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闻事实与新闻文本的关系
2016-04-16■吕艺
■吕 艺
论新闻事实与新闻文本的关系
■吕艺
新闻事实是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新闻文本是对具有新闻价值的事实报道,前者是第一性的,后者是第二性的。新闻报道不能脱离新闻事实,必须遵循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等基本原则。这看似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当今社会却具有不得不再度提出讨论的现实需要。
当下的民间舆论场,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媒体、自媒体异军突起,“人人持有麦克风、个个都是发言人”的时代已然来临,社会公众的话语权力得到空前释放,这是时代和社会的进步。但与此同时,信息技术的匿名、快速、便捷等特点,致使网络空间的信息传播时常呈现着众声喧哗、肆意表达、无序流淌的混沌状态,使得新闻报道的上述准则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挑战。这里既有一般民众缺乏基本新闻素养的原因,也不乏一些网络新媒体出于利益的驱动,无视新闻报道的职业准则和社会主流价值,从而编造或传播虚假不实信息。更有甚者,面对网络技术的巨大冲击,一些被视为主流的媒体,有时也不能坚守事实核查和专业调查的优良传统,被一味求新求快的冲动所裹挟。
例如,2015年3月18日21时50分左右,一张首先来自推特网站的伪造新加坡总理公署的截图发布消息称,重病住院的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病逝。一时间,不仅各种新媒体井喷式转发,国内外的诸多主流媒体也纷纷加入报道行列,结果导致全球性的新闻“乌龙”事件。然而仅仅半个小时后,新加坡《联合早报》就发布消息称,经过向新加坡总理公署查证,新加坡总理公署未发布任何公告,李光耀仍在医院接受治疗,网上消息纯属谣言。总理公署呼吁公众查证消息来源,并就这起假文告事件报警。3月23日,李光耀才真正在新加坡中央医院病逝。
其实,当今社会信息泛滥之时,正是有良知、负责任的公共媒体作用彰显,尤其是我们的主流媒体展现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的大好时机。有评论指出,虚假信息即使跑赢光速,仍然摆脱不了其虚假的本质;跑得越快,带来的负面影响就越大。而真实、准确、全面、客观,才是新闻文本的生命和价值,它无关传播工具的演进和传播速度的快慢,唯有坚守这些原则,新闻文本才能真正记录一个时代,也才能真正做到回应关切、沟通民意。
然而,真实、准确、全面、客观,诉诸语言或者文字,不过是一些抽象的概念,如何在报道事实时真正把握好、实践好,则是主流媒体舆论场必须研究的重要问题。这就必须以具有先进性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为指导,回归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正确思想方法,才能辨明方向,认清道路。
1842年12月28日,《莱比锡总汇报》因为此前刊登批评普鲁士国王的信件,在普鲁士境内遭到查禁。为此,马克思写了一组共七篇文章表达抗议,分别刊登于1843 年1月1日至16日期间的《莱茵报》上。其中一篇题为《好报刊与坏报刊》的文章写道: “究竟什么样的报刊(‘好的’或‘坏的’)才是‘真正’的报刊?谁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而谁是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呢?谁在表达社会舆论,谁在歪曲社会舆论呢?因此,谁应当受到国家的信任呢?”①
当我们把马克思的几个设问联系起来理解,可以看出,马克思心目中的“好报刊”标准,应当是通过符合事实的报道,正确地“表达社会舆论”。不过,但凡能够称得上“社会舆论”者,都决非一两个人的看法和意见;而得以形成正确“社会舆论”的事实基础,也决非一两件孤立或偶然的事实表象。因此,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问题,实则关乎对新闻真实性的全面理解;而“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在新闻真实性方面的要求,采用现今更为具体和清晰的表述,就是新闻文本应当体现事实真实、总体真实和本质真实的统一。
新闻文本的事实真实、总体真实和本质真实,具有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体现着不同视野和不同层面报道事实时的要求。事实真实是总体真实和本质真实的基础,要求新闻文本必须在新闻要素、背景材料、细节、过程和人物心理活动等一切方面,满足真实、准确、客观的要求。但无论是自然世界抑或人类社会,多种事物之间的关联性形成其丰富和复杂性,因此对于新闻文本而言,单个的新闻事实有时并非总能展现事物的整体和本质。正如列宁于1917年1月所撰《统计学和社会学》一文中所说:“在具体的历史情况下,一切事情都有它个别的情况。如果从事实的全部总和,从事实的联系去掌握事实,那末,事实不仅是‘胜于雄辩的东西’,而且是证据确凿的东西。如果不是从全部总和、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而是片断的和随便挑出来的,那么事实就是一种儿戏,或者甚至连儿戏都不如。”②
况且,任何新闻文本,总是由具体的报道者来完成,其主观意志必然影响和决定其对于事实要素的选择和判断。对此,西方的新闻学者也并不否认。美国著名新闻学家本·巴格迪坎1983年出版的《传播媒介的垄断》一书中论及,新闻报道的每一个环节都涉及到基本价值观念的判断。无数事件中到底报道哪个?哪些写进第一段?哪些被安排在头版予以突出处理?围绕这些问题所作出的决定,都不是真正客观的。③
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不能以联系、全面和辩证的思想观点认识问题和报道事实,即便是正面宣传也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这在我国的新闻实践中并不鲜见。比如,某报曾刊登题为《同是放鞭炮差距咋这么大》的新闻,内容是平日里某小区居民事先没有告知,凌晨放鞭炮扰民,而另一户居民因搬家想放鞭炮,事先发帖告知,得到了邻居的理解和支持。报道初衷是倡导邻居间有事互相商量,和睦相处。但事实上,该市出台的《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在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不得燃放。”因此,无论事先是否告知,平日里燃放鞭炮,都属违法行为。而这篇报道,客观上是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和鼓励。④
因此,新闻文本对于事实的报道,要想真正体现真实、准确、全面、客观等基本原则,就必须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的基本准则。不仅要真实、准确地报道单个事实,还要从宏观上真实地把握和反映事物的全貌;要在总体真实的前提下去追求单个事实的真实客观,要努力揭示新闻事实发生发展的原因,揭示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趋势,引导人们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只有这样,新闻文本才能正确反映和影响世界。
(作者系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新闻系主任)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论新闻》,新华出版社1985年版,第107页。
②《列宁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79页。
③文有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本方面(三)》,《新闻三昧》2001年第9期。
④王建珂:《顾此失彼:新闻报道的常见病》,《青年记者》2014年第3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