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调控亟须治标又治本
2016-04-11徐狄文上海
上海房地 2016年12期
文/徐狄文(上海)
房地产市场调控亟须治标又治本
文/徐狄文(上海)
今年“十一”黄金周,一二三线城市分别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出台了各具针对性的楼市政策,这是中央经过反复观察、慎重权衡之后做出的决策,也是地方政府对党中央、国务院“因城施策”的楼市调控精神的深入贯彻执行。这次调控与前几年的调控方式和节奏颇为不同,体现压一线、稳二线、活三线的思路,对于稳定市场预期、平抑房价、打击投机炒房、引导市场回归理性,必将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从目前楼市情况看,用行政手段改变市场预期是必要的,调控的成效也是明显的,但去虚火只是第一步,关键是看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矛盾能不能有效化解,以及调控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程度。因为在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严厉调控,当楼市泡沫破灭之日,就是国家经济崩溃之时,日本、美国的前车之鉴不远;若严厉调控,则关系到房价的涨跌,由此关系到银行的盈亏、GDP的高低、经济的荣衰,关系到民众安居梦和财富梦的实现。因此,“房地产可以打(压),但不能打死”(金融证券专家谢百三语),楼市调控的长远目的应该是:该控的风险,要尽可能把它控制住,但也得给予一个发展空间。
房地产市场调控需要“治标”,更要“治本”。“治本”的举措之一是以“地根”(土地供应量)调控市场的供给,以“银根”(信贷政策)调控楼市的房价,其二是扩大民间投资渠道,吸引资金流向实体经济。而“治本”的核心是全面加强房地产法制建设,尽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完善房产交易、持有、遗赠等各个环节的税收措施。法制建设的另一个举措是加强房地产市场执法力度,对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要持之以恒,并形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