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内蒙古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工作
2016-04-07萨仁其木格
萨仁其木格
摘 要:在农牧业机械购置补贴等利好政策的拉动下,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各盟市的农牧业机械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大好形势下,农牧业机械维修网点服务工作也随之面临着严峻挑战和良好的发展机遇。
关键词:农牧业;机械维修;服务网点;分析
1 布局方面
内蒙古各盟市农机维修服务网点不均衡、服务半径小。全盟有近600家维修网点,其中有80%左右的网点集中在城镇,在农牧区的比重很小,而大量的农牧业机械在乡村。造成农牧业机械使用者维修不及时、不方便,维修成本过高等问题。其结果是维修企业的服务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而农牧业机械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修与保养。结构方面:农机维修服务网点“粗多精少”。全盟近500家维修网点中,有90%以上的网点是属三级的初级网点,二级以上的精修网点比重偏低。造成维修服务手段落后、质量较差、维修时间过长等,给农机户带来了诸多不便和长期的安全隐患。技术方面:农机维修服务网点技术老化而且单一。目前从事农机维修服务的技术人员,长期得不到系统的技术培训,对新的高科技的农机产品缺乏系统了解,维修服务水平低、服务不到位,致使一些维修企业的信誉度不高。
2 庞大的农机维修市场是农机维修网点服务工作发展的大好机遇
在购机补贴等优惠政策和项目的有力拉动下,农牧业机械保有量快速增长,新型机具大量投入生产领域,给农机维修市场注入了强大的活力和长远的市场潜力。高性能、高科技的农机产品的大量投入使用,是农机维修网点服务工作向高层次、高标准发展的最佳机遇。近几年锡盟引进了大量的大中型拖拉机和配套的大中型农机具,特别是针对几大优势作物,引进了大批量的高科技含量、高性能、高作业标准的先进机械,这对农机维修服务工作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促使维修企业扩大规模、更新设备、提高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高密集的农机群体,是农机维修网点从城镇向乡村转移的有利时机。目前,内蒙古各盟市农牧业生产基本结束了畜力时代,取而代之的是高度集中的农牧业机械。与已往相比,上千套的农机具集中在方圆不足10公里的乡村使用,有利于合理安排维修网点的布局和结构,尽量缩小服务半径,降低双方的维修成本,使之走上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3 应对措施
首先,要用发展的眼光进行维修网点的布局。在进一步搞好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合理利用资源,使之布局合理、结构科学。农机维修网点属于行政审批范畴,因此农机管理部门要在工作中引导他们从城镇合理向乡村发展,既要方便用户,又要使维修服务工作有良好的市场资源环境。其次,要引导和扶持一批一、二级维修网点,专门服务于高科技含量、高性能的大中型农机具。三是要与农机企业联合广泛建立特约维修站。充分利用企业的专业技术和零配件供应优势,带动地方维修技术能力的提高和维修市场的发展。
4 关于农业机械维修管理相关问题的思考
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规范农业机械维修业务,保证农业机械维修质量,维护农业机械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6年5月10日农业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了《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并于2006年7月1日起施行。《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对于规范农业机械维修市场秩序具有重大的现实和深远意义,根据《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事“农业机械维修”或“农业机械配件销售”业务,必须事先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再凭《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是国务院500项确需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第177项),核发《合格证》既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即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条件NY/T1138-2006的要求;又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规定》,发挥《合格证》应有作用,做好农机维修管理工作,本人根据多年从事基层农业机械维修管理的经验和感受,就农业机械维修的相关问题,提出一些粗浅建议,供参考。
(一)关于《合格证》的相关问题
1、《合格证》幅面太小,体现不了《合格证》是“农业机械维修、农业机械配件销售”业务之行政许可事项的严肃性。幅面应扩大到四倍,与其它行业“许可证”的幅面相近。
2、《合格证》没有任何包装,不能悬挂。既不利于维修厂点对《合格证》的保存,也不能落实《规定》的“悬挂”要求;建议采用金属薄板制作,幅面扩大到四倍,且能悬挂于维修厂点门前(既利于监督检查,又不怕风雨及阳光蚀)的《合格证》正证。对此农业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统一要求式样和规格,由核发单位:“各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监督制作、进行物价注册、同时收取“制作费用”或县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只作“监督制作者”,由维修厂点“直接付费取证”;使用副证,作年度审验记录用。
3、对《合格证》的年度审验、丢失、损坏、变更(主要是法人或负责人、维修场所、维修设备、技术人员等变更)如何处置?《规定》应该做出明确规定,或由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统一的实施细则(包括《职业资格证书》的丢失损坏后的补发问题),进行规范管理。
4、建议《规定》明确规定。《规定》应该明示⑴对不参加年度审验登记的,《合格证》自行失效;⑵对年度审验不合格者,进行限期整改,再不合格,进行行政处罚。
(二)关于“农业机械维修业开业技术标准”
增设“修配加工”项目。建议在农业机械专项维修增设“修配加工”项目,该项目属于农村一般性机械修配性质。维修范围应是:农村机械修配加工、零活加工定做。应具有的主要设备工具包括:车床、电气焊设备、台钻、钳工工作台、金属切割机、砂轮机、普通拆装工具及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等通用检测工具;从业技术人员应具有中级车工《职业资格证书》,其他条件与其它专项维修厂点要求相近。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发放属行政许可范畴,农机管理部门要重视管理,加强领导;具体业务工作由农机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要强化督查,适时指导。管理部门及办理机构都要确定专岗专人负责,并落实岗位职责,量化工作内容,实行责任制,最大限度发挥工作人员的作用,搞好维修网点管理。今后,自治区将逐步推出有关农机维修、营销网点建设管理的工作部署,各地要在力量配备上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