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解读

2016-04-07太原理工大学马小丽

大众标准化 2016年1期
关键词:城市污水太原市用水

● 太原理工大学 马小丽



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质标准解读

●太原理工大学 马小丽

背景

再生水是指污水经适当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指标,满足某种使用要求,可以进行有益使用的水。其水质指标低于城市给水中饮用水水质指标,但高于污染水允许排入地面水体的排放标准。再生水具有不受气候影响、不与临近地区争水、就地可取、稳定可靠、保证率高等优点。再生水合理回用既能减少水环境污染,又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据统计,太原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68 m3,远低于国家人均1 000 m3的严重缺水界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水资源紧缺的状况还在进一步加剧,成为制约太原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面对日益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在众多的开源措施中,城市污水的再生回用是解决太原市严重缺水的一条关键途径。为此,太原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太原市节约用水条例》《太原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等法规和政策,都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再生水水质标准是再生水回用的关键,只有合理规定了再生水水质标准,水厂出水才可以安全的回用于各种场合。目前,我国已经制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 25499-201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 20922-200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地下回灌用水水质》(GB/ T 19772-2005)等系列水质标准。但对于一个具体的城市来说,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再生水用户构成和用途是相对固定的,再生水回用对象对水质的要求也相对稳定,因此有必要通过整合确定一个相对统一的标准,便于执行。一些相对发达城市(如北京市、天津市、深圳市等)已根据地方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标准,开展再生水利用并取得了较为成功的经验。据报道,北京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了60%。目前,太原市被确定为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城市,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为推动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下发的《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推动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城乡管发〔2011〕39号)提出:为了加快我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系统建设,提高再生水回用能力,确保再生水水质满足要求,实现再生水回用系统全过程资源节约、用水安全和用水效率控制,针对各污水厂产生的再生水资源,编制适于我市再生水回用的系列标准。

马小丽,2006年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环境工程博士在读。太原理工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

起草过程

标准的起草过程分为调研论证、标准稿形成和标准讨论稿评审3个阶段。首先进行本市水量供需调研分析,对太原市三大城市污水处理厂(杨家堡污水处理厂、北郊污水处理厂和河西北中部污水处理厂)及太原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污水处理厂、赵庄污水处理厂(隶属太钢集团)、南堰污水处理厂(隶属太化集团)、世纪阳光污水处理厂(隶属经济开发区)的再生水产量、回用量及回用途径等进行调研;其次,对太原市的3个污水厂出水水质进行跟踪采样分析,并就再生水的腐蚀性、稳定性等做了相关实验;最后,调研国内外其他城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标准,认真总结分析我国再生水利用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对重点指标反复进行对比分析,得出可行结论。据此制定出标准的初稿,并与有关专家进行了讨论,经修改形成此标准稿。

标准解读

本系列标准目前共有4册:《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总则》《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DB14/T 1102-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总则》地方标准共8章。第一章为范围说明。标准规定了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术语和定义、目标、原则、分类、要求、评价与改进。标准适用于太原市所辖行政区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标准引用的5个规范性文件。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涉及的城市污水、再生水、城市污水再生利用3个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第四章为目标。明确了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的目标:一是提高再生水利用的安全性及社会对再生水利用的认可度;二是充分利用污水再生水资源,缓解太原市水资源短缺状况,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三是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拓宽污水再生利用范围。第五章为原则。规定了再生水利用所遵循的原则: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风险可控性、群众参与性。第六章为分类。根据利用途径,提出了污水再生利用类别。第七章为要求。一是水质要求,不同应用途径的回用水应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二是管理要求:应建立水质监测制度,定时、定期进行水质、水量分析;建立水质、水量在线监测信息平台,指导和监控再生水的生产与利用。三是其他要求。第八章为评价与改进。建议再生水生产部门应定期对各类用水水质进行评价,掌握再生水利用全过程的水质状况。根据实施过程中用户及管理部门的意见,对再生水水质标准应进行完善和修订,以满足用水单位对再生水的要求。本标准是再生水利用的必不可少的统领性文件,有利于对污水再生水利用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DB14/T 1103-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地方标准共五章。第一章为范围说明。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中城市杂用水水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采样与监测。标准适用于太原市所辖行政区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于厕所便器冲洗、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标准引用的5个规范性文件。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涉及的城市杂用水、冲厕杂用水、道路清扫杂用水、消防杂用水、城市绿化杂用水、建筑施工杂用水6个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第四章为要求。规定了再生水作为城市杂用水时的水质指标限值。第五章为采样与监测。规定水质采样、水质样品保管、采样监测频率及监测分析方法按GB/T 18920的规定执行。相较于国家已颁布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本标准将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不同杂用用途的再生水水质指标进行整合,统一指标参数限值;并对色度、浊度、溶解性总固体、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要求更为严格;增加余氯上限指标;其余指标不变。

DB14/T 1104-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地方标准共六章。第一章为范围说明。标准规定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中工业用水水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利用方式、采样与监测。标准适用于太原市所辖行政区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于循环冷却用水、锅炉补给水、工艺与产品用水、洗涤用水。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标准引用的6个规范性文件。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涉及的城市污水、再生水、新鲜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工业用水水源5个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第四章为要求。规定了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指标限值及化学毒理学指标应符合的限值规定。第五章为利用方式。提出工业生产中,再生水一般用于敞开式循环冷却水、洗涤用水、锅炉补给水、工艺和产品用水等。第六章为采样与监测。提出水样采样点宜设在再生水厂总出水口;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质标准中主要控制项目的监测频率应每日一次;监测分析方法按GB/T 19923的规定执行。相较于国家已颁布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本次标准将冷却用水、洗涤用水、锅炉补给水、工艺与产品用水等不同工业用途的再生水水质指标进行整合,统一指标参数限值;对色度、浊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和粪大肠菌群要求更为严格,其余指标不变。

DB14/T 1105-2015《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地方标准共七章。第一章为范围说明。标准规定了太原市城市污水再生利用中景观环境用水水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利用方式、采样与监测、跟踪监测。标准适用于太原市所辖行政区域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再生利用于河道类、湖泊类和水景类观赏性景观用水。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列出了标准引用的两个规范性文件。第三章为术语和定义。对标准中涉及的再生水、景观环境用水、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河道类水体、湖泊类水体、水景类用水6个术语进行了解释说明。第四章为要求。规定了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时的水质指标限值及化学毒理学指标限值。第五章为利用方式。按国标规定执行即可。第六章为采样与监测。提出水质采样点应设在污水再生水厂的总出水口处,配置再生水水量计量装置,并应逐步实现再生水比例采样和在线监测;PH值、BOD5、悬浮物、氨氮为日检项目,其余监测项目监测采样监测频次按GB/T 18921的规定执行;本标准采用的监测分析方法、化学毒理学指标监测方法按GB/T 18921的规定执行。第七章为跟踪监测。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对使用再生水的景观河道、景观湖泊和水景进行水体水质、底泥及周围空气的跟踪监测,及时发现再生水回用中的问题。相较于国家已颁布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本标准仅适用于观赏性景观用水,而对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未做出规定。并将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中的河道类、湖泊类、水景类3种不同用水途径的再生水水质指标进行整合,统一指标参数限值;对色度、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余氯、总磷和粪大肠菌群要求更为严格,其余指标不变。

意义

提高再生水回用标准,建立建全“再生水回用系统”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对切实保证再生水的水质水量,改变用户对再生水的直觉感官,增强大众对再生水的认知程度,加快建设污水厂再生水回用系统、提高再生水回用能力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太原市再生水利用工程设计、验收和监测管理工作,保障再生水利用的安全性,合理利用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做好太原市节约用水工作及本地区利用标准化手段加快节水用水新型模式的创立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为太原市转型发展、跨越发展,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强力支持。■

猜你喜欢

城市污水太原市用水
太原市为农村寄递物流补“短板”
哪些火灾不能用水扑灭?
太原市61个村要建污水处理设施严禁直排入河
低能耗城市污水处理工艺分析
节约洗碗用水
太原市六家药茶企业获省级授权
城市污水处理厂占地研究
基于城市污水处理的人工湿地规划设计初探
基于环境保护的城市污水处理
太原市第四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