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革命书写中的烈女想象
2016-04-16李贞玉
[韩]李贞玉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晚清革命书写中的烈女想象
[韩]李贞玉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
晚清;革命书写;烈女;烈士
政治话语一直在努力“收编”殉夫殉国的传统女性,不断赋予女性的民族气节与道德神圣以伦理意义;同时,拥有文化资本的精英也擅长在意识形态的框架内进一步勘定殉死的道德边界和政治正确性,两者的合力使得传统的妇德观在儒家文化的整体格局中占据了一席之地。在特定语境中,女子与牺牲常常处于可以互相置换的同质地位。从“烈女”到“烈士”的文本重构,既是审美文化长期积蓄的“死节情怀”的凸显,也体现了革命话语对女性生命主体性的过渡性和替代性定位。
晚清文人关于革命的思考和表现呈现出丰富多样的形态,同时又都具有一定的性别文化内涵。它留给后人的启示和涵义不只是“映象或摹本”,更是“包含着一个创造性的和构造性的过程”[1](P65)。女子从殉夫到殉国,绵亘多年的传统积淀展露出不同的意义阐释。晚清文人以文学想象的方式再现“烈女”形象,铸就了一种特殊的话语传输模式。不同时代/时期的人们不可能对同一段“过去”形成同样的想法。人们如何构建和叙述过去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当下的理念、利益和期待。晚清革命书写中的烈女想象,同样为后人提供了可资提取和阐释的文化资源。
一
晚清革命书写中,壮烈殉夫的烈女受到男性文人的格外关注。特别是从“革命者之妻”身上借用形象,甚至不惜编造和杜撰,呈现新的革命精神。他们从那些壮烈殉夫的女性获得认同感,或许在她们身上看到了革命的希望,自然而然地把革命热情与女性命运合二为一,表现出了“革命化的”女性想象。当激进的文人力图为革命事业寻找现实对应时,谭嗣同之妻李闰、林旭之妻沈鹊应、杨深秀之妻成为主要取材源泉之一。这些女性形象皆成为革命志士借以自我砥砺的对象。她们介于传统的“烈女”与现代的“革命者”之间,预示了20世纪中国革命话语不可或缺的要素——“贞”与“烈”。
谭嗣同殉难后不久,《知新报》上发表了一篇《谭烈妇传》,记述了谭嗣同夫人李闰壮烈殉夫的“事迹”。其中称:
谭嗣同(复生)北京就义后,“复生父谭公罢鄂抚,携眷南归。复生噩电适至,总督命录其语,缄交谭公,幕僚约到湘始发。舟次湘阴,语泄,烈妇自船窗跳入河,逾时救起,息未绝。至长沙复苏,舆以入城,过自巡抚辕门,烈妇下舆,伏大堂恸哭,陈公命婢媪掖入内堂,烈妇跪地哭,语不可晓。陈公长跪语之曰:‘汝夫之死,吾欲为之营救,而朝廷以为吾罪,且逮治矣,大臣义不可辱,行将与汝夫相见于地下。’语未既,烈妇袖中出寸刃自刭,血溅陈公袖,阖署大惊,医者梁生,出良药封创口,舆归寓次。次晨烈妇忽若欲语状,婢倾听得其语,问视杀吾夫者谁?或告之曰:大学士某。烈妇槌床大呼某某,创破血直射丈许,两眦皆裂,遂死。及殓,双手交握不可开,齿尽碎,血流胸前,则成某字,拭之愈明,呜呼烈矣!”[2]
此传作者尚未明确,但流传甚广,后来天津《国闻报》、横滨《清议报》都曾予以转载。当时极有影响的报纸争前恐后地刊载了李闰在丈夫捐躯之后,在祭台之上痛斥当朝奸臣罪行,然后拔刀自刎的悲壮之举。然而,从该传的内容来看,这个说法纯属以讹传讹,不足取信。李闰并非死于1898年,而是病逝于1925年。谭嗣同殉难后,她更名“臾生”,表示自己含悲忍辱暂且苟活之意,任浏阳女子学校名誉校长,致力于办学、救灾和慈善事业等[3]。
无独有偶,梁启超对林旭之妻生平的改写,与李闰传记如出一辙。据梁启超所撰林旭传记所说,沈鹊应①沈鹊应(?-1899),清末女诗人、词人,六君子之一林旭的妻子,字孟雅,福建侯官(今福州)人。她是清代大臣、洋务派重要人物沈葆桢的孙女。在得知林旭死讯后“痛不欲生,将亲入都收殓遗骸,为家人所劝禁,乃仰药以殉”。但陈衍所撰《林旭传》则说,沈鹊应是在林旭死后“哀毁逾岁卒”。据《沈瑜庆年谱》光绪廿六年的记事中载:“四月,女鹊应毁殉。”以诸说相较,则又以似非服毒自杀,而因哀毁逾恒致死,比较近于事实。唯其如此,这一行为被称之为“毁殉”。梁启超版本“仰药以殉”,远比“毁殉”来得节烈和大义凛然,这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梁启超对革命的宣传。
值得宕开一笔的是,《谭烈妇传》的作者还浓墨重彩地强调李闰平日非常仰慕历史上的著名妇女,曾搜集“历朝列女传,各系以论”。对明代杨椒山夫人“怀匕首诣宫门自裁,以代夫死”,更是推崇备至。徐珂在此基础上加以润色,写出《李闰自颈殉夫》一文,作为贞烈类收录在《清稗类钞》一书中。《李闰自颈殉夫》中李闰被描述为步杨夫人后尘的烈女:
当李闰听到谭嗣同遇难,血洒菜市口的消息后,珠泪淹面,痛不欲生,便乘轿来到湖南巡抚衙门,谭壮飞之夫人李氏,幼娴内则,博极群书,谭尝叹为明达。集历朝列女传,各系以论,于明杨椒山夫人乞代夫死事论曰:“明太祖、成祖皆不学无术,任刑法以治天下,其流弊足以利小人而害君子,严嵩、魏忠贤相继而起,流毒善类,卒以亡国。而椒山以迕嵩父子,屡被廷杖,血肉狼赪,筋断骨折,备诸惨酷而死。方是时,贼党布满朝列,暗无天日,杨夫人欲白其夫之冤,疏虽十上,必不能达,为杨夫人计,惟有以疏结诸发际,怀匕首诣宫门自裁,以代夫死,或可感悟皇上”云云。及壮飞殉光绪戊戌之难,夫人舆入湘抚署,跪地痛哭,袖出寸刃自刭,颈血溅陈右铭(宝箴)中丞衣袂而死[4]。
文中用大量的笔墨展开一番“演说”杨夫人②杨椒山夫人指杨继盛之妻张贞,为了给进谏直言、蒙冤而死的丈夫申冤,杨继盛之妻张氏伏阙上书,情愿代夫服罪,但严嵩又隐匿不奏。张贞最终在皇宫前以短剑自刎。“愿代夫死”的壮烈事迹,与李闰的“烈”相互映照,构成潜在的对应关系。李闰与杨夫人古今映照,互为指涉。“袖出寸刃自刭,颈血溅陈右铭(宝箴)中丞衣袂而死”的悲壮画面与鲁迅虚构的斯巴达少妇“颈血上薄,其气魂魂,人或疑长夜之曙光云”的结局③鲁迅在1903年执笔完成,刊载于《浙江潮》第5期上的小说《斯巴达之魂》,就有妻子责难丈夫胆小而以死明志的情节。交叉互构,作者以隐与显或详与略的方式,更为鲜明地呈现出某种程式化的叙述模式。考虑到《请代夫死疏》出自王世贞之笔[5](P156),而且尚无史料证明张贞是殉夫的,杨继盛顾虑张贞在他被处死后殉死,所以在最后一封信里力劝其不能自寻短见,并列举了很多理由来说服她[6];《谭烈妇传》也纯属虚构,那么,这种“壮烈殉夫”的性质则不言自明。
当一个直臣英勇赴难后,他的妻子以“烈”得全美誉,这可以说是女性的一种政治美德。正如张贞在《请代夫死疏》一文中自称“臣”一样,《谭烈妇传》描述李闰不畏权奸上书申冤,伸张“大臣义不可辱”。“臣”一般是男子(尤其是为官的男子)对君的自称,指代着一种强力的君臣关系。张贞直截了当地自称“臣”,是把自己作为男性子民来看待的[7](P629,P1278)。而《谭烈妇传》中,李闰是为大臣(谭嗣同)辩护、正名的代言人角色。臣与国、妇与夫之间的类比,在政治驱动的过程中将烈女范式化。
二
这类话语试图容纳的首先是高度凝聚道德意涵的女子。传记文将李闰塑造为为捍卫丈夫的维新主张而死的烈妇;张贞殉夫的情景则铺衬其夫的赤胆忠肝。作者通过肯定李氏/张氏对婚姻的忠贞来证明丈夫对政治的忠诚。历史的个体、文本与事件虽不能涵括丰富多彩的时代全貌,但这一从古至今的核心主线,凸显了别样的政治身体——烈女。拥护、支持烈女作为政治成员的合法身份,为后人提供了历史想象的重要媒介。“愿代夫死”这样一种同一类故事的“移植”与“繁衍”,如“以死谏夫”“妻承夫志”等,用引人入胜的情节加以渲染,决然的殉夫行迹创造了更高的道德起点。对传统烈女观念的贴合因其“壮烈”而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殉夫”这一特殊的方式所隐含的印象。传记作者将李氏列入义烈女子的谱系,不无为谭嗣同和戊戌变法正名的意味,似乎只有如此才能对殉夫的行为来一番静观与审视。
有鉴于此,现实中如唐群英、张汉英等在辛亥革命之后“以争女子参政为世诟病”的女性,最终呈现给世人的面貌仍是“乞代夫狱”的传统形象。甚至连傅屯艮的《张汉英传》都只敢“特取其近道者著于篇”。张汉英的丈夫李发群为声援萍醴起义,自日本回国,与同乡杨卓林谋炸江督端方。后杨卓林被执处死,李发群下狱。傅屯艮的《张汉英传》云:“汉英闻,孓身渡海,视发群狱中。诉江督端方,乞以身代夫。时发群方病,因言:‘夫病剧,即有瘦死。狱不得鞫,徒枉法,无益,不如得以身代有所归。’端方故尝巡抚湖南,汉英渡日本,其所籍送。故汉英得以门生见。因留与语,具食。汉英临食悲泣,不能举箸,左右皆为掩涕。语颇闻端方。端方乃稍移发群监,弛其桎梏。趣汉英赴日本。汉英自是数往返江海间,且学,且省夫,备历穷苦。又二年,清帝崩。嗣子溥仪即位为皇帝,大赦天下。顾党狱无赦。汉英比傅条例,卒得有力者为之请,遂以明年八月出发群于狱,而心力弥殚矣。”[8](P448)
耐人寻味的是唐群英在《祭张惠风文》④张惠风即张汉英。及《与柳亚子书》⑤以主要谈论张汉英为内容的书。中,反复渲染的是张汉英于革命、救国与女性解放事业上的奉献。尽管书中唐群英也提到张汉英“吊君德行,周规折矩”,“既调琴瑟,笃其伉俪”[9](P222),却从未提及“乞代夫狱”之事。而傅屯艮的《张汉英传》特意选取“乞代夫狱”的材料,不但符合“三从四德”的妇道,而且革命家之妻以烈女的形象补救了现实中失败的维新变革,被神话化的人物形象将陷于低谷的革命热情逐渐提取出来,这也不难理解男性作家为何醉心于表现为革命丈夫殉死的妻子形象。显然是想借李闰的文学形象表征女性对国家的忠诚,将虚构的文学形象升华为集体无意识,不断扩充烈女于革命的政治隐喻。在男性作家的笔下,烈女作为革命守护者的形象重塑,不仅使这一类人物形象更具立体感和艺术感染力,改变了人们对革命的固有文化印象,更为重要的是不经意间让读者看到重构革命伦理的可能性,感受到烈女本身的美好与力量,从而在“贞烈与革命”这一特殊的维度上确证了烈女之于革命的意义。这一形象不仅较为全面地展示了革命文化人格特征及其传统再构,还能给山河破碎、危机重重的晚清社会提供有力的参照和借鉴。
毛芷香、周福贞、李闰的“烈”与聂嫈同属于一个文化系统,背后的奉献与以死全节的事迹生成了一个具有政治美德的女国民形象。《战国策·韩策》记载,聂政受严仲子之请,刺杀韩傀,行刺后当场自剖肠肚而死。韩国将其尸首暴于市,悬赏千金以查出此人的身份,许久不成:
政闻之曰:“弟至贤,不可爱妾之躯,灭吾弟之名,非弟意也。”乃之韩,视之曰:“勇哉!气金之隆,是其轶贲育而高成荆矣。今死而无名,父母既殁矣,兄弟无有此,为我故也,夫爱身不扬弟之名,吾不忍也”。乃抱尸而哭之曰:“此吾弟,轵深井里聂政也。”亦自杀於尸下。晋、楚、齐、卫闻之曰:“非独政之能,乃其者亦列女也。”聂政之所以名施于后世者,其不避菹醢之诛,以扬其名也[10](PP7-8)。
作者认为聂嫈“重义轻生”的牺牲成全了她死后扬名。聂嫈性格刚烈坚强,行事果决,敢于挺身而出认尸,遂死于政尸之旁。这一则事迹在《史记·刺客列传》亦有记载,《战国策》与《史记》均在刺客聂政的事迹之末附上聂嫈的奇迹伟行,前者强调聂政之名由其姊而传世,后者则暗示聂嫈的志气实不应被低估。只是《史记》将位列“列女”的聂嫈改成“烈女”,实则古代“列女”与“烈女”时相通用,前引《战国策》中“列女”的意涵,非罗列之意,而是壮烈的意思,作为牺牲生命的“烈士”之对照,且此“烈女”指的是“重义轻生”之烈,非后世仅强调“节烈”之烈的狭义。聂政之姊冒杀身之祸,勇而前去认尸,人们称之为“烈女”。从这些古典资源可以看出这样一种共识:聂政之所以流芳百世,是因为烈士(聂政)背后还有烈女——聂嫈。也就是说,烈女是成就烈士英名的内在支撑,这与上述以死谏夫、乞代夫死、殉夫的女性形象有着殊途同归的精神内核,也是近代版“聂嫈”的侧面再现。她们既是烈士的灵魂,也是宣传、支持革命,并为革命正名的卫士。她们通过壮烈的死亡树立了其夫/弟的形象,使其以崇高、庄严的概念进入公众视野。传记作者的文本实践与对烈女形象的型塑,使这些践礼的烈女再度成为被凝视和观察的焦点。她们为夫/弟的大义不受辱而甘愿牺牲自我,相当程度上隐含着替他们力证其革命/报仇的合理性。
三
革命家之妻、难女、娼妓在晚清文化结构中的位置,是由它自身所显现的价值系统与社会需求程度所决定的。她们借“保国保种”这一民族生存史上的临界点跨进历史,在政治期望的支撑下,为国效忠的行为规范作为响应“救亡图存”这一时代召唤的具体化表现,体现了“女性身体与国家”的创作模式,是女性与民族、民族与文学的想象性关系在文本政治起始的表征。如果说,难女、娼妓所代表的是某种“死节”的文化象征与政治诉求,那么在女作家笔下表现的“死事”情怀,从侧面反映了植根于女性立场的某种价值追求与性别观念。这可以从陈挽澜对罗兰夫人⑥也译为玛利侬。的形象改造上略见一二。
女作家陈挽澜在《近世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的基础上创作了《法国女英雄弹词》一书⑦最初由小说林社在1904年出版。。陈挽澜对罗兰夫人的推崇与景仰之心基本与梁启超撰写的传记《近世第一女杰罗兰夫人传》⑧《罗兰夫人传》以“中国之新民”梁启超的化名发表,没有提及过来源。因此,该传记被认为纯粹都是梁启超自己的创作。直到日本学者松尾洋二研究表明它们都来源于当时在日本非常流行的传记系列。尤其是,按她的考察,《罗兰夫人传》“除了开头五行和结论部分的‘新史氏曰’以及在正文中稍有改动以外,基本上是德福芦花所编的《世界古今名妇鉴》(民友社,1898 年4月,奈良女子大学图书藏书)第一章“法国革命之花”的翻译”。参见[日]松尾洋二:《梁启超与史传——东亚近代精神史的奔流》,载于狭间直树编:《梁启超·明治日本·西方》,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60-265页。保持同调,两者皆以挥洒激情的笔墨,为法国女英雄画像、立传。从内容上,大体保持了梁启超版本的情节,但有些细节有明显的出入。
从文类的角度而言,这些改写之处正是能够洞察隐隐涌动的女性意识及其感知方式的切入口。因为,相对于章回小说等已成型的男性文本模式和叙事传统,弹词负载着至为女性化的书写方式和叙事传统,所以,被描述为一种对“妇女、市民和文盲”有特殊吸引力的“性别”文类[11](P34)。陈氏对第一文本的改写和“翻新”,标志着偏离父系文学传承、聚焦母系文学谱系的尝试⑨关于母系文学谱系的探讨可参见胡晓真:《阅读反应与弹词小说》,载于《中国文哲研究集刊》,1996年第8期。。
陈挽澜笔酣墨饱地增补了有关罗兰夫人对待“死事”的情节。当他们即将被逮捕的谣言传来时,罗兰“先行逃避”,罗兰夫人却临危不惧、自愿牺牲,并向女儿解释道:“今日我身计策穷。……儿呀,我愿你,立身自爱无欠缺,要把心思心内容。不要到生死关头无主见。到留那万人唾骂最平庸。我娘只为爱国心儿在,到今日啊,跳不出山岳党人⑩今译雅各宾派。网中。你那父亲因胆小,先逃只为这情踪。我娘胆有身来大,至死方休万不容。一任你、刚刀过颈飞凤快,我可也、横栏河山一笑中。”罗兰夫人被视为晚清女子的龟鉴而备受人钦慕,她以献身革命、流血牺牲的光辉形象被载入历史。陈挽澜对罗兰夫人“拒绝出逃”的情形加以润色与渲染,原因亦不难理解。以身殉国的罗兰夫人与苟且偷生的罗兰先生,除通过这一截然相反的决定增强阅读震撼力外,也衬托出罗兰夫人的革命情怀,暗示女性于革命的优越品质与迂阔的道德自律。《世界十二女杰》11梁启超版的《罗兰夫人传》(1902)刊登之后不久,《世界十二女杰》(1903)以单行传记集的形式出版,其中还包括“郎兰夫人”,即罗兰夫人。更为形象地描述罗兰夫人“大斥其卑怯”,然后“从容就缚,毫无惧容”。而梁启超则对罗兰临危逃脱的情节描述得比较隐晦。他的记述是:“罗兰闻声脱遁,而夫人遂被逮,以温辞慰谕爱女及婢仆,乃入于遏比之牢。无所恐惧,无所颓丧。”
据史料证明,当罗兰夫人感到革命形势已无力回天时,准备逃离,只是她担心女儿奥多啦的安全问题[12]。另外据《法国革命战史》记载,“此时友人窃劝夫人逃走”,但“夫人恐此等举动,为天下后世笑,决意不去,后遂罹祸”[13]。显然,罗兰夫人最终决定慷慨赴义是经过诸多现实考虑的,她说“我将会为我任何逃离的行为感到羞愧,我既不想掩饰我自己,也不想任何秘密逃跑的企图,我的敌人可能会经常来我的住处找我,如果我被捕,只能是在我家,我愿意捐献我自己的生命给我的祖国”[14](P195)。可想而知,罗兰夫人是经过内心的煎熬与左右权衡后决定留下来的。然而,上述三种版本的罗兰夫人传不约而同地将血肉丰满、痛苦挣扎的内心世界简单化,传记文中心理叙述、内心语言的缺席,削弱了传记叙事的张力及应有的思想深度,亦可见书写主体着力塑造富有革命情怀的女性形象。这样的人物预设,无疑在一种前瞻性的视域中,夸大了革命者形象对人物刻画的制约与影响。
而在晚清文人的笔下,“拒绝逃离”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献身革命的文学表述,是一种传达个人对国家/民族以身殉国的总体性想象,是一种概括性或者说简化了的“死事”情怀。所以,文本中罗兰夫人的形象常常缺少个性和生命实感,这与作家对人物的简化以及高度诗化有一定关系。松尾洋二指出,《罗兰夫人传》中,梁启超首先删除了罗兰夫人的私人生活,如爱情、交友等跟琐碎的日常生活有关的描述,然后将传记的叙述重点放在了罗兰夫人的政治生涯上[15]。上述三种版本的《罗兰夫人传》皆不约而同地将“死事”作为凸显罗兰夫人为国献身、勇上断头台的女杰形象的重要一笔。
有关罗兰夫人“拒绝逃离”的解读方式,在中国形成了相对一致的认同效应。正如秋瑾的牺牲因为被捕之前的拒绝逃走这一细节而带有某种神话色彩一样,罗兰夫人的“死事”亦成为革命意志的延伸和象征。秋瑾就是这一隐形传统的承继者与显在者,她自觉以“死事”作为革命志向与追求,甚至可以说“死”本身就是“革命”,因此在她仍有足够时间和机会逃走的情况下,不惜一切后果,慷慨就义12秋瑾的赴死导致以会党的形式进行革命活动的首次尝试也随之化为泡影,举事终究以失败告终。起义日期屡次变更,各地事故相继发生,密谋益泄,举事匆促,形势原已不利,而秋瑾坚持待嵊县之兵来,然后举事,且分遗体育会学生入杭,使兵力因而分散。。而且,罗兰夫人与秋瑾的死法相同,同样是以“男性”的方式就义的:按照惯例,女刑犯通常是被施以凌迟或者绞刑,然而秋瑾是在处死男犯的法场——古轩亭口,以专门针对男性的处刑方式——斩首遇难的。这样的处刑方式可谓史无前例。罗兰夫人则打破“凡男女同时受死刑,则先女而后男”的通例,选择了先男后女。“先女后男”主要是出于“盖免其见前戮者之惨状而战栗”的考虑。梁启超以富有激情的笔触描绘道:
其日有与罗兰夫人同车来之一男子,震栗无人色,夫人怜之,乃曰:“请君先就义,勿见余流血之状以苦君”乃乞刽手一更其次第云。呜呼!其爱人义侠之心,至死不渝,有如此者,虽小节亦可以概平生矣![16](P321)
这种有别于女性性别身份的“死法”,在当时被视为“虽死犹生”的革命精神而备受赞许。1904年,一本名为《死法》的革命小册子在日本面世,该书对何种处境下死的必要性、死的作用、死的社会效果等进行了分析,引起诸多革命人士的关注[17](P142)。稍后,梁启超在一篇文章中礼赞了革命人士的志士化行为。他提出“死学”这一概念,主张“身躯可死”而“心不死”的观念[18]。“拒绝逃离”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心不死”的志士情愫,那些富有“牺牲精神”的女性也被纳入到政事之内,与男性一样肩负革命责任,但是她们履行这种革命责任的方式有其独特处,即罗兰夫人与秋瑾不仅在生活中超越女性身份,或替男行事,或女扮男装,而且其“死法”也近于男性化。
近代文人对烈女的设想作为一种士人的国民理想,试图以疏离传统为起点,而又以回复传统为归宿,传统的限制决定了近代人格的过渡性特质。从张贞“请代夫死”,到李闰以死为谭嗣同正名,乃至于毛芷香、周福贞的殉夫行迹,其思想取向可谓一脉相承,先后呼应,其间透露出的信息颇可耐人寻味。可以说,通过文本实践努力打造的这些烈女形象,就是那一代介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过渡型女国民的缩影。烈女以其悲壮的死流芳后世,不仅为自己赢得了美誉,而且美化、圣化了其夫/弟的牺牲。叙述的重点放在英勇赴死的女性身上,预设着女性与为“公”牺牲的男性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同进退关系。不畏死亡的烈女形象恰能衬托出忠勇义烈的革命者形象,或许正是这种不同层面上的“死事”情愫才是近代豪杰志士神往的境界和理想。这与提倡“不爱其躯”“轻生死,重情义”的革命话语一脉相承,提炼、升华了“烈女”这一文化象征符号的内涵与韵味。对待死亡的问题上表现出以传统烈女为内核,以烈士为外延的倾向,在彼此相近的文化传统中左右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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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绘山
Women Heroines' Images in the Revolutionary Writings of Late Qing
LI Zhen-yu(Korean)
(School of History,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071,China)
Late Qing;revolutionary writings;women heroines;martyrs
Political discourse had endeavored continuously to establish the ethical importance of women's patriotic sentiment and moral divinity based on the collected stories of traditional women who sacrificed lives for their husbands and country.At the same time,those elites,who had cultural capital and were good at fixing moral benchmarks of sacrifice and martyrdom within ideological frameworks and the political correctness,had used the combination of morality and politics to firmly establish traditional women's moral perspective a part of Confucius culture.In a specific discourse,women and sacrifice were often interchangeable.The reconstruction of contents from"women heroines"to"martyrs"not only exposed the long standing esthetic obsession with portrait of"death related emotions"but also provided an illustration ofwomen's lives in revolutionarywritings,that were transitional and replaceable.
I207.4文献标识:A
1004-2563(2016)01-0084-06
[韩]李贞玉(1982-),女,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研究方向:性别与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