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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库存的最后一招

2016-04-10林采宜

上海国资 2016年7期
关键词:农用地购房宅基地

去库存的最后一招

林采宜

宅基地流转制度如果能够推行,对于地产去库存将是立竿见影的一种方法

经历了2010-2014年连续5年的高速增长之后,中国的房地产存量出现了几何级数的增长,其速度远远超过了人口、尤其是城镇婚育年龄人口的增长。2015年末,全国住宅待售面积达到4.5亿平米,房地产商已购土地开工了的住宅施工面积达到51.2亿平米,分别相当于2015年销售面积的40%和4.6倍。库存压力逐渐增大,不仅影响房地产企业的现金流,同时影响商业银行、钢铁、水泥、化工等上游行业的投资动力。

“房地产去库存”成为纾解整体经济风险的关键抓手。

从需求端看,目前出于居住目的购房需求潜力主要来自与城市低收入群体,农民工住宿调查发现,只有8.5%的回近郊农村的家居住,0.95%的农民工在务工地自己购房,51.9%的农民工住在单位宿舍、工地公棚、生产经营场所,16.7%的农民工也和他人一起租赁房屋居住,以群居形式存在。换一句话说,接近七成的农民工没有独立的居住处所。这构成目前城镇的潜在的住房需求。从地域结构来看,其中66.8%的农民工集中在地级市和县级市,也就是目前住宅库存最为严重的三四线城市。

调查数据显示,接近60%的农民工在城镇有购房意愿,如果按城镇的居住水平人均30平米计算,那么全国的农民工对住宅的潜在宅需求超过30亿平米左右,其中23亿平米集中在地级市和县级市。

为什么房地产过剩和农民工缺乏自有住宅的现象并存?核心原因是支付能力和购房需求不匹配。

目前,一二线城市平均房价3.5万元/平方米,二线城市(省会城市)平均房价1万元/平方米。如果要购买60平方米住宅作为2个人的家庭居住,分别需要210万元和60万元,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是当地农民工收入的20-50倍,购房意愿超过农民工的支付能力。三线以下的地级、县级城市,房价收入比也高达10倍以上。可见,农民工的支付能力严重抑制了其购买城镇房产的需求。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刻不容缓。

目前,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包括:农用地流转,即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农用地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的变动;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即农村建设用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出租、出让、土地入股及农民宅基地流转等;农用地征用后成为城市建设用地。

取消非农资本参与农村土地流转的限制,给现代农业的规模经营创造条件的同时,也给不愿务农的农民带来更高的土地转让价格。

调查显示,目前农民工家庭在农村的宅基地面积平均为0.77亩,住宅建筑面积平均为132平方米,如果以宅基地的复垦作为地票标的出售。按照重庆地票的价格20万元/亩;平均每户复垦换地票可得收入约15万元,相当于70平方米住宅的三成首付。可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是解决农民购房首付款筹集困难的有效途径。

据调查,20%以上农民工愿意拿宅基地直接置换城里住宅,按此比例,如果“地票”可以跨区域流通,大约可消化6亿多平米的库存住宅。且多集中在小城市和县城,这些是地产库存最大的地方。因此宅基地流转制度如果能够推行,对于地产去库存将是立竿见影的一种方法。

此外,农地的出租所形成的补充收入,可以作为获得房地产信贷还款的稳定收入来源,这对于提高农民的住房信贷能力,也有不少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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