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与空间构设
2016-04-11刘永刚
刘永刚
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与空间构设
刘永刚①
基于国家疆域的地理空间、共同利益的价值空间、历史文化的情感空间、制度结构的规范空间,体现着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空间的多维属性。在王朝国家与民族国家阶段,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的构设,呈现为文化主义与族际主义、国家整合主义与区域主义的价值取向与行动逻辑。当代中国由国家主导,边疆社会、内地社会、民族自治机关、民族精英及域外力量共同参与、相互作用下的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深受传统疆域观的制约与影响。各构设主体间的关系也存在着合作、博弈、冲突等模式,并表现为一定程度的国家认同问题。在国家建设的关键时期,通过社会管理的完善、社会发展与民生保障、以“合”为取向的中华历史叙事与文化建设、以“法”为中心的边疆治理体系革新,当是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的必然选择。
多维空间;国家认同;构设路径;边疆治理
边疆民族地区的国家认同是近年学界研究的热点命题。学界将“国家认同”的研究重点放在了少数民族成员及其少数民族社会,尤其是边疆民族社会;采取的分析范式是对社会认同中的关于民族的(或族属的)认同与关于国家的认同间关系的考察,*可参见袁 娥《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研究述评》(《民族研究》2011年第5期)、马升翼《国内学术界关于国家认同研究述评》(《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4年第4期)、马得勇《国家认同、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国外近期实证研究综述》(《世界民族》2012年第3期)等。并进一步提出国家建设的基础性目标就是协调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间的关系,维护和巩固多民族国家政治共同体。*周 平:《多民族国家的族际政治整合》,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2年,第88页。具体的实现理论与路径有“抑制民族认同”论、“文化多元论”“国家民族”认同论、“公民身份”统一论等。*可参见暨爱民《从民族认同到国家认同:理论与路径评析》(《教学与研究》2014年第11期)、高永久、朱 军《论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民族研究》2010年第2期)、王希恩《多民族国家和谐稳定的基本要素及其形成》(《民族研究》1999年第1期)、常士訚《超越多元文化主义——对加拿大多元文化主义政治思想的反思》(《世界民族》2008年第4期)、应 奇,佘天泽《从民族认同到公民身份》(《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等。然而,对边疆社会认同的内在结构、认同构设主体及其相互关系的研究并不深入。有必要对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结构、内涵及构设逻辑过程深入分析,方有利于确认国家边疆治理的目标、内容及现代体系。
一、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
论及边疆民族地区的“认同”及认同问题,最直观并直接影响边疆社会的认同形式为民族认同(或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二者均是社会人对社会特征的接纳与共享,从而呈现为关于社会相对稳定的态度、价值与行动。以各种社会特征为素材搭建的社会人认同意识的创构场域,就是社会认同的空间,该空间具有多维互动性。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差别在于,社会人在接纳与共享社会特征时选取素材上的不同,二者的本质属性在于可建构性。笔者认为,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至少应包含着地理、价值、情感、规范四个子类。
(一)国家疆域或“领土”是国家认同形成的地理空间
在国家政治生活中,边疆划定及边疆社会认同空间形成的前提,是以领土为核心的国家疆域的确认。中国王朝国家时代“大一统”“天下观”形成的有边陲而无国界*[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第60页。的疆域特征,使得边疆社会的认同受到国家疆域与族类群体生活区域两类地理空间的制约,且呈现为错杂的关系模式。由于国家能力对于疆域划定的决定意义,国家疆域因中央政府所能够凝聚国家力量的强弱呈扩张与收缩态势。国家疆域地理空间与族类群体生活空间呈吻合、交错、离散等状态。边疆社会国家认同与族类认同的地理空间也因此呈现吻合、交错与离散状态。当然,国家认同的场域并非完全受到地理空间的严格限制。曾经的边疆社会对于中央王朝的记忆与情愫,以及国人关于国家疆域空间的记忆与想象,是后代王朝国家疆域拓展的社会心理基础。
中国社会从王朝国家向民族国家转型过程中,传统的由内而外的“天下观”向现代的由外而内的“主权”国家疆域观转变,边疆社会认同的地理空间构设方式发生巨大变革。以汉族为核心凝聚传统疆域内各族各群形塑的中华民族,以及中国社会传统疆域记忆与想象的存续,成功地回答了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主体与疆域界限问题。这个“使‘天下’变为‘国家’的过程”,*[美]列文森:《儒教中国及其现代命运》,郑大华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第87页。既在于国家疆域观的革新,也在于社会人关于中国传统疆域的再次想象与创构。所以说,现代中国作为主权国家的疆域确认的基本依据,是传统国家边疆的外沿线。这条外沿线既是一条客观的地理边界,也是一条深刻埋藏于中国社会的文化心理界限。
(二)共同利益是国家认同形成的价值空间
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82页。利益对应着特定的社会关系,并将人与社会有机的链接在一起。作为由个体组成的社会共同体(无论是政治共同体的国家,还是文化共同体的族类群体),其成员凝聚为一体的根源在于共同体利益的确认与对共同利益实现的期待。社会资源是社会人利益确认与实现的物质基础,因其“内嵌”“‘存在于’不同的时—空中并构成它们的社会体系的结构属性”,使得配置性资源和权威性资源的权力源泉“很大程度上都依赖于对时—空关系的控制”。*[英]安东尼·吉登斯:《民族—国家与暴力》,胡宗泽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7~8页。资源配置中形成的时空关系及其价值体系,成为疆域内国家认同的价值空间。
边疆社会关于利益的确认存在着三类主体,即以社会人为基本单元的个人、社会人文化集群形式的族群(ethnic group),以及社会人政治集群形式的民族(nation)。所以,在边疆社会成员身上同时具备政治法律特征的国民身份、国家民族成员身份以及族类群体成员身份。传统社会因国家疆域与边疆社会认同地理空间上的多元关系,使得边疆居民在确认其利益时存在着国家与族类群体两个维度、两个视角。随着中国社会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与民族国家机制在边疆社会的有机运行,边疆与内地的同质性与一体化不断增强,边疆居民在确认并实现其利益时,无不以其所居国家为基础与凭依。边疆社会在国家共同利益实现的过程中,也形塑了关于国家认同的价值空间。
(三)历史记忆与文化符号是国家认同形成的情感空间
国家认同是国家权力和制度发挥作用的通道和关节点,而国家认同形成的文化心理基础,则基于该国家的历史记忆与文化想象。对于生活于边疆的居民而言,由历史记忆与文化符号搭建的关于个体与族属、国家之间的文化心理联系与社会场域,是边疆国家认同形成的情感空间。王朝国家时代,“大一统”政治理想的传承与制度建构,是中国历史记忆与文化传承的最为主要的内容。要理解传统中国的统一与凝聚力,“必须从制度上找原因,从已有社会上确立的思想和行为习惯着手”,而非简单的归之于“地理因素”。*[美]费正清,赖肖尔:《中国:传统与变革》,陈仲丹等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59页。而思想和行为的根源在于中华历史与中华文化的聚合性,以及中华儿女对这种文化聚合优越性的自信与想象。各族人民在中华大地上繁衍生息、共同书写中华历史,既是客观史实,更是历代文化、知识、政治精英践行“大一统”理念,维护国家统一的结晶。
在社会变革与转型之际,中国疆域的主体部分承继不辍的主要根源,就在于中华文明中以儒学为轴心形成的文化共同体和“大一统”的政治体系。中国传统社会中深刻存续的历史记忆与文化符号在国家转型之际,既孕育了中华民族,同时也成为中华民族形成的客观背景。作为现代国家建构主体的民族(nation),就是“一个具有名称的特定人群,他们居住于一个历史上既已存在的疆域,具有共同的神话、记忆,独特的大众文化以及为全体成员所享有的共同权利和责任”。*Anthony D.Smith,“Dating the Nation”,in Daniele Conversi(ed.),Ethnonationalism in the Contemporary World,Routledge,London,2002,P.65.作为国家民族的中华民族,是中华现代国家建构过程中各族群国家认同的直接载体与情感归属。
(四)制度结构是国家认同形成的规范空间
按照区域来组织社会是国家发挥其社会管理功能的基本特征。无论传统与现代,边疆区划均体现着国家的统治意志与国家的政治空间格局。边疆的国家属性决定了国家制度框架,与边疆的社会结构共同作用于边疆社会认同的形构与存续之中,并形成了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规范空间。疆域之内、核心之外的区位格局,决定了边疆社会成员的国家认同空间往往外溢于国家疆域,但是由国家制度框架形构的地理、情感、价值,仍是国家认同形成与维持的最有力影响与规范。
王朝国家的中央政府在处理与异域间的关系时,形成以“纳贡”体系和“互市”贸易为基本形态的国家认同的规范空间,其基本目标就是“保持边疆人的中国规范”。*[美]拉铁摩尔:《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唐晓峰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330页。当然,王朝国家的疆域特征与边疆服从并服务于核心区的利益格局,使得国家政治制度对于边疆社会认同形构的规范是相对有限的。在由外而内划定主权性疆域的民族国家时代,要通过国家力量调整边疆的社会结构并重构利益关系,在边疆社会建立起稳固且强大的制度规范与治理体系,使国家的制度与框架成为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空间形成的核心规范力量。
二、边疆的国家属性与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的构设
在人类共同体中,特定个体在不同层面上认同于不同群体。国家认同的建构性与认同空间的多维性,决定了在政治国家的框架下,国家认同及其空间的构设,就是创造出一个为国家共同体成员所接纳、共享并将成员有机链结为一体的时空网络。而这个时空网络在边疆的生成与发展,自有其演进的逻辑与脉络。
(一)国家的边疆与中国疆域的一体化
“疆域”与国家密切相关,王朝国家“守中治边”的疆域治理体系与国家疆域的变动性,使得边疆社会的认同结构呈现多元性与波动性。当然,在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大地上的各族类群体“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这种多元一体格局,直接归因于以儒家文化为轴心的中华文明对于边疆社会的有效辐射与吸附,以及中华大地上各族农牧互补的依存关系。*王希恩:《中华民族凝聚力的更新与重构》,《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中国传统社会这种“超强社会聚合机制”*沈大德,吴廷嘉:《黄土板结——中国传统社会结构探析》,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57页。形构了强大的国家认同场域空间。
在中国社会所经历的王朝国家与正在经历的民族国家阶段,边疆社会国家认同想象的基本地理空间就是国家的疆域与领土。但传统国家的疆域划定模式是由内而外,而现代国家是由外而内,其实质则是对边疆的价值判断与制度创设存在逻辑上的重大差异。有众多学者对传统和现代国家的疆域观及治理策略做出了有意义的研究。*主要有马大正《中国边疆经略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3年)、《热点问题冷思考:中国边疆研究十讲》(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3年)及系列论文;方 铁《方略与施治:历朝对西南边疆的经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及系列论文;周 平《中国边疆政治学》(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5年)、《中国边疆治理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1年)及系列论文;徐黎丽《中国边疆安全研究》(一)(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大一统”天下观对中国边疆治理的影响》(《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陈建樾、周竟红主编《族际政治在多民族国家的理论与实践》(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等。笔者认为,传统王朝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疆域观及治理体系的不同,在于传统国家与现代国家对国家认同地理空间想象上的差别。
在民族国家时代,国家政治地理空间的最直接界限就是国界。国界形成既在于对国家传统统治区域内暴力的合法垄断,也在于民族国家的排斥性合法外延属性为其他国家所同意。当然,这种现代国家建设并非国家政治权力的单向过程。以中国传统疆域、历史文化、利益价值、规范体系以及现代民族主义与国家理论为素材,凝聚而成的中华民族以及中华民族主义,是中华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性政治资源。以其为核心形成的中华民族文化机制、中华民族国族机制、现代国家公民机制与利益整合机制,由利益整合力、文化内聚力、政党组织力以及强大的外部压迫力共同作用下,边疆社会与内地社会的一体化,才是中华现代国家建构与建设的本质特征。
(二)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的历史逻辑与现代展开
纵观边疆社会国家认同多维空间的构设,文化主义与国家整合主义、族际主义与区域主义是其历史逻辑与现代展开的基本线索。文化主义与族际主义在指导思想上强调人群的异质与差别;国家整合主义与区域主义在指导思想上,则强调国家共同体的整体利益与社会的一体化,在行动上表现为融合与包容。
(1)文化主义与族际主义。王朝国家在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构设中,以儒家文明为统治合法性基础的中央政府与边疆社会存在着合作、博弈、离散等关系。在具体的治边实践中,“以中原文化之礼仪观念教化四方”“以中原文化之政令法律统一四方”*郑信哲,周竟红:《民族主义思潮与国族建构:清末民初中国多民族互动及其影响》,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第13页。的“中华中心主义”为核心,形构治边体系与治理方略。“守中治边”的地域划分、“夷夏大防”的文化区隔、“华夷之辨”的人群分类,使得中央王朝对待边疆社会的政策总体以隔离、限制为主。中国历史上基于地域文化差异的边疆建构与演进逻辑,呈现的是国家疆域治理体系中的文化区隔与价值想象。朝贡与互市、羁縻与教化为主要内容的中原与内地互动及治边体系,总体上是基于国家的中心与边缘的文化分野,从而对边疆的“夷狄”与中原的“华夏”间族际关系的协调而展开的。“文化主义”与“族际主义”,成为王朝国家时代中国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构设的线索与逻辑之一。
中华现代国家建构之初,由于对欧美知识认识的渐进性与欧美知识传播的殖民色彩,国人长期纠缠于“国家民族”与各构成族体间关系的识认之中。其直接后果是“nation”概念及其理论传入后,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与地方性族类群体“民族化”的共同建构。由此呈现为现代中国转型时族际关系中“合”与“分”的两种取向。中国近代以来的历次边疆危机,虽多由列强殖民所致,但边疆社会地方性族类群体的“民族化”现象伴随始终。通过对内争取统一、对外争取主权的民族复兴运动,中华现代国家得以建立。新中国的边疆治理理念与边疆治理体系,既大量沿袭了以稳定为取向的差异治边策略,也承继了革命时期对于少数民族的同情、关心。在国家层面,一方面在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指导下,以建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目标;另一方面在具体的政策执行上,通过“民族识别”的方式赋予国民“民族”的称谓并享有“民族”的地位和权利。这样,国家的边疆治理体系被打上了“族际主义”*关于我国疆域治理中理论与政策价值的“族际主义”取向的研究,可参阅周 平《民族政策的价值取向及我国民族政策价值取向的调整》(《学术探索》2002年第6期)、《中国民族政策价值取向分析》(《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0年第2期)和《陆疆治理:从“族际主义”转向“区域主义”》(《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的烙印,并形成了针对边疆民族地区的以稳定为基本取向的差异治理观。
(2)国家整合主义与区域主义。自春秋战国逐渐形成的“大一统”思想,既强调以“华夏”为中心的地理空间,也体现着国家对“华夷一统”的文化价值与政治一统规制的想象与构设。以“大一统”思想为指导的“边疆统一观”“国家认同观”、以及“以和为主的治边思想”,*徐黎丽,李姝睿:《“大一统”天下观对中国边疆治理的影响》,《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6期。是中国历史前后相继不曾中断的思想根源。“大一统”思想中的国家整合主义与区域主义取向,对于中国传统疆域的奠定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最终形成,发挥了重要的政治整合功能。
作为现代中国建构主体的“中华民族”,具有鲜明的建构属性与国家整合主义取向,是中华现代国家建立的基础性政治资源与边疆社会国家认同构设的客观载体。在中华现代国家建构时,“大一统”天下观的承继以及对传统社会国家认同素材的整合、征引与现代想象、加工甚至再发明,均是基于国家整合主义与区域主义实施的。中华大地上各族群对于国家的政治认同经由中华民族而实现,使得中华民族的价值与意涵在边疆社会国家认同多维空间的构设上,具有基础性的规约作用。
中华现代国家将边疆作为特殊区域划定并加以治理,直接体现着国家疆域治理的整合主义与区域主义取向。围绕着民族国家的疆域治理而呈现的国家权力结构、法律框架、制度设计、政策过程等,无不体现着国家整体的政治意志与价值取向。作为中国轴心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基层自治制度,均是国家整合主义与区域治理主义的根本性体现。
(三)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的基本要件
现代国家建构时,民族(nation)原则与国家原则的结合也被称为“国族建构(或建设)”或“国家建构”(nation building),其意指一国内部走向一体化,并使其居民结为同一民族的过程。“nation-building”(国族建设)与“state-building”(政治国家建设)是中华现代国家建构的一体两面。
(1)主权疆域与国家领土。如上文所述,在边疆社会认同的形塑中,国家疆域或“领土”是承载其想象的地理空间。作为社会认同重要构成部分的国家认同,其基本构成要件,就是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国家疆域界限与“领土”划定。这种主权性疆域的划定,既是传统疆域外沿线的延续与想象,也是基于疆域内人群的有机整合。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4期。与“一族多群”的结构特征,*周 平:《中华民族:中华现代国家的基石》,《政治学研究》2015年第4期。正是中华大地上各族因出生、生活而有机形构的地域性版图的结果。无论传统还是现代,国家合法性权力的形成与运用,均是以中华大地这个地域性版图为依据。在中华现代国家,这个地域性版图经主权原则由外而内划定,显现为排斥性外延合法属性,直接界定了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地理空间。
(2)历史叙事与文化符号。“‘辉煌记忆’和‘悲惨记忆’这两种类型的记忆都是不可或缺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屈辱感都是国家认同感的基本维度。”*吴玉军:《论国家认同的基本内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5年第1期。对于国家传统疆域空间的记忆与想象,既是王朝国家疆域与政治文明承续的前提,也是主权国家疆域划定的合法性依据。现代主权国家的建构过程,就是以中华大地上各族各群历史记忆与文化符号为素材进行再想象、再加工,通过内争外战方式坐实的国家生存空间。历史的荣光与近代的屈辱,使中华大地各族各群凝成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这是中国现代国家建构的基础性政治资源。另一方面,国家认同政治直接体现在民族国家的公共空间政治上。诸如公共空间命名上的文本、口号、地名、族称;公共建筑上的博物馆、展览馆、纪念碑、雕塑等;公共政治生活上的政治话语、日常规范、行为准测、评判价值等等。这种取材传统用于当下的历史叙事与文化符号,承载着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成员国家认同的情感与归属。
(3)共同体利益与公共价值。现代国家主权原则下,国家疆域的有效治理是政治统治合法性的直接来源,这也是现代中国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的基本逻辑。边疆社会的国家认同空间,既是一个边疆社会自我反思的过程,更是边疆社会与民族国家多维互动的结果。确认并实现中国疆域内国民的共同利益与公共价值,是边疆社会形成稳固的国家认同空间的价值标尺。这种共同利益与公共价值,是由凝聚中华大地各族人民的“中华民族”予以确认的。所以,在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的构设过程中,既要抵制“大汉族主义”,又要警惕与规制“地方族群民族主义”。当然,以共同利益与公共价值为准绳,适时满足边疆民众特殊而紧迫的实际需求,是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构设的直接合法性来源。
(4)制度规制与政策效能感。作为“嵌入政体或政治经济组织结构中的正式或非正式的程序、规则、规范和惯例”*[美]彼得·豪尔,罗斯玛丽·泰勒:《政治科学与三个新制度主义》,何俊智译,《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年第5期。的制度,对于国家疆域内人、事、物的组织与规范,是国家政治共同体内公共利益、公共价值得以实现与发展的现实保障,也是国家疆域内民众关于国家认同空间构设的制度性素材。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疆域治理体系重要构成部分的边疆治理,无论从观念还是制度上,均超越传统社会的治边体系。系统的民族政策与民族工作,是我国在边疆社会认同政治展开的基本制度规制与政策逻辑。当然,随着国家一体化与全球化的推进,“人口的流动性使地方主义走到了尽头”,*[美]弗里德里克·杰克逊·特纳:《美国边疆论》,董 敏等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第26页。通过一体化与平等化的制度规制和有效的政策过程,在边疆民众中生成强大的制度规范与政策效能感,是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形成的保障性构件。
三、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主体间的关系及边疆的认同问题
由于依地域组织国家的原则,国家结构深受地域因素的制约。因地缘、文化、历史、社会发展状况等多重因素作用,边疆社会国家认同多维空间的构设过程中,存在着多个主体与影响力量,并形成错综复杂的关系模式。
(一)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的主体
边疆的划定与边疆社会的形成,是边疆社会与国家政治共同体作用的结果。国家认同多维空间的构设上,也存在着国家与边疆民族及社会两类基本主体,以及国家主体民族、民族自治机关、民族社会中的权力精英、毗邻国家、境外势力等特殊主体。正是因为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构设主体的多元性与关系的复杂性,使得在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国家认同问题集中表现在边疆民族地区。
主体一:国家政治共同体。“国家对认同的选择性制度化(selective institutionalization)对整体社会和国家的动力有着非常重要而间接的影响。”*[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315页。边疆居民关于民族国家内族际关系、地方社会的认识,以及由此形成的关于国家、民族(或族群)的意识,虽然均深受国家共同体内各要素的制约与影响,但因国家所能动用的政治力量远强于疆域内的各族类群体,所以,这种被个体内化的社会规则及其认同空间,更多的来自于国家的需要甚至要求。作为政治主体的国家,以国家的疆域治理为背景而构设的边疆治理体系,在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的构设上扮演着根本性、主导性的角色。
主体二:边疆民族及边疆社会。边疆的各族类群体及其社会,是边疆居民集体行动建构与有机体记忆保存的结果。边疆民族成员个体将群体的规则内化,从而实现自我认同(Identity),这成为认同建立的基本逻辑,而族类群体与国家是社会规则最主要的供给者。因历史、文化、习俗、传统等因素形成的特定边疆社会场域与规范体系,是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空间的直接构设力量。伴随全球化进程,边疆地区以各族类群体为核心的区域认同或民族认同被强化的事实表明,“这些认同是为抗拒世界的无序、无法掌握及快速节奏的变迁而产生的自我防卫认同”。*[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74页。在边疆民族地区社会认同空间中,如果国家整合的意志与行动遭到边疆社会主导的认同和利益体系的拒绝,那么边疆社会的国家认同问题将成为国家疆域治理的根本性问题。
主体三:主体民族及内地社会。中国作为单一主体民族结构的多民族国家,非主体民族(习惯统称为少数民族)大多集中居住于边疆地区的事实,使得我国的边疆地区多被称为边疆民族地区或边疆多民族地区。在国家政治制度、政策执行、社会结构、分配体系、文化规范、社会交流等各个方面,由主体民族及内地社会对于国家疆域的识认而形成的话语体系与社会规范,在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空间的构设中扮演着催生与参照作用。同时,主体民族成员与内地社会,对于边疆少数民族与边疆社会的认识、理解与接纳程度,均使得主体民族与内地社会成为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的主体之一。
主体四:民族自治机关与民族精英。“民族自治除了保障多民族国家内部非主体民族的合法权益以获得其对于国家的认同与忠诚外,也使得非主体民族通过民族自治而拥有了一定意义上的国家政治制度。”*刘永刚:《民族自治视角下多民族国家的制度模式与族际政治》,《黑龙江民族丛刊》2014年第4期。然而,在我国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构设中长期形成了“族际主义”范式及自治机关的“民族”特征。在国家通过制度与政策推动国家认同建设时,边疆地区的民族自治机关与民族精英,扮演着国家与边疆民族的双重代理人角色。所以,在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过程中,链结着国家与边疆社会的民族自治机关与民族精英,成为最直接的参与者与主导者。
主体五:毗邻国家及境外势力。我国边境线漫长、邻国众多、区域差异巨大,同时边疆民众普遍的宗教信仰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状况,使得境外宗教势力和教会组织、非政府组织、敌对势力、分裂组织的影响,直接作用于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的构设上,甚至肢解着边疆居民的国民身份与国家认同。
(二)各主体间的关系模式与边疆地区的认同问题
笔者认为,关于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空间的构设,需从边疆成员与民族国家的双重维度予以考量。在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中,国家(nation-state)认同与民族(ethnic group)认同的关系可归纳为“整体”与“部分”、“整合”与“外溢”、“对抗”与“排斥”三种基本类型。相应地,在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中各主体间,也呈现为合作、博弈、冲突三类基本关系模式。
其一,合作关系。民族国家的排斥性外延合法属性,决定了中华大地上各族群融为中华民族建立中华现代国家的“一体”过程,既是政治整合过程,也是利益整合与文化整合过程。各族群交往交融呈现的族际关系的本质属性,是民族国家内人民间的关系,其根本利益既是一致的,也是可调和的。构成中华民族的各族类群体的根本利益与长远利益,均是在中华民族的主权国家框架内被确认和实现的。所以,在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的空间构设中,各参与主体以合作为基本关系形式。主体民族与非主体民族、内地社会与边疆社会的有机协作与相互支撑,是民族国家建立并强大的社会基础。当然,这种协作关系并不排斥各主体间的竞争与博弈。
其二,博弈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边疆治理中的“族际主义”取向与中华民族大家庭内的汉族与少数民族(族群)间“区隔化”的制度设计,以及边疆地区民族自治机关与民族精英政治活动的“民族”特征,成为边疆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主体间关系形成的制度环境与现实背景。同时,在社会结构调整与资源配置的市场原则背景下,社会个体追求社会价值的道路不畅或无效时,回归或利用“民族”及“民族”身份参与有效的资源竞争,“不可避免地会引发族际间的龃龉和纷争”。*王建娥,陈建樾:《族际政治与现代民族国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358页。在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中,参与主体间的博弈与竞争关系是普遍且不可避免的。当然,在博弈过程中,各主体间的博弈关系以积极博弈为主。然而,因恶性竞争呈现的冲突与对抗也屡见不鲜。
其三,冲突关系。国家转型期的利益分化及国际民族主义浪潮,对我国边疆地区族际关系与国家认同均有深刻影响。因地方或族群民族主义催生边疆部分成员意识中民族认同强化而国家认同被削弱的现象,体现的就是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各构设主体间的冲突关系。同时,因近年宗教极端恐怖主义的猖獗与国家反恐态势的严峻,内地居民与边疆居民在心理上产生严重隔阂。近年我国边疆地区出现的系列社会问题与安全问题表明,新时期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中,各主体间的关系呈现出紧张迹象。冲突关系的极端形式是分裂与反分裂的斗争。
以上合作、博弈、冲突关系,构成了国家认同构设各主体间的主要关系形态。当然,无论何种关系,均直接或间接折射为边疆社会成员是否认同国家共同体的问题。边疆社会国家认同建设的长期性与艰巨性,使得边疆地区国家认同空间构设的核心主体只能是国家。须在中华民族主权国家的框架下,革新边疆治理体系,协调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与合法利益实现机制,建构边疆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构设主体间的新型协作关系。
(三)以国民身份为核心的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多维空间的构设路径
王朝国家与现代民族国家在边疆治理的价值取向及其体系上的差别,集中表现在隔离限制与平等包容的不同模式。中华现代国家须在国家宪法规制下,以协调、整合各族利益为前提,通过国族机制、文化机制、公民机制及利益整合机制,以现有的地理、历史、文化、价值与规范为素材,构设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
其一,强化边疆民众的国家意识,革新边疆(尤其是边境)社会管理体系,巩固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政治地理空间。“国家的认同来自于它们与不同国际国内社会环境的互动。”*[美]彼得·卡赞斯坦:《国家安全的文化:世界政治中的规范与认同》,宋 伟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5页。作为国际法基本单位的民族国家,是人类社会认同的基本政治单元与想象空间。同时,国界与边境地区的社会管理是国家体现主权、履行职能的主要场所,并成为国家疆域治理的最基本部分。随着全球化的深入与影响边疆社会权力形式的多样化,尤其是“信息权力”以及由之衍生的国家信息边疆,使得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政治地理空间有被解构的风险。但信息权力的“基地是人们的心灵”,*〔美〕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415页。无论国家的边疆形态或权力形式如何变化,边疆社会国家认同政治地理空间依然由国家权力所划定并规范。
其二,加快边疆整体发展,保障边疆民众的合法权益,构筑稳固的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利益价值空间。中华现代国家的建构与建设是通过国家力量克服渗透性危机,实现了对边疆社会空前的管控。但是“权力扩张绝非一件孤立事件,它意味着要在新领域承担重大职责”。*〔美〕弗里德里克·杰克逊·特纳:《美国边疆论》,董 敏等译,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有限公司,2012年,第76页。边疆地区面临着社会发展与民生保障的问题,加之内外比较的双重视角,使得边疆社会发展状况直接关涉着边疆民众合法权益的维护与实现,并直接表现为边疆的国家认同问题。新时期,国家“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改善民生为首要任务,以扶贫攻坚为重点,以教育、就业、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着力点”,*参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人民日报》2014年12月23日。推动边疆民族社会和谐发展,实际的社会发展成果与合理的资源配置,对于构筑稳固的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利益价值空间显得极其重要。
其三,完善以“合”为取向的中华历史叙述与文化建设,夯实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情感归属空间。从中国边疆治理来看,边疆的范围、界限与独特利益的认知及情感归属,对于边疆的稳固具有基础性的价值。当然,因国家疆域治理格局与体系上的“族际主义”色彩,边疆社会成员“族属”与“国民”的双重身份成为国家疆域治理的直接客体。俄国学者季什科夫在反思苏联解体时认为:
在多族裔环境中,国家及决策者们的目的,是创造及推广能使族裔多元政策运行的一致的意识形态和象征符号,而不是寻求不费气力的策略,去细分为更小的、显然是自我管理的实体。*〔俄〕瓦西里·季什科夫:《苏联及其解体后的族性、民族主义及冲突——炽热的头脑》,姜德顺译,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521~522页。
反思我国的国家历史叙事与文化建设,“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王正伟:《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献》,《求是》2014年第20期。建构和完善以“中华民族”为核心、以“合”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国家历史叙述范式与中华民族文化建设,是构设并夯实边疆社会国家认同情感归属空间的时代要求。
其四,推进以“法治”为中心的边疆治理体系革新,搭建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规范空间。这里的“法治”,既包含着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备与有效运行,更体现着边疆民族社会的现代法治信仰与法治认同。首先,从国家制度与政策供给角度来看,须在现代“法治”体系与框架下,实现疆域内各族各群以国家认同与国家忠诚为目标的政治一体化过程。其次,从边疆社会的视角来看,依据法治原则规范并引导边疆居民的国民权益与利益诉求,有利于规范市场行为,有效限制市场原则对非经济领域(尤其是政治、文化、宗教)的渗透与侵蚀。通过体制内正常的沟通协商途径,以法律为准绳来协调,整合利益分歧与冲突,进而形成中国新型的族际关系。
总之,新时期国家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加强民族团结,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习近平在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加快西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中国民族报》2015年8月28日。在边疆治理中须改变传统的稳定取向的差异治理观,树立新型的发展取向的平等治理观,推进各族各群的交往、交流、交融,以现代国民身份与合法权益为核心,构设边疆社会国家认同的多维空间。
(责任编辑 张 健)
Multidimensional Space and Spatial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in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Borderland
LIU Yonggang
The geographical space based on national territory, value space with common interests, emotional space of history and culture, and standard space of institutional structure embody the multidimensional attribute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space in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borderland. In the dynasty-state and nation-state stages, the spatial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in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borderland appeared as the value orientation and action logic between culturalism and inter-ethnicism, and between national integrationism and regionalism. The spatial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in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borderland in contemporary China, which is led by the state, participated in jointly and interactively by the borderland communities, inland communities, organs of self-government in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national elites and extraterritorial forces, has been deeply constrained and influenced by the traditional concept of territory. Such relations as cooperation, game and conflict exist among all the main construction bodies and are to some extent presented as issues about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In the critical period of national construction, through the improvement of social administration, social development, and safeguard of the people’s livelihood, China’s historical narration and cultural construction with “unity” as the orientation, and reform of borderland governance system centering on the “law” should be necessary choices of a multidimensional spatial construction of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in the ethnic minority areas in the borderland.
multidimensional space, national identification, construction path, borderland governance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边疆多民族地区的国家认同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14BZZ026);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57批面上资助项目“边疆治理中的国家认同机制研究”阶段性成果(2015M570799);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边疆民族地区中华民族认同的想象空间研究”阶段性成果(YB2016023)
刘永刚,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副教授,云南大学政治学博士后流动站驻站研究人员(云南 昆明,650500)。
D031 文献标示码:A
1001-778X(2016)05-007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