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文:怀春史
2016-04-08赵瑜
赵瑜
之一:情商原始股
父亲这个词语,在沈从文的印象里比较模糊。他的教育,也多是母亲授予的。在自传里,沈从文确也是这样写的:“我母亲极小就认字读书,懂医方,会照相。舅父是个有新头脑的人物,本县第一个照相馆是那舅父办的,第一个邮政局也是舅父办的。我等兄弟姊妹的初步教育,便全是在这个瘦小、机警、富于胆气与常识的母亲担负的。”
沈从文的父亲沈宗嗣,是个有故事的人。大概是家庭氛围的缘故。他常有做一个英雄的冲动。又或者,在旧年月里,中国传统的意识,多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在沈从文的记忆里,父亲负责制造英雄的故事给他。然而那故事却是一个悲剧的结尾,父亲终究并未成功。
沈宗嗣并非沈从文祖父的亲生儿子,而是沈从文叔祖与一个苗族年轻妹子的私生子。因为祖父沈宏富没有子嗣,沈宗嗣被过继给沈宏富。沈从文的苗族血统便是由此而来。
十多岁便开始习武的父亲,很快从了军,并做了守卫天津卫的裨将。庚子年(即1900年)八国联军进犯天津大沽的时候,提督自尽,而作禆将的沈宗嗣逃回家乡。
这样也好,若不是此次战争的失利,沈宗嗣便不会从军队返回湘西,自然,沈从文便也不会出生。
然而,回到家乡之后的沈宗嗣依旧入戏地扮演着革命党角色,辛亥革命之后,曾有一度,他是凤凰县民选的最高首长。这位不甘寂寞的军人,过不久,又和同县的一个姓吴的人一起竞选去长沙的会议代表,竞选失败。他很生气,摔了家里的几件细物之后,又一次跑到了北京闯荡。
这次闯荡,几乎成为一个永远难以猜出谜底的绝唱。沈宗嗣到了北京以后,便和几个乡党一起组织了一个铁血团。他们要刺杀袁世凯。又谈何容易呢,还没有动手,便被侦探们发现了。和父亲一起到北京的阙祝明当场被枪杀,而沈从文的父亲因为有熟人通知,逃到了热河避难。然而,这一避便是七八年的时间。沈从文的大哥沈云麓为了寻父亲,跑到了北京以及东北各省,钱花完了就在街头为人画像谋生,攒一些钱,便又开始到处打探。寻了很多年,才在赤峰找到了沈宗嗣。
这样描述实在太简略了,但已经足够惊心动魄。我相信,多年以后,在部队里订阅了报纸的沈从文,突然有一天决定去北京看看。其实,也得益于父亲的这种英雄梦般的启蒙。是啊,漂泊,去外面闯荡一番,这种基因式的性格是父亲给予沈从文的。
也正是父亲不在家里的缘故,沈从文的童年极为松弛,没有人管束他的上学,他开始逃课。《我读一本书同时又读一本大书》,这便是他逃课所遇到的景致,一个对世界有好奇心的孩子,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他留心,便是最好的学习。还有这篇《我上许多课仍然不放下那一本大书》,放不下啊,所以,只好继续逃课,去野外玩耍。
偷人家的船只去划,主人家越是骂就越是不还;下水游泳,又会被大哥打一顿;到集会上看别人卖牛时讨价发誓的样子;又或者是去赌场去看别人赌博,担心一个老实人会一下子输光身上的钱;这样小的年纪,情商完全没有建立,不过,仍然还是留意到苗族女人那高高耸起的奶头,沈从文这样写她们:“我们间或还可在敞坪中看苗人决斗,用扁担或双刀互相拼命。小河边到了场期,照例来了无数小船和竹筏,竹筏上且常常有长眉秀目脸儿极白奶头高肿的青年苗族女人,用绣花大衣袖掩着口笑,使人看来十分舒服。”
十四岁那年,沈从文离开了家,去沅陵当兵。去当兵,自然要杀人的,沈从文跟着所在的部队去清乡,清乡就是去剿土匪。为了激励士兵们的斗志,每一个人都发一块大洋。沈从文用这一块大洋买了三双草鞋,一条面巾,一把名叫黄鳝尾的小刀。在清乡的路上,沈从文的战友死了三个,却跑到怀化镇杀了那里上千人。在距离洪江和沅陵不远的一个小镇上,沈从文的部队住了四个月。这四个月里,对沈从文的人生造成影响的事情有一件,是一个商会会长家的女儿,夭折了,埋了以后,竟然被当地一个卖豆腐的年轻男人从坟墓里挖出来,背到了山洞里又睡了三天。之后,这男人又将女孩的尸体送回到墓地里。这事还是被发现,这个男人被就地枪决。在枪决前,沈从文不解地问他,你为什么做这样的事情?那人自言自语地说一句:美得很,美得很。
这事情打开了沈从文对世事理解的宽度,虽然此事于当时的伦理道德不合,却让沈从文很早便知,一个痴情的男人,丧心病狂起来,什么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并且临死了还觉得“美得很”。
感情的事情,有时候就是让人想不通。
不久,沈从文的部队便到了怀化镇驻扎。在怀化镇,沈从文发现一个烟馆的老板娘很有风情,可是呢,这女人的风情却并不对所有的男人绽放。譬如他每一次过那妇女的眼前时,就会发现,那女人看到他时把脸会别向里面,不看外面的行人,装出一副端庄正派的贞静模样。可是如果部队里的军官穿着长长的风衣过来,那女人便会很巧妙地做一个眼风,把嘴角略动,故意拿着嗓子,娇滴滴地喊屋里的男人帮她做些小事。
沈从文年纪虽小,却已经知道女人并不是对所有人都好的,他这样写道:“这点富于人性的姿态,我当时就很能欣赏。”
是啊,年轻小小的,沈从文已经有了过来人的感触,这早熟得益于他早年便在山野村寨和集市上到处乱跑,他的感官一直是打开的,他没有被僵硬的生活给束缚住。
之二:伤心史
沈从文幼年时的多动顽皮,大概与他身体里有着苗人的血液相关。而,沈从文多情且敏感的性格侧面,则大抵缘起于母亲的教育。
沈从文的母亲姓黄,叫做什么,却从未在文章里写过。直到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一个叫金介甫的美国人,要给沈从文写传记,沈从文才在书信里告诉他,母亲的名字叫作:黄素英。母亲是沈从文的启蒙老师。黄姓在凤凰也算是书香传家。沈从文的外祖父黄河清,考取过贡生,在清末的时候,曾编撰过十六卷本的《凤凰厅续志》。沈从文的舅舅黄镜铭是一个进步人士,在凤凰创办了第一家邮政局,并开设了第一家照相馆。而黄镜铭就是黄永玉的祖父。
十三岁那年,父亲刺杀袁世凯失败,在关外失踪。第二年袁世凯逝世,才开始写信到老家。于是,沈从文的大哥沈云麓,千里去寻父亲。母亲带着几个孩子,顾不了沈从文,所以想着让沈从文去当预备兵,省得沈从文老是逃课。第二年预备兵结束后,回到家里,沈从文发现,二姐死了。这是沈从文的一件伤心事,在自传里,沈从文这样写二姐:“她比我大两岁,美丽,骄傲,聪明,大胆,在一行九个兄弟姐妹中,这姐姐比任何一个都强过一等。她的死也就死在那分要好使强的性格上。我特别伤心,埋葬时,悄悄带了一株山桃插在了坟前土坎上。”
一九一八年八月,本来要上初中的,但是家境已经中落,沈从文顽皮,不好管教。母亲决定让他到本地一个杨姓亲戚的部队去当兵,这样或者可以继承他父亲的衣钵。下旬,沈从文便跟着部队到了沅陵。
在沅陵当兵的日子倒也惬意。先是做班长,后来做了司书。认识了一个司令官的秘书,学了不少的字,甚至还与人合伙订了一份《申报》。
部队后来入川作战,因为沈从文年纪太小,就将他和几个伤员留在了后方。
留在沅陵的沈从文渐渐寂寞起来,没有人聊天,就只好到河边看人家洗衣服,看都会中学的学生们玩球。
在街上遇到一群花枝招展的女孩子时,会被她们看,并指着他小声地说:“有兵有兵”,每每这个时候,沈从文都由衷地觉得害羞,在他自己的感觉里,在那些粗陋的当兵的人面前,他已经是一个读书人了。他甚至还订了一份报纸呢,可是,这些隐秘的生活,外人怎么能知道呢。
这种总想证明自己是读书人的虚荣心,在这个时候,已经萌了芽苗,在他的内心里扎了根。
遗憾的是,入川增援的部队被对方全部杀死。沈从文和另外的留守人员大难不死,逃了一劫,领了一笔遣散费用,就离开了部队。
凤凰的家里没有什么事,沈从文又投奔在沅州(现在的芷江县)的一个舅舅黄巨川,舅舅做了当地的警察所长,他就在那里做一个警察所的办事员。
警察所除了办理各种罪案,还将地方屠宰税也兼收了过来。于是,沈从文又多了一个差事,便是去各个杀猪的场所查看,这些人到底交没交税赋。那个时候,当地的税赋是这样子的:每只猪抽收六百四十文的税捐,牛收两千文。而沈从文的月工资收入呢,大抵每月可以领到十二千文。
在沅州,沈从文还有一个姨父,是个有钱人,叫作熊捷三,是熊希龄的弟弟。沈从文这样写他:“另外还有个亲戚,我的姨父,在本地算是一个大拇指人物,有钱,有势,从知事起任何人物任何军队都对他十分尊敬,从不敢稍稍得罪他。”
这位姨父,很欣赏沈从文。这位姨父喜欢作诗,沈从文呢,就用小楷替他抄好,因此还得以有机会在亲戚家里读书。
在这里,他用两个月的时间看了三部书,是翻译的狄更斯小说《冰雪因缘》、《滑稽外史》与《贼史》,沈从文觉得这些打开了他的视野。
不久,凤凰的家因为债务也卖掉了,母亲和妹妹没有住处,又觉得在本县里租房丢脸,便投奔了沈从文。
因为沅州的亲戚多是有势力的人,沈从文以为生活从此会安定下来。他甚至在梦里梦到过自己的将来,大抵是这样的:“假若命运不给我一些折磨,允许我那么把岁月送走,我想象这时节我应当在那地方做一个小绅士,我的太太一定是个略有财产商人的女儿,我一定做了两任知事,还一定做了四个以上孩子的父亲;而且必然还会了吸鸦片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呢,因为,姨父熊捷三看上了沈从文,想让他做上门女婿。那个时节,表兄妹或姨兄妹是可以成亲的。
意外的是,舅父不久染了肺病,死了。收税的工作由原来的警察所移交给团防局接管,沈从文年纪小,做事勤快,得了“不疏忽”的评价,收税员的岗位保留了下来,继续做。还好吧,工资还多出了四千文,由原来的十二千文涨至十六千文。
沈从文自己呢,也学会了刻印章,写草书,甚至还和着这些乡绅的雅兴,做起了律诗。
团防局的一个后生仔,叫马泽淮,和沈从文相处得较好,一来二去的,邀请沈从文到他的家中做客,而他的姐姐马泽蕙呢,是一个细腰嫩白的女人,说是对沈从文颇为喜欢。
这样单纯的年纪,这样寂寞的人生,沈从文哪还有理智判断的能力,感动还来不及,迎着喜欢就欢喜起来。
很快,这消息便传到了沈从文寄居的姨父家里,姨父自然是生气的,将沈从文喊了去,当着沈从文母亲的面,又将自己的女儿喊过来,陈列在沈从文的面前,意思是,让沈从文挑一个喜欢的,就可以定下亲事。
幸福过于集中到来,让沈从文一时间难以仔细体味,他只觉得轻飘,有虚构感。他年纪还小,并不懂得世事艰辛,只是觉得,就在这让他选择的这一刻,他突然有了一些莫名的虚荣。
这虚荣模糊,甜蜜,甚至陌生极了。这虚荣像一味药,将他的认知打碎,他只觉得,先向他表达好感的马泽淮的姐姐,大概是他这一生第一个情感启蒙的人,他要珍惜她。
打定了这样的主意,沈从文说:“那不成,我不作你的女婿,也不作店老板的女婿。我有计划,得照我自己的计划作去。”
计划是什么呢?是沈从文给那个细腰嫩白的女孩写了无数首旧体诗,而那些诗送至女孩手中后,得到后生仔的回复是姐姐的欢喜。
这恋爱谈得战火连天,是的,恰好是这期间,有土匪攻打沅州城,守军与土匪激战数日,直到外军救援,才结束了战斗。
而这些枪炮声没有一声进入沈从文的耳朵里,他的内心里眼睛里耳朵里,全是那女孩的笑声,还有好看的眼睛,挺直的胸,以及杨柳般的腰。
是的,生活教给沈从文的第一课是这样的:那些并不知情的甜蜜里,可能被放了毒药。
马泽淮的姐姐喜欢沈从文,马泽淮自然也算是沈从文的亲戚了。这后生仔开始向沈从文借钱。今天借了三百,明天就还了回来。后天呢,又来借五百,过两天再还回来。直到有一天,一下借走了一千块大洋,却失踪了。
是的,沈从文的诗都写好了,却找不到人看了。姐弟两个人消失了。家里变卖房子的一点存款,就这样,被沈从文的初恋骗走了。
真是沮丧又气馁。沈从文这样描述自己当时的心情:“我有点明白,我这乡下人吃了亏。我为那一笔巨大数目十分着骇,每天不拘作什么事都无心情。每天都想办法处置,却想不出比逃走更好的办法。”
前年才在姐姐的坟边上种了一株桃树,没想到却成了自己的预言,沈从文不得不逃离沅州,逃离亲人们关切又担忧的目光。
那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终究成了母亲的眼泪。母亲并不是哭他被骗去的那些钱,而是哭沈从文身上流露出的这种天真、痴傻的气质,以及担忧沈从文将来会因为这气质而继续被骗的命运。
还好,这位很傻很天真的乡下人,多年以后,在口渴的时候,遇到一个邀请他喝口甜酒的女人。
须要备注说明的是:那位骗了沈从文感情和钱财的马泽淮的姐姐,坐船回家时被一伙土匪抢了去,做了押寨夫人。可是这女孩有钱啊,用骗沈从文的钱将自己赎了出来,不久便和驻洪江的一个团长结了婚。然而,命运不佳,团长不久便被枪毙了,这女人便回到沅州,在一家教堂里做了洋尼姑。
之三:逃离史
读沈从文的自传,常常想,他身体里流淌着的那一股苗族人的血液,对于他初次恋爱失利后的伤口,有着很好的止血功效。若不然,以他的那种敏感又懦弱的性格,很难在短时间自我修复。
他的逃离史从这一次开始,越走越远,从沅州(芷江)至常德,从常德又去保靖,而又从保靖去北京,然后走上了中国文坛。可以说,这枚叫做沈从文的文学青年,他最初的创作,就只是在沅州时给马泽淮姐姐写的一些情诗。那些孤单又清凉的夜晚,一个单纯的少年,用尽青春期所有的热情熬制出的甜言蜜语,最终成了一个荒唐的笑话。
这打击并不持久,这些情诗对沈从文的训练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不久后,沈从文到了常德,想去北京而没有盘缠。遇到黄永玉的父亲,他的表哥黄玉书。黄玉书在常德师范学习音乐美术,刚刚毕业,还没有找到工作,彼时的黄玉书喜欢上了一个在女校教美术的女教师杨光惠,挺痴情的模样。
这种痴情在沈从文看来十分熟悉,不久之前,那个傻瓜还是自己。
沈从文知道了黄玉书的恋爱,看他恋爱很是辛苦,就将自己以前写过的情诗背了几首给黄玉书听,这一听,黄玉书知道了沈从文的厉害,就求着沈从文帮他写情书。
代写情书,这大概是沈从文写作的开始,因为阅读信件的女性也是个知识分子,要怎么样才能打动她呢。在那样一个豆蔻年华里,沈从文的文学创作开始了。
须要梳理一下,沈从文从沅州逃到常德的时间。据沈从文年谱,大约是在一九二二年的九月,沈从文抵常德,那年沈从文二十岁。
沈从文曾经写过一篇创作谈,叫做《我的写作与水的关系》,因为沈从文自小就会游泳,但是真正让他对水以及水上的生活有深刻记忆,并主动长时间观察,是在常德。这在他的这篇《一个传奇的本事》中也有介绍,他这样写道:“我有一课水上教育受得极离奇,是二十七年前在常德府那半年流荡。这个城市地图上看,即可知连接洞庭,贯穿黔川,扼住湘西的咽喉,是一个在经济上都不可忽略的城市。城市的位置似乎浸在水中或水下,因为每年有好几个月城四面都是一片大水包围,水线有时比城中民房还高。保护到十万居民不至于成为鱼鳖,全靠上游四十里几道坚固的长堤,和一个高有数丈的砖砌大城。常德沿河有四个城门,计西门、上南门、中南门、下南门。城门外有一条延长数里的长街,上边一点是年有百十万担‘湖莲的加工转口站。”
这条上街是沈从文那数个月常常闲逛的地方。
当时沈从文和表兄黄玉书就住在长街边上的一个叫做“平安小客栈”的旅馆里,吃住一天三毛六分钱。但需要五天一结账。那时候,沈从文和黄玉书都没有工作,于是欠债是常有的事情。每到结账的时候,两个人都开始犯难,要想好各种借口才能应付老板娘的问询。有时候,干脆逃到外面去,不在小客栈里吃饭。
好在客栈老板有一个十六七岁的养女,大抵是看上了黄玉书,三天两头地到他们房间里,让黄玉书帮着看她即将要做的鞋子上的花样,或者是即将要绣的裙子上的花样,黄玉书学美术出身嘛,三言两语打发她走后,那女孩总会留下几块白糖发糕或者芙蓉酥。这在当时帮了他们的大忙,以至于到结账那两天,两个人可以靠零食充饥,而躲开老板娘的问询。
可是,躲得过初一躲不了十五,不两天,老板便亲自上门来催账了,他的记账本油腻腻的,上面写满了沈从文和黄玉书的名字。两个年轻人开始对着那账本吹牛,黄玉书笑着说:“我以为欠了十万八千,这几个钱算什么。”说完,怕那老板不信,黄玉书又对着沈从文求证:“老弟,我昨天发的那个催款急电,你亲眼看见,不是迟早三五天就会有款来了吗?”沈从文赶忙补话,将老板哄走后,两个人闷在房间里想对策。黄玉书一脸暗淡地说,我听说在法国巴黎,如果欠了老板的钱就要娶了老板的女儿还债。
既然钱不够用,又都不愿意卖身还债,哈哈,还是想着溜掉吧。两个人本来已经找好了退路,是一个从日本留学回来的老乡,叫做向英生,和贺龙熟悉,介绍黄玉书和沈从文到桃源县贺龙那里就职,黄玉书一个月可以有十三块,而沈从文也可以拿九块。
正是这时候,黄玉书认识了同样来自凤凰的姑娘杨光惠。于是,两个人决定不溜了,去掉三滴水,留下了。
沈从文陪着黄玉书谈恋爱,主要工作是给他和那姑娘把风。黄玉书到杨光惠的学校去找她,一边弹琴一边谈情,倒也风花雪月得很。只是苦了沈从文,在门口看着门,一看到学校的校长老太太来了,连忙跑进来给他们通风报信。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女校的校长是丁玲的母亲,后来,沈从文送丁玲母子回常德,应该又一次见她。而此时,沈从文和丁玲并不相识。
老太太到礼堂里查看的时候,会看到杨小姐在弹风琴,沈从文和黄玉书在旁边看着。那老太太便会笑着说,你们弹琴弹得真不错。
沈从文每一次听,都听成“你们谈情谈得真不错”,是啊,两个男的,一个女的,在外人看来,这算怎么回事啊。
回到客栈里,黄玉书便让沈从文代他写情书。写完了呢,还要沈从文念出来听,这些情书想来也不会有过于隐私的词语,不然,如此坦然地朗读,该有多滑稽。沈从文念完了呢,黄玉书便竖起大拇指赞美他,说:“老弟,妙,妙,措词得体,合适,有分寸,不卑不亢。真可以上报。”
他的意思是,可以在报纸上发表。
这样有意无意的提醒,也是促使沈从文走上文学创作道路的动因。
好玩的是,除了黄玉书赞美沈从文的文采之外,那杨光惠小姐也格外喜欢这情书,有几次,茶房无人帮黄玉书转送情书,沈从文代送。杨光惠拉着沈从文说她喜欢黄玉书的信。沈从文暗暗自喜,却又不能说破。
在《一个传奇的本事》这篇文字里,沈从文这样记录这样的感受:“有时茶房借故事忙,还得我代为传书递柬。那女教员有几次还和我讨论到表哥的文才,我只好支吾过去,回客栈谈起这件事,表兄却一面大笑一面肯定的说:‘老弟,你看,我不是说可以上报吗?”
沈从文共给黄玉书代写了三十多封情书,这些情书不知到了何处。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些情书的署名,均是黄玉书,而且,多数情感和细节,以及对杨小姐的期待和盼望,都属于黄玉书的,沈从文不过是一个整理者,用自己的造句习惯,将黄玉书的感情和心事表达出来。这不正是文学创作吗?
两个人欠小客栈的钱越来越多,由一开始住带天窗的房间,最后搬到了厕所隔壁一间特别小的房间,那时正值冬天,沈从文感到格外的寒冷。而黄玉书的幸福,又常常刺激到他想起自己的初恋失意。于是,他决定逃离常德。
终于有一天,有一个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是沈从文大哥的朋友,沈从文也很熟悉,他呢,负责押运一船棉军服到保靖,于是沈从文,还有另外一个表弟,三个人一起,坐船去了保靖。
沈从文代写情书的岁月便结束了。好在,黄玉书和杨光惠后来结婚,不久,便有了儿子黄永玉。而一九四八年,黄永玉在北京要开一个木刻展览,让沈从文写一个推荐文章。他便写了一篇追忆黄永玉父母亲谈恋爱的文章出来。
之四:启蒙史
尽管十几岁当兵时,见过那个从墓地里挖出女尸进行奸尸的畸形人。
可是,当时的沈从文对感情并没有任何梳理,他的记忆还停在孩子的味觉或者感觉上,更在意的是玩乐和吃食。对于感情的事,在遇到初恋之前,他是空白的。
然而写过一阵子情书之后,他的情商仿佛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这种提高也仅限于花朵琴声月光誓言的朦胧。真正对于男人和女人的身体的理解,则是受到一位戴水獭皮帽子的朋友的启蒙。
这个人叫曾芹轩,是沈从文的大哥沈云麓的朋友。
在《船上》一文中,沈从文这样写曾芹轩:“这曾姓朋友读书不多,办事却十分在行,军人风味的勇敢、爽直,正如一般镇筸人的通性,因此说到任何故事时,也一例能使人神往意移。他那时年纪不会过二十五岁,却已经赏玩了四十名左右的年青黄花女。他说到这点经验时,从不显出一分自负的神气,他说这是他的命运,是机缘的凑巧。从他口中说出的每个女子,皆仿佛各有一份不同的个性,他却只用几句最得体最风趣的言语描出。我到后来写过许多小说,描写到某种不为人所齿及的年轻女子的轮廓,不至于失去她当然的点线,说得对,说得准确,就多数得力于这个朋友的叙述。一切粗俗的话语,在一个直爽的人口中说来,却常常是妩媚的。这朋友最爱高说的就是粗野话,在我作品中,关于丰富的俗语与双关比譬言语的应用,从他口中学来的也不少。”
这位好玩的曾姓朋友,除了有艳俗的故事之外,为人还颇多侠气,上岸后不久,便和一个醉酒的人打了一架。为此,三个人还做了各种准备,预防别人来寻仇,那种种经历,在沈从文离开常德去保靖的船上,成了以后难以忘怀的事。
抵保靖以后,沈从文没有工作,跟着表弟吃闲饭。直到后来有机会帮着抄写一些并不重要的训令和告示,却因为毛笔字好看,而被一个高级参谋看中,给了他一份一个月四块钱工钱的司书。再后来,又加了两块。
沈从文参加的贺龙的部队所属的统领官是陈渠珍,也是凤凰人。然而,他为了支开贺龙,在一九二二年的春天,将贺龙所率领的二支队打发到四川,去参加讨伐吴佩孚。于是沈从文跟随部队入川。
从湘西入川,要过茶峒,那里的景致让沈从文印象深刻,于是便有了他最为著名的小说《边城》。
为什么要去四川呢,在《一个大王》里,沈从文也交代了原由,一是可以得九块钱一个月,比当时的六块钱一个月整整多了三分之一的报酬,这是诱人元素。再一个呢,“至于女人呢,仿《疑雨集》艳体诗情形已成过去了,我再不觉得女人有什么意思。我那时所需要的似乎只是上司方面认识我的长处,我总以为我有分长处,待培养,待开发,待成熟。另外,还有一个秘密理由,就是我很想看看巫峡。”
情感受过的伤让他对女人生出了恨意,已经觉得没有什么意思了,这显然是青春期的一种自欺,但却也坦率可爱。
沈从文入川的行李清单如下:“我那包袱中的产业计旧棉袄一件,旧夹袄一件,手巾一条,夹裤一条,值一块二毛钱的丝袜一双,青毛细呢的响皮底鞋子一双,白大布单衣裤一套。另外还有一本值六块钱的《云麾碑》,值五块钱褚遂良的《圣教序》,值两块钱的《兰亭序》,值五块钱的《虞世南夫子庙堂碑》,还有一部《李义山诗集》。”
说到底,还是没有舍得扔掉李义山的诗集,当年写情诗,也全靠抄李商隐的朦胧诗啊。
而四川,沈从文结识了曾经做过山大王的刘云亭。刘云亭复杂而传奇的故事,对他又一次进行了情感的启蒙。让他知道,爱情,除了自己被骗的一种,表哥黄玉书风花雪月的一种,曾芹轩风流快活的一种,还有刘云亭这荡气回肠的一种。
刘云亭本是一个老实胆小的农民,没有来由地,被一群外来的军人当作土匪给抓了起来,要枪决,运气好,竟然逃了命。一生气,果真上山做了土匪。这下可好,他开始杀人。在《一个大王》里,沈从文这样描述他:“这人自己用两只手毙过两百个左右的敌人,却曾经有过十七位押寨夫人。”这人胆子大,仗义。如何胆子大呢,比如大冬天里,有人打赌没有人敢下水游泳,因为会被冻死的。他二话不说,脱了衣服就跳进河里。又或者有人赌扑克被人骗了钱财,找他求助,他有时径直帮忙,将钱要回给被骗的人。
凑巧的是,他有一次生命危险,被沈从文所在部队的司令官救了,从此开始随着司令官当差弁头目,大抵相当警卫排长,忠诚之极。
这个弁目喝过酒或者吃过饭以后,常常给沈从文讲他自己的故事,他的故事让沈从文叹为观止:“从他口上知道烧房子、杀人……种种犯罪的纪录,且从他那种爽直说明中了解那些行为背后所隐伏的生命意识。我从他那儿明白所谓罪恶民,且知道这些罪恶如何社会所不容,却也如何培养着这个坚实强悍的灵魂。”
沈从文所住的河对岸,便驻扎着川军,有一天,沈从文听说了河对岸的一个庙里关押着一个绝色的女犯。这女犯虽然生得好看,却是个土匪的头目,为人十分强悍。这奇女子被士兵们传来传去,让沈从文听了总觉得是个传奇。
他自然想去看看,没有想到,刘云亭早已经和这个女人勾搭上了。刘云亭甚至想通过关系,保她出来,然后和她一起占山为王。
有一天,刘云亭叫了沈从文一起,去河对岸的监狱里见那个女人。沈从文这样写她:“妇人回过身来,因为灯光黯淡了一点,只凶着一张白白的脸儿,一对大大的眼睛。她见着我后,才站起身走过我们这边来。逼近身时,隔了栅栏望去,那妇人身材才真使我大吃一惊!妇人不算得是怎样稀罕的美人,但那副眉眼,那副身段,那么停匀合度,可真不是常见家伙。”
刘云亭见过那女犯后,当天晚上便宿在了那女人处,独让沈从文一人回去驻地。然而,他和那女人的事情还是泄露了,这事惹得川军的军官十分恼火,第二天便将那女人枪决了。
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刘云亭躺在床上不吃不喝七天,近乎虚脱。
七天后,他仿佛将自己的感情债务偿还清楚了一般,吃饱了饭,又来找沈从文,他对沈从文说:“兄弟,我运气真不好!夭妹为我死的,我哭了七天,现在好了。”
刘云亭最后仍然是因为女人的事情,被司令官枪毙,但是他为了女人躺在床上七天不吃不喝的事情,对沈从文的震动很大。
刘云亭这样一个草莽都可以为自己喜欢的女人痛哭,绝食,沈从文有什么不可以,如果遇到了,他也一定会这样的。
几年以后,他果然遇到了一个让他痛哭伤心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