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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农业“走出去”发展方略探究

2016-04-10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农村经济 2016年6期
关键词:走出去江苏农产品

李 旭/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江苏农业“走出去”发展方略探究

李 旭/江苏省农业委员会

国务院授权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以下简称《愿景与行动》)。江苏作为东部沿海发达省份之一,现代农业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江苏农业应该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大好机遇,在促进农业“走出去”中顺势而为,走出具有江苏特色的外向型农业之路。

一、“一带一路”为农业“走出去”创造了上佳机会

中国有着悠久的农业对外交流历史,古代丝绸之路曾为丰富沿线人民的生活,促进农业技术交流和农产品贸易发挥了重要作用。借丝绸之路我国从西域引入了胡麻、石榴、葡萄、苜蓿等作物品种,并把冶铁、掘井和丝绸、茶等农业技术和产品带到了中亚,促进了各国间农业技术的传播与交流。几千年来,农业在“走出去”和“引进来”的过程中大放异彩。

当前农业“走出去”面临多重挑战。《愿景与行动》不仅提出了农业“走出去”的优势领域和投资重点,还就“走出去”面临的顾虑和瓶颈因素进行了通盘考虑,让怀揣多年“走出去”梦想的农业企业为之一振。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能把农业“走出去”面临的基础设施落后、贸易不便利、融资难等问题逐步解决。可以说,农业“走出去”迎来了上佳机会。

粮食安全是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关切的问题,粮食合作可以说是“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的最佳结合点之一。中国粮食生产量和进口量均居全球第一。中国有技术和经验帮助其他国家解决粮食安全问题,也有解决自己粮食问题的需求。“一带一路”沿线的一些国家,如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等都是重要粮食出口大国,是实现我国粮食进口多元化的重要区域。另一方面,我国地域辽阔,农业文明历史悠久,积累了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的从事种植、养殖的先进技术,沿线国家对我国农业机械、海水养殖、设施农业等产品和技术都有强烈需求。

“设施联通”将为农业“走出去”提供关键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多属于发展中国家,公路、铁路、港口以及农田水利设施相对落后,已成为制约我国农业“走出去”的瓶颈因素。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将为大型农业投资项目提供优良的投资基础,逐步形成连接亚洲各区域以及亚非欧之间交通运输网络,为农产品贸易降低物流成本,也为企业实现全球化营销,打造跨国型农业企业提供基础条件。

“资金融通”为农业“走出去”提供了重要支撑。“三行一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金砖国家开发银行、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和丝路基金四个平台,以及地方政府及其他基金的建立、银行等社会资本的融入都将为“一带一路”这一长远倡议输送源源不断的资金。这些资金对于农业“走出去”企业来说可谓“久旱逢甘霖”。

二、江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密切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江苏与”一带一路”国家农产品贸易频繁,农业投资合作开始启动,农业合作交流来往密切,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农产品国际贸易频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江苏农产品重要贸易伙伴,2015年与江苏农产品贸易额达34.2亿美元,占江苏农产品对外贸易额的23%,其中江苏出口11.9亿美元、进口22.3亿美元。东盟是江苏农产品出口第一大市场和重要进口产品来源地,2015年江苏出口农产品8.6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25.4%,主要是大蒜、水海产品等;进口农产品18.2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进口的15.9%,主要是棕榈油、木薯干、天然橡胶、热带水果、大米、食糖等。与西亚北非、南亚的农产品贸易额次之,分别为1.1亿美元和9355万美元。近年来,俄罗斯与江苏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2015年贸易额达到8309万美元。与中亚国家农产品贸易尚处于起步阶段。

(二)农业投资合作开始启动。早期江苏农业对外投资合作以农垦系统为主,随着近年来国家“走出去”战略实施,江苏有实力的企业开始对外农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江苏重要投资目的地,2015年,江苏在沿线国家的印度尼西亚、柬埔寨、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等国正在运行农业投资企业10个,占全省农业对外投资企业数量的一半,中方协议投资7658万美元,占江苏农业对外投资总额的61.7%。南通双马化工在印尼东加里曼丹省建立的棕榈油农工贸经济合作区是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目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江苏农业投资数量与金额均相对较小。

(三)农业合作交流来往密切。俄罗斯、蒙古、泰国、印度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驻华使领馆、商会、协会的负责人或代表多次来参加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部分沿线国家农业食品企业更是连续多年设立展位,特装展示。江苏每年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龙头企业赴俄罗斯、泰国参加国际知名食品展,扩大江苏农产品出口。江苏每年派遣农业官员、学者、企业家等300多人次赴柬埔寨、印尼、越南、俄罗斯等沿线国家及地区访问交流,商讨农业合作。2008年以来,江苏陆续承办了东盟与中日韩(10+3)粮食安全高层研讨会、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等多边会议,实施中国与周边国家跨境动物疫病防控技术等各类国际培训班。

三、明确江苏农业“走出去”的思路、目标与举措

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优势互补、稳步推进、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坚持与国家重点推进项目相结合、与江苏现有对外投资项目相结合、与江苏急需农业资源相结合、与江苏优势产业相结合,积极推进农业投资合作和农产品贸易,组织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实施一批境外农业合作项目,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大型跨国企业,建设一批优质高效境外战略农产品生产基地,鼓励企业向加工、物流、仓储、码头等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行业以及种子、研发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关键领域投资,强化在粮食、远洋渔业等重点产业的合作力度,提升投资层次,促进江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

近期目标(3-5年): 分析沿线国家产业技术、资源禀赋、生产成本等,结合江苏省情农情,以国际化视野制订产业发展规划、谋划产业布局,以现有江苏对外农业合作企业为主体,通过科企联手,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筛选一批适合“走出去”的优势产业,探索出适合当地的高产优质高效种养生产技术,实现江苏对沿线国家农业实际投资额及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年增长8%左右。

中期目标(10年):在前期试验示范基础上,总结成功经验、推广栽培模式、扩大种植规模,建立一批江苏粮棉油等战略性农产品生产基地,培育一批境外投资涉农企业,对区域农业资源的利用能力有效提升,实现江苏对沿线国家农业实际投资额及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年增长10%左右。

远期目标(至本世纪中叶):深化产业合作,拓展合作领域,促进与沿线国家农业深度融合,农工贸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农业产业经济带初具规模,初步培育一批区域乃至全球有影响力、有竞争力、有话语权、有定价权的跨国农业企业。

重点举措:

(一)拓展一批境外农产品贸易市场。组织开展农产品境外营销与推介,努力开发中东、中东欧新兴国家市场,不断拓展东南亚等周边国家市场,进一步扩大江苏优势农产品国际市场份额。强化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示范区)建设和出口品牌培育,壮大园艺产品、畜禽产品、特色粮油制品和水海产品等四大出口支柱产业,提高出口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抓住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机遇,进一步扩大江苏农产品进出口贸易规模。

(二)建设一批境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以强化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科技合作为目的,充分发挥江苏农业科技优势、产业优势、人才优势,组织农业科技推广单位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等赴境外开展农业交流合作,重点在中亚、中东欧、东盟等国家合作建设一批江苏境外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开展水稻、棉花、蔬菜、蚕桑、畜禽等优势农畜产品生产试验示范和高产优质高效种养技术攻关,为进一步推进江苏企业投资农业提供科技支撑。积极争取国家援外项目、农业国际交流合作项目支持。

(三)实施一批境外农业重点合作项目。支持在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开展大豆、棉花、蚕桑等现代化生产、产后处理、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国际营销等,实现产学研、储运加返等全产业链运行。支持与柬埔寨、印尼等东盟国家在水稻、棕榈油、蔬菜、热带水果、食品加工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支持与缅甸、蒙古等周边国家在动植物良种繁育、疫病防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和技术交流。支持江苏食品企业发挥加工优势、技术优势、营销优势,在农业资源丰富的沿线国家就地开展农副食品加工,发挥当地原材料优势,规避贸易壁垒,拓展发展空间。

(四)搭建一批对外农业合作平台。

充分利用江苏处于“一带一路”交汇点的优势,充分发挥江苏港口较多、交通运输便利、消费市场潜力较大、经济实力强的作用,以农业部、江苏省、连云港市三方共建的“一带一路”连云港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为试点,在全省再建1-2个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活跃、国际合作项目聚集、国际交流活动密切的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使之成为国内外的进出口农产品集散地。务实办好一年一度的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强化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示范区)、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等载体建设,加大品种、技术、装备、管理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造。

(五)培养一批农业国际化人才。

根据农业对外投资实际需要,制定跨国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坚持政府扶持和企业自我培养相结合,通过与高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专业咨询公司等合作办学、专业培训、实岗锻炼等方式,培养一批复合型跨国经营人才。利用“南南合作”、中非合作论坛、境外农业技术示范中心等多边或双边途径,向沿线国家派遣江苏农业专家,锻炼人才,强化合作。依托国家和省各类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跨国经营管理人才。鼓励“走出去”企业逐步推进境外经营管理人才本土化。

四、强化江苏农业“走出去”政策制度保障

(一)建议建立江苏省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已明确农业部牵头负责农业“走出去”工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都为发展中国家,以农业为主,为务实推进江苏与这些国家间农业合作,建议参照国家农业对外合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江苏省农业对外合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对外农业合作所涉及的贸易、投资、财政、金融、检验检疫、通关便利等方面的事务,及时研究解决企业“走出去”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建议省政府办公厅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的意见》(皖政办〔2011〕50号)出台关于推进江苏农业对外合作的政策意见。

(二)建议设立江苏省农业对外合作财政专项。对企业赴境外参会参展、前期调研、可行性研究等给予补贴。对各类企事业、行业组织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开展农业新品种试验示范、高产优质高效种养技术推广、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农业资源开发、国内农机设备购置等给予补助或贴息。探索建立政策性海外投资担保基金,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共同支持企业“走出去”。支持江苏农业对外投资云服务平台建设,发布相关国家投资政策、产业需求等,调查统计汇总分析江苏对外农业企业运营状况,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政策促进、服务保障和风险防控体系。

(三)建议提升各类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加强银政合作,建立健全省农委、省商务厅等与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江苏分公司等的协调会商制度,落实国家在信贷、保险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支农惠农扶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为农业企业“走出去”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境外资产、境外应收账款、出口退税单、产业联盟联保等融资抵押方式。支持政府主导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再担保机构为境外投资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服务。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运用“优惠贷款+商业贷款”、“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股权+债权”等方式,帮助“走出去”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四)建议放宽各类进出口政策法规限制。有序放开粮食、棉花、油料、糖业的配额限制,支持境外企业将资源类产品返销国内。在保护我国种质资源的前提下,简化种子进出口手续。加强对境外投资合作企业的税收政策宣传和境外税务指导,认真落实有关多、双边税收协定和境外所得税抵免政策。对境外投资企业用于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按规定办理出口退税。在避免双重征税前提下,区别投资国家和地区、投资行业等,按规定采取税收抵免、延期纳税、减税、免税等不同政策。

五、落实江苏农业“走出去”重点示范项目

立足现有的一些项目,以企业为主体,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确保江苏农业携手“一带一路”走出去,取得丰硕成果。

(一)水稻育种、种植、加工、仓储一体化基地建设。以联发(柬埔寨)大中现代农业有限公司水稻项目为主体,在东盟地区的柬埔寨、越南等开展水稻高产试验示范项目,根据当地气候特点,探索适合当地高产优质高效栽培技术,并形成育种、种植、加工、仓储、物流、饲料加工等产业链布局。

(二)丝棉高产示范技术中心建设。

以玖久鸿运丝绸有限公司蚕桑项目为主体,在中亚地区的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地开展适合当地气候特点棉花、桑树和蚕种选育,探索高产优质高效栽养技术、丝棉初加工技术,为江苏企业提供原料保障等。

(三)棕榈油种植、加工一体化基地建设。以双马印尼农工贸经济合作区为主体,在东南亚的印尼、泰国等地建设战略性农产品棕榈油境外生产基地,提炼加工后供江苏企业作工业原料使用,确保原材料供应的数量与价格保持稳定,产品富余时销往国际市场。

(四)境外农产品营销推介活动。

每年组织一百多家农产品出口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赴美国、德国、巴西等10个国家和地区参加SIAL、ANUGA等国际知名食品类展会,推介江苏农产品,对接农业合作,进一步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扩大江苏农产品出口,提升农产品国际知名度。

(五)举办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由江苏省人民政府每年9月主办,已成功举办16届。继续突出农业国际投资和贸易合作主题,采取展示与展销、项目推介与技术合作、商务考察与合作洽谈等相结合的方式,为境内外与会人士提供全方位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六)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以连云港市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为主体,在沿沪宁线、沿陇海线、沿江、沿海地区等交通便利、港口基础较好区域,根据各地的积极性,选择建设2-3个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活跃、国际合作项目聚集、国际交流活动密切的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区。

(七)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建设。全省现建有9个外向型农业示范区,核心区面积182.8平方公里。抓住”一带一路”机遇,进一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将示范区打造成境外现代农业生产要素引进消化平台、农业机制创新创优平台,提升江苏农业国际化、现代化、外向化水平。

(八)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

全省已建设六批共163个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示范区),覆盖全省13个省辖市与57个县(市、区),种养殖面积近100万亩。按照外向化、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四化”发展模式,进一步强化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打造江苏出口农产品质量品牌。

(九)苏台农业合作示范园区建设。

全省现有国家级、省级等各类苏台合作园区14个。立足本地优势特色产业,引进台湾元素,促进产业集聚,进一步将园区打造成为苏台两地农民创业交流平台,促进苏台农业合作和农产品贸易。□

江苏通过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等方式,为境外人士提供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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