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蓥:构建联动机制 调处化解纠纷
2016-04-10章建清,杜洋,于灵
华蓥:构建联动机制 调处化解纠纷
近年来,因工厂关停、落后产能淘汰等因素衍生的劳资矛盾十分突出。广安华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独特作用,裁调结合,裁调转变,探索构建了联动调处劳动争议的工作机制,消除劳资双方纠纷“鸿沟”,较好地平衡了双方利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稳定器”“助推器”的作用。
着力调解组织联动,减少劳动纠纷和争议发生率
密切与基层调解组织协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一是建立实施委托调解制度。根据受案实际,委托纠纷发生所在的乡镇(街道)、园区或用人单位调解组织先行调处,促使纠纷就近就快解决,对调处达成的协议,依双方申请经仲裁委员会审查后出具仲裁调解书;二是坚持实施仲裁院与用人单位的对话沟通制度。仲裁委员会接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后,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被申请人)联系,了解情况,释法宣传,引导用人单位及时与职工协商处理;三是探索实施风险预警守法提示制度。仲裁委员会在办案过程中,及时梳理用人单位(被申请人)在用工中存在的问题,制作问题清单和守法明白卡,适时预警,促使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减少纠纷和争议案件的重复发生。
借力“大调解”组织,联动发力,化解纠纷。2009年,华蓥市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成立,同时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仲裁院积极借力,对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依申请到仲裁委员会置换仲裁调解书。如广安某制品有限公司女员工禹某上班途中在公司附近一餐馆早餐时突发疾病死亡,了解到死者家属意欲索要高额赔偿的信息后,仲裁院主动衔接企业主管部门市经信局,在大调解中心协调下,共同参与了禹某患病(意外)死亡赔偿的调处,促成公司和死者家属最终达成赔付协议,避免了一起因劳资纠纷可能引发的群访事件。
着力行政部门联动,提高劳动纠纷和争议调处率
内部联动,提升调处效率。构建人社系统院队(仲裁院、劳动监察大队)信息互通、协作办案的工作机制,对拖欠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双倍工资等投诉案件或仲裁案件,立足案情,分析甄别。及时建议或引导申请人(投诉人)选择劳动监察机构进行行政调处或者通过劳动仲裁机构进行立案调处。对诉请多项、交叉关联的案件,组织力量联合开展调处,最大限度降低办案成本。2015年,仲裁院和劳动监察大队共调处各类投诉、争议案件265起。
部门联动,妥处劳动报酬纠纷。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联合办案的长效机制,均建立起联合办理拖欠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工作小组,抽调法院、劳动监察、劳动仲裁、公安、司法、住建、煤管等单位工作人员在人社局集中办公,对各类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综合分析研判,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或监察仲裁立案调处、或企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或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或由法院立案执行。仅今年春节期间,多部门联动处置拖欠劳动报酬案件59起,为近1900名劳动者追回工资982万余元。
着力拓展“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特别是集体争议案件易发多发于煤炭、水泥行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且集中在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问题的实际情况,华蓥市将法制、司法、行业主管部门以及人民法院一并吸纳引入“三方机制”中,延伸和扩展了处理重大复杂案件、集体争议案件的工作参与面,实现了依法处理和协商调处的有机结合。
凡属涉企面广、可能产生以点带面效应、易于引发群体效仿、50人以上集体争议案件,人社局或仲裁委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专题情况报告,说明案情、诉请、依据以及裁决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调处建议。
华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章建清 杜洋 于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