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吹风
2016-04-12
政治吹风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职成〔2016〕3号)
职业学校应当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实习单位应当合理确定顶岗实习学生占在岗人数的比例,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在具体岗位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高于同类岗位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办函〔2016〕70号)
工作要点提出,制定出台《四川省就业创业促进条例》。全省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窗口)建成率达到83%。全省全年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2480万人。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做好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扩大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扩大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
(川人社发〔2016〕20号)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考试考核结果,应当在统一制发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用人单位要建立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其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省总工会关于深入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2016〕39号)
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发挥牵头作用,将推进建筑业参保工作作为当前工伤保险扩面的首要任务,重点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和任务安排,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分管领导的支持,协调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机制,对推进工作中沟通协调、联合督查、信息共享等工作措施作出制度性安排。人社部门要与同级住建部门协商确定建设项目工伤保险费率,实现与现行计价政策中工伤保险费计费标准相衔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川人社函〔2016〕624号)
各(州)要结合本辖区技工院校发展实际,明确学制教育招生规模,技工院校招生形势较好的地区和骨干示范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力度,确保招生规模不低于上年。近两年降幅较大的地区和技工院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确保2016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规模达到4万人以上。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秩序。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办法的通知
(川人社发〔2016〕22号)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围绕健全制度体系、拓展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形成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和业内认可为核心、覆盖各类中小学教师的评价机制,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体系,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创新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机制,实现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