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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夫”养“夫”:路有多难爱就多真

2016-04-12北方

农村青年 2016年3期
关键词:公公大哥丈夫

北方

招“夫”养“夫”:路有多难爱就多真

北方

江西姑娘吴爱林与江苏已婚男子陈光达相爱,与公公产生深深的隔阂。就在他们奔向新生活不久,陈光达突发颅咽管瘤成为植物人,吴爱林全心全意照顾了他六年,也忍受了最难熬的寂寞。其间吴爱林再次遇到真爱,试图招夫养夫,和植物人丈夫离婚却成了一道法律难题。他们的爱情,会有一个圆满的结局吗?

“小三”转正,委屈比不过真情

1997年,24岁的江西姑娘吴爱林到泉州打工,认识了江苏男子陈光达。陈光达出生于江苏苏州,人长得帅气潇洒,很会体贴人。没事时,陈光达经常和温柔可人的吴爱林聊天,一来二去,两人产生了感情。

谈婚论嫁时,陈光达不得不承认自己已婚,但妻子做生意失败,为了偿还债务出国打工,双方已经没有感情。想到两人花前月下的甜蜜,吴爱林找不到放弃这段感情的理由,原谅了他。

纸里包不住火。两人相恋的事情还是被陈光达的前妻知道了。因为没有孩子,夫妻俩吵了几次后,便果断离婚。

陈光达父母早年离异,老父亲思想传统。当陈光达准备和吴爱林结婚时,遭到父亲的极力反对。父亲说:“就是吴爱林拆散了原本好好的一个家。只要你再婚,我们就断绝父子关系。”

2001年,不顾父亲的反对,吴爱林和陈光达结婚了。婚后,陈光达将吴爱林的户口迁入泉州,落在了父亲房下。户口入了,吴爱林却被挡在了门外,小两口只能在外租房子。

为了有更好的发展,他们一起到大学旁听,并在一家大超市找了工作。两人开始攒钱打算买房子,商量着要个孩子,生活越来越有奔头。

谁知2008年10月,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击碎了他们的美梦。陈光达突发颅咽管瘤,被救护车送进福建医科大学附属泉州第一医院。医生说,这是一种先天性肿瘤,一直潜伏在他的身体内,现在爆发了。接到电话,陈光达的父亲和大哥也赶到医院。

这是吴爱林和公公第一次见面,多少有些尴尬。因为他们新婚当天,吴爱林曾手捧鲜花站在公公门外请老人喝喜酒,却吃了闭门羹。婚后,因为公公反对他们结婚,吴爱林和公公没有来往。吴爱林曾对公公的无情,伤心地流过眼泪。陈光达住院,花光了他们的积蓄,公公给了吴爱林3万元,这让吴爱林内心很感激。她逐渐理解了老人,心中原有的一丝怨恨烟消云散。

手术后,陈光达瘫痪了,意识不清醒,成了植物人。吴爱林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她不忍心丈夫才40岁就这样活着,决定去医疗条件更好的福州继续手术。公公很担心:“再次手术太危险了,如果不成功,甚至连现在的状态都不如。”更大的难题是,吴爱林一个人在超市做营业员的微薄薪水,显然无法支撑两个人的生活开支及昂贵的医药费。好在夫妻俩供职的超市伸出了援手,捐款十几万元。

第二次手术后,依然不尽如人意。医生说:“陈光达没有住院的必要,生命延续时间取决于照顾的好坏。不发生并发症、护理到位的话,可以维持一段时间,恢复几乎没有可能。”

吴爱林节衣缩食,无微不至地照顾植物人丈夫,一照顾就是五年。这让她与公公有了冰释前嫌的机会。

照顾瘫痪病人非常麻烦。他们租住的房子只有40平方米,虽是一楼方便轮椅进出,但湿热难耐。陈光达很快长了褥疮,吴爱林跟护士学习护理知识,每4小时就给丈夫翻一次身。褥疮的问题解决了,没想到更大的考验在后面。一天,她上班回来,发现枕头上有血。原来,他的面部肌肉抽搐,自己咬破了舌头。看着丈夫舌头侧面窟窿眼还在流血,吴爱林被吓个半死。

医生说,癫痫是开颅手术引发的后遗症。陈光达这次发作癫痫,让妻子一刻也不敢离开了。不能上班,房租、生活费、医药费,一个月至少需要4000元。吴爱林被压得透不过气。公公伸出了援手,每月给她1000元生活费。陈光达的大哥也为他们支付了每月400元的房租。他们希望,吴爱林能把病人照顾好。

吴爱林和丈夫有着深厚感情,照顾起来无怨无悔。她的精心照顾,终于赢得了公公及大哥的认可。她再也不是那个被视为“小三”的女人。

招夫养夫,真的好艰难

3年过去了,陈光达的病还是没有任何起色。一个人日夜照顾完全不能自理的病人,吴爱林身体也吃不消了。公公虽然和他们住在一个城市,却只是每年春节前来看儿子一次。老人每看一次,都会伤心地哭一回。

为了缓解经济压力,看丈夫情况还算稳定,吴爱林只好去上班。一拿到工资,她就先给丈夫买好牛奶、米、药,其他的菜有就多吃点,没有就少吃点。吴爱林还在院子里养了鸡,种了菜,能自己动手的绝对不花钱。

吴爱林的父母都年逾八旬,远在江西。为了照顾丈夫,她数年没有离开过泉州一天。唯一一次例外是2012年,吴爱林父亲病危,她才把丈夫托付给陈光达大哥赶了回去。回到家,父亲的棺材已钉起来。没看到父亲,在她内心留下深深的遗憾。

母亲对吴爱林说:“你都39岁了,在村里这个年纪的女人,不少都当了奶奶,可你连孩子都没有。一定要考虑下自己的终身大事啊。”这一点戳中了吴爱林的痛处,可她放不下陈光达。好心人不断给她介绍对象,吴爱林心一硬,提出了一个条件:“能娶我的人,一定得和我同时照顾陈光达。”

这个前提,连吴爱林娘家人都觉得不可思议。“招夫养夫”一下子成了大新闻,许多提亲的人一听这话立即吓跑了。吴爱林心想:“这样也好,我可以一心一意照顾陈光达。”

苛刻的条件并没有吓退所有人。2013年,居然有人应承了。这个人,就是吴爱林打工超市新来的电工,名叫黄明达。

开始,黄明达听说吴爱林照顾植物人丈夫,这么多年也没有跑掉,肯定很有善心。在超市共事期间,吴爱林的一举一动他都看在眼里。这个不幸女子的善良深深打动了黄明达。他决心跟吴爱林在一起,哪怕是附加了条件。黄明达就经常以各种借口,找吴爱林帮些小忙,也以各种理由帮助吴爱林。他需要更多与吴爱林接触的机会。

一天下班后,黄明达在路上喊住了吴爱林,从身后拿出一束玫瑰花,放到她的车筐里。吴爱林一愣,迅速拿出花束,塞到黄明达的怀里。送花表心意被拒绝,黄明达没有气馁。他想:“既然吴爱林那么看重陈光达,我就亲眼去看一下。”

黄明达找到吴爱林住处时,她正在为丈夫换尿袋。屋子里有一股刺鼻的小便味,吴爱林却没有任何厌烦的表情。此后,黄明达没事就来帮忙照顾陈光达。

黄明达告诉吴爱林:“我是一个孤儿,从小是被乡亲们拉扯大的,也是好心人教会了我谋生的电工技术。因此,我比常人更能理解你对丈夫的付出和责任感,我也愿意帮你一起来分担眼下的困难。”黄明达为陈光达端屎端尿、擦身、换衣服,从没说过一个“脏”字。他的诚意最终打动了吴爱林。

可是,如果嫁给黄明达,一个棘手的问题,他们不得不面对——吴爱林先得和陈光达离婚。一旦离婚,必须由监护人——陈光达的亲生父母同意才可以。公公会是什么态度呢?他们很难猜测。

吴爱林的离婚请求意料中遭到了陈光达父亲和大哥的极力反对。他们认为,吴爱林是在甩“包袱”。吴爱林只好把黄明达带到了公公面前,一起参加了家庭会议。陈光达的大哥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我们也支持你改嫁。但是我弟弟要怎么安排,这是个大问题。”黄明达很坦诚地说了自己的想法:“我愿意婚后和吴爱林一起照顾陈光达。”

想到这么多年吴爱林的艰辛付出,加上对黄明达的观察,公公说:“再继续这样下去,对你太不公平。爸爸感觉黄明达人不错,如果他不出现,你的终身大事也是我的一块心病啊。”吴爱林为赢得公公的首肯,感动地泪流满面。

对簿公堂,双方成为一家人

吴爱林和黄明达着手从法律上解决婚姻问题。他们想,两边手续各办一下,就可以一起过日子了。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由于陈光达瘫痪意识不清,无法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吴爱林就到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了解了陈光达的病情后,受理了此案。该院法官杨佩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吴爱林40岁了,最起码享有生育权,而陈光达没办法履行丈夫的义务。如果不判她离婚,让他们继续维持现在的婚姻关系,这对女方显然不公平。”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一方患病无法治愈,无法进行正常夫妻生活,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杨佩芳和同事感到为难的另一个问题是,法律也规定,夫妻双方有抚养的义务,必须要给患病一方合理的安置才能离婚。这样,吴爱林和陈光达离婚后,陈光达具体由谁照顾,相关费用如何分担呢?

吴爱林向法官反映,将来支出最大的可能就是陈光达的医疗费。因为费用无法估计,两家需要核算一个合理比例,共同分担。吴爱林和黄明达再婚后,为了照顾陈光达,3个人需要共同居住,必然得再租一间房。吴爱林认为,由此产生的房租和陈光达每月1000元的基本生活费,应该由公公家出才公平。

陈光达的大哥则说:“我给他们交着房租,我爸负责生活费,慈善机构还捐了8000多元。黄明达每月也有3000多元的收入,既然是招夫养夫,后续费用应该由吴爱林和黄明达负责。”吴爱林的公公也认为,从法律上看,吴爱林有责任照顾陈光达,她不能推给其他人。

陈家不愿承担后续费用,这让黄明达觉得不公平,毕竟他和吴爱林也得为自己的小家着想。吴爱林的姐姐从江西赶来,生气地对陈光达的爸爸和大哥说:“你们把陈光达接回家照顾,让我妹妹出去上班……”

2014年6月,该案在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鉴于陈光达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院指定陈光达的大哥来代理诉讼。眼看开庭日期到了,吴爱林开始犯难了。家里有病人,吴爱林往返法院开庭至少一上午,可她每次离开陈光达不能超过4小时。吴爱林不能保证自己按时出庭,怎么办?

巧的是,泉州市法院司法工作信息化建设开展了起来,在全市11个县区实现视频庭审对接。这样,吴爱林可以在家门口的法庭,通过视频和远在鲤城区法院陈光达的大哥一起对簿公堂。

最终,关于离婚后经济分担的问题,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甚至都表示可以出钱,但不照顾病人。调解陷入僵局。

考验法官智慧的时刻到了。

吴爱林的公公腿脚不便,她照顾病人时间也有限,法院派车把双方当事人多次接到家事调解室,边喝茶边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在没有出结果之前,法官们的心都悬起来。一方面,他们对吴爱林的真情大义而感动,希望达成她招夫养夫的愿望;另一方面,他们又担心协调不成导致僵局,连照顾陈光达都成问题。

一杯司法功夫茶,在家事案件调解中清香飘逸,当事人的心态得以平息。

茶桌上,吴爱林的公公高度认可了儿媳妇这些年的付出。他说:“我的小儿子光达病了以后,吴爱林照顾了他6年。这是青春年华最宝贵的6年……”吴爱林很感动。陈光达的大哥也松了口:“只要你们把我弟弟照顾好了,我们愿意在经济上多付出一些。”

法官找到陈光达,讲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愿。陈光达虽然不能说话,但是当他明白妻子吴爱林要改嫁,用无助的眼神看看法官,又看看妻子,一滴泪水滑下眼颊。吴爱林忍不住,哭了。法官进一步解释,吴爱林改嫁后,会在黄明达的帮助下,一起照顾他的生活。这时,陈光达紧皱的眉头才舒展开来。

2014年8月,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离婚后,陈光达继续跟随吴爱林生活。她和公公分别负担陈光达医疗费的30%和70%,陈光达每月房租900元、生活费1000元均由公公家支付。同时,吴爱林户口不迁出泉州,吴爱林和黄明达的孩子出生后,可以落户在公公的房子里。办完手续后,吴爱林和陈光达的户口拆成两本,人手一本。

就这样,小夫妻带着陈光达开始了新的生活,再婚后不久,吴爱林传来了好消息,一个新生命降临了,吴爱林幸福地当上了母亲。他们一家三口和陈光达生活在一起。

2015年3月23日,因为多脏器衰竭,陈光达走完了一生。陈光达的父亲知道后,激动地说:“我的儿子去世了,可是,我们又迎来了新生命。相信我小儿子在黄泉之下,也会为此欣慰的。”

吴爱林用她的真情大义,赢得了陈光达家人的理解与尊重。2016年的春天来临了。新的生活,已经向他们敞开宽广的怀抱……

(责任编辑:刘晓)

E-mail:liuxiao31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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