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出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对CCC认证结果负总责
2016-04-07
大众标准化 2016年1期
国家认监委出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导意见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对CCC认证结果负总责
日前,国家认监委出台《关于建立和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由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简称“CCC认证”)结果承担首负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溯机制。这是国家认监委在强制性产品认证领域放宽市场准入、实施多项便利措施后,推出的又一项重大改革举措。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此举针对关系消费者人身健康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CCC认证制度,基于风险管理的理论,并吸纳近年来国内在提升认证有效性方面的优良实践经验,在认证监管上作出了更加严密的制度安排,建立了覆盖认证全过程的责任追溯机制,有利于落实认证机构的主体责任,推动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和社会共治机制,从而保障强制性认证的规范有效。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同时出台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及检测机构的行业自律规范,形成了环环相扣的监督约束机制。
《意见》从诚信体系、责任追溯、风险防控、行业自律、社会共治等方面,明确了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应当担负的主体责任以及行为规范。认证机构是CCC发证结果和有效性的第一责任人,对认证受理、型式试验、工厂检查、认证评定和证后监督等全过程负主体责任,同时对承担产品检测任务的签约实验室负有业务管理职责。认证机构应当建立全过程责任追溯机制,落实全员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工作质量评测和流程监控措施,保证认证要求的有效实施。
《意见》要求,认证机构要利用信息化手段,收集认证过程信息和产品质量信息,对认证风险及时进行预警。同时,认证机构应改进服务,为认证企业提供认证申请和标志受理“一站式”服务。同时,鼓励引入认证基金或保险制度,防范化解认证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