市直单位所属基层单位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重点实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乡镇(街道)党委采取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等方式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和任期基层党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严格考核,评定考核等次。三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坚持“考核考党建、干部任用看党建”,对那些高度重视基层党建工作、基层党建工作推进有力、成效明显以及考核评议中党员群众反映好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充分肯定予以表彰,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落实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基层党建工作问题较多、党员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约谈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专门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改进工作,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作者系中共牡丹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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