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的修订原则与方法
2016-04-11周健
周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北京 100091)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的修订原则与方法
周健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北京 100091)
本文概要介绍2005版的《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存在的主要问题,论述《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修订的指导思想、原则、方法以及修订的主要内容。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国家军用标准
1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的修订背景
1.1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概述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是用于军事信息资源管理的大型分类检索语言工具,被列为“国家军用标准十五规划”重点项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简称“军事科学院”)科研规划重点课题。2001年3月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用信息检索语言编管会办公室、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图书资料馆、中国人民解放军档案馆、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装备部科技信息研究中心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图书馆等共同组成课题组,于2005年完成编制任务并通过专家评审,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装备部发布,GJB 5402—200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作为国家军用标准实施。其使用对象是全军各类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如图书馆、档案馆、情报资料部门、科研机构、编辑出版部门等),及全军各级机关和各种网络终端用户。该标准由3个部分构成:(1)GJB 5402.1—200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 第1部分:编制规则》,规定《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编制中应遵循的原则、方法和要求[1],是指导《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编制工作的技术规范,适用于军事领域各种专业信息资源分类法的编制;(2)GJB5402.2—200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 第2部分:分类表》,包括编制说明、基本大类、简表、详表和附表[2],是军事信息资源特别是网络信息资源的分类检索语言,标准设置基本大类23个、二级类目326个,适用于全军各类信息资源管理部门,及全军机关对信息资源进行分类组织和检索;(3)GJB 5402.3—200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 第3部分:主题词——分类号对应索引》,包括编制说明、索引款目首字检字表和索引正文[3],是《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中主题词与分类号相对应的索引,为《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与《军用主题词表》兼容互换的工具,主要适用于通过主题词查找、利用分类表。
作为军队信息化建设重要基础工程的国内第一部大型军事信息分类法,《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对传统分类法进行多项改革和创新,特别是在多维揭示、分类主题一体化等方面的探索,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4]。《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为规范、统一全军信息资源,特别是网络信息资源的组织与分类管理发挥重要作用;对规范军事信息资源的分类组织,提高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标引和信息检索质量,加快军队信息化建设步伐,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军事理论、军事技术的创新发展,《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部分内容逐渐不能满足军队信息化建设发展的需要。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原总装备部计划安排,2011年6月标准课题组开始对GJB 5402.2—200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 第2部分:分类表》和GJB 5402.3—200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 第3部分:主题词——分类号对应索引》进行修订,2014年12月通过专家评审,2015年9月由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发布GJB5402A.2—201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第2部分:分类表》[5]和GJB5402A.3—201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 第3部分:分类表主题索引》[6],并于2015年12月开始施行。
1.2 2005版的《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军事性过强,通用性偏弱。鉴于中国图书馆分类法、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等大型分类法无法满足军事部门分类军事信息资源的需求,2005版标准主要针对军事信息资源的分类需求编制推出,忽视了对军队院校及科研机构收藏的大量相关学科信息资源(如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历史以及自然科学信息资源)的分类。其所设“Z 军事综合信息资源”大类,由于类名为“军事”,无法纳入非军事类的综合信息资源。
(2)在军事科学内部缺少总揽全局的类目。随着综合性军事学术专题研究越来越多,2005版标准除军事性过强、通用性偏弱外,在军事科学领域还缺少跨部门、跨领域,涉及全局性问题的类目。如涉及军事软实力、战斗力标准、五种作战能力、军事文化、军民融合式发展等信息资源就无法准确归类。
(3)未能反映各种新型战争手段。各式各样的作战方式不断涌现,战争手段不断翻新(如电子战、信息战、网络战、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环境战等),不断刷新军人对战争手段的认识。2005版标准没有对战争手段进行归纳和集中,所设类目未能全面反映各种新型战争手段。
(4)未能充分反映新时期军队承担的某些重要任务。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军的职能使命也在不断调整补充和完善。2005版标准未能充分反映新时期中国人民解放军承担的某些重要使命任务。如我军在承担大量战争准备任务的同时,还担负很多重要的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而非战争军事行动在2005版标准中缺少反映。
(5)未能反映部队最新的编制体制结构。随着部队编制体制不断调整完善,部队的组成结构和序列发生新变化,而2005版标准未能反映。如根据2011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等警种部队,及边防、消防、警卫部队[7],而2005版标准的相关类目无论在分类表详表,还是复分表中都与上述表述存在差异。
(6)部分类目未能反映迅速增长的信息资源。一些领域的信息资源呈现快速增长的趋势,2005版标准未能及时反映,需根据文献保证原则加以扩充和细化。如后勤装备、军兵种装备、国际军事安全等类目。
(7)部分类目带有明显的时代烙印、使用频率低。部分类目带有时代局限性,或信息资源偏少、使用频率偏低,还有类目含义不清,这些都需要根据文献保证原则进行剔除或调整。
(8)部分类名不准确、不规范,甚至存在习惯用语,如“军事教育训练”“时事政策教育”“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职责教育”等;部分类目包含的下位类含义不准确、不全面,需依据军队条令条例和权威工具书加以规范;部分类目参照注释、类目交叉注释、类目交替注释、类目标注主题词不准确、不完整,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补充。
2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的修订思想和原则
在对2005版标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的基础上,明确《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修订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2.1 指导思想
分类体系构建继续坚持以军事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军事信息资源保证为依据,兼顾全军各级职能部门需求的基本原则。类目设置充分吸取当前军事领域有关军事科学分类的最新研究成果,分类体系科学、完整,知识覆盖面广,体现军队特色。在保持科学性、稳定性的前提下,加强实用性,扩展知识涵盖范围,重视与军事相关学科的兼容问题。
2.2 主要原则
保持2005版标准体例不变、标记制度不变,在此基础上对类目体系进行全面地普查、调整和完善。类目设置紧密联系军队实际,充分体现军事科学研究的新成果、新方法,充分反映新学科、新事物、新主题;对于有时代局限性、信息资源偏少、使用频率偏低或类目含义不清、无文献保证的类目,予以删除;理顺类目关系,完善类目注释和主题词标注。
3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的修订方法
3.1 分类表的修订方法
通过对2005版标准存在问题的分析,分别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修订。此次对GJB 5402.2—2005《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 第2部分:分类表》的修订幅度较大,分类表新增类目725个、删除类目164个、修改类目166个。规范、完善类目间关系,修改各种类目注释,规范类目标注主题词,调整完善大类说明并修订复分表。
3.1.1 增补、删除和修改类目
3.1.1.1 增补类目
(1)新增收容类“Y 相关学科”,解决通用性偏弱问题。新增的“相关学科”类目,既能满足不同文献信息部门分类信息资源的需求,容纳更多的信息资源,也对深化分类主题一体化、提高与《军用主题词表》的融合度具有重要作用。
此外,为容纳除军事综合信息资源以外的各类综合信息资源,增强类目包容性,将“Z 军事综合信息资源”大类,修改为“Z 综合信息资源”。其下位类目凡冠名“军事”的一律取消,如“Z1188 军事百科全书”改为“Z1188 百科全书”,“Z15 军事辞书”改为“Z15 辞书”等。
(2)重新梳理类目间隶属关系,在军事科学内部设置总揽全局性的类目,使原本分散的跨部门、跨领域类目集中。如在“B 军事科学总论”类下增设“B71 军事学术专题研究”类,下设“B7111 军事软实力”“B7121 战斗力标准”“B7131 五种作战能力”“B7141 军事文化”“B7151 军民融合”“B7199 其他”6个类目。
(3)与时俱进,对各种类型的战争手段进行分析归纳,增设总论战争手段的类目。在“C 战争”类下增设“C81 战争手段”类,下设“C8111 电子战”“C8121信息战、网络战”“C8131 三战(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C8141 环境战”“C8199 其他”5个类目,使反映各种战争手段的信息资源相对集中。
(4)着眼军事实践,及时反映我军职能任务的新变化,增设反映新时期我军新的重要使命任务类目。如将“H6141 维护社会稳定”类扩展为“H6141 非战争军事行动”类目,下设“H6141.11 维护社会稳定”“H6141.21抢险救灾”“H6141.31 维护权益”“H6141.41 安保警戒”“H6141.51 打击海盗”“H6141.99 其他”6个类目。
(5)根据文献保证原则,对信息资源增长迅速的类目进行扩充和细化。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关注信息资源增长迅速的类目对其加以扩充和细化。如随着军事科技的发展和未来战争的需要,后勤装备呈现专业化、系列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因此,将“M7931 后勤装备”类细化,增设“M7931.10 后勤装备体系”“M7931.11 通用后勤装备”“M7931.21专用后勤装备”“M7931.31 军用方舱”三级类目。
(6)对所有类目进行普查,认真做好拾遗补缺工作。根据全军有关单位反馈的信息和军内外专家意见,除对2005版标准中大的缺项做好增补处理外,对小的漏洞也进行认真排查,切实做好拾遗补缺工作。如“B 军事科学总论”类,新增“B6147 军事语言学”;“G 军队指挥”类,新增“G1121.71 装备试验指挥体制”和“G23指挥信息系统”;“Z 综合信息资源”大类,增加“Z99通用概念”类,收录《军用主题词表》中的一般综合用语、一般科技用语,便于分类主题一体化类目映射。除扩展类目外,根据需要,在全表中增设“其他”类目,进一步提升类目包容性。
3.1.1.2 删除类目
对于部分带有明显时代局限性、信息资源偏少、使用频率过低的类目作删除处理。如删除“L96 政治运动”的部分类目。
3.1.1.3 修改类目
(1)充分反映部队最新编制体制结构。为解决2005版标准未能反映部队最新编制体制情况的问题,根据部队最新编制序列,对相关类目进行修改。如针对武警部队编制体制的变化,对涉及武警部队的类目进行调整。将2005版标准“F8681 武警部队战术”的下位类调整为“F8681.61 武警内卫部队战术”“F8681.62武警黄金部队战术”“F8681.63 武警森林部队战术”“F8681.64 武警水电部队战术”“F8681.65 武警交通部队战术”“F8681.66 武警边防部队战术”“F8681.67武警消防部队战术”“F8681.68 武警警卫部队战术”。
(2)严格遵循新版条令条例和权威工具书。为解决部分类名称谓不准确、不规范,部分类目包含的下位类含义不准确、不全面的问题,按照军队最新颁布的条令条例、法规性文件和权威工具书重新规范所有类目。如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对军队政治工作内容和称谓的权威解释[8],对“L 军队政治工作”类目进行调整。在“L2191 优抚工作”下增设“L2191.11 褒扬”“L2191.31 抚恤”“L2191.51 优待”“L2191.71 安置”“L2191.91 烈士纪念”5个下位类。
3.1.2 规范、完善类目间关系
借助自主研发的分类法编管软件平台“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编制管理系统”,对类目关系进行规范和完善。此次分类表修订,共增加类目参照注释24条、删除1条、修改34条,增加类目交替注释11条、修改4条,增加类目交叉注释22条、删除1条、修改147条,增加相关类目注释18条、修改19条。
3.1.2.1 修改类目参照注释
2005版标准类目参照规则不甚明确,参照系统存在混乱。修订时,若一个知识门类同时与多个类目保持联系,可设置类目参见,但需要注意以下4种情况。
(1)当事物间有密切关系而不同属于一个类系时,可设参见。虽分属不同领域,但有部分内涵重叠,故可互相设置参见。如“E31 战役保障”可参见“D31 战略保障”“F31 战斗保障”“G41 作战保障”,反过来也可设参见。
(2)专指性类目不必参见总论性(综合性)类目,总论性类目可参见专指性类目。如“A2121.1711-17 人民战争”指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不必参见战争类“C51 人民战争”;而研究“C51 人民战争”可参见“A2121.1711-17 人民战争”。因为,综合研究“人民战争”理论,需参照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等关于人民战争的思想,而若专门研究马克思、恩格斯、毛泽东等关于人民战争思想,不一定需要参照研究“人民战争”一般理论。
(3)专指性类目间不必互为参见。如“A2121.1711马克思、恩格斯战争学说”不必参见“A2123.1711 列宁战争学说”。
(4)若同位类已相互设置参见,其下位类不再互设参见。如“G41 作战保障”“E31 战役保障”“F31 战斗保障”已互设参见,其下位类“G41-19 工程保障”“E31-19战役保障”“F31-19 战斗保障”不必再设参见。
按照上述原则,完善新标准类目参照注释。
3.1.2.2 修改类目交替注释
交替类目是在为一个知识门类设置使用类目的同时,在相应门类下设置的具有同一关系的非正式使用类目[1]。2005版标准在类目交替注释上存在一些疏漏和差错,在对相关学科类目的处理上,需坚持以军事学科为主、相关学科为辅的原则,若能纳入军事学科体系,则应在军事科学体系主列类和相关学科交替类目同时出现。按照上述原则,完善新标准类目交替注释。
3.1.2.3 修改类目交叉注释
交叉关系指当一个知识门类具有多种从属关系时,一个子类可同时属于多个母类。设置交叉类目是为充分揭示主题间联系,保持学科体系完整性,又不分散同一内容的信息资源。2005版标准在类目交叉注释上存在一些疏漏和差错,修订时需明确两个原则。
(1)当一个知识门类具有多种从属关系且其内涵、外延完全一致时,设交叉类目。如“A3141-25 战争规律”与“C00-19 战争规律”,“H2113 国防发展战略”与“D6111-11 国防发展战略”,其内涵、外延完全一致,可以建立交叉关系。
(2)名称相同但内涵、外延不一致时,不建立交叉关系。如“A2121.1711-19 战争本质”是指马克思、恩格斯战争本质学说,与战争理论类目“C00-11 战争本质”内涵不同,不应建立交叉关系。
按照上述原则,完善新标准类目交叉注释。
3.1.3 规范类目标注主题词
按照类目设置原则,各级类目应尽量采用《军用主题词表》中相应的正式主题词作为类名;对于无法直接采用正式主题词对应类名的类目,利用《军用主题词表》进行主题词标注。2005版标准的部分类目标注主题词不准确、不完备,此次修订分类表新增类目标注主题词1 749组、修改873组、删除1 004组。具体修订原则包括3条。
(1)凡类名是正式主题词时,主表一律不再对类目进行主题词标注。
(2)当类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时,不进行主题词分组标注。如F33 战斗后勤保障=战斗保障+后勤保障。
(3)当类名为并列概念需要标注时,应进行分组标注以充分表达主题,分组标注时用分号分隔。如“H2121.41 战备制度、等级与警报=战备制度;战备等级;警报”。
按照上述原则,解决类目标注主题词不准确、不完备的问题。
3.1.4 调整完善大类说明和相关注释
各大类说明性文字是明确类目含义、类目设置原则和划分方法的引领性文字,修订时参考2011版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重点对各大类说明性文字进行重新整理归纳。为使类目的内涵、外延更清晰,分类方法更准确,也修订其他注释。共增加定义注释2条、修改24条,增加范围及含义注释3条、修改15条,增加分类方法注释129条、删除7条、修改60条。
3.1.5 调整、完善复分表
(1)由于许多大类下都有历史类目,部分类目的信息资源较多,若按时代加以区分会更清晰。因此,修订时增加“国际时代表”和“中国时代表”。
(2)“中国地区表”是“世界地区表”的一部分,为便于用户使用,避免应用时出现错误,修订时将“世界地区表”与“中国地区表”合并列为“地区表”。
(3)根据部队新的编制序列,对“军兵种复分表”进行局部调整。如将“6武警部队”部分调整为“61武警内卫部队”“62武警黄金部队”“63武警森林部队”“64武警水电部队”“65武警交通部队”“66武警边防部队”“67武警消防部队”“68武警警卫部队”。
3.2 索引的修订方法
由于对GJB 5402.2—2005进行较大幅度的修订,需依据新的分类表对GJB 5402.3—2005进行重新编排,重点是确保索引与修订后的分类表在类名、分类号、类目关系及类目对应主题词、扩展类目主题词、类目标注主题词等方面保持一致,同时大量增加检索入口,方便用户使用分类表。
索引表基本形式为两列,一列为检索入口词、词组或词串,另一列为检索入口对应的分类号。检索入口词或词串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当检索入口所对应的分类号数量大于1个时,分类号间以逗号分隔连续排列。检索入口有三种情况:一是类目对应主题词或扩展类目主题词,二是存在类目标注主题词的类名或选用非正式主题词作类名,三是类目标注主题词串中各主题词的轮换排列形式。对同形检索入口对应多个分类号(类目)的情况分四种方式处理:一是当对应类目为上下位类时,删除其上位类,保留更专指的下位类;二是当对应的类目有交叉关系(多种从属关系)时,其分类号以逗号分隔连续排列;三是当对应的类目有交替关系时,在其交替类分类号加方括号后,再以逗号分隔连续排列;四是当对应类目不易区分、且检索入口为主题词或组配主题词时,采用人工组配方式,分别为其添加区分种属概念的主题词予以限定,形成新的主题词组配形式,并对新的组配主题词串进行轮排。此次修订共增加检索入口680条。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对索引的名称进行修改。由于索引检索入口的三种形式只有一种为主题词入口,另外两种分别是类名和组配主题词串入口,均表达文献的主题,原有索引名称“主题词——分类号对应索引”已不能准确表达索引表的实质内容,经研究将其改为“分类表主题索引”。
4 结束语
《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的修订告一段落,我军改革仍如火如荼地进行,军队编制体制结构不断有新的重大调整,军事理论、军事技术日新月异。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关注我军的改革和发展,不断关注国际军事风云变幻,不断跟踪世界军事科技的进步,不忘初心、继续前行,才能将国家军用标准修订得更加完善。
[1]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第1部分 编制规则: GJB 5402.1—2005[S].北京:总装备部军标出版发行部,2005.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第2部分 分类表: GJB 5402.2—2005[S].北京:总装备部军标出版发行部,2005.
[3]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第3部分 主题词——分类号对应索引: GJB 5402.3—2005[S].北京:总装备部军标出版发行部,2005.
[4] 赵建华,陈庆平,周健,等.《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的总体设计与技术特色[J].中国索引,2005(4):34-39.
[5]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第2部分 分类表: GJB 5402A.2—2015[S].北京:总装备部军标出版发行部,2015.
[6]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信息资源分类法:第3部分 分类表主题索引: GJB 5402A.3—2015[S].北京:总装备部军标出版发行部,2015.
[7] 全军军事术语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语[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1.
[8]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M].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10.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the Revision of Military Information Resources Classification
ZHOU Jian
(PLA Academy of Military Science, Beijing 100091, China)
Introduces the standard itself, finds out and analyses the bugs in it and discusses the guiding ideology, principles, methods and the main content of the revision of the national military standard.
Military Information Resources; Classification; National Military Standard
G254.1
10.3772/j.issn.1673-2286.2016.11.009
周健,男,1963年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全军军用信息检索语言编管会办公室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信息组织、信息检索语言,E-mail:zj1963@tom.com。
2016-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