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与房客
2016-04-11许燕吉
◎许燕吉
房东与房客
◎许燕吉
1958年初,在“扩大反右战果”时,我被补划为“右派分子”,判刑六年,附加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我走出高墙已是1969年末了,没人敢收留我,我唯一求生的出路是嫁人。哥哥周苓仲辗转托人介绍,把我嫁给了一字不识、长我十岁、还有个儿子的魏兆庆,我戏称他为老头子。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1979年,党中央为右派平反。
我复职之初,有人怀疑我和老头子的婚姻不能继续,还有同情我的好心人劝我给老头子一些钱,让他另娶个老婆离婚算了。待到我申请调回南京时,连我畜牧兽医站的领导也说,魏兆庆不同意,他们是不能替我呈报调动申请的。老头子知道后,特地到站上表态,将他能说会道的本事展示了一番。
回来后他又对我吹嘘一番:“为这事,给我出谋划策的人可多了。我遇事一向都自己思考,用不着请教别人。”我看他自以为是的样子,便问他怎么分析的。他说:“第一,你没有娃,将来就得指望我的娃给你养老。”看我没表态,他接着说:“第二,你年纪也不小了,不会想去另找老汉了!”看我还没反驳,他更自信了:“第三,你已经过时了,‘兴’不动人了。你想另外找个人,人家还看不上你。”
陕西人所谓的“兴”不动是说没有魅力了。我不由得又好气又好笑,回敬他说:“你分析的这三条都是屁话。我指望你的娃养老?你能不能指望得上还不一定。还说我‘兴’不动人,我马上去‘兴’一个,保证比你强。主要的你都没分析出来,我就不是那种不讲信用、不讲道德的人!”
我对于婚姻的态度还是严肃的,即使没有爱情,婚姻也是一个契约。我们十来年都和平共处,不能因为我现在的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提高了,就和平共处不了了。再者,这老头子已老,我有义务养活他。
我们并不像一般的夫妇那样共同生活,而是各按各的生活方式活着,就像房东与房客般。在陕西,他是房东,我是房客;在南京,我成了房东,他是房客。
老头子是1982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时,因为户口“农转非”而迁到南京的。只因他已过60岁,不能给他安排工作,他便在我们农科院干临时工。好在这是农业单位,他在这里养过羊、养过猪,还在园林队种过树、栽过花,作为农民,他得心应手。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们的生活也不再拮据。我带他去过一回北京,他除了认为天安门“收拾得不错”,别的都不以为然。在他脑海中,陕西的关中才是最好的地方。
老头子2006年死于脑梗,享年85岁。那时我也75岁了。
(摘自《我是落花生的女儿》湖南人民出版社 图/豆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