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博客:活力源于专业
2016-04-16矫旭
■矫旭
法律博客:活力源于专业
■矫旭
正义网法律博客于2005年1月1日上线,是互联网上第一个以法治类内容为主的博客网站。法律博客立足法治,以法律内容为基础,由不同领域的法律人及法律爱好者组成,共同探讨中国法治的建设和发展。目前,主要用户覆盖了法律学者、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官等法律职业群体,另有大量法科学生、媒体从业人员、法律爱好者及社会各界人士活跃在这个平台上。
法律博客内容以法律学术研究、热点法治时评、司法实务为主,兼容法律人生活、社会新闻、思想精粹、学术争鸣等多个方面,是一个法律味十足的博客网站,专业化的内容,法律界重量级学者的加入及热烈的讨论氛围形成法律博客目前的影响力和活力,并源源不断地吸引更多法律人加入。如今法律博客已经走过11年,这期间,随着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形式的涌现和快速发展,博客的热度和影响力逐渐式微。但是在法治类博客网站中,法律博客依然能够活跃在法律圈,被广大博友青睐,与法律博客十几年积累的知名度、影响力及专业性密不可分。
影响力重在专业性
以往常见的学术交流活动多停留在高校内部和法学界举办的封闭论坛中。交流活动受地域或门槛的限制,并不能形成良好的交流效果。但法律博客为学术交流活动延展了宽度和广度。以龙卫球、林来梵、谢晖、周永坤等为首的著名法学专家将其个人法学观点,前沿研究理论发布在博客上。博友们可以通过他们的博客既获取法学知识,又有与著名法学教授进行交流互动的机会,大大缩小了交流成本。
在司法实务中,法律从业者的业务交流多局限于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在法律博客中,汇集了全国十佳公诉人、业务能手等一大批优秀的司法实务人才,他们交流自己的办案心得,吸引众多司法实务人员到这里进行交流沟通,也能为同行们解答在工作的办案疑惑。在法律博客中,李勇、向渊而行、余文唐、邓学平律师等一大批实务法律人,利用他们的法学知识,实务经验,为博友们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同时也收获了很多朋友和粉丝。
同时,法律博客打通了学术、实务交流的界限,成为法学界、实务界互动交流的平台。当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各说各话,其分歧难免会导致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的脱节。法律博客在促使法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内容交流的同时,将两者的交流视野汇集到一个平台,双方可以在众多问题看法中常有交流。在这里,司法从业者能够了解最新的前沿学术成果。而法学研究者也会关注司法从业者面对的案例实务,两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关系。
与商业化博客网站不同,法律博客博友群专业化程度极高,这里汇集的法律专业人士使得交流活动能够限定在法律范畴的话题内,省去了冗余的初级知识解释信息,极大提高了交流质量。专业化是法律博客的生命线。
线上线下开展活动
“作为一个法治类博客网站,法律博客将关注度聚焦在法治,法博比较‘讲理’。博客平台应当是一个‘理性交往’的平台,理性交往必须有两条:一是相互尊重,二是相互批评。相互尊重是理性交往的前提,没有相互尊重,就谈不上理性交往。在这方面,法博有了很大进步。”法学教授周永坤在他开博十周年的博客中这样写道。理性交流与尊重是法律博客博友交流的基础。博友在针对某一个学术观点、实务案例、热门话题等存在分歧时,运用各自的法学理论知识与实务知识,有理有据展开论述,向其他博友阐述自己的观点,避免了不理性的谩骂和恶意攻击,创造了法律博客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
作为法律博客的品牌活动,法律博客博友全国检察院行活动,将平时在互联网上交流的博友聚集在线下,加深博友之间了解和感情。同时,法律博客在线上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动活动,比如,由何家弘教授组织的“网审李庄案”通过网络组建起法庭,邀请博友参与,在“审判”中博友各司其职,通过法律博客把“李庄案”审理得有声有色;由博友西西里柠檬发起的“断桥摩天轮”活动,博友接龙式写作,写一位自己中意的博友,将这位博友邀请加入到这个活动中,形成一波写作小高潮;由法律博客策划的世界读书日征文活动“我们读书吧”,让博友们收获更多、更精彩的书籍;法律博客十周年征文活动,吸引了众多博友参与,我们与新老博友一起回顾了法律博客的成长与发展,博友们用真诚的语言表达着对法律博客的情感。
法律博客的活力除了来源于理性的博友、丰富的活动,还需要日常运营中热点话题的引导,由社会热点法治事件作为切入点引导博友们进行深度、热烈交流。依法治国理念不断加深,越来越多的社会热点事件与法治有关系。此时,更需要法学专家、法律从业者们发声,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对事件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进行解读和分析。博友们理性而中肯的深度解析,也会对舆论产生积极的影响。比如,“快播案”成为2016年首个具有影响力的法治热点话题,案件关注度高,影响较大,博友们会从案件本身涉及的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人、辩护人、法官等不同角度对“快播案”进行分析,形成热烈的讨论气氛。
未来发展
目前,新媒体的发展势头正猛,自媒体的涌现改变了传统的传播方式。微博、微信应运而生,分散了网友们对博客的注意力,法律博客同样受到冲击。但是博客可以与微博、微信共同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博客的表达不会受到发表字数的限制,传播范围和空间更广泛,这是博客的优势所在。对于法律博客来说,更是如此。法律人在阐述观点时,不是仅仅140字就能表达清楚的,他们需要用详实的数据、充分的理论依据进行阐述,法律博客对他们是一个重要的观点发布空间。
新媒体环境下,博客不能仅局限于此,需要与新媒体的微博、微信融合。法律博客每天精选优质博文在微博、微信上推荐。利用微博、微信进一步扩大法律博客的影响力。博客与微博、微信联动,不仅吸引到新用户的加入,而且激励老用户的写作热情,能创作出更精彩、更有深度的文章,实现博客与微博、微信共赢。
(作者系正义网法律博客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