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途径研究
——以山东农业大学为例
2016-04-13孙慧敏王琪
孙慧敏,王琪
(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途径研究
——以山东农业大学为例
孙慧敏,王琪
(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山东泰安271018)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深深影响着大学生的安全和成长成才。本文对山东农业大学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有效途径开展研究,努力把握农业类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特点,梳理、寻求开展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以为提升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扎实推进法治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和依法治校提供理论依据,为其他农业类高校法制教育建设提供指导和借鉴。
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研究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犯罪问题日益突出,在犯罪数量增长的同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性质也呈现出日益恶化的趋势。除校园暴力犯罪外,毕业生就业签约、打工兼职、网络交友以及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教育公平中的法律问题等一系列和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环节都和“法律”紧密相连,深深影响着大学生的成长成才。
据研究资料表明,普通高校大学生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实践能力不强。农业类高校主要从事农业或生命科学等自然科学方向的研究,相当一部分高校在二、三线城市办学,在校大学生农村生源比例较大,且受所在城市、学科种类和学生生源的影响,与其他类别高校相比,农业类高校大学生的法律素质等人文科学素养更加欠缺,更亟待提高。
本文以山东农业大学为例,对农业类高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和有效途径进行研究,努力把握农业类高校法制教育的现状和特点,梳理了开展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以期为提升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律素养、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及健康成才、扎实推进法制教育工作有效开展和依法治校提供理论依据,为其他农业类高校法制教育建设提供指导和借鉴。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内涵研究
(一)大学生法制教育历史回顾
我国的法制化历程,虽然已经走过了漫长曲折的道路,但仍然任重而道远。我国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是在20世纪80年代开展的,经历了一个循序渐进、不断深化的过程。从1985年“一五”普法规划普及法律常识开始,再到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举措都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开展大学生普法教育,更是大力推进依法治校进而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并自觉知法守法的必然前提。
(二)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关系
根据中宣部和教育部现有的文件精神和实践做法,在教育政策层面上一直将高校法制教育定性为 “思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德育”、“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等,认为法制教育隶属于德育范畴,是高校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刘保华认为,法制教育是以法律思想为内容的教育,是传授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意识的实践活动,而道德教育是指通过传授道德知识和培养道德意识来提高人们的思想、修养和理想境界等的实践行为[1]。笔者认为,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它包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几个方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各有其特定的含义,有其相对独立存在的合理性和不可取代性,相互之间还具有互容并包、彼此促进、统一生效的内在联系,二者是高校社会价值观培育的双重保障,以自律和他律的功能共同作用于学生的内在思想和外部行为。
(三)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内涵
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高校对大学生进行的法律基本知识的教育,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程的课堂教学以及法制教育相关宣传教育活动,为大学生传授法律知识,强化法治理念,培养法律思维,践行法律行为,让大学生“学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提高大学生自身法律素质和法律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二、对山东农业大学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的研究
2014年3月,笔者开始了《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调查》的问卷调研。以山东农业大学为例,研究、梳理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大学生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现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园艺科学与工程、水利土木科学与工程、资源与环境科学与工程等7个学院共计24个专业的大一至大四各个年级(法学专业除外)随机发放问卷1000份,回收849份,有效份数835份,回收率84.9%,符合研究样本要求,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代表性。
笔者的调研问卷设计合理,分法律常识认知、法制教育现状和法制教育途径三部分内容。调研群体数量众多,调研问卷回收率、有效率高,数据翔实丰富,调研数据结果可靠,初步梳理分析如下:
1、“法律常识认知”部分调研结果及分析。有72%的学生“不知道”“我国的法制宣传日”;有48%学生“不知道”“缓刑和缓期执行的区别”;有41%的学生 “大体了解”、“比较了解”“我国根本大法宪法”;有66%的学生不关注“国家立法活动或相关法律报告”;有40%学生从未“参加过学校或者社会上举办的法制教育活动”,仅8%学生“经常参加”;有54%学生缺失“法律信仰”;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有21%的学生首选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律常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失,法律实践能力偏低,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2、“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部分调查结果及分析。有93%的学生认为“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加大学生法律选修课程”非常必要;73%学生认为“大学期间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法律基础课程对学习生活有帮助”;有22%的学生在必修法律基础课程之外,主动学习法律相关知识;有70%学生认为 “对自己本专业的法律知识基本了解”;58%的学生认为“法律与学习生活联系程度密切”;对于“大学生整体的法律意识”,有38%的学生认为“比较淡薄”,有16.8%认为“非常淡薄”,45%的学生认为“一般”;仅有39%的学生“对学校开展的大学生法制教育”感到“非常满意”和“比较满意”;有75%的学生认为“近几年发生的有关大学生犯罪事件(如马加爵故意杀人案)与法制教育之间”“非常密切”。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效果较好,但学生仍然希望增设选修课,渴望得到更多法律知识的学习机会,同时,学生也充分认识到法律和学习生活密切相关。但调研结果也显示,大学生整体法律意识仍较淡薄。
3、“大学生法制教育途径”部分调查结果及分析。对于“获得法律知识最多的途径”问题,有43%学生认为是 “传统媒体”,有36%认为是 “学校教育”,另13%认为是“新媒体”;仅有11%的学生“不知道”“中央电视台法制频道”,89%“知道”的学生“经常收看该频道”的只占23%;“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今日说法》、《法制讲堂》、《法制与道德》等法制节目”的学生占39%;有62%学生认为“目前学习法律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法律知识不足”;对于“您认为增强大学生法律意识的最佳途径”问题,40%认为是 “相关活动”,28%选择 “相关课程”,19%选“法制频道”;60%的学生选择通过 “从案例和社会实践中学习法律”。以上数据表明,“传统媒体”及“学校教育”是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61%的学生对《今日说法》等国家普法类的节目关注度并不是很高,对法律类方面的信息缺乏一定的敏锐性。大多数学生仍然认为自己法律知识匮乏,选择通过相关活动以及课堂教学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且更乐于从案例和社会实践中学习法律,弥补法律知识不足。
三、农业类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及原则
(一)农业类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1、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当代大学生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主力军,他们肩负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重任,承载着我国法治之路的希望,他们的法制观念如何、法律素质怎样,将直接关系到法治国家的建设进程[2]。加强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其法律素质,可以带动整个国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是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2、实现大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才的内在要求。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思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素质是现代人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引导大学生掌握和遵守社会的法律规范,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形成良好的法律素质和法律行为习惯,有利于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其法律意识,提高其法律素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3、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律信仰的基本途径。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曾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3]只有当普通人也认真守法时,法治才是根深蒂固的,没有普通群众遵守法律的态度,就没有法治,由此可见法律信仰的重要性。当代大学生是社会先进文明的引领者,他们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道德品质,加强高校法制教育,营造浓厚依法治校氛围,可以让大学生学法、懂法、信法、护法,引导大学生坚定法律信仰,弘扬法治精神。
4、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大学生犯罪问题已日益突出,在犯罪数量增长的同时,大学生违法犯罪的性质也呈现日益恶化的趋势。清华大学刘海洋用硫酸泼狗熊、云南大学马加爵故意杀人案、药家鑫驾车肇事杀人事件、复旦大学黄洋饮水机投毒案……这一系列令人扼腕的大学生犯罪行为触目惊心,因此在高校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更是提高大学生法律素养,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
(二)农业类高校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原则
1、体系性。虽然一般认为大学生法制教育从属于德育范畴,但其实两者的各要素具有内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性,它们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促进,是密不可分的。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因此,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应遵循法律的刚性“强制”作用和道德的柔性“规劝”作用并重原则,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促成一个体系,“刚”“柔”并济,“德”“法”兼济。
2、实践性。李霞认为,大学生法制教育是指对高等院校的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进行的法律基本知识的教育,更侧重于理论教育[4]。对山东农业大学的大学生进行调研的结果也表明,40%的学生希望通过参加法制教育相关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来提高法律实践能力,因此农业类高校加强法制教育必须遵循重课堂教学,更重视活动和实践的原则。
3、目标性。赖径洪研究表明,当今大学生法律意识虽有一定的提高,但是对法律意识仍只是停留在感性认识,而缺少理性认识,法律在大学生心目中并没有达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很多人遵守法律是出于对法律具有制裁性的敬畏,而不是出于对法律的信仰[5]。通过对山东农业大学的大学生法制教育调研结果显示,有54%学生缺失“法律信仰”。因此,在引导大学生“学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法制教育目标中,应把培育法律素质、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律信仰作为农业类高校法制教育的重点目标。
4、主体性。高校的法制教育一般侧重于对学生理论的灌输,强调学生知识的学习,但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容易使学生内心产生抵触情绪,教育的效果也不尽理想。因此,应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贴近学生、贴近实际,依据学生所需所盼,加强法制教育相关活动和社会实践,让学生更易于接受,以增强法制教育实效性。
5、整体性。任何教育都不能单纯依靠学校单方面来实施,否则教育效果一定得不到应有的保证。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来的都是个体的孤立性,社会、家庭和学校之间未能实现有效协调,家长和学校之间缺乏良性互动,社会中存在的司法不公等不良风气等也对学校的教育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应把大学生法制教育纳入到社会、家庭和高校整体环境中,同时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四者共同承担大学生法制教育责任,形成“四位一体”教育模式,才能最终实现高校法制教育的目标。
6、现实性。“只有法律进入人们的内心世界,真正被公民信赖和信仰,才能更有力量和权威。”[6]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目标就是让学生树立法律信仰,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即法制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信法、用法和护法,也即大学生法制教育具有现实性。农业类高校可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学生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文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与法制教育相关的社会实践,帮助学生解决与他们现实学习生活中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让学生切实感受法律的尊严与权威,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信任。
四、农业类高校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
1、结合高校法制教育实际,重视、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山东农业大学的调研问卷结果显示,农业类高校法律知识匮乏,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淡薄,法律实践能力水平较低,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庆幸的是,学生也已认识到法律与学习生活密切相关,意识到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因此,农业类高校应高度重视、认清现实,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更新法制教育的理念,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的法制教育,为学校和社会营造安全、文明、和谐、公正的法制氛围。从法制教育的社会实践、案例分析和相关文化活动方面着手,增强学生法律意识,提高学生法律素质,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2、发挥课堂主阵地优势,提高“基础”实效。单就山东农业大学的问卷结果显示,其法制教育课堂教学效果较好,有73%学生认为“大学期间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法律基础课程对学习生活有帮助”,但仍有93%的学生认为“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增加大学生法律选修课程”非常必要。因此由点及面,农业类高校要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必须发挥课堂主阵地优势,建立一支专业的法制教师队伍,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必修课教学效果的同时,增设法律选修课程,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时更新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效率,确保法制教育课堂教学的实效性。
3、营造浓厚法制校园氛围,构建法制育人环境。一是农业类高校依法循章开展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方面工作,建设良好的校园法律素质培育环境和氛围,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确保校方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与规范性,在管理制度和方法中体现法治精神,使大学生在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中感受到尊重与权益的保障。二是借助“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安全日等节点,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引导学生关注《法律讲堂》、《今日说法》等法制节目,增强法制教育效果。三是建立校园法律咨询活动室,通过专业法律咨询援助机构,为学生提供法律援助[7]。
4、全员育人,构建“四位一体”法治教育模式。对社会,应继续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公民行为,明确法律底线,确保全体公民依法办事,坚决杜绝司法腐败,营造公平、公正的法制社会环境;对农业类高校,营造浓厚法制校园氛围,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尊重学生主体地位,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发挥课堂主阵地作用,辅以法制教育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让学生学法、懂法、知法、信法、守法;对家庭,支持、配合高校关注学生法制教育进展,遵纪守法,做好法制教育示范榜样;对学生本人,充分利用高校法制教育资源,通过课堂、活动和实践等方式,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
5、依靠网络,推进法制教育新媒体建设。在当今信息社会,网络新媒体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资源。对山东农业大学的调研结果表明,“传统媒体”及“学校教育”是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占79%,“网络新媒体”占13%,高于“家庭”(仅占6%)。因此,可充分利用QQ、飞信、微信、人人、微博、网络主页等新媒体资源,构建法制教育新媒体阵地,随时随地发布、宣传信息,与学生进行网络互动,拓展大学生法制教育的网络空间。
[1]刘保华,张明怀.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的途径与方法比较[J].中国职工教育:思政前沿:82.
[2]陈新开.论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214:133-136.
[3]伯尔曼.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北京:三联书店,1991:28.
[4]李霞.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问题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民主与法治,2012,14(4):43-46.
[5]赖径洪,汤乐,程术.大学生法律意识现状调查与分析 [J].江西教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2013,5A:21-22.
[6]刘颖.深化改革需要着重推进法治建设[N].学习时报2011-6-27.
[7]潘晓霞.大学生的法律素质教育研究[J].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13,31(2):92-94.
[8]左媛,姚磊.我国高校法制教育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J].法治与社会:社会观察:2013,7(上):199-200.
[9]李惠.提升高校大学生法律素质的途径分析[J].科技文汇:2013,232(上):31-32.
[10]吴凤丽.和谐社会环境下大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的路径探索[J].法制博览:2014.01(中):63-64.
编辑:崔月华
Research on the Effective Way of Legal System Education of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tudents:Just Used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as an Example
SUN HuiminWANG Qi
(College of Food Science and Engineering,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Taian Shandong 271018)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our society and economy,criminals among undergraduates have gradually revealed,which has a deeply influence on undergraduates'security and development.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 on some problems and phenomenon about legal system education of Shand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this paper aims to improve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tudents'legal quality,to promote students'allround development and healthily growing up,to solidly advance the progress of legal education and ruling school,by accurately grasping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the legal education of agricultural colleges or universities and seeking the effective ways to carry out legal education.And the paper also has a certain guidance and reference significance on helping others agricultural schools to impel their legal education.
Agricultural colleges or universities;Undergraduates;The legal education;Research
G64
A
2095-7327(2016)-01-0151-05
孙慧敏(1979-),女,山东冠县人,山东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本文系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研究课题“农业类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有效途径研究”(XGKT20141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