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作文”评委点评
2016-04-14
“千金作文”评委点评
魏斌(诗人、编辑。发表作品百余万字,出版诗集《我看见雪花的翅膀》。湖南省优秀中青年期刊出版工作者、湖南省双十佳期刊编辑):本期的三篇候选习作中,《蚂蚁》看起来“热闹”,但细细想来,是在拿生命玩乐,让人实在乐不起来;《碗》和《笑》的主人公都让人心疼,文中懂事的少年,都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碗》里,主人公对父母的爱含蓄而克制,就像密林间照射下来的一缕阳光,让人倍感明亮、温暖。在《笑》中,少年的伤口就像一道阴影,而微笑是必须运行的阳光,能赶走黑暗……比较之下,我更喜欢密林间的那缕阳光。在那缕爱的“阳光”下,懂事的少年不失童心:在孤独中,和一只青花瓷碗对视;等待爸妈时,觉得碗里饭菜冒出的热气像小精灵;爸妈回来后,听着碗筷轻轻的敲击声和知了的叫声,感受到了欢快而美妙的音乐……《碗》的作者林玲通过一个个微小的细节,不动声色地展示少年敏感的心灵、细腻的心思,自然而不做作。阳光的心态,让作品《碗》充满了阳光的味道。(选《碗》)
冯与蓝(上海作家协会会员。出版长篇儿童小说《跑啊跑的程千里》、短篇小说集《不让一个南瓜掉队》等):这期三篇习作都有情感深刻的特点。文章的取材、语调,乃至整个写作的姿态,都在往超越一般学生习作的方向用力。《蚂蚁》一文中,“我”作为“庞大”的人,苦心孤诣地对付一只小蚂蚁,心理刻画较为精准。笔触冷静、克制,没有过度的联想和抒情,反而更加凸显两种悬殊力量之间的真实抗衡。最终以“双指弯曲将它弹飞出去。它瞬间不见了踪影……”作为结尾,看似人类胜得轻而易举,实则是“我”的无奈之举,很有意思。《碗》一文的特别之处是取材,区别于大多数的父母盼儿归的题材,展现的是一个苦盼父母回家吃晚饭的孩子的情感世界。然而问题也在这里:父母等待子女和子女期盼父母,由于年龄、身份、观念等差异,两种心态是不一样的,如果能真实展现符合孩子特征的细节,我想本文将更具有感染力。《笑》的问题也在于“真实性”的不足——如果作者能摒弃自我意识中的悲观情绪,更真实客观地描摹离异家庭孩子的境遇,以这样老练的文笔,一定能写出更好的作品。所以,本期“千金作文”,我推荐《蚂蚁》。(选《蚂蚁》)
史金霞(全国知名教育专家、著名语文教师,现任教于江苏苏州市星海实验中学。出版《不拘一格教语文》《重建师生关系》等教育教学专著):本期三篇文章各有特色。《蚂蚁》有寓言的风格,以小见大,耐人回味,很难得;《碗》截取生活的一个横断面,写得节制而又细腻,相当老练;《笑》有哲理意味,透过一场失败婚姻中受伤的男孩的视角,思索着世界与人生,竟有鲁迅作品的影子。当然,三篇文章也各有不足,《蚂蚁》还是流于表面,没有进行更深入的开掘;《碗》的故事有些头重脚轻,结尾对题目的照应略有欠缺;《笑》的题目或许应该换一下,全文只在结尾有“微笑”二字,不足以之为题。综合考量,整体上,《笑》似乎更胜一筹,因为它更像一篇“文学作品”,更有价值,而非习作。(选《笑》)
孙智正(浙江嵊州人,现居北京。出版长篇小说《青少年》《南方》《日食》等,拍摄电
影作品《杀手》《90分钟》等):这次有点难选,三篇各有自己的特色和优点,写作水平也差不多。《蚂蚁》就像一则现实的寓言,意在言外。《碗》十分克制地描写了自己的孤独和对爸妈的理解。但我还是更喜欢《笑》,因为作者的“世事洞明”和“人情练达”。文中反复提到,“不过是因为每个人都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每个人都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每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对自己说话,却不去倾听别人的声音”。作者有了并实在地说出了这样的“发现”,很难得。文中的某些词句让人想起日本小说甚至是鲁迅,但文章前面部分有些地方用词过于浮华,有“青春小说”的弊病,与作者对人和人世“成熟”的认识有些不搭。(选《笑》)
梦天岚(诗人、编辑。出版长诗《神秘园》、短诗集《羞于说出》《那镇》、散文集《屋檐三境》等。现为《诗品》副主编):本期的三篇候选作文都着重于心理描写。《蚂蚁》试图通过“我”对待蚂蚁的几种情状和蚂蚁的不同反应来表达寓意,细节不失生动,可惜的是,有些地方没能“沉”下去,而有些地方又写得有点过了,显得还不够真实。《碗》中有些比喻句十分精彩,如“我觉得胸口越来越堵得慌,像是里面有一口锅,一口高压锅”,以及“碗沿上电扇旋转的影子,就像知了们小小的翅膀在树影间迅速地挥舞,而屋里筷子与碗轻轻的敲击声,正应和着它们的大提琴演奏”。遗憾的是,文中作者对情绪的掌控还不够到位,显得过于急迫。比较而言,我更喜欢《笑》。这篇文章体现出的作者的“掌控力”,明显好过前两篇。作者阳梦瑶一开始描述了一个场景,冷静而又带有疏离感的文字与“一场失败的婚姻”很契合。更难能可贵的是,作者对现实生活的表象和内在都有比较清醒的认知和思考,并通过对男孩的心理描述从容呈现。在面对现实的残酷时,男孩没有选择逃避,而是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文字的冷色调里有无奈,有沉重,但也透着一股暖意。“他从此微笑着,将喜悦当成自己的铠甲。”这样的结尾显得意味深长。(选《笑》)
彭剑斌(青年小说家。出版小说集《我去钱德勒威尔参加舞会》):在《碗》和《笑》之间犹豫了一番。我更倾向于前者,它流露的情感更让人感同身受,意境也更“升华”,而后者中,一字一句都更“硌人”,阅读它,感觉更艰难、生涩。但我的直觉告诉我,还不能妄下结论。重读之后,我终于说服自己将这一票投给了《笑》。
《笑》赢在了对场景的安排以及对多个场景转换的处理上。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亮点,而刚好在这方面,《碗》是做得不够的,它几乎只有一个场景。
《笑》的第一个场景就很不寻常。开场的第一个特写镜头给了一个女人的手指,接着是她正在说话的嫣红的嘴唇。没有“爸”,没有“妈”,没有“儿子”,只有“她”“中年男子”和“男孩”。三个人出现在同一个地点,不是团圆,不是重聚,而是“处理事情”。事情处理好了,一直在门外的男孩被走出来的男人“示意”上车,男孩上车后还“后知后觉”地回望那屋里的灯光。也许,那个女人才是他的依恋,而不是这个男人,这也是为什么全文第一个特写镜头就给了她的手指。
接下来的两个场景,都是在教室里,在同学们中间:一个场景是同学们安慰他,另一个场景是同学们在背后议论他。看到这里,我们才知道,其实这两场戏才是故事的主体,不由得佩服起作者安排第一个场景的匠心了——他懂得为一个故事去“加戏”。(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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