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对报业的监管与控制
2016-04-07许梦雅
许梦雅
摘 要:新加坡对大众传媒的监管和控制是相当严的,从媒体出版物的出版内容,国外刊物发行的数量,报业公司的资金来源和股票所有权,统统都有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条文。本文欲从李光耀的社会管理观念出发,简要分析新加坡对报刊媒体控制的形成及发展,并对此做一简单概述。
关键词:新加坡;报业;媒体控制;李光耀
1 李光耀对大众传媒的看法及“早期整肃”
李光耀1959出任新加坡总理执政30年,被认为是“威权政治”的典型。种族问题是新加坡社会的一个敏感问题,1950年穆斯林和欧裔种族宗教暴乱、1964年马来人和华人冲突。1965年,新加坡被逐出马来西亚,成为独立国家。两国同意彼此的报纸不在对方国家发行,其中一个主要考虑就是不让本国的种族关系受到对方报纸的影响。李光耀认为种族与宗教矛盾危害着新加坡,要控制这种冲突的措施之一就是政府监管。李光耀反复强调必须实行适度的舆论控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以确保社会政治稳定。新加坡的联合早报编选的《李光耀40年政论选》时摘录了李光耀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言论自由和新闻媒介的自由就必须次于新加坡国家的完整和民选政府的首要目标。”而他的思想也迅速转化成了实际行动。
1959年6月8号,上台仅三天的人民行动党政府宣布开展文化整顿活动,吊销8种文化和英文小报的出版许可证。1971年新加坡政府掀起了“报业风暴”,5月内政部根据《内部安全法令》,逮捕了《南洋商报》的四名管理层及编辑部高级成员,未经审判而关押两年,罪名包括煽动华人种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情绪。随后在出席甘榜双溪登雅联络所8周年纪念会时,李光耀就此事谈论了报业活动与政府政策问题,他指出当报章涉及危害种族和谐的活动时,政府需照顾全体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比大众传媒更重要。同年5月,新加坡政府表示报业受到外来势力影响,谴责当地英文报《东方太阳报》接收共产党方面通过香港提供的低息贷款119万美元,造成《东方太阳报》的七名外籍高级雇员辞职,报纸被迫停刊。《新加坡先驱报》也被吊销营业执照。1977年,《远东经济时报》的一名记者被逮捕,被指控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提前发布政府的机密商业信息。
经过了60年代和70年代的大整肃之后,新闻界基本上就被纳入了政府控制的范围内。而这对以后报业和政府的合作打下了基础。这和李光耀的社会管理思想是分不开的,李光耀对美国的自由舆论是持否定意见的。他指出美国的报章自由模式不是放诸四海皆准的,其它国家的传媒出于各国不同的历史经验、政治制度和国民气质,也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他在回忆录中说道“我也指出美国的模式并非举世通用。菲律宾新闻界是以美国的模式为准则的,到头来自由是享尽了,却没有尽到对人民的责任:‘党派分明的新闻界助长菲律宾政客发表莫衷一是的杂沓言论,混淆和愚弄了人民,以致大家无法看清,在一个发展中国家里到底什么才是关键性的利益。”当时的新加坡作为一个亚洲贫困且弱小的国家,他更需要实惠。一个亚洲国家的人民希望生活在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并享有更高的生活水平。为此,我们不得不把政治稳定当作首要任务。
2 报业管理法令
新加坡对报纸及各类出版物的管理是严格的。其中典型的是《报纸与印刷所法》。1975年1月1日通过,其后进行了5次修订。法令第14条规定,未经许可不得出版报纸;第15条,在马来西亚印刷和出版而在新加坡销售和发行的报纸,只有在报纸的业主或其代理人事先获得由部长颁发的有效许可下在新加坡销售、发行;第18条,明令禁止复制被申明的外国报纸用以销售或发行。为了防止个人控制报业公司,规定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持有超过3%的普通股。
1967年4月1号颁布的《不良出版物法》。其中第三条,禁止出版物进口、销售或发行的权力明确指出:如果部长认为某人在新加坡境内外出版或印刷的出版物或系列出版物的进口、销售或发行可能违反公共利益,那么,他有自由裁量权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一项命令,禁止该出版物或系列出版物或者该人印刷或出版的所有出版物的进口、销售或发行。
1964年颁布的《内部安全法》赋予政府特殊权利处罚那些带有颠覆目的的报刊。新加坡政府可以命令出版物停刊或是对记者进行拘留。如果报刊刊登的内容具有如下倾向:煽动使用暴力,违抗法律,引发种族或社会各阶层纷争,有碍国家利益、公共秩序和新加坡安全等,该刊物则被认定为颠覆性出版物。其他的如1960年通过的《诽谤法令》,政府并用此法令起诉《远东经济评论》的总编辑。新加坡关于报业法律的特点有三条,首先法律条文细而全面;其次,执法者权力大而灵活;最后,经济手段密切渗透。这也是它能严格执行媒体控制的保障。
3 新形势下的报业控制方式——报业控股
上世纪80年代前期,新加坡报业出现了大的改组。1982年4月,《星洲日报》与《南洋商报》并入一家控股公司,即新加坡新聞与出版有限公司。1983年3月,这两家报刊正式合并为《南洋*星洲联合早报》。1984年,在政府推动下,新加坡新闻与出版有限公司、海峡时报有限公司及时报出版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合并,成立新加坡报业控股有限公司。至此,新加坡所有的华文报和英文报开始由一家公司发行,新加坡报业由单一集团垄断的局面终于成形,媒体与政府真正形成一种合作关系。而这种合作关系,其实就是报纸行业在政府控制下的垄断。此后新加坡报业开始积极配合国家的各项政策,宣传爱国意识,增强凝聚力。在与马来西亚的交锋中,《联合早报》积极主动地表明新加坡政府立场。在处理国际事务时,完全体现了执政党的外交路线:亲美,在与中国、日本等大国交往时,注重大国平衡外交。西方媒体批评新加坡的新闻政策,说新加坡的媒体是政府的“喉舌”。李光耀对此做出了激烈的回应,“如果我们不站起来回应外国媒体的抨击,新加坡人民,尤其是记者和学者们, 便会相信自己的领袖不敢辩驳或辩不过人家而不再尊敬我们··我们必须想办法确保新加坡政府的声音不会在众说纷纭中被淹没。新加坡人一定要知道政府在大事上的正式立场,这是很重要的。”李光耀认为,媒体就应该服务于政府,为社会的稳定经济繁荣做贡献,而不是成为社会发展的阻碍。
4 总结
新加坡在报业的控制上是严格的,这和李光耀的施政方针是分不开的。 一直以来李把媒体当成是政府的工具,为自己的服务。近些年来,新加坡的民众在赞同新加坡报纸和政府之间的合作关系时,也希望他们在某些方面和政府有分歧的时候,能够向政府挑战。当互联网时代来临时,舆论的控制将变得更加困难,有更多技术、法律问题。行动党的领导人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他们已经感觉到放松对媒体的限制将势在必行,如何控制住改革的脚步是关键。
参考文献
[1]袁州:《媒体集团的经营与管理——新加坡报业控股的成功之道》,汕头大学出版社,第80页。
[2]马勇:《论李光耀对政治稳定的主张》,《东南亚》1997年02期。
[3]新加坡联合早报编:《李光耀40年政论选》,现代出版社,1994年版,第533页。
[4]郝晓鸣:《从强制到疏导:新加坡政府对新闻业的管理》,《新闻与传播研究》
[5]李光耀:《政府和媒体》,载于《中外交流》2011年第3期。
[6]严实:《新加坡的廉政与社会管理》,华夏出版社,第141页。
[7]赵靳秋、郝晓鸣:《新加坡大众传媒研究 媒介融合背景下传媒监管的创新制度》,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年9月,第117页。
[8]王靖华:《新加坡对大众传媒的法律管制》,《东南亚纵横》,200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