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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点儿诗喂养爱情

2016-04-16刘云芳

读者·原创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毛绒读诗诗句

文_刘云芳



用一点儿诗喂养爱情

文_刘云芳

深夜,孩子已经睡熟,老黄正用3000号砂纸打磨一件木雕。看我拿着一张纸走过来,他停下手里的活儿,听我轻声读诗。读诗是我们生活里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老黄称其为“私人广播”。

2008年春天,我千里迢迢来到唐山。那天火车晚点,半夜才到站。我怀里抱着一个长耳朵的毛绒兔子玩具,右手的大包里塞了件厚实的粉红色外套,像个夜归人,但那是我第一次来这个城市。在一个月前,我还忙着相亲,在A君与B君之间选择到底该赴谁的约,直到红鼻子老黄从天而降。

这像一场赌局。当时我只见过老黄的照片——瘦高个子,眼睛细长,鼻子大而红,像在脸上扣了个草莓,让我想起麦当劳的小丑。

那时,我在一家大型企业工作。对于一个总板着面孔训斥别人,也要厚着脸皮随时受领导训斥的白领来说,诗是我生活中的调剂品。我将它们放在博客上,在小圈子里交流。不知谁将其中几首传到一个论坛上,被远在唐山的老黄看到了。其中一首《流转》,诗中有这样的句子:

我想应该把你隐在草原

或者藏在某个树洞里

你却独自跑到马背上

你赶着一群羊

在我挥动鞭子的时候说

我爱你

老黄大学时学的是国画,却对文字情有独钟。他有很深的草原情结,曾在一篇文章里,想象自己是一只沉默的羊,被美丽的姑娘牧放。他说读到我的诗句时,觉得心里某个地方被照亮了。

这首《流转》就这样流转到了他心里。他从网上找到我的那个下午,我忘记了自己是个工作狂,将手头的事情一放再放。我们从金农、八大山人聊到马蒂斯,从《诗经》聊到以一截裤腿做王冠的诗人顾城……我相信对面的人像我一样陷入狂喜,我脸色泛红,似有醉意。

一下午的网聊,让我不得不加班到深夜。独自走出办公室,看到天上的星星用力睁眼,路旁的树木正准备吸精吐绿,似乎世间万物的灵魂都在狂欢。

与老黄相识后的第四天便是愚人节,下班后,我拨通了他的号码。那个声音自此一天天熟悉起来。之后的几天,朋友从我的脸上看到了爱情的光辉,他们见我就要落入“陷阱”,忍不住劝解:“多少网络骗子把无知少女的青春和钱财都骗得精光……”我直接跨过这些良言,执着地与老黄交往。很多东西可以编造,但对诗的感觉和喜好是无法骗人的。

老黄当时正迷恋在葫芦上烙画,我时不时把新写的诗传给他看。对于“牛的犄角划破天空,故乡流淌出来”这样的诗句,他很喜爱,这对我来说,是莫大的鼓励。原本说好年底见面,后来变成了国庆节,又从国庆节提前到中秋,中秋又提前到端午。我强烈地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方向,于是,那一个个靠近的节日变成泡沫。他说:“两个小时后有趟来我这里的火车。”我放下手里的工作,请假、收拾行李、买票上车……这时距离他看到《流转》只有20天。

与想象中的不同,我没有在人群里寻觅、辨认,一下车便看到车站灯光下他瘦高的身影,世界上的人和物顿时灰暗了下去。我故意放慢步子走过去,问:“是你吗?”他先是笑了笑,然后把藏在身后的右手伸出来——是一个嫩绿色的毛绒七仔,之前我说过喜欢那个形象。

当时,饭店都已经关门,他只能带我去吃麦当劳。那个小丑跷着腿坐在长椅上,迎接我们。在空旷的大厅里坐定,我忽然觉得自己很荒唐,却在吃东西的时候故作自然地看他。他非常腼腆,不像是会做疯狂事情的人——后来,我从他朋友那里得到证实,没人想到他会网恋。

我看他的时候,他也正在看我,是在寻找一扇时间之门,也是在确定。饭后已经接近清晨,路灯闪烁,我随他回到他的住处。整洁的小屋里,一张桌子上放着电脑,它和诗一起成了我们的媒人。旁边的三层架子上是码放整齐的书籍,统一用牛皮纸包了书皮,可以看出它们的主人是何等细心。葫芦整齐地排列在一处,有一个上面烙的是观音坐莲,一半还是线稿,一半已经烙烫好。我在他的引导下,触摸那细致的线条,他说这是给我的。墙上挂着把吉他,正是他每天晚上通过电话为我弹奏的乐器。他站在我身边,忽然念起我写的句子:“时间站在你身后,却从不出手相救。”此时,我们终于从陌生的躯壳里找到了那个熟悉的灵魂。

我们忘了已经一夜未眠,任语言碰撞、目光干杯,越来越确定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那个人。他握着我的手说:“同志,可找到你了!”两个人的手在灯光下变成了墙上的一只飞鸟,“得感谢诗歌,它是打开我们缘分的钥匙”。

那次离开唐山,我检票进站,回头,他的身影已被人流淹没,泪水顿时溢出眼眶。我那件厚外套,已经跟吉他一起挂在他的墙上,一直在我床边静坐的长耳朵毛绒兔子玩具,如今正坐在他的床边——这是最好的允诺。即便这样,他还是觉得我是从梦里穿越来的,他感觉自己像《聊斋志异》中那些幸运又不幸的书生。

两个月后,我在朋友惊讶的目光里辞去了工作,奔他而去,闪电结婚。我们租的小屋无比简陋,厨房里的柜门开关时能听到噼里啪啦的声响,再打开,可以看到许多蟑螂的死尸。我依旧在半夜写诗,完成之后,将他晃醒。有时候,他画画,我在电脑上敲着文字,宁静的空气里流动着一份默契。

后来,我们搬了四次家,时光因为诗歌的掺入,虽淡,却有味。下班后,我做饭,他为我读诗,那些诗句落在家常的菜肴上,让它们变得更加丰盛。再后来,我们成了房奴、孩奴,我不得不辞去工作,居家带孩子。有一段时间为了生活,我还去小区附近的市场摆摊。但因为有诗歌,我们的心灵更有韧性,那些诗句可以把心里的尘土洗净。我们都深信,诗歌是永恒之光。

我无心写在纸上的诗句,被他记着并念起,他会讲起它们投射到他心底的那些画面和声音。我从老黄的画里,看到了诗意,并为之感动。后来他开始雕刻桃核,也做木雕。那些桃核经他的手,忽然变作一个慈眉善目的菩萨,或者庄子。他用看似无用的边角料雕刻出微小的众生。这何尝不是一首诗?似乎菩萨及众生都在木头和桃子的深处修行,只等着他去发现、去挖掘。

有了孩子之后,我们忙碌地生活,涉及诗的交谈变少。但陪孩子学走路、学说话,看他为未知而广阔的万物命名,也是诗。

那天,我们重回7年前第一次吃饭的那家麦当劳,老黄原来坐过的座位上坐着我们4岁的儿子。晚上回家时,看到道路两侧光秃的树干,儿子忽然说:“年轮是爸爸,树干是妈妈/他们生出了许多树叶/大部分时间,树叶宝宝都在用力吃奶/到了冬天,他们就离开家/跟土地说悄悄话……”

我们用诗喂养了爱情,现在爱情的结晶又用新的诗句喂养着我们。我记录下这些句子,希望多年后,他能回头看到自己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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