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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沙志》辑佚

2016-04-11柴志光

上海地方志 2016年2期
关键词:新场下沙

柴志光

《鹤沙志》辑佚

柴志光

《鹤沙志》是明末清初浦东新场人朱之屏偕友编纂的一部地方志书,主要记载上海县十九保区域的地情和历史。虽然该志书现已失佚,但在相关志书和族谱中却可见《鹤沙志》的部分内容。本文特作辑佚,以示读者。

《鹤沙志》;朱之屏;辑佚

《鹤沙志》是明末清初浦东新场人朱之屏偕其友黄仲若编写的一部地方志书,主要记载上海县十九保区域的历史,共十卷。当时,南汇县尚未设立,现在的浦东地区除高桥镇外全属于上海县。可惜志书后佚,故今人未能知其全部内容,但在相关志书和族谱中有《鹤沙志》的内容。

一、清雍正《分建南汇县志》对《鹤沙志》的记载。

目前所见到的最早记录《鹤沙志》的是在清雍正《分建南汇县志》钦琏的自序中,其文曰:“索考旧志,既茫然无可据。爰博稗乘,得《鹤沙志》十卷,载十九保故实甚详,他保阙如也;又得蒋生思永辑《新分县志稿》,摭拾回升备,惜未精覈,不足传信。”

钦琏,是南汇县第一任知县,他在修南汇县第一部县志时,得到了《鹤沙志》,并作修志的参考史料。但不知《分建南汇县志》采纳了多少《鹤沙志》的内容。《分建南汇县志》除序文中提到《鹤沙志》外,在第二卷《疆土志中》“乡保”条目时有一按语云:“浦东全隶上海时,地属荒远,旧志每事从略,惟《鹤沙志》详于十九保地,亦不备。”该志第三卷《疆土志下》“海浦”条目记载云:“旧志但言某时浚某浦,某人开某港,而不详其通境曲折之道。《鹤沙志》详矣,然止十九保地。”

二、清乾隆《南汇县新志》对《鹤沙志》的记载。

清乾隆五十八年二月十六日,工部右侍郎南汇人吴省钦在《南汇县新志序》中云:“吾邑从雍正二年割上海分建,时邑侯长兴钦公琏,据《上海志》、《鹤沙志》,撰县志十六卷。”由于吴省钦未标明史料的出处,故未能看出保存多少《鹤沙志》的内容。

在《南汇县新志》第十三卷《人物志》中记到了《鹤沙志》编者朱之屏和黄仲若,二十余字,附在陆学渊的传记中,其文曰:“陆学渊,字环川,文旺裔孙。教授乡里,所至必留心文献,尝葺《副志》十六卷,以补原志所不逮。先是未分县前,新场朱之屏偕其友黄仲若辑《鹤沙志》十卷。分县时,闸港蒋思永著《分邑志》十二卷。皆有功桑梓,而学渊所著较详。”从这一记载可知《鹤沙志》编写于南汇县设立之前,即清雍正二年(1724年)前,具体时间未知。

三、清嘉庆《鹤沙瞿氏族谱》对《鹤沙志》的记载。

该族谱由瞿中溶撰于清嘉庆年间,嘉庆十一年(1806年)刊刻印行,该谱第三卷《旧德录》中引用《鹤沙志》较多,现辑录如下:

(一)《旧德录·鹤沙》中记有:

1.“□□晋华亭侯别业也,在下沙镇,此地出鹤,故名。”《鹤沙志》。

2.“鹤坡在南下沙镇即今新场也。”《鹤沙志》。

3.“下沙之沙,旧从水傍,以连年多水灾,故更石傍,亦犹松江之淞去水旁而存松也。”《鹤沙志》。

4.“云间申浦之东,相传有三沙焉。华亭十五保曰白沙,上海十七保曰川沙,十九保曰下沙,然据三沙之中□□不通,为滨海沙涂,鹤巢之地耳,故又名鹤沙。宋□□□设盐课司于下沙镇,因名下沙场,商贾咸集,□□□会,因以鹤沙名里。迨后避兵南渡者俱目三沙□□□地相聚而庐舍焉。下沙镇之南境贾贩尤盛。□□南鹤沙或有谓之鹤坡者,元初迁下沙场于此,改名新场,然本石笋滩故地,而又易里名石笋。新场以东,一团镇至南汇所、四团仓,西自闸港□杜家行、拨赐庄,南自叶家行、秦家行、行头镇,北则沈庄、陆家行、北庄,虽各为市镇,总之皆长人乡十九保鹤沙地也。嘉靖丁未,倭寇初平,新场有建城立县之议事,将埀成而为川沙豪有力者所夺,故第称为雄镇云”《鹤沙志》。

5.“两浙都转运盐使司松江分司衙宇,宋建炎中建于下沙镇。国朝正统二年迁于南鹤沙,在瞿家桥南,俗称大衙也”《鹤沙志》。

(二)《旧德录·菴寺》中记有:

6.“观堂在永宁寺内东侧,旧名九品观堂,僧众讲诵之所。倾废已久,所存有观堂东南石界碑。”《鹤沙志》。

7.“蓬池在永宁寺大殿前。”《鹤沙志》。

8.“放生台在永宁寺前台,虽废而基尚存,旧有亭,以待檀越作放生功德处,今荒芜不复建。岂近时人心好杀欤,告朔羊存以俟好生者。”《鹤沙志》。

(三)《旧德录·园第》中记有:

9.“瞿公故园,在下沙镇,为鹤沙八景诗之一,今废。”《鹤沙志》。

(四)《旧德录·故蹟》中记有:

10.“洗马池,瞿远使霆发浴马之处,一在下沙镇,一在新场镇。”《鹤沙志》。

(五)《旧德录·路桥》中记有:

11.“瞿家桥,在七灶港。”《鹤沙志》。

(六)《旧德录·碑刻》中,单引《鹤沙志》一条,合引《鹤沙志》、《天下金石志》一条:

12.“子昂碑有二,其一为报恩忏院记,此碑石已无影迹;一为铁佛铭,碑石虽在永宁寺,以岁久而字多残缺。”《鹤沙志》。

(七)《旧德录·诗文》中记有:

13.“鹤沙八景之一,瞿公故园诗云:瞿公门第久驰名,此日经过怆我情。海燕子成家已废,山猿声怨月空明。春风落地花无主,夜雨闲庭草自生。闻说当时豪侠处,云东头角独峥嵘。”《鹤沙志》。

14.“《松江鹤沙报恩忏院古铁佛铭并序》:闻优昙花一现者,盖示祥应焉。昔泗洲僧伽梅长者,贺跋氏床下有宝珠,发地获普光三如来铜像,遂舍所居宅为伽蓝,良有自来矣。今鹤沙云岩长者瞿公霆发,至元辛卯建报恩忏院,开土得铁佛,高尺许,相好殊特,土蚀固久,而眉目宛然。众咸惊异,以为祥应之兆。时营缮方殷,安奉不克。越三十年,延祐庚申,往山沙门宝乘,布金设像,拥莲花座,崇于杰阁,缁素瞻仰,曾不虚,优昙花之嘉征也。乞铭于西天目山幻住道人明本,乃为铭曰:凿开混沌兮,现莲池;优昙应瑞兮,花一枝;后三十年兮,采彰施;奉之高明号,光陆离;大众瞻向兮,奇愈奇;海神耸敬兮,仰慈威;六时讲贯兮,光四垂;象教倐张兮,昌永其。至治二年正月望,翰林学士、承旨荣禄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赵孟頫书。”《鹤沙志》。

15.“《中峰和尚撰观音菩萨端相偈序》:圣人无体,随念斯彰,念光则诸圣同参,念冺则一直绝诗。以吾庄严善功德心,即观世音之宝冠缨络也。以吾确乎不可拔之正念,即观世音所坐之盘陀岩石也。以吾慈悲利物深广之誓愿,即观世音所居之大海也。以吾亲近圣贤参随不倦,即观世音之善财童子也。以吾宽厚仁慈以恭以敬,即奉观世音之月盖长者也。以吾一切处不违菩萨愿不舍大悲心,即观世音三十二应之妙身也。以吾居一切处遇顺遇逆了无畏怯,即观世音十四无畏法也。昔丞相史公躬诣海岸不获瞻睹,方生慢易,回首惟见碧芙蓉花万朵,芬披随浪而现,遂勒石以记其事,非现宰官身说法而何。至大四年,两浙运使瞿公霆发按部鄞郡放舟直驾岩下,首睹圣像毛发不遗,即命工造其所睹之像者二,一奉之鹤沙普福院,一奉之天目大觉正宗禅寺,皆公施心所见之伽蓝也。复以诚心所见之观世音归之,得不宜乎?公自述记一篇,以示无穷之信,此又非现宰官身说法而何。公尝嘱余序之。后五年,为延祐乙卯,公之子时学刻其记文,随大士像置之可观楼上。复俾予笔以记之,既不得辞,赘之以偈,偈曰:心镜光明蛟如月,圣人智体无生灭。一念才兴即现前,古今凡圣相融摄。海岸人招海岸人,不知谁现宰官身。紫金光聚圆通体,应见何曾隔一尘。万峰围绕莲花国,龙象倚阑看不足。鼓钟镗鞳间灯香,出生世代光明福。”《鹤沙志》。

16.“《中峰和尚放生偈》:红芍药边方舞蝶,碧梧桐里正啼莺。目前大道无遮障,自是众生没路行。今日药师如来与近故少中大夫两浙都运瞿公于一毫端上起大道场,作百宝庄严佛事。本上座因齐庆赞普为诸含识指个路头去也。教中道三界无法,何处求心,心不可求,法将安寄。便见十方世界是清净法身,十方世界是药师十二愿海,审如是。有羽者,听其高飞;有足者,不放举;带甲者,潜于深渊;负鳞者,纵于巨壑;无一众生不成正觉,无一众生不入圆明。虽然如是,只是如古人道,门里出身易,身里出门难。且道不涉易难,如何是超然独脱底句。乃放生云,冲开尽是通霄路,透出无非解脱门。”《鹤沙志》。

17.“《中峰禅师祭瞿霆发公文》:于戏。公福德人也,而知道焉。吾西竺圣人谓三界无别法,惟是一心作。惟公之福本乎自心,而道亦岂外成自心哉。盖知公之施田,施心田也,建寺建心寺也。不达卑心而滞物者,吾道之所不取也。苟会于心,则心无施不施之异,心无建不建之殊。即寺与田皆公心外之影事,而我住不住者,又影外之影耳。知公必不以此二其心也。虽曰心外无田,尽大地一围也;必外无寺,遍十方一刹也。此田不待别有所施,而檀波罗蜜念念出生;此寺不待别有所建,而大圆觉海处处成就。于此虽弥勒释迦无住持方,况其他乎。审如是,则知公于不思议解脱。心中宴坐丈室,获正住持三昧现前,入未来际种种受用,如是具足,是谓因该果海,果因源者也。某赖公知道之详,故匍匐千里,敬持是说以告之,非巧辩以惑公之听也。《又设药师道场对灵小参》:大道只在目前要,且目前难睹,欲识大道真体,不离色声言语,只如都运相公捐馆至今其一百日内鼓螺互应,金石交宣,岂非声耶。花果委陈,香灯罗列,岂非色耶;遍演金经,广宣玉偈,岂非言语耶。我都运相公与药师如来握手共游于一十二重清净愿海,以众宝光明而作佛事,俾尽大地众生不越一念,俱成正觉。到这里既无声色可求,有何言语可取,总只是个大老明藏,如其不委,更为下个注脚云:天共白云晓,水和明月流。”《鹤沙志》。

18.“予与黄仲石辑里志,而予名之曰鹤沙里志,仲石谓下沙为鹤沙,若新场非鹤沙也,而欲以石笋为里志名。予考之纪载,瞿霆发墓志云,公卒于下沙之里第,何不云鹤沙而云下沙也。报德忏院即今之永宁寺,在新场,其记云鹤沙距云间三舍。铁佛铭亦云松江鹤沙,何不云石笋而云鹤沙也。若以院有迁徙,则记中又云卜地得吉于考妣佳城之侧,墓现在寺后之右也。然通谓之鹤沙,又何疑焉。按郡邑志载,石笋一在捍海塘外三十余里,每二三丈有石如笋植沙中,湖汐至此遂分,本名分水港,好事者易以今名,即分水墩以东地也。故新场之名笋里,以此若以笋里名志,不识别有考据而可以合十九保各村市镇总之否。仲石云,此考极有征据,在宋时事耳,今地已易名,志亦易事,岂得卒以新场仍称下沙乎?假如松郡元时尚属嘉兴路,岂得仍以嘉兴郡作松江志耶?予曰按宋时嘉兴府华亭县,至元升华亭为府,后更名松江,盖吴淞江为三江之一,界于姑苏隶金陵,嘉兴隶浙江,则嘉兴松江分而为二者也。请问新场之新字如何解?乃未迁场之先则称南下沙,既迁场之后始名新场。且鹤沙为三沙之一,而新场、下沙又非分属两县,今合而为一者也。分之固难,仍称合之,名宜从古。当时取名松江者,以其源西出太湖东注海,包含广也。予之取名鹤沙,亦以西自黄浦东至海,可以包含之耳。若拘拘笋里,则置各村市镇于何处?幸再考之,而仲石仍以为不然。嗟乎!志犹国史,其名岂敢草率,议论不合,乃不相谋,而各自纂辑矣。越五六年,而觅得鹤沙八景涛,内有海岳晴岚一首,若云新场非鹤沙,则新场岂在海外者耶。予乃定志名曰鹤沙,然不敢必其是,尚当质之博雅君子,以为何如。乙酉仲春朱之屏鹤沙志序。”

19.“中峰禅师,讳明本,号中峰,杭之钱塘人,俗姓孙。生而神仪挺异,才离襁褓便跏跌坐,能言便歌赞梵呗,凡嬉戏必有佛事。年十五,决志出家礼佛,已而往参天目,高峰和尚妙公一见,欢然欲为祝发。至元丁亥,年二十有五,从高峰剃染于师子院。壬辰,松江瞿公霆发施田二百七十顷,即莲花峰建大觉正宗禅寺,高峰将迁化,以大觉属师。师辞后游松江鹤沙,瞿公以报恩忏院留师住寺,又辞。时翰林赵公孟頫叩师心要,师为说防情复性之旨,瞿公求为院记与铁佛铭,赵公为之手书。师复游皖山、金陵、庐州、弁山、平江。丙午还院,至大戊戌仁宗赐号法慧禅师,癸丑,瞿公以两浙运使终,师吊之其祭文略云云。(已录于前)瞿公之子时学复留师,师曰夫住持者,须具三种力,庶不败事,一道力,二缘力,三智力,道体也,缘智用也,有其体而阙其用,尚可为之。但化权不周,事仪不备耳,使道体既亏,便神异无算,虽缘与智亦奚为哉。体用并阙而冒焉居之,曰因曰果,宁无慊于中乎?某无其实,故不尸其名。戊午九月,钦赐佛慈圆照广慧禅师,并锡金襕袈裟。至治壬戌八月十四日,早作写偈辞众,置笔而逝,世寿六十有一,僧腊三十有七,葬于寺之西冈而塔焉。师随处结茅以居,皆曰幻住,又因以自号。天历己巳,天子赐谥曰智觉禅师,塔曰法云,名翰林学士虞集为之铭。元统二年,天子赐号普应因师。所著书曰《天目中峰和尚广录三十卷》,赐之入藏。其徒善达密的理表请也。”《鹤沙志》。

四、清光绪《南汇县志》对《鹤沙志》的记载。

光绪四年春二月,抚吴使者吴元炳在《南汇县新志序》中云:“长兴钦公首宰是邑,以分邑应有专志,得朱之屏《鹤沙志》及蒋思永《分县志》而纂辑之,是南邑有志之始。”光绪戊寅六月,江苏布政使勒方锜在为《南汇县志》作序时曰:“南汇以雍正二年割上海分建,时长兴钦公琏首宰是邑,因据《上海志》、《鹤沙志》,成《县志》十六卷。”光绪《南汇县凡例》云:“南邑析自上海,雍正三年,长光钦公首任是邑,即创修邑志,六阅岁而始成。盖本朱之屏、黄仲若所辑《鹤沙志》及蒋思永《新分县志》而增修之。”“《鹤沙志》、《新分县志》,据胡志其时似尚存,今已失传。”这里的胡志是指乾隆《南汇县新志》。在对朱之屏的记载上,光绪《南汇县志》比前志较为详细,但仍附在陆学渊的传记中,其文云:“新场朱之屏,字晓岳,号君藩,多闻博学,偕其友黄仲若辑《鹤沙志》十卷。”

五、民国《南汇县续志》对《鹤沙志》的记载。

民国《南汇县续志》第十二卷《艺文志·史部补遗》记录有《鹤沙志》,其依据为光绪《南汇县志》的陆学渊传记。

《鹤沙志》的版本情况不明,除稿本以外,是否有钞本或刻本流传,也不详。光绪《南汇县志》凡例云:“《鹤沙志》《新分县志》,据胡志其时似尚存,今已失传。”但是,民国修《南汇县续志》时却出现了《鹤沙志》的影子。该志第八卷《祠祀志》中有26处标明出自《鹤沙志》。该志第二十一卷《方外志》在《寺院补遗》中有18处标注出自《鹤沙志》。民国《南汇县续志》中这44处标明出自《鹤沙志》的史料是从何而来?是否《鹤沙志》重新被发现?还是转录于另外的书籍?查《续修南汇县志题名》,可知《南汇县续志》中的《祠祀志》和《方外志》由黄报廷担任纂修员。黄报廷对于浦东地方史料十分注意收集,其编有《南沙杂钞》。笔者认为,黄报廷极可能收藏有《鹤沙志》的钞录残本。

(一)第八卷《祠祀志》中记有:

1.关帝庙,《鹤沙志》云,帝未加封时,《金山卫志》称义勇武安王庙。

2.天后宫,光绪志作乾隆年建。据《鹤沙志》在县城北门内,明洪武二十八年千户陈斌建。

3.土地祠,《鹤沙志》:下沙场大门右亦有土地祠。

4.忠勇祠,《光绪志》注李日章记,《鹤沙志》作日华。

5.季王庙,在南汇,《鹤沙志》。今废。

6.王圣庙,别庙,一在新场义济桥南,名白虎庙,岁久倾圮,明万历癸未年,里人金熙春舍地迁建于义和桥南。一在新场镇包家桥东。一在新场镇福生庵侧。一在航头镇北。一在一团蟠龙桥南。以上均见《鹤沙志》。

7.三官堂,在新场永宁教寺后,元大德年建,堂后为陈氏墓。堂基亦陈氏所舍,故称陈坟庵。《鹤沙志》。今废。

8.三官堂别庙,一在鲁家汇西;一在七灶港瞿家桥,崇祯丁丑年里人陶爱溪等建,见《鹤沙志》。

9.江东六王庙,在新场镇义顺桥北,明洪武年建,万历四十六年修,崇祯十一年增塑夫人像。《鹤沙志》。

10.西岳庙,俗名聂家庙,在十九保八十二图,西圩基地为聂同知墓,因无嗣建庙,又捐田赡僧,岁久碑毁,明嘉靖间庙毁,万历甲辰重建。《鹤沙志》。

11.老君殿,在下沙镇众安桥东。《鹤沙志》。

12.尚场庙,又名观音庙,在下沙镇北。《鹤沙志》。

13.倪家庙,原名益善庙,见《鹤沙志》。

14.牛郎庙,即咸水庙,在一团镇南奉南交界。按《鹤沙志》云,万历十年建,是时有数十牧童放牛草荡,泥捏大士圣像,高不盈尺,置土龛中,群呼罗拜,俄有土人或征梦寐,或验疾病,祷无不应,众遂建庙,重塑圣像,而牛郎手制,仍供殿梁,以志异。

15.尖口庙,在一团镇西二灶港口,见《鹤沙志》。

16.真圣堂,在二团四灶港口,元至正六十年道士彭盟朴建,《鹤沙志》。

17.晏公祠,在县城,明洪武二十四年副千户陈盟建,《鹤沙志》。今废。

18.晏公祠别祠;在新场北市,明建,嘉靖间毁于倭,万历壬子,闻元声撰疏募建,见《鹤沙志》。

19.四贤祠,在浚河墩倪公祠前,《鹤沙志》。今废。

20.新场城隍庙,《光绪志》不详其自始;据《鹤沙志》,在仗义桥东,万历乙巳里人金皋、钱盛合舍基地,羽士叶景降募建。崇祯十一年,川沙陆瑞之募造捲轩并两庑,砌石阶。叶羽生舍基地,道士季伯纯募建后殿、寝宫。里人陆昌叔铸铁鼎。

21.一团城隍庙,《鹤沙志》:叶公祠在东禅庵西偏,明万历时陆树声撰《去思碑记》。

22.下沙镇西东岳行宫,《鹤沙志》:旧为节使堂,祀刘五节使之神,宋延祐七年,道士潘度原建。《光绪志》注初名洞玄道院,宋延祐年里人瞿养浩为法官薛伯载建,殆未见《鹤沙志》,故有此误。

23.新场镇东郭家庙,明成弘年建,在江东庙南。嘉靖间倭毁,万历十七年朱梧泉舍墓侧地重建鹤坡塘东,又以塘西亦有墓,建联旺山桥,以通往来。见《鹤沙志》。

24.青龙庙,《鹤沙志》:明隆庆六年建。

25.萧王庙,《鹤沙志》:在咸塘东者为南萧王庙;在北三灶者为北萧王庙,又称邱家庙;又坦直桥四灶港北及沈庄西皆有是庙。光绪志失载。

26.倪公祠,在十九保浚河墩,为华溪家祠,见《鹤沙志》。未详建置年代及人名。

(二)第二十一卷《方外志》中记有:

1.东林庵,在县城南码头,元大德壬辰,邑人毛义甫建,僧智开山,明万历八年刘维东、张桥募资重建。《鹤沙志》。今废。

2.圆修庵,在县城,元至顺间建,僧别山开山。《鹤沙志》。今废。

3.梵音庵,在县城西门内。《鹤沙志》。今废。

4.龙珠庵,在王家桥东。(按《光绪志》“疆域”,在十九保九十四图。)明天启丙寅迁于二、三、四灶港交会沙尖,若龙形,故名龙珠。《鹤沙志》。

5.石林庵,在杜家行,杜云楼建。《鹤沙志》。

6.馀庆庵,俗呼钱家庙,在六灶港大缺口东。明隆庆二年建。《鹤沙志》。

7.太清庵,元至正间道士张静云建,岁久圮废。明初重建,嘉靖间毁于倭,万历间僧大中募建水仙塘北。是庵大中建时,其功难就,梦神云“当出手”,大中以斧断其左手,众感其诚,舍者云集,遂不日而成。里中康彝主其事,故俗呼康家庙。据《鹤沙志》。

8.藏息庵,在十九保八十六图七灶港北,里人徐信斋募建,顺治四年邑侯高维乾题额。《鹤沙志》。康熙四十二年住僧成瑄立碑。道光四年尼心传置碑记。历有修葺,有香积田十八亩零。

9.福生庵,在新场镇郑家衖西,顺治初尼妙良募建,为静修之处,时与里中老女子辈作念佛会。顺治四年,邑侯高维乾题额。《鹤沙志》。今废。

10.小普陀庵,在一团备唐外。《鹤沙志》。

11.鹤坡道院,在鹤坡塘玉皇阁桥侧,宋潘德刚建。《鹤沙志》。今废。

12.洞玄道院,元延祐七年道士潘度原建。祥宁道院,在南汇,元至正二十四年,里人施道良建。甘泽道院,在南汇。以上均见《鹤沙志》。今废。

13.福泉寺,初名甘霖院,明永乐十二年,以其中井泉甘洌,改名福泉庵。据此,则今称寺,又有改矣。南山禅寺,俗名南庵。雷音寺,原名雷坛庙,盖道院也。明嘉靖间倭毁。有翠峰禅师重行募建,始为禅院。旧有明伦记、乔懋书,唐文献记、董其昌书,又朱襄额记。上并《鹤沙志》。

14.永宁教寺,《鹤沙志》:元至元辛卯建,基地六十余亩。明嘉靖间毁于倭,侍御宋贤舍建佛阁,万历二十四年复募构大殿,修葺完美。崇祯十一年,乡绅叶震隐捐修。

15.仁寿庵,王价建三层高亭,故称尖顶庙。资福禅院,一称资福庵。潮音禅院,僧性开山。以上据《鹤沙志》。

16.崇福禅院,《鹤沙志》称庵张之象题额,明天启四年僧静渊重修。

17.东禅寺,寺旧称庵,元至正初邑人潘荆州建,僧智福开山。旧在三灶,岁久圮。明正德间,里人唐廉倡建于一团镇东偏,万历时唐银、唐文宇重修。见《鹤沙志》。

18.弥陀寺,《鹤沙志》云里人周姓因无子,好行善果,常进香茅山,梦佛示“汝处自有佛地。”告以起止丈尺,归而辟地,下有柱础,排列如人为,固建寺。今周像塑寺中。明万历庚申闻元声重修。

六、《鹤沙志》编者的生活年代及成稿时间

关于朱之屏的生活年代和《鹤沙志》的成稿时间,所见到的史料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从有关地方志书和族谱中辑佚出来的资料来分析,还是可以推算出朱之屏大致的生活年代和《鹤沙志》的成稿时间。

(一)志书中记载的朱之屏史料

有关记载朱之屏和黄仲若的史料所见很少,在乾隆《南汇县新志》和光绪《南汇县志》中没有朱之屏单独的传记,只是附于陆学渊的传记中,而陆学渊是列在清代人物传之中。据光绪《南汇县志》第十一卷《选举志·贡生》记载,朱之屏为康熙年间的岁贡生。

(二)瞿中溶对《鹤沙志》编写年代的推算

瞿中溶在编写《鹤沙瞿氏族谱》第三卷《旧德录》,碑刻“众安桥石刻”时曾有一段按语云:“中溶于嘉庆癸亥九月,访公遗迹于新场之永宁寺,于此桥下见石刻一中题‘至正二十四年仲冬吉日建造’,左右两旁题姓名六,右曰瞿子善、瞿行简、瞿伯成,左曰瞿子静、瞿子宜,吕国祯,皆正书。吕君事迹既无表见,诸瞿亦不载于家谱。以意度之,当亦是运使公昆季之子姓耳。子昂二碑,其报恩忏院记当朱氏撰志时已云已无影迹。先是万历间宗人润为奸僧作践家祠赴府控告,其词有云‘子昂碑?砌垫井旁。’此碑或因是毁坏亦未可定。自朱氏讫今又隔一百六十年。并铁佛铭碑亦杳不可得,未知又毁于何时。抑岂因子昂名迹见重于世,为识者负之而去,遂流转他所欤。附识于此,以待后之好事者。”此段按语中的“子昂二碑,其报恩忏院记当朱氏撰志时已云已无影迹。先是万历间宗人润为奸僧作践家祠赴府控告,其词有云‘子昂碑?砌垫井旁。’此碑或因是毁坏亦未可定。自朱氏讫今又隔一百六十年。”

瞿中溶于嘉庆十一年(1806年)刊刻《鹤沙瞿氏族谱》,从“自朱氏讫今又隔一百六十年”来计算,当为1646年即清顺治二年,农历为乙酉年,这与《鹤沙瞿氏族谱》中记载的朱之屏《鹤沙志序》所落款的“乙酉仲春朱之屏鹤沙志序”时间年代相吻合。

(三)笔者的推测

如果朱之屏《鹤沙志序》所落款的“乙酉仲春”是指明万历十三年(农历乙酉年1586年),即清顺治二年(乙酉年1645年)前60年的一个乙酉年,朱之屏《鹤沙志》的成书年代在万历十三年前后。那么,《鹤沙志》所记载的内容不可能涉及有万历后期、天启和崇祯年间的事。但是,从民国《南汇县续志》所引用的《鹤沙志》内容来看,有多条涉及到明万历后期和崇祯年间的事,如《南汇县续志》第八卷《祠祀志》中“江东六王庙,在新场镇义顺桥北,明洪武年建,万历四十六年修,崇祯十一年增塑夫人像。《鹤沙志》。”“三官堂,别庙一在鲁家汇西;一在七灶港瞿家桥,崇祯丁丑年里人陶爱溪等建,见《鹤沙志》。”如《南汇县续志》第二十一卷《方外志》中“崇福禅院,《鹤沙志》称庵张之象题额,明天启四年僧静渊重修。”从上述记载来看,朱之屏《鹤沙志序》所落款的“乙酉仲春”不可能是明万历十三年(农历乙酉年1586年)。

如果朱之屏《鹤沙志序》所落款的“乙酉仲春”是指清康熙四十四年(农历乙酉年1705年),即清顺治二年(乙酉年1645年)后60年的一个乙酉年,朱之屏《鹤沙志》的成书年代在清康熙四十四年前后。那么,瞿中溶在《鹤沙瞿氏族谱》中“自朱氏讫今又隔一百六十年”的推算是个错误。

瞿中溶是乾嘉学派著名学者钱大昕的女婿,在金石学考据上是一位重要人物。他在编写《鹤沙瞿氏族谱》时是亲眼目睹《鹤沙志》并引用志中的许多资料,当然他所看到的《鹤沙志》是什么版本现不得而知。笔者认为瞿中溶推算的“自朱氏讫今又隔一百六十年”没有错。

从现有的资料分析,笔者认为朱之屏生活的年代在明代末年和清代初年,他编写《鹤沙志》的时间在清顺治二年(乙酉年1645年)前后,他撰鹤沙志序的时间为清顺治二年(乙酉年1645年)。

1.(清)钦琏编修:《分建南汇县志》(雍正年版本)

2.(清)吴省钦总纂:《南汇县新志》(乾隆年版本)

3.(清)瞿中溶编写:《鹤沙瞿氏族谱》(嘉庆十一年·1806年版本 松江博物馆藏本)

4.(清)张文虎总纂:《南汇县志》(光绪年版本)

5.(民国)秦锡田总纂:《南汇县续志》(民国十九年·1930年版本)

6.许洪新:《〈鹤沙志〉初探兼涉〈下沙志〉》1995年第四期《上海地方志》

K29

柴志光,上海市浦东新区地方志办公室 (上海 2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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