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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儿童福利观的历史演进
——基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

2016-04-11杜宝贵杜雅琼

社会保障研究 2016年5期
关键词:福利政策儿童

杜宝贵  杜雅琼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819)



中国儿童福利观的历史演进
——基于改革开放以来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

杜宝贵杜雅琼

(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819)

改革开放30余年来,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逐渐完善,随着“儿童与福利”概念的提出,儿童福利逐渐成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议题。文章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儿童福利观的历史演进过程认为:儿童福利观是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政策制定、内涵外延等内容的基础性思想来源,反之,儿童福利政策也对儿童福利观的主流思想的发展具有导向作用;儿童福利观具有时代性、动态性、融合性等特征;儿童福利政策尚待完善,儿童福利观仍需普及,形成具有综合性、全面性、先进性的儿童福利观对于发展中国的儿童福利事业有深远的意义。

儿童福利观;儿童福利政策框架;历史演进

一、儿童福利、儿童福利政策与儿童福利观

(一)儿童福利的含义与内容

儿童福利是儿童权利得到保护、人格尊严受到尊重、健康成长得以保障的“防护网”。儿童福利思想一直存在于中国福利的历史长河中,然而真正意义上的儿童福利、儿童保护、儿童全面发展的观念是改革开放之后的历史产物。改革开放30余年以来,中国儿童福利经过漫长发展,以传统的儿童福利保护措施与理念为奠基,如今已形成了设计内容多样、保护对象较为广泛的儿童福利政策体系。纵观这30余年中国儿童福利的发展变化轨迹,可以发现,“和任何一个国家及社会的福利政策一样,中国的儿童社会福利体制的基础和根源是背后的价值观念和指导思想。”[1]儿童福利内涵与儿童福利观念相互影响、相辅相成。

儿童福利政策体系是实现儿童保护的基本保障,是我国儿童福利内涵的一部分。目前我国儿童福利所涵盖的内容包括:第一,儿童公共服务。依儿童优先原则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例如少年宫、儿童图书馆等。还应满足特殊儿童如流动和留守儿童等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第二,儿童医疗健康。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 ;[2]第三,儿童救助。对贫困儿童、孤残儿童、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的保护救助,使其能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享受基本的教育权利;第四,儿童教育。为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了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等策略措施;第五,儿童权利保护。目前我国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基础,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配以国务院与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及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颁布的儿童保护相关的政策、法规在内的一整套儿童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儿童福利政策的含义及其政策体系构成

儿童福利政策是指一套谋求儿童幸福的方针或行动准则,其目的旨在促进所有儿童的身心社会福利。因此,儿童福利政策的内涵包括儿童需求的满足、儿童权利的保障及儿童保护工作三个层面。广义上讲,儿童福利政策可指一切涉及儿童福利的活动和政策立法,包括医疗政策、教育政策及未成年人保护立法等各个方面;狭义而言,仅从儿童社会工作的角度探讨,则指涉及儿童生存环境状况的、地区性的、针对儿童的问题及需要而提出的、有利于儿童成长与发展的政策保障。本文采用广义的儿童福利政策的定义,这些政策涵盖了儿童福利相关法律、政策法规以及参加的相关国际公约等内容。

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多位学者对体系包含的内容进行了归纳分类,笔者通过借鉴刘继同、仇雨临等学者*笔者对中国儿童福利政策体系三个主要部分的归纳分类,借鉴了刘继同《中国儿童福利立法与政策框架设计的主要问题、结构性特征》(《中国青年研究》,2010(3))一文以及仇雨临、郝佳《中国儿童福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思考》(《中国青年研究》,2009(2))一文中对中国儿童福利立法政策框架分类的内容。的分类,在此将我国儿童福利法律政策体系归纳为三个主要部分:一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儿童福利的法律(目前我国尚无明确的儿童福利法,这里指涉及儿童福利的一些法律),例如2006年12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9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二是国务院和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制订、颁布、实施的各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例如1992年2月颁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2001年5月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历届五年计划纲要都或多或少的涉及了儿童福利的内容;三是中国政府参与签署、加入的儿童福利相关的国际公约、宣言、政策声明等,例如1990年8月签署的《儿童权利公约》、1991年3月签署的《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

(三)儿童福利观与儿童福利政策的关系

儿童福利观是历史性的、随时代变迁而不断发展的,儿童福利观的形成不仅受到一国传统文化、教育理念的影响,而且与同时期的国际主流价值观密切相关。在以往的相关研究中,并没有儿童福利观的准确的概念界定,笔者借鉴参考儿童观定义以及儿童福利内涵将儿童福利观界定为国家、社会、家庭以及大众以整个固有的文化背景为基础来看待儿童存在的意义,同时又采取了怎样的态度对待儿童,包括儿童所处的地位、儿童应享有的权利、儿童应受到何种教育、政府与社会为儿童提供何种服务、儿童受到何种程度的社会保护等较广泛的内容,即与儿童福利相关的完整的观念与思想体系。

儿童福利观不仅从价值导向上影响了中国儿童福利的演进,而且从理论研究、概念界定等方面给儿童福利的发展做出了支持。

儿童福利政策是儿童保护、儿童教育、儿童基础性服务等综合性儿童福利内涵的政策产物,它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模式、社会主流的公共议题、民众整体性的儿童观念息息相关。儿童福利政策与儿童福利观相辅相成,儿童福利政策从源头上导引了普世儿童福利观的主要内涵,儿童福利观又同时反映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下儿童福利政策折射出政府主张什么样的儿童福利理念。

儿童是国家的明天,是国家的希望,尊重儿童人格、保护儿童权利、教育儿童成长等国际化的儿童福利发展理念是中国乃至全世界的共识。目前我国学者从儿童福利视角所提的儿童观是较少的,从一些文章书籍中可以看到一些对儿童观的插入式的描述。本文所要探讨的内容是我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体现出的我国政府所认同的儿童福利观以及当前的整个社会背景下的儿童福利理念。

二、中国儿童福利观的发展历程

中国传统文化道德观蕴含了许多深刻的社会福利思想。儒家思想倡导政治秩序和社会稳定,主用“仁爱”,主张人应尊重生命,互相关爱。《周礼》从爱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疗、安福等六个方面对社会福利做了较为完整的描述。儿童福利自古就存在于中国主流的福利思想体系中,“儿童观是儿童福利的来源” 。[3]

在一国的历史长河中,每一时期的社会主流文化思想都会随着内部导向与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同,中国的儿童福利观一直以来都与历史演进过程中当时的文化大环境相适应,国家导引什么样的儿童福利观,社会折射出什么样的儿童生活环境文化,民众就反映出什么样的儿童照顾理念,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儿童福利观有了巨大的变化,演进过程中也充分折射出了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的大背景。

儿童福利发展进程中每一时期都有值得我们深切探索与分析的标志性事件,结合当时当地的国情,这些有代表性的里程碑式的关键点将儿童福利观演进的历史长河画卷清晰明了地展现出来。改革开放30余年来,我国儿童福利观可划分为四个历史发展阶段:1978-1990年,1990-2000年,2000-2010年,2011年至今。这四个阶段特征明显,各时期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内涵都较为清晰地反映了当时的儿童福利主流思想观念。

(一)1978-1990年的儿童福利观:“儿童是儿童”

1978年对于中国有划时代的意义,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元年,人民生活、科学教育、思想路线、政治方针等方方面面都进入了一个转变的新时期。儿童福利思想方面,政府机构、民政部和团中央、全国妇联等组织广泛开展儿童少年领域的拨乱反正,解放思想,更新观念。[4]

这一时期的儿童福利政策内容主要从国务院和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颁布、实施的各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中体现出来。1978年10月,中国少年儿童组织恢复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名称,重建中国少年先锋队,并确定了队歌。1983年,少年先锋队确立了“面向新世纪,造就新主人”的目标。[5]在国家的引导下,全社会都更加重视儿童的发展,儿童的天性也被开发,儿童不仅仅是在学校中受到教育,此外,少年宫、展览馆、博物馆都向儿童开放,儿童的学习与娱乐也是儿童福利所应涵盖的内容,这一时期的儿童福利逐渐开始建立,儿童福利观念也得到了充实。

1984年11月14日国际SOS儿童村组织赞助160万美元为我国孤儿兴建SOS儿童村的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6]1985年2月25日教育部、国家计委、劳动人事部、民政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高等学校招收残疾青年和毕业分配工作的通知》,[7]通知第二条明确规定“不应因残疾而不予录取”考生。残疾儿童(由青年溯及)在此被平等地视作“普通”的孩子,儿童福利涵盖面变宽,人们对待不同儿童的心态也随之更加包容。

此时的儿童福利还是更趋于补缺型儿童福利。残疾儿童、被遗弃儿童、流浪儿童等困境儿童是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的主要对象。儿童作为长期的被忽略的群体,乘着1978年改革开放的新风,从狭隘的儿童观念桎梏中跳脱出来。

(二)1990-2000年的儿童福利观:“儿童有生存、受保护、全面发展的权利”

1990年,是中国儿童福利发展里程碑式的一年。标志性事件有:国际上,中国政府在1990年8月29日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公约较为详细地阐述了世界范围内一切地方儿童都应拥有的基本人权:生存权、充分发展权、免受有害影响、虐待和剥削权、充分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权等;国内大环境也在儿童保护、儿童福利服务方面有了大的动作,199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我国儿童福利的法律政策体系自此有了一部独立的国家大法。1992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编制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开始贯彻实行。这一时期,儿童福利政策框架制定开始走向正轨,内容越来越丰富,儿童服务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更多的儿童受到了国家与社会的全方位的帮助与照顾。中国的儿童福利事业与国际接轨,中国儿童福利观念受到外来进步儿童观的影响,实现了更进一步的内部完善与国际融合。

1.儿童福利法律条文与儿童福利观

1991年颁布、2006年12月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分为七章,其中涉及的保护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等内容。

法条中第三条阐明“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内容秉承了《儿童权利公约》中确保儿童有完整生命权、生存权和发展权、尊重儿童意见等基本原则。儿童既是完整的个体,还是自然人与社会人,他们不仅需要生存,更要发展,要与社会环境、外部因素相互交融影响达到健康成长的目标。尊重儿童人格、权利和基本需要是儿童健康发展的核心精神观念。

儿童期是每一个生命个体成长过程中的必经阶段,也是最弱小最需要保护的时候。该法第二章家庭保护中第十条明确提到“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家庭、父母往往是儿童最直接的保护者,儿童由于在知识、能力、是非辨别度等方面还不够成熟所以儿童权利的实现、个性的发展、意见的表达都需要依赖成人来实现,最亲近的成人就是父母。学校是儿童学习成长的重要场所,儿童知识能力的增长,社交能力的培养,个性的塑造,技能的掌握等都要靠在学校内的学习生活来获得。儿童走出家庭,进入学校,学校就该负起对儿童人身安全的保护与促进个人发展的职责。每个儿童在成长过程中尚有不同的需求,不同个体间的差异会更大。承认儿童成长的差异性,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对不同的儿童提供相应地服务和支持。

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同样也是儿童保护不可或缺的内容。不同的儿童生活在不同的地区,所能享受的国家分配的生活资源有较大的差距,当某些地区的儿童得以维持生存、不足以获得基础教育、医疗资源支持不足且由于个人能力欠缺难以独立生活时,就需要国家、社会的保护优待。一国通过强有力的国家机器来维持社会稳定,保障国民生活安康。当儿童受到伤害,基本权利被剥夺的时候,需要国家依法办事,将儿童保护做到实处,任何对儿童不利的事件,只有司法的威慑力才能有效地控制。

2.中国政府签署、加入的儿童福利相关的国际公约与儿童福利观

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儿童权利宣言》,明确各国儿童应享有健康成长、安全发展、受教育等权利,并提出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该保护儿童,禁止忽视、虐待和剥削儿童。

由于《儿童权利宣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联合国大会在历时10年的起草及撰写工作后,于1989年11月20日在第44届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儿童权利公约》。中国政府在1990年8月29日签署了这项公约。

公约主张所有儿童,不论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伤残、出生或其他身份等的差别,都公平地享有权利,“人人生而平等”。公约从成人的视角,以国家、社会、父母、家庭为主体来为儿童提供保护,承认了儿童的弱势地位,减弱了儿童的主动选择性;儿童作为独立的生命个体,有权表达个人意见并被适当采取,儿童没有成人成熟的思想逻辑,在能力、见识、经验方面较成人还很不足,但儿童个人观点应受到尊重。

3.各类行政法规、政策纲要与儿童福利观

当某些社会问题领域尚未出现全国性立法和法律规定时,国务院会有针对性地就此特定社会问题制订专门性管理政策与实施办法,例如国务院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等。不言而喻,国务院行政法规针对的目标都是更加具体的社会问题,更加注重政策操作化实施。《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反映出我国儿童的社会地位逐渐提升,儿童发展成为国家级的社会议题,儿童发展概念虽已提出,但是影响十分有限,普及度也极低,此时儿童发展与儿童福利服务已起步但仍有很长的路要走。此纲要主要的执行措施所提及的“妇幼保健与营养”“保护困难儿童”等内容反映出的儿童福利概念仍是较狭隘的、基础性的,儿童被当做非独立个体,儿童福利、儿童救助的实现都要依赖成年人,儿童与妇女、儿童与贫困家庭被视为统一体来进行救助保护,但此纲要的颁布仍为儿童福利发展、儿童福利观念普及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三)2000-2010年的儿童福利观:“儿童不仅是家庭的儿童,更是国家的儿童”

这一阶段儿童福利关注面越来越广,服务内容也更全面。服务对象范围扩大,在涵盖最初关注的孤残儿童的基础上逐步提出了“困境儿童”这一概念。困境儿童包括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流浪儿童、受暴力侵害儿童、残疾儿童、艾滋病感染儿童、患重病或罕见病的儿童。[8]儿童福利观也随政策完善更具时代性与先进性。此阶段的标志性事件有2000年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以及2001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

1.中国政府签署、加入的儿童福利相关的国际公约与儿童福利观

2000年9月联合国首脑会议上由189个国家签署《联合国千年宣言》,世界各国领导人就消除贫困、疾病、文盲、环境恶化和对妇女的歧视,商定了一套有时限的目标和指标。

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所要关注的首要问题是解决世界范围内的儿童贫困现状,世界级别的综合性儿童纲要需要考虑到每个国家的情况,谋求全球合作,为儿童的美好明天共同努力。不难看出,儿童已经被摆在了联合国千年议程的核心位置,儿童健康成长已不仅仅是家庭的责任,逐渐上升到了国家级、全球级。

2.各类行政法规、政策纲要与儿童福利观

2000-2010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从儿童期着手保障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为提高国民素质、培育全面型人力资源队伍打好基础,这是完成我国新世纪人才战略任务的第一步。例如《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曾提到,我国“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其中传达出的儿童福利观念较之前我国主流儿童福利思想有了较大的进步,这里将儿童看作人,使儿童回归儿童,将儿童看作应受尊重的个体,儿童的需求应被关注和满足,国家和社会应为儿童提供合适的支持。儿童无限的创造力为国家未来的建设发展提供充足的活力。

儿童的成长不再仅仅是一家之事,更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需要关注的大事。儿童健康、教育、娱乐活动、基本保障与服务等内容都逐渐放到了国家级行动议程中,这对于中国儿童福利发展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四)2011年至今的儿童福利观:“补缺型儿童福利逐渐迈向普惠型儿童福利,所有的儿童都应享受儿童福利”

2010年是中国儿童福利发展的关键一年,最具代表性的事件是2011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其中增加了“儿童福利”章节。“儿童福利”这一概念在政府政策文件中以“十年规划”的形式出现。

本阶段儿童福利观更加丰富,主要从各类行政法规、政策纲要中体现出来:

2010年颁布的儿童规划纲要(2010-2020年)在报告中首次列出了一项“儿童与福利”的内容。这必将为中国儿童福利的全面发展与完善提供巨大的推动力。不论从地方性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试点方面还是从国内学者专家呼吁的福利主张方面,我们都可以看到目前中国开始从补缺型儿童福利向普惠型儿童福利转变,儿童福利不再仅仅是针对残疾儿童、被遗弃儿童、贫困儿童等困境儿童的救助,中国全体儿童都应在获得基本生存权的基础上,享受更进一步的发展、受尊重、受教育、娱乐等全面的权利。至此,“儿童是人,儿童是儿童”“儿童应受到尊重,儿童作为独立自主个体应表达个人观念”等较为丰富、健康的儿童观开始逐渐渗透到我国民众的思想内。

2011年颁布的儿童规划纲要,在2001年颁布的儿童规划纲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提升儿童福利水平”的目标。[9]2011年纲要的基本原则是以《儿童权利公约》的思想核心原则为基础,经过中国学者研究发展出来的符合中国国情的基本原则。儿童发展纲要秉承了《儿童权利公约》尊重儿童独立人格、儿童权利、儿童主体性、参与性、表达个人观点的思想。此纲要较之前最大的变化是单列出了一项“儿童与福利”的内容。内容涉及范围广泛,其中对于服务保障的对象种类分类较为广泛,全体儿童都在福利覆盖范围,其中的贫困儿童、大病儿童、流动和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其他特殊身份的儿童都明确提出享有相关的福利服务,并强调所有儿童“平等”这一观念。这是中国儿童福利观的一次巨大进步,是对儿童的尊重、对生命的尊重、不歧视、讲究公平、重视每一个不论健全或残缺的生命个体,这样的儿童观才是现代社会该有的儿童观。

我国的儿童十年发展纲要、五年计划纲要以及其他由国务院、国务院职能部门、地方人大、地方政府颁布的规章制度、法规政策,都是“中国特色”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我国主流文化背景下的国家态度、社会政策方向、社会理念、民众儿童观念,对于完善儿童福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过于分散、执行监督不足、地方差异较大,仍需国家出台一部完整全面的儿童福利法来指导。

三、对儿童福利观演变历程的研究结论

首先,儿童福利政策与儿童福利观相互影响,相辅相成。中国儿童福利政策框架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无论是中国政府参与签署、加入的儿童福利相关的国际公约、宣言、政策声明,还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法律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地方人大与地方政府制订、颁布、实施的各类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政策规定,我们不仅能看出我国政府、社会、民众信奉的儿童福利观,还能看到历史变迁中中国儿童福利观的发展变化。儿童福利政策颁布与执行代表了一国政府对于儿童福利的态度,国家级儿童福利意识形态必然给全社会大众带来风向标。

儿童福利观从根本上影响国家、社会、民众等众多意识形态对于儿童的认识和态度,尤其是固有的传统文化思想影响深远,依据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制定出相关政策法律并确实落实到国民行为中,需要很长的一个过程。然而今天的儿童不能等待明天的保护,我国应尽快颁布国家儿童福利法。

儿童福利政策影响社会与民众的儿童福利观,即整个大的社会背景下,人们是怎样看待儿童享受儿童福利这件事情的、什么样的儿童应享有福利、享有的福利都包括哪些内容,都是儿童福利观的最基本内涵,反过来,全社会的态度对儿童福利政策颁布、执行有很大的影响,社会核心价值观念下民众到底愿意为儿童福利付出几分社会财富,这种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关系,是儿童福利政策与儿童福利观的基本关系。

其次,儿童福利观具有时代性、动态性、融合性等特征。儿童福利自古以来都在中国福利文化中占有一定地位,同时期的儿童福利观念与之息息相关,从“父为子纲”这种狭隘的儿童观念发展到“儿童是人,儿童是儿童”“儿童权利应受法律保护”“儿童个性应获得自由发展”这种较为全面的儿童观念,经历了漫长曲折的发展。儿童福利观在当时当地总是受到时代限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随着历史发展,社会进步,观念更新,儿童福利观呈现出动态发展特性,随时代变迁而变化。每一时期的儿童福利政策相关的制定、实施、执行过程,总会因为实际情况而做出各种各样的调整,儿童福利观也在随之不断调整,如针对孤残儿童的特殊补缺型福利政策随着“困境儿童”概念的提出,更多的弱势儿童被纳入救助范围,社会民众对于应享受儿童福利的儿童群体也随之有了新的认识。

如今世界各国联系不断增强,国家之间在政治、贸易经济上相互依存,各国文化也在这个过程中不断交汇,全球化是当今世界每个国家面临的大形势。中国儿童福利观也在全球化过程中,融进了很多国际先进的、普遍承认的主流观念,逐渐成为了综合性、融合性的国际儿童福利观。

再次,儿童福利立法与政策仍不够完善,完整的儿童福利观念仍需宣传和普及。之所以儿童安全难以保障、儿童权利易受损害,一方面是由于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社会的复杂性使得儿童弱势群体受到更多的威胁,另一方面是未从法律上将儿童福利保护落到实处,在发生儿童受侵害的不良事件后,结果往往是无法可依。虽然地方规章制度层出不穷,但往往在执行过程中受到种种阻碍难以落到实处,最后不了了之。儿童没有特定的保护机构为他们“发声”。目前中国尚无一部涉及儿童福利内容的综合性法律,只是颁布并实施一些涉及儿童福利与儿童保护等专门领域的专门性法律。

儿童福利的概念普及在中国仍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中国民众对儿童的态度普遍保持在“儿童是家庭的财产”这一阶段,困境儿童作为弱势群体中最弱的人群需要保护和福利服务,然而全体儿童都是弱势群体,都应该获得相应保护与享受全面的福利,儿童不仅仅是家庭的财产,更是整个国家的财富,所有儿童都有权利享受儿童福利,整个社会都应将儿童健康成长发展当做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来看待。

最后,中国儿童福利观目前还处于“挣扎”与完善发展阶段,主流儿童福利价值观正在努力走一条扬弃的道路,本土儿童福利观与国际儿童福利观的不断融合使得国内儿童地位不断提升,儿童地位的提升与儿童福利观的进步相得益彰。一直以来,中国的儿童福利都是补缺型的,近年来开始走向适度普惠型,然而这远远不够,随着我国儿童福利观的国际化,完全普惠型儿童福利是中国儿童福利的必然走向。儿童不再是家庭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巨大财富,国家宏观思想上如何看待儿童福利问题,直接影响到本国儿童福利的发展。国家不仅是儿童保护法律执行的监管者,也是儿童福利服务、资源、财政资金的主要提供者。在国家政府倡导下,社会主流儿童观与民众意识儿童观必定会越来越理智、科学、全面、包容。

[1][3]陆士桢:《中国儿童社会福利研究》,载《社会保障研究》,2006(2)。

[2][9]国务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0-2020)》,2010。

[4]刘继同:《当代中国的儿童福利政策框架与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上)》,载《理论研究》,2008(5)。

[5]中国少年先锋队官网,http://61.gqt.org.cn/.

[6][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大事记编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大事记》,297页、304页,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4。

[8]陈鲁南:《“困境儿童”的概念及“困境儿童”的保障原则》,载《社会福利》,2012(7)。

(责任编辑:H)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the Concept of Chinese Children's Welfare—Based on the Framework of Children's Welfare Policy 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DU BaoguiDU Yaqiong

Over the past thirty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China has gradually improved child welfare policy framework, as proposed "Children and welfare" concept, child welfare is becoming a major strategic issue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harmonious society.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of concept of child welfare since reform and opening up.Child welfare concept is the theoretic sources for system construction, policy formulation and intension extension of child welfare, on the contrary, child welfare policies act as a guiding rol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ld welfare concept of mainstream thinking; the child welfare concept with the times, dynamics, integration and other features; child welfare policy needs to be improved, child welfare concept need to be popularized.To form a comprehensive and advanced concept of child welfare have far-reaching significa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children's wellbe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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