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2016-04-07朱彪
朱 彪
(阆中市缔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阆中 637400)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朱 彪
(阆中市缔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阆中 637400)
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施工企业实现项目利润的重要途径,文章从造价工程师角度探讨了建筑施工企业在项目管理全过程中可采取的造价控制与管理措施。
施工企业; 工程造价; 全过程; 控制; 管理
关于工程项目造价全过程控制的论文很多,有些非常优秀,但大多属于高屋建瓴的类型,道理知晓不少,但能实际落地,让造价人员或管理人员学习后可以操作实用的偏少。本文拟从造价工程师角度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实际措施方面做一点探讨与深化,以期带给读者一点有益的启示。
1 项目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建筑施工企业在市场经济中拼搏发展至今,进入了争取施工项目难,微利化经营项目,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时代。在精细化、专业化管理的过程中,工程造价控制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建筑施工企业的每一个项目,都应以企业能够取得经济利润为基本出发点,而工程造价控制则是必须要贯穿整个工程项目实施的重要措施,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不到位,其项目所能获得的经济效益必然大打折扣,甚至会导致项目的亏损。项目负责人要从事的第一步工作,就是要建立专业、高效的工程造价控制队伍,并及时让工程造价部门与施工现场各部门(技术部、采购部、财务部、合同组、内业组等)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以期形成一个全员参与配合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的局面。
2 项目造价控制的要点与难点
2.1 工程招投标过程的工程造价管理
2.1.1 投标项目选择
对施工企业来讲,工程项目的前期决策,设计优化等均不会涉及参与,只能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过程。工程造价部门在为企业选择投标项目时,应优先选择适合本企业施工能力,能够发挥企业自身优势和资源的项目,并对拟投标项目进行造价初评,依据业主所发布及提供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进行该项目的企业成本预估。在四川的各市州,地方政府给出的项目控制价中,给予施工企业的预期利润幅度均不一样,所采取的招标形式大多为工程量清单招标,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实质,就是合理最低价中标。只有通过了工程造价部门的项目企业成本预估,才建议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进行下一步的投标工作。有的因考虑企业社会效益而忽略企业经济效益的项目除外。
2.1.2 投标准备工作
在企业决定投标某个工程项目后,技术部应配合工程造价部门对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中的技术措施方案,进行仔细地阅读和分析,并应到投标地区和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查勘,了解当地政策,结合企业实际初步分析研判出该工程项目的难点、特点、可变项目、可增减项目,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上报给项目负责人,并分享给合同组,采购部等部门。例如某一项市政道路项目,可能涉及变化增减的项目往往是土石方工程,机械施工作业方式,软基换填项目等,而路面、路基工程单项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则较小。
在采集上述信息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合同组、采购组及工程造价部门对招标文件中的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仔细研读,对涉及工程项目(包括材料调价)调价的条款,风险约定、索赔约定的条款有正确的理解和认识,最终在考虑自身施工实力,资金实力等方面后,决定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2.1.3 投标报价编制中的造价控制和技巧
工程造价人员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高度重视前期采集的相关信息和技术部提供的可能发生变化的工程项目或技术措施,合理利用不平衡报价原则,在不影响项目负责人确定的合理报价的原则下,尽可能地将可能发生增加的项目单价合理调高,将可能减少的、或发生变化甚至取消的工程清单项目、施工措施项目单价合理调低,将工程数量少但又属于隐蔽项目,仅就目前资料看不出可能增加还是减少的项目,亦可尽量合理调高。例:在某市政项目中,工程项目总价约为3 000万元,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一项目为:抛石挤淤软基处理,给定工程量为120 m3,则该项目虽然目前看不出增减,因其工程数量少,调高它的单价对工程投标总价几乎没有影响,依据施工企业经验,此类项目单价应尽量合理调高。合理调高或调低必须注意调值高低的范围,建议一般在±10 %以内取值,过大的范围取值极易导致评标专家认为是不合理报价或低于成本报价,从而废标。
2.1.4 投标报价编制中极易走入的误区
依据四川目前的招标规定,安全文明措施费是不作为竞争性费用的,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取费基础为定额人工费。于是就有部分企业在投标时调整人工费,以期调整安全文明措施费的取费基础,以达到工程项目总报价不变。对此造价行为的认定,川造价发(2011)377号文件有明确规定:…(二)、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的计取基础: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规费的计取基础为“分部分项清单定额人工费+措施项目清单定额人工费”。定额人工费应按照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等内容套用《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计价定额”)的定额项目确定。对定额项目中定额人工费的调整必须按照“计价定额”的规定进行调整,凡“计价定额”未作调整规定的,定额人工费一律不得调整。(三)、在投标报价评审时,评标专家发现投标人未按规定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的,应要求投标人进行更正,并按照更正结果重新计取投标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评标专家依据重新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进行修正,并对其投标报价进行相应修正后送投标人确认。投标人拒绝或不按规定更正安全文明施工费和规费计取基础,不接受修正结果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其投标按废标处理。
2.2 施工过程中的项目造价控制
2.2.1 慎重签订施工合同
工程项目中标后,施工企业原则上应与招标单位签订与原招标文件条款规定一致的施工合同。工程造价部门应配合合同组再次对施工合同中约定的风险范围条款、索赔条款等再次细化和分析,有些业主基于减少自身风险等因素,在风险约定的条款中有意加大加重了施工企业的责任和范围,有些约定甚至超越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对相关风险的条款约定不够详细,或不具有可操作性。我们就应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对这些条款与业主进行进一步的磋商,以期签订公平合理的风险条款和索赔条款,以利于项目部在后期的结算中少纠纷、多效益。对此类风险的分担,四川省建设厅专门颁发了川建造价发(2009)075号文件:关于印发《规范建设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的通知。该通知对政策性调整的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分摊等有详细的规定和调整办法,施工企业应合理地运用这些法律、法规、以保障自身的权益和获取应得的项目利益。
2.2.2 切实做好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
几乎所有的工程项目,都会存在工程变更,如何做好工程变更的造价控制,往往是一个项目是否盈利的关键,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2.2.2.1 工程变更的程序合法性
工程项目一旦发生变更,无论是业主,监理,还是施工单位自身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施工企业首要重视的就是工程变更的合理性,换言之,就是必经取得该项变更的合法合序的批复文件或变更文件。工程变更往往涉及大量的工程价款增加,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对工程变更尤其是增加工程价款类的变更,都有详细的报批流程和管理措施,而不只是业主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说了就能马上实施的,施工企业一定要配合业主单位按程序报批,以免后期陷入变更项目已做完,但无法拨款,无法追认的尴尬境地。
2.2.2.2 索赔事件与现场签证的时效性
索赔事件发生后,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应及时配合项目管理班子,依据川建发(2009)67号文件,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中第六节索赔与现场签证的相关要求, 及时在相关时限内收集相应的施工措施方案,现场影像资料,相关设计文件,监理、业主批复等相关资料,依据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施工合同约定及地方相关规定,在确认该索赔事件发生后28 d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情况。
在索赔的事件或情况产生的影响结束后42 d内,递交一份最终费用索赔申请表,包括索赔的依据,要求追加付款的全部资料。
需要进行现场签证的项目,施工企业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 d内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
2.3 项目中间结算及中期进度款拨付的造价管理与控制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中间结算及中期进度款造价报表是必不可少的,但许多项目造价管理人员忽视甚至不做这方面的工作,认为只要后期结算认真办理,前期这些工作无关紧要。笔者认为这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在中期结算或进度报表中,不仅涉及工程量清单内已完项目的工程价款,也包括索赔事项,签证项目,设计变更等项外的工程价款的初步确定和核实,涉及的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施工企业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造价管理人员均应严格依据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约定,对相应应予调整的项目单价给予正确的调整,并藉此作为后期工程结算的参考或依据,在中期结算或进度报表中,如施工企业自身应调价的项目未调整到位,则在工程结算时,业主完全有可能依据施工企业提供的中期结算单价作为结算单价,从而造成施工企业利润的无故损失。
2.4 及时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重视收集、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竣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资料,影像资料等。对结算资料的收集和取证,要从施工项目一进场就积极跟进,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如设计变更通知书,必须有原设计单位下达的有设计人员的签名及单位相关印签,现场签证必须有监理人员、监理单位、业主方工程现场负责人、业主单位印签等相关签名和印章。注意收集对造价有影响的政策性文件:对招标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 d,非招标工程以合同签订前28 d为基准日,对涉及工程价款变更的国家各部委、地方政府政策性文件的收集和整理。作为项目造价人员,要充分透彻的理解合同的每项条款,按合同要求做好结算书,对于合同内和合同外的项目进行分类结算,并按项目分类做好结算用的证据材料。在与业主聘请的第三方专业审计或国家相关部门专业审计核对时,做到手中有证据,心中有尺度,以避免因结算项目的证据缺失或不全,自身对政策文件的不熟悉、不理解而导致审计工作十分被动,给工程结算带来种种麻烦,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3 结束语
在施工企业的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中,最重要的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素质的建设。很多工程造价从业人员,本身对于建筑项目工程施工与管理经验并不丰富,对于价格理论、合同条款、风险控制的把握十分欠缺,对相应的地方政策文件不熟悉等原因,都导致了造价控制工作的难度。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应清醒认识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的项目造价控制贯穿整个施工企业生产过程,其本身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在加强提升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水平的同时,还应协调好项目部各部门之间与造价管理部门的配合,从工程造价管理的角度,为施工企业的工程项目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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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7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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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日期]2016-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