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金融与产业市场化
2016-04-06赵军
赵军
我们是电影行业市场化的拥护者,但题中之义是核心必须始终在电影行业,而非远离电影的本源,成为金融的市场化。
不久前爆发的金融公司介入《叶问3》发行上映一事,管理部门的反映可谓迅速。我们已经看到相关金融公司的上市股价并未获得更高提升,“炒家们”的追求遭受挫折,因为政府的调查对其而言不可能构成利好消息。
诚然,《叶问3》堪称一部好电影,但这次事件的核心已不在电影本身。票房的虚假预期成为金融产品,金融产品在真实的票房产生之前便已产生,其创造者企图赢得的战果在电影市场之外。
有人声言2016是“中国电影金融元年”,如果电影行业真被“金融化”,类似这次金融公司介入电影票房的事件就将是其滥觞。可以断言的是,从此中国电影产业必须重新考虑市场化的边界了。现在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与这一系列事件相关联公司的涉及电影发行的合同,可以设想,一方面我们会看到它们的拟定和签署是合乎行业管理条例的,也会看到它们在执行当中确实产生了“票房”,并且按照规定上交了电影专资、院线分账、各项税费。另一方面,在很多影城产生了所谓的“幽灵场”。这种手段当然可以创造出“高票房”故事,而至于是否真的有观众去看,对其已经不再重要。
在电影产业高速发展和市场经济还没有彻底规范的情形下,更多的挑战将接踵而至,我们要对上述事件保持清醒的认识。首先,其正在强行以金融的价值为电影的价值代言。需要认清的是,任何代言电影的角度都必须以不伤害电影的健康发展为前提,而制造出虚假的电影人次,也必然制造出虚假的“票房”,以这样的金融价值代言电影的价值,只能制造出“伪电影价值”,这实质上是伤害电影产业的。
其次,其高调声称“做大做强”电影产业。事实上,我们却看到它分裂了电影产业:如果其畅行,今后电影行业将会只有两种影片,一种是有金融资本在后面运作的影片,一种是唯有凭自身实力在市场上博取票房的影片。中国电影产业能够允许市场竞争出现这样的异化状况吗?
第三,其是否涉嫌欺骗消费者、观众、股民?在股市上推高股价的做法自然允许,也属正常,但如果是通过制造虚假业绩而将信息传递上股市平台(电影院票房表面上不假,但人次是假的,因而这样意义上的票房归根结底依然为假),这样的股价推高就有造假的嫌疑。
一部电影会因为这样而被证明是有价值的吗?电影是为造福人们的精神世界还是为了股市赌博?只怕这一番行径本质是以金融的价值歪曲电影的价值。我们是电影行业市场化的拥护者,但题中之义是核心必须始终在电影行业,而非远离电影的本源,成为金融的市场化。
再进一步,市场化的最高阶段真的是金融吗?我们知道,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资本的支撑,但社会的合理发展应该是金融为产业服务。如果相反,变成产业为金融服务,事情就一定变味。金融的发展史告诉我们,其本质永远在于追求金融的价值,而非产品的价值。金融追求自身价值的方法是运用资本市场的“杠杆”,放大自身的价值,从而攫取巨大的利益。以电影产业而言,金融“炒家”的非理性可能会直接摧毁我们对于电影品质的关注,而将电影生产的目标完全改造成实现金融的价值,至于影片的艺术水准,却变得无人关注。
所幸,这一次的金融炒作很有可能是竹篮打水,政府已经干预其中,一个懂得电影产业之本真的管理部门一定懂得怎样保护产业的真正利益。对此,我们已然可以预期到积极的结果。