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一切凌虐严厉说不
2016-04-10雷晓哲
○雷晓哲
向一切凌虐严厉说不
○雷晓哲
上月,在美国高中就读的中国留学生翟某等凌辱同学案有了结果,3名被告与检方达成协议,将因绑架、严重人身伤害、攻击、使用暴力工具等罪名分别被判处监禁13年、10年、6年。服刑期满后,三被告将被遣返回国,终生不得再入境。此案的宣判对我们应对涉及学生的凌虐事件有很大的启示意义。
首先,严惩本身就是一种教育。翟某等3人因此案受到的教育自不必说,更大的意义在于警诫了他人——凌虐别人有可能会毁掉自己的一辈子。
中美国情不同,我们不可能套用别国的法律。但我们有必要以其他合理的方式表明我们对一切凌虐行为坚决说不的严厉态度。翟某等在美凌辱同学致严重伤害,他们根据以往的经验,认为这不过是学生间恶作剧、打架之类的小事,最多不过被训斥一顿或是记过,连开除学籍都够不上。可见,我们对这类“犯案者”的惩罚力度不够。并非我们没有相关的制度,而是执行力远远不够。性质类似事件发生后,处理“前奏”常常是私了、息事宁人。有些人的态度是,严惩可能会毁掉某些犯错孩子的一生。但从翟某等人的经历看,早期纵容才真正毁掉了他们的一生。而且,对个案的变相纵容式处理,伤害的是整个“气候”,很多孩子会认为凌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其次,要告诉每个孩子,向凌虐说不,并且给他们方法和渠道。上述案件中,受害者被威胁不许说出真相,但受害人做了正确选择。在我们的校园,受凌辱后忍气吞生的大有人在。更令我们心痛的是,有些幼儿园的孩子被黑心幼师虐打、威胁后,不敢对父母说出真相。我们有必要在入园、入学教育中加入这样一条:如果你受到同学、老师等人的打骂(或凌辱、虐待的其他具体表现),必须向……如实汇报,方法如下……
给每个孩子、学生一面“坚盾”,在教育穹顶悬一把严惩不贷的“利剑”,方可驱散凌虐的阴影。
●欧洲议会公民自由委员会最近通过一项法律草案,规定只有年满16岁的青少年才可以自由在互联网上“冲浪”,低于这个年龄的青少年需要获得父母同意才能上网。在很多人点赞的同时,也有不少人持反对意见,抵制最卖力的是全球几大网络巨头,如脸谱、谷歌、苹果等。这些公司正在疯狂游说有关机构试图阻止该草案获得最终通过。
(《人民日报》)
●我国以出生日期为准限制儿童入学制造了幼儿园“复读生”、提前剖腹产子等社会怪象。对此,又有省政协委员呼吁,放宽小学生入学年龄。教育学者熊丙奇指出,在单一的分数评价体系之下,很多家长让孩子早学、多学。要让“弹性入学”变得可行,必须改革教育评价体系,实行多元评价。
(《京华时报》)
●2009年9月9日和10月27日,浙江丽水云和县崇头镇梅竹村叶石云的母亲和父亲相继去逝。当时11岁的叶石云经过打听、核实,记录下了父亲欠下的20多笔债,共计3万多元。此后6年,叶石云通过课余捡拾废品、给玩具厂做活等途径挣钱,将这些债务一一还清(一些债主直接或变相减免了债务)。叶石云自立自强,高二时当选云和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主席,并广受赞誉。
(《中国青年报》)
●1月10日,在厦门大学全校体育工作大会上,61岁的校长朱崇实用椅子作器械,亲自示范了双杠直腿支撑这一动作,时长达25秒。据《厦门日报》报道,朱崇实经常走路上下班,夏天时喜欢下海游泳,是体育运动爱好者。朱校长此举引来一片赞声,有学生赞他为大学校长中的普京。
(澎湃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