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速递
2016-04-13
中消协发布老年消费十大陷阱有病切勿乱投医
3月16日,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老年消费群体,发布了消费提示,提醒老年消费者注意十大消费陷阱。
中消协表示,老年人是个特殊的消费群体,防范意识较弱,维权能力较低,成了一些不法商家忽悠、欺骗的对象,给他们心理、身体和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为保护老年人的消费权益,中消协向老年人特别提出需要慎防的十大消费陷阱:
一是有病切忌乱投医。老年人有病要去正规医院就诊,保健养生也应到正规医院和机构去咨询,切不可有病乱投医,更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
二是免费承诺别轻信。老年人面对不法商家承诺的免费赠送、半价促销等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
三是虚假广告要辨别。近年来,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灾区”。老年人在通过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媒体接触广告时,要提高辨别意识。
四是专家忽悠不上当。老年人因有病在身,特别渴望专家、医生的指导,对他们的医嘱也深信不疑。但是,要特别防范所谓的“专家”趁机向老年人推销高额保健品。
五是无效退款难实现。一些不良商家为了推销保健品或药品,违反《广告法》规定,承诺保证疗效,无效退款。对此,老年人不要相信。
六是养生讲座不购物。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鸡蛋、面条、酱油等小物品相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
七是“政策补贴”不可信。某些不法商家冒充国家卫生部的电话向家境贫寒又久病缠身的老年人直接打电话,慌称能为他们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补贴”和药费补助,进行欺骗误导。老年人不要为了获得所谓“政策补贴”而上当受骗。
八是保健品药品要区分。保健品对治疗某些疾病有一定辅助作用,但不能代替治疗药物。《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老年人要注意区分。
九是上门维修找对人。老年人家中电器坏了需要维修时,要向正规家电企业咨询和报修,切忌网上乱搜索,防止遇到冒牌维修。
十是面对诱惑防风险。高收益伴随高风险,面对金融商家高利率诱惑,老年人要擦亮眼睛,不受诱惑。切记“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中消协还提醒老年消费者,购物时要保留好购物发票、快递单据、合同和广告等证据,这是消费维权的重要证据。对于网络、电视和电话等远程购物形式,老年人应当问清楚商家的具体名称和地址,商品的使用性能、禁忌条款和售后服务渠道,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在消费中遇到被欺骗的情况,要及时报案,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
消法研究会发布3·15(事)例 两起公益诉讼入选
3月18日,第六届中国消费经济高层论坛暨中国消法研究会3·15案(事)例发布会在京举办。会上发布了2016年“3·15案(事)例”,上海消保委针对手机预装软件卸载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消保委诉上海铁路局消费公益诉讼案双双入选。
按照《发布“3·15案(事)例”办法》评议推荐、网上公示,并经会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今年评选出了7个“3·15案(事)例”,它们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开展电信行业反垄断调查事例、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寨、消费者诉亚马逊网站“行货”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诉河南沃尔玛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上海市消保委针对手机预装软件卸载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消保委诉上海铁路局消费公益诉讼案、消费者网凝聚社会力量化解消费纠纷事例。
在论坛阶段,专家学者、与会嘉宾围绕“新消费、新供给、新动力”主题,分别就如何贯彻落实《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作了精彩发言。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何山表示,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研究产品质量惩罚性赔偿。惩罚性赔偿要用于各个方面,欺诈和产品质量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很多重合的地方,但又有不同的外延,怎样更好地把握好惩罚性赔偿,将是消法研究会今年研究的重点。此外,今年是中国消法研究会成立10周年,将举办两岸四地消费者权益法高层论坛,并开展系列活动。
电商消费维权指数年度报告首次发布
3月11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网络监管司及中国消费者协会指导,由中国消费者报社主办的知名电商消费维权工作座谈会曰前在北京召开。在论坛上,发布了“电商消费维权指数2015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该指数年报告首次对外发布。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931亿元,比上年增长10.7%,其中全国网上零售额38773亿元,比上年增长33.3%。网络消费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但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前不久发布的2015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显示,以网络购物为主体的远程购物的投诉量在服务投诉中遥遥领先。
由于阿里巴巴旗下的电商平台占了电子商务近八成的份额,采集自阿里巴巴平台的消费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因此中国消费者报在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中消协和各地消协的支持下,与阿里巴巴合作,利用阿里巴巴的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编制了一个全面客观及时反映网络消费者喜怒哀乐情绪变化,以及当时的消费心理变化与电商消费环境的指数一电商消费维权指数。这是中国消费者报与电商领军企业共同探索利用大数据创建的全新消费维权新模式。
维权指数由纠纷性质、纠纷量额及处理时长等变量加权计算得出,数值越低,说明电商消费环境越乐观,消费者体验越好。指数是开放式的,可以容纳更多电商的数据,该指数既可以为开展网络消费维权的社会监督提供依据,为制订网络消费相关的政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还可以向社会呈现网络消费的变化趋势。
分析认为,电商消费环境的优化是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一年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机构,各地消协组织相继出台了多项举措,各大电商平台和知名网商也积极采取措施,着力解决消费纠纷,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
参照总指数的编制方法,对网络零售成交额较大的行业构建电商维权指数发现,行业特色比较鲜明:服装行业指数除去2015年7月份指数陡增外,2015年呈逐月波动下降趋势,整体与2014年齐平,且受春节等季节性影响较大,鞋箱包与服装类似。数码、大小家电行业变化趋势同总指数接近,2015年呈较稳定下降趋势,且整体明显优于2014年。食品行业指数季节性较强,整体比2014年略有下降。
从卖家所属地址分析(对于淘宝平台取卖家经营地,天猫平台取卖家注册地),广东、浙江、江苏等电商环境成熟、网商群聚、基础设施发达的沿海地带省 份相关纠纷占比明显高于其他省份,仅来自这三省的纠纷即占全国超半的纠纷总量。内蒙、新肃、海南、宁夏、青海、西藏等偏远地区的卖家相关纠纷较少,阿里研究院消费研究组负责人谢周佩分析,这一方面是当地网商并不是普遍现象,另一方面也受到物流便利性不足的影响。
对比2014年的纠纷分布情况,广东、浙江、山东等省卖家的纠纷占比略有扩张,而江苏、上海、北京、福建等省占比有所下降,尤其是上海下降最为显著。进一步分析发现,用户体验的提升有助于这一指标的下降。比如近年来,非标类商品——苗木的销量在增加,这对于商家提出了新的挑战。有买家在购买了江苏卖家的苗木后,出现了不发芽或者腐烂的问题,之后江苏雀政府牵头发起成立了诚信基金为买家进行先行赔付,从而大幅提升了苗木买家的满意度。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指数显示,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的比例有微小的下降,所谓自行和解就是说消费者向平台发起邀请,希望平台介入,但是平台不需要介入,双方就能达成和解。自行和解比例的下降也在提醒电商企业,随着业务量的快速增加,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此外,二月份指数上跳的原因是由于春节物流的影响,因此,如何做好传统节日及人造节日的服务工作,也是需要各企业思考的问题。
三部门:严查非法购销疫苗者
3月21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食药监局、公安厅(局)、卫计委部门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查处工作。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将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
通知明确,为加强部门协作,尽快查清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公众健康,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计委部门要立即成立联合工作组,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切实落实落地查人责任,共同做好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案产品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
通知要求,食药监和公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根据山东省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员名单和协查线索,对涉及本地区的嫌疑人尽快核实身份,及时查明疫苗购销情况。对属于销售上线的,应当查明销售单位和人员以及销售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等情况:对属于购进下线的,应当查明购进单位和人员以及购进的品种、生产企业、批号、数量、销售去向等情况。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和卫计委应当对非法购销疫苗的企业、机构和个人,根据事实和情节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要逐案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通知还要求,食药监和公安部门对查实医疗卫生机构购入、使用涉案疫苗的,应当及时通报同级卫生计生部门。卫生计生部门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查明疫苗最终去向及使用情况,要做好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切实保护公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