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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的保护

2016-04-13邵海阳

山西农经 2016年2期
关键词:农村土地利益土地

□邵海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0)

探析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的保护

□邵海阳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郑州450000)

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生活的基础,在土地流转中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是发展现代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通过对当前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缺失现状的分析,针对性提出应对之策,已达到维护农民利益的目的。

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利益;保护

本文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16.02.19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已成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途径。农村土地流转主要是指,以农村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地性质不变为前提,将农村土地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理出来,以承租的方式转移给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土地作为农民赖以生存生活的基础,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只有确保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才能使农村土地流转效益实现最大化,维护农村稳定繁荣发展。

1 当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的缺失

1.1流转土地租金价格低廉,直接损害了农民利益

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获得的转包费用或土地租金费用价格低廉,与原来农民直接种地经营相比,所获经济收益虽然有所提高,且收入较为稳定。但总体看,农民从土地流转中获得的收益较少,无法与转包方或承租方的种粮大户或土地经营公司相提并论,从维护农民权益、农村稳定的角度出发,农村土地流转的真正价值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相比来讲,农民的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害。

1.2农村土地流转后,对农民利益造成了间接损害

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一些农业经营公司在原来的土地上选择种植经济收益更大的经济作物,放弃了对传统粮食作物的种植,使得区域范围内粮食作物产量相对意义上的减少,并由此导致粮食价格的上升。按照恩格尔系数理论,如果农民用于食品支出的消费不断上升,将会导致农民生活质量的下降。因土地流转失去维系生存生活的土地,会直接影响到农民的正常生活。此外,流转出去的土地上如果种植了经济作物,将会对土地产生不可逆转的影响,因为对某一地块来讲,只要种植了某一类经济作物将不再适合种植粮食作物。同时,一些农业经营公司或种粮大户为获取眼前利益,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对土壤结构造成破坏,对农民的长远利益造成损害。

1.3农民的社会利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土地对农民来讲意义重大,使农民赖以生存生活的基础和保障,承担着维护农民就业、养老等多种功能。当农民土地被流转出去后,农民的这些保障权益基本荡然无存。现阶段,国家虽然加大了对农民的政策倾斜力度,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影响,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能实现农村地区的全覆盖,土地对农民来讲仍是安身立命之所在。调查发现,很多农民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他们不想也不愿放弃土地的使用权。

2 农村土地流转中农民利益保护的对策

2.1进一步明确农村土地产权主体,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首先要明确土地产权,确保做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无论在土地流转还是承包经营过程中任何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都能够得到较好的尊重和维护,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同时,要对农村土地产权主体进行明确,增强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集体归属意识,保障农民对农村集体土地经营处置中的合法权益,避免农民因失去土地生产生活得不到保障现象的发生。在农村土地流转中,要坚持自愿、公平、依法、有偿的原则,确保农村土地流转程序合法,权利平等,收益共享。

2.2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利益补偿机制

农村土地流转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农民的切身权益,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生存生活,必须要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流转利益补偿机制,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的稳妥有序推进。在农村土地流转中,获得土地转包使用权的农业经营组织或种粮大户是流转的主体,要通过市场机制运行,土地流转收益部分要归农户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已任何名义或借口私自截留、挪用或据为己有。农村土地流转中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正确处理好土地流转中的各方关系,完善运作机制,确保土地流转的公平合理,实现双赢或多赢的目的。

2.3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消除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后顾之忧

针对当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不完善的实际,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从政策、财力、物力等多方面加大对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边区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能够保障农民基本需要的生活、养老、医疗保障体系,切实消除农民看不起病、不敢生病的后顾之忧。同时,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各自地区实际,健全完善本区域内的经济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农村的政策倾斜,弱化土地的承载功能,减少乃至消除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心理。

[1]李长健.农村土地流转国内外研究综述与展望[J].广西社会学院学报,2014(4)∶79-83.

[2]韦燕.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的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15(3)∶8-9.

1004-7026(2016)02-0033-01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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