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的た赡芰⒊∮敕妒街毓
2016-04-14张波
张波
摘 要: 随着我国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弱势群体问题不断凸显,关于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的研究近年来渐成热点。地位结构分析范式强调社会支持系统的构成要素及其建构途径,网络结构分析范式多关注社会支持网络的结构特征,如密度、强度、异质性等。两者都暗含着一定的结构倾向,缺乏一种动态的、情境的、交互的社会支持观。在充分尊重弱势群体主体性、能动性的基础上,赋权视角的引入有助于我们建立一种面向实践的社会支持研究范式。
关键词: 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网络;赋权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3X(2016)01-0074-07
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举世瞩目的巨大变化,在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弱势群体问题的凸显在我国已成为了一个显著的社会现象。作为社会变迁的产物,不管是基于被动地预防社会问题和社会冲突,还是主动地维护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包括政府、媒介、NGO组织在内的全社会越来越认识到对弱势群体应提供一定的社会支持。我国学者对于社会支持的研究兴趣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也明显加大,针对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下岗失业人员、贫困青少年、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研究成果不断涌现。这与改革开放进入深水区、各种社会矛盾逐步显现、社会管理复杂性加大保持着一个共振的节奏。
尽管社会支持的研究开展已有多年,但学界目前还没有对社会支持的定义形成统一认识。阮曾媛琪曾指出西方对社会支持的定义主要有四种取向,即功能取向、结构取向、主观评价取向和互动取向。[1]6-8但不管从何种角度去理解社会支持,它都有两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即客观上有着获取帮助需求的一方,以及有着提供帮助意愿和能力的另一方。如果将这两方及其之间的相互关系视为一个稳定的结构,那么,近20年来的社会支持研究基本上是在地位结构分析和网络结构分析两种范式下进行的。地位结构分析范式习惯使用“社会支持系统”“社会支持体系”的提法,而网络结构分析范式则更多地采取 “社会支持网络”这一提法,尽管这些提法多有交叉,但其间细微的差别仍足以反映出社会支持研究中两个重要的范式来源。本文试图从地位结构分析和网络结构分析这两种范式出发,对国内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做一整体回顾,并在全面评述这两种范式的基础上,阐明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可能存有的另一种立场,以及未来进行范式重构的可能性。
一、地位结构分析范式下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
地位结构分析背后的社会哲学渊源是社会系统论。早在19世纪中叶,社会系统论的思想就被孔德、斯宾塞以生物有机体的比喻论述过,之后迪尔凯姆、马林诺夫斯基、帕森斯、卢曼等都不同程度地强调过社会是一个各种要素以一定关系组成、并发挥着不同功能的有机系统,它与控制论、信息论一道深刻影响了社会科学的发展。地位结构分析范式将社会支持理解为社会对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提供帮忙和援助,从而影响他们社会行为方式的动力系统。根据支持来源不同,一般可分为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和非正式社会支持系统,前者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基层社区,后者则包括家庭、朋友、NGO组织等。地位结构分析范式下的研究目前多集中在论述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系统的现状表现、功能发挥和构建途径。
(一)社会支持系统的现状表现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的趋势是从总体走向分化,反映到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结构上来就是,支持来源增多、支持关系变得复杂,如丘海雄等通过对下岗职工的问卷调查,发现他们的社会支持结构已从改革前主要由国家通过单位向个人提供资源的一元化结构,逐步转变为社会资源来源广泛的多元化结构。[2]陆绯云基于对苏南地区一个村落的实地调查指出,围绕农民日常生活存在着一个混合型的支持体系,它经历了一个从家庭自助与村落群体互助、以集体为主导的混合型、再到以家庭为主导的混合型的变迁。[3]但在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结构经历普遍分化的过程中,多元化支持并不一定意味着支持效果更加有效,学界普遍指出他们的社会支持系统运行现状堪忧。杨生勇基于对华中J镇农村艾滋孤儿抚育实践的考察发现,他们的社会支持系统呈现出复杂纠缠的面貌,比如政府的“在场”与“缺场”、家族的“被迫”与“自愿”、社区的“强意愿”与“弱能力”以及社会组织的总体缺位与艰难介入。[4]梅运彬在对北京市老年残疾人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政策支持的制度设计不足、实施力度不够,家庭承担了大部分的社会支持责任,老年残疾人个体的生活质量受到影响,家庭成员的发展空间也受到一定限制。[5]159-160总的来看,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系统现状表现不容乐观。
(二)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发挥
社会支持系统内部各支持主体之间是如何互动的,其整合的动力是什么,它们通过怎样的协调原则和行动策略以达到支持效果,这关系着社会支持系统的功能能否正常发挥。梅运彬介绍了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之间职务分工、补充、层级补偿、替代、连接五种模式。[5]47-51吴朝安等则基于对W市八所民工子弟学校的考察指出,流动儿童的社会支持系统有内层、中层与外层之分,层级之间的支持功能具有“可弥补性”以及“可替代性”,某一层次的某一支持因素脆弱或欠缺,可由该系统内的另一要素替代其支持功效的发挥,并不一定会导致流动儿童必然的发展障碍。[6]除此之外,就社会支持系统的运行机制而言,针对各社会支持主体如何对弱势群体发挥自身功能,李强介绍了主效果模型和缓冲器模型。前者常作用于常态条件下,是一种积极性支持,后者多见于非常态时机,是一种防御性支持。[7]要了解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系统的稳定程度,探索其自身的运行机制必不可少,然而当下对这方面的研究还比较缺乏。
(三)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途径
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系统的缺失、断裂或运行不畅,存在着深刻的社会原因,学界对此多有诊断,如钱再见认为,人际关系障碍、社会排斥和社会网络互惠原则的失衡,是导致失业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断裂的原因。[8]针对弱势群体的生存现状,重建他们的社会支持系统就显得非常有必要。关于建立社会支持系统的途径,学者多强调要从国家与政府、基层社区、社团组织、家庭和个人层面挖掘其社会支持能力,陈成文就认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中的社会支持系统应是一个由国家支持、群体支持和个体支持组成的综合结构体系。[9]205也有学者从一个特定的支持来源进行阐述,如徐莉着重考察了非政府组织在艾滋病防治领域对于社会支持体系构建的动力机制、工作模式及路径选择。[10]总体来看,这些社会支持系统构建途径的对策大同小异,差别在于对其进行更细微的区分或者更换概念包装而已。但不管如何,建立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系统的必要性毋庸置疑,周庆刚等就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增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增强社会运行活力、推动社会稳定、带动生态文明建设这六个层面,论述了弱势群体社会支持对于构建社会和谐的意义。[11]
地位结构分析范式基于如下假设:被支持者普遍具有弱势的属性,从而成为一个显著的社会范畴,而支持者则因具有提供资源的意愿和能力成为另一个社会范畴;这一对范畴之间的结构是由他们各自所占据的位置决定的,他们依据相应的角色规范,践行着不同的行为模式。支持者根据道义、利益或人情上的考虑,积极施展带有援助性质的利他行为;而被支持者在角色行为上被期待成为一个受援之后渡过生活困难状态的独立个体。这是一种典型的“发送——接受”线性传递模式,社会资源的单向流动将支持者和被支持者之间的界限划分得非常明确。就研究中的应用来看,地位结构分析范式从整体主义立场入手,强调社会支持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之间的整合、互动以及所发挥出的功能,一般多从现象描述入手,然后从个体、社会等不同层面进行原因剖析,最后进入千篇一律的对策建议,在应然层面上呼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社会支持。尽管不乏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调研、个案分析等方法进行实证研究,但现有成果更多的是一种规范性研究,大而化之的现象描述多,具体鲜活的社会事实呈现少。研究者预设的价值倾向,使得研究存在着一种有意无意的路径偏向和模式应用,很快它就被网络结构分析范式盖过了风头。
二、网络结构分析范式下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
社会网概念始出于英国人类学家拉德克利克·布朗,最初只是作为一个隐喻来描述社会结构;20世纪50年代,人类学家巴恩斯用“社会网络”的概念去分析挪威一个渔村跨亲缘和阶级的关系;20世纪70年代中期,社会网络分析开始兴起,强关系——弱关系、结构洞、社会资本、社会资源等理论陆续问世,一整套精致的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也得以确立,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12]网络结构分析范式下的社会支持,多从社会关系的网络特征来看待其所发挥的支持功能,并研究某种特定社会关系形式的结构怎样影响弱势群体从中汲取各种有形或无形的资源。网络结构分析范式的出现,在方法上极大地推进了社会支持研究的规范化,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结构性特征研究、比较性研究和关联性研究这三个方面。
(一)社会支持网络的结构性特征研究
社会支持网络的测量往往可以从整体和个人两个层面出发,但由于整体网的测量困难较大,[13-14]目前研究多集中于测量个人的社会支持网,包括其具体的构成,如信息网(讨论网)、情感网和经济网。王毅杰、童星通过对南京两街道的访谈式问卷调查,从规模、密度、同质性、异质性和关系构成五个层面分析了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络,并对这些指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15]贺寨平基于对山西老年人的调查发现,他们的支持网具有网络规模较小、网络紧密度高、趋同性高、异质性低的结构特征,其网络中的主要关系是亲属关系。[16]考虑到中国农村的家庭本位实际,即社会交往是以家庭而不是个人为单位展开的,也有学者提出“家庭支持网”的测量以符合本土情况。[17]这一部分研究涉及的弱势群体范围很广,加深了对不同弱势群体生存状况的理解。
(二)社会支持网络的比较性研究
比较是社会支持网络研究的重要手段,鉴于我国城乡发展差距较大,城乡比较成为了其中一个重要方向。张文宏、阮丹青针对天津城乡居民社会网的调查显示,亲属均是城乡居民的重要支持来源,但在农村更明显,而且不同的亲属成员发挥作用不一,并从文化和社会结构两个层面对这种差异进行了总结。[18]张友琴基于对厦门市城乡居民的调查,发现家庭支持是基础,但家庭成员的作用有城乡差别,且城乡差异跟制度化正式支持的介入程度有关。[19]除此之外,地区之间的比较也得到了部分学者的关注,珂莱尔·婉格尔、刘精明发现,北京、利物浦两城中老年人在社会支持网类型的分布上,有着很多的相似性,家庭、社区、朋友、邻居都正在强有力地共同承担着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但自我局限型、社区依赖型、自我涵括型三种类型社会支持网的比例,利物浦比北京要高。[20]通过比较可知,社会支持网络在城乡、地区间的构成性差异得以彰显,为我们提供了借鉴和反思的机会。
(三)社会支持网络的关联性研究
社会支持网络经常被作为一个自变量,去考察它和弱势群体的身心健康、需求满足、生活质量、幸福感、满意度、城市融合等因变量之间的关系。它的整体或部分结构性特征作为一个单独的作用因素,能够影响到因变量整体或局部纬度的表现,如行红芳以阳光家庭和院舍两种救助模式做对比指出,社会支持是艾滋孤儿需求满足的重要来源,社会支持的数量、质量及多样性对其需求满足具有重要影响。[21]也有研究将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作为一个因变量,去考察形成它的各种影响因素,比如弱势群体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如年龄、性别、城乡户籍等,借此推测它们对于社会支持资源获取的影响,如李艳、李树茁就从婚姻因素、个人因素和家庭因素三个方面测量了影响农村大龄未婚男青年的网络规模和网络构成。[22]另外,也有研究将社会支持网络作为中间变量,分析它在两个变量之间的中介效应。这些关联性研究,使我们对社会支持网络之于弱势群体的重要性有了更为充分的认知。
网络结构分析范式与地位结构分析范式不同,这一范式认为,社会资源的接触、传递和获取作为具体的社会行动,它深深“嵌入”社会关系网络当中,社会支持是由个体在其社会关系网络之中的结构性位置所决定的。个体所能接触到的资源范围、规模和数量并非先在地由他的弱势地位位置而决定,而是受制于他的社会连结质量。[23]网络结构分析范式下的社会支持研究,多是建立在调查基础上的实证性研究,它常采用量化的研究方法如问卷调查、数学模型建构,然后进行相应的数据分析,在实然层面描述出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网络的构成性特征,包括网络规模、网络密度、网络趋同性、网络异质性、网络关系多重性、网络关系强度等。虽然社会网络分析声称自己并非只是一种单纯的分析技术,它同时也应该是一种理论视角,但因为它的着眼点不在于具体个体之间的互动,而在于一般化的社会关系,它关心社会关系的一般形式而非具体内容,这就容易给人造成描述性有余而阐释性不足的印象。乔纳森·H·特纳就曾指出,网络分析过于偏向方法,关注模型中整理数据的数量技巧,然后将模型转化为特殊网络的描述。只要确实如此,网络社会学就会基本停留在经验描述工具阶段。[24]这的确是社会网络分析路径需要面对的问题。
三、赋权视角的引入:迈向“主体—实践”分析范式的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
社会支持理论暗含着一个基本的假设,即造成个体/社会问题的情境是社会联结的断裂,个体/家庭之所以遭遇功能的丧失、生活的困境、机遇的剥夺等各种处遇,根源在于其所处的社会联结网络出现了问题,从而导致个体/家庭不能正常地生存和发展,其本身的正常功能就不能正常发挥。[25]就此而言,要想了解弱势群体现象的形成、表现和消弭,就不得不去关注他们的社会支持网络。综观近些年来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无论是地位结构分析范式还是网络结构分析范式,均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弱势群体问题,提供了有益的理论视角。但我们也要避免对这两种范式过于依赖,因为这样势必会忽略、遮蔽掉另外一些能观察得到的、同等重要的事物。
就地位结构分析范式来说,它往往基于结构功能主义的立场,视社会支持为独立于客体之外的事物,强调外力推动的社会支持系统构建。它着眼于预防弱势群体可能带来的社会问题,如违法犯罪、群体性事件,因此,带有某种被动性质。这种基于“问题视角”提出的社会支持系统蕴含着一个危险,即在提供社会支持时,只注意维护弱势群体最基本的生存权,以减少社会问题的滋生为旨趣,而对于弱势群体的发展诉求可能视而不见。由于它没有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风险源、需要得到的支持类型、获取支持方式的偏好之间的差异,导致社会支持常常异化为一种单向的给予,而这种给予并不一定能换来被支持者的领情和好感。对此,已有学者认识到,在社会支持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应考虑到弱势群体内部存在的分化情形和被支持者的个性需求,如陈成文将弱势群体分成了生理性、自然性和社会性三大类,并认为对各个大类下面不同群体应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对策。[9]249但就目前看来,由于传统单向式社会支持模式的路径惯性,支持方与受助方之间互动情况尚难达到理想地步。此外,社会支持系统内部的各支持主体之间,由于缺乏对于弱势群体自身需求的理解,彼此之间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配合模式,特别是正式支持与非正式支持之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削弱了社会支持系统应发挥出的效果。
而对网络结构分析范式而言,采用网络方法的大多数研究者几乎完全集中在对特定个人网络的考察上,而很少将这种个人网络同更大的社会系统联结起来。[1]13由于弱势群体自身的脆弱性,他们的社会交往多局限在初级关系网络,且社会关系网络具有较高同质性,他们从社会网络中能够汲取的资源也很有限,因此,在社会关系网络之外,还需要正式社会支持来推动他们的自我支持。我国“强政府弱社会”的治理模式也决定了弱势群体仅依靠个人社会关系网络是不够的,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也相当关键。但目前,网络结构分析范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家庭、亲属等初级关系网络和朋友、同事等次级关系网络的分析上,较少包括政府部门、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等。这使得社会支持系统的构建窄化为个人的非正式关系网,而忽略掉了更为关键的正式支持系统所扮演的角色。即使社会网络在许多时候都扮演着支持性的角色,可被视为一种非正规的社会支持,[26]但这远非社会支持系统构成的全部内容,网络结构分析范式下的研究,容易将社会支持简化为非正式支持,而这样一来就丧失了社会支持所应有的系统性。
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本质上是对社会转型的一种学术回应,社会转型的复杂性、曲折性决定了弱势群体现象在我国将是一个长期性的问题,既有的地位结构分析范式和网络结构分析范式,帮助我们理解了弱势群体社会支持问题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虽然它们属于不同层面的分析视角,存在着不少差异,特别是网络结构分析范式,还是为个体的能动性提供了一定的空间,但毕竟都是对结构的一种认识,“只不过前者更偏重于分析人们在官僚制组织结构中的位置,后者更关注社会成员在非正式组织和社会关系结构中的位置。”[23]地位结构分析范式倾向于认为,社会成员的地位属性决定了他们的角色行为表现,一直被诟病僵硬和缺乏灵活性;网络结构分析范式也被质疑“动态分析不足,缺乏在社会网络产生、维系、改变和解体中,对行动者动因的理解,以及回避了社会网络的文化内涵”。[27]总的来看,两者都存在着一定的静态结构倾向,这使得它们缺乏对于弱势群体在社会支持获取过程中展开行动的认识。前文已经提到过,阮曾媛琪曾指出西方对社会支持的定义主要有四种取向,其中功能取向和结构取向基本对应着地位结构分析范式和网络结构分析范式。她指出,这两种取向明显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假定基础上:社会支持是一种静止的事物,在某一时点上可以清楚地被表述出来,并且被客观地测量。显然,这两种方法没有认识到社会支持本身是一种动态的交换过程,它涉及个人、社会、环境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这些基本上是不可预测和难以捉摸的。[1]15-16
当下社会支持研究关心的多是结构对于行动者的制约,多集中于探究社会支持结构的特征如何影响着弱势群体的社会资源获取;然而弱势群体在日常生活中对社会支持结构的再生产,同样值得我们关注。阿格妮丝·赫勒曾指出,如果个体要再生产出社会,他们就必须再生产出作为个体的自身,日常生活就是那些同时使社会再生产成为可能的个体再生产要素的集合。[28]弱势群体的日常生活实践充满了权宜性、场依性和多变性,他们是如何在不同情境中去争取社会支持资源的,他们如何表达自己的被支持需求,如何与支持主体协商具体的支持方式,如何在支持过程中重构自己的社会关系网络,都有赖于我们进一步的考察。因此,针对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的现状,或许可以倡导一种“主体—实践”分析的研究范式。如果说地位结构分析是从宏观层面去看制度性因素对社会支持过程的支配,网络结构分析是从中观层面去看社会关系形式对社会支持资源获取的影响,那么“主体—实践”分析更多地是从微观层面出发,探究弱势群体作为一个有着意义建构能力的行为主体,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获取社会支持资源、建构社会关系网络并再生产出社会支持结构的实践逻辑。
这一范式不同于纯粹基于微观互动基础上的符号互动论、拟剧论或常人方法论,它从微观实践出发,又同宏观结构层面勾连起来,布迪厄的“场域与惯习”、吉登斯的“结构二重性”对于这种勾连早已有过深刻论述。[29]一方面,它肯定各种正式支持系统和非正式支持系统的作用,以及客观上它们提供的可见或不可见援助,也承认社会支持结构特征对于社会资源获取过程中的先在制约;另一方面,它也非常在意弱势群体的主观心理感受,即他们感觉到自己被支持的程度如何,并关注他们主动提升自己获取支持资源能力的实践过程。事实上,一个有效的社会支持系统应该是支持者与被支持者相互作用的过程,或者说是一个“互构”的过程。这方面,蒋静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个案,她通过对一个打工妹维权过程的具体分析发现,“社会支持链接”既意味着各种支持资源之间、支持者与被支持者之间的互动和影响,也包含了支持资源、规则的不断整合与变化,它不仅带来了弱势群体的自我赋权,也加深了社会整合。[30]理解社会支持过程中的复杂性,需要我们拥有一种动态的、情境的、交互的社会支持观,而在充分尊重弱势群体主体性、能动性的基础上,近些年被广泛应用的赋权视角的引入有助于建立一种面向实践的研究范式。
赋权是西方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兴起的一个针对弱势群体的社会工作理论,它强调无权者权力之生成,只是权力不是被动地去赋予某个人,而是本身就在无权者身上,因此,需要社会做的就是采取各种手段去激活它。[31]赋权不仅意味着权力的激活,比如,各种能力的全面提升,也意味着一种权能感的生成,即无权者感到自己有能力去解决社会生活中面临的各种问题。赋权视角的引入提供了一种化解结构与行动、支持与被支持之间紧张状态的可能,因为社会支持除了客观可见的支持、精神支持之外,还存在第三个维度,即个体对社会支持的主动利用亦存在差异,[32]赋权就是要摒弃既往的“问题视角”,基于“能力视角”去帮助弱势群体提升自身利用社会支持的能力。已有不少学者认识到了赋权视角给社会支持研究带来的活力,如张时飞基于对上海癌症自组织成员的考察,发现他们得到的社会支持越多,其获得的增权感越强。[33]周林刚分析了网络规模和支持密度对于残疾人权能感的影响,指出社会支持密度越大,则残障人的权能感越强。[34]张银、唐斌尧针对非正规就业女性群体福利权益受损的现象,提出应发展出一种“赋权性社会支持”。[35]姚进忠、巨东红在厦门“凤凰花助飞体验营”服务项目中,将赋权视角引入到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支持网络建构的过程中来,取得了显著效果。[36]
社会转型过程中随着“大我”的消解,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得到了深刻调整,我们正在步入一个日趋个体化的社会,个体的崛起是一个显见的事实,哪怕是弱势群体,他们自身的主体性、能动性也不应为我们所忽视。在承认地位结构分析和网络结构分析给我们带来启发的基础上,我国弱势群体社会支持研究在今后或许可以加强“主体—实践”分析范式的介入,这不但是社会工作者的历史使命,也是创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而赋权视角为这一路径的实现提供了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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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徐朝科 责任校对:王香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